隋唐宋元陂塘工程和修筑管理技术的进步
——《中国古代灌溉工程技术史》第三编第三章第三节

第三节 陂塘工程和修筑管理技术的进步

一、陂塘工程技术的进步

  隋唐宋元时期,南方大、中、小型陂塘堰坝大量修筑,在工程技术上取得不少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陂坝的类型上有发展

  除普遍修建土坝外,还筑有土石混合坝。如东钱湖的湖堤,有的堤段临水面用条石砌筑,背水面夯筑土体,成非溢流挡水坝[98]。这种坝型能很好地抵御风浪的冲击,及防止湖水的渗漏。另外,还出现了浆砌河卵石坝。如宋嘉=i;占二年(公元1057年)在福建莆田建太平陂,陂址位于荻芦溪中游,利用荻芦溪两岸山崖陡峭和河中礁石林立的地形作深砌卵石坝,坝用河卵石浆砌成,坝顶滚水,至今存在,高4米,长92米[103]。

  (二)陂塘建筑物的配套设置更加完备和进步

  唐宋时期对原有的湖泊普遍进行全面的整治,对蓄水的主体工程湖堤大力加以增筑加固,修筑频繁。如芍陂、白水塘、扬州五塘、丹阳练湖、余杭南湖、杭州西湖、鄞县东钱湖等多次整治,改建完善工程建筑物,工程技术大为提高。丹阳练湖从宋代至清共浚治37次,其中宋代9次,元代4次,明代14次,清代10次,每次浚治重点是增筑湖堤,维护斗门堰涵。

  这一时期建闸技术又有进步。如安徽寿县的芍陂,隋代水门由5门增为36门,此时已不是以往草土结构的堰坝,而应建成真正可启闭的闸门,灌溉排泄更为方便。浙江鄞县东钱湖,宋代嘉祐中在湖堤上修筑四禊闸,大约为钱堰禊,平水堰碶、高湫堰禊和梅湖堰禊[104j。据后代状况推测,当时各闸约应筑在岩基上,用条石砌筑,构筑牢固,形式划一。闸门为木结构平板闸门。闸左右立平水石,作为放水标准。闸旁建堰,堰顶及上下游均用长条石铺成斜坡,作为船只过道,洪水时又、可泄洪。水闸与堰构筑在一起运行管理方便。就是小型陂堰,放水设施也是必备的。《王祯农书·农桑通诀集之三》称:“若沟渠陂蝎,上置水闸,以备启闭;若塘堰之水,必置<石達>涸窦,以便通泄。”

  陂湖溢洪道的技术也有提高,不仅建有河岸式溢洪道,还把挡水与泄洪结合起来,从坝面泄洪。如扬州陈公塘在大坝两端的山凹开凿水湫溢洪,坝上还建石<石達>[105],用石砌成溢流段,汛期水湫和石<石達>同时起泄洪作用。余杭南湖五亩塍虽然在东汉陈浑创建已设置,估计设施较简,只是南湖东南五亩之地筑塍泄水。唐宋时五亩塍筑成桩木砌石溢流坝,分南北高低两段,南高五尺,北高六尺[106],提高了南湖的调节能力。小型拦截溪流的堰坝多修筑成堆石坝,汛期洪水从坝上泄流。如唐代天宝年间(公元742年)在今福建福清建成的天宝陂,灌田1,36万亩,拦水坝系河卵石堆筑,长219米,高3.5米[107]。说明唐宋时石工技术有很大的发展和普及。

  由于陂湖建筑物能因地制宜布置,组成一个完整的枢纽系统,运行时互相配合,故能做到蓄、泄、引、灌自如,所以唐宋时期不少重要的陂湖经过整治,综合效益大为提高,这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技术的进步。

  (三)筑隔堤将陂湖建成二级湖

  湖中修筑隔堤大体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因陂湖湖床有高低而筑隔堤。由于湖中自然地势原本就高低不一,再经多年泥沙的沉积,一般靠近进水处湖床淤积较快,远处淤积较慢,形成高低差异。这时湖堤高度如保持原状,则高处将出露成为陆地;如将湖堤普遍加高,工程量又过大。因此唐宋时期在整修陂湖的过程中,往往在湖中修筑隔堤,将湖分成高低两部分或更多的部分。湖面分隔后,还起削弱风浪,保护湖堤的作用。如丹阳练湖唐代已被“百姓筑堤横截一十四里”,将湖隔截为二,“开渎日泄水,取湖地作田”[108]。这是初次把练湖分为上、下两湖,永泰元年(公元765年)润州(治今江苏镇江市)刺史韦损拆埂清除湖田,湖合为一。宋绍兴时(公元1131~1162年)又“中置横埂,分上、下湖,立上、中、下三闸。八十四溪之水始经辰溪冲人上湖,复由三闸转入下湖”[109]。之后两级湖的形式一直未变。这是因上练湖高于下练湖,采用两级湖可节省湖堤工程量。余杭南湖在东汉初建时就根据自东向西略呈倾斜的地形特点,在湖中筑隔堤,划分上、下两湖。明代嘉靖时南上湖淤废,结合浚湖在南下湖中筑十字长堤,将湖分隔为四块。绍兴鉴湖宋代记载分为东湖、西湖两部分,高差相差二三尺。慈溪汉代建成的杜湖,三面环山,北筑堤坝,湖面达3700亩。由于湖的南段靠近山麓,地势高于北部,山水挟带泥沙入湖后,又首先淤积于南段,故湖水都潴于北部,而南段经常无水,大片湖滩被私垦为田。为了革除此弊端,提高杜湖的蓄水能力,明万历三十三年(公元1605年),在湖中兴建一条腰塘(隔堤),自白塔嘴山至黄泥山,长235弓,塘上建闸,“以界地势之高低,分为上湖、下湖,蓄水灌溉的鸣鹤五都粮田十万八千”[110]。该县的烛溪湖和窖湖等也是“背山面海”而建,皆筑有腰塘。

  二是在疏浚陂湖时用淤泥堆积成隔堤。唐宋以后流域开发加快,水土流失加重,陂湖淤积严重,清淤的工程量很大,淤泥的堆积不好解决,于是就便把淤泥堆积于湖中,筑成隔堤。这样淤泥不必搬出湖外,疏浚时又可封堵部分湖水,分隔浚治,并方便了陂湖风景区行人交通。最为著名的有杭州西湖的苏堤,它是北宋元祜年间用清出的葑淤堆积而成,长30里[111],成为西湖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四)地区水库群的建设和运行技术更加进步

  水库群能克服独塘独陂水源过多过少的问题,各陂塘之间互相调节,提高了整个地区的灌溉和抗洪能力,也为发展水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如扬州五塘在唐宋时期大力整修后,各塘蓄水能力增加,皆有渠河与扬州运河相通,不仅灌溉面积大为扩大,运河水量不足时,又能放水济运,效果显著。宝应白水塘,西与破釜塘相合,下又与富陵湖、泥墩湖、万家湖相连,通过在河湖中修筑梯级堰坝,逐级拦蓄山水,再分别修筑渠道自流灌溉不同高程的农田,灌溉面积达数百万亩,水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详见本章第二节)。这一时期的水库群建设已具有总体设计构思,设计目标明确,能熟练合理地布设建筑物,从而达到预定的受益目标。

二、陂塘修筑管理的经验和技术措施

  由于南方陂塘堰坝的广泛兴修,在工程修筑和使用管理方面,认识水平日益提高,经验积累渐趋成熟。这集中反映在南宋时的陈蒡《农书》中。同时,为防止湖泊淤废消亡,也采取一些延长湖泊运行的工程技术措施,由此减缓了湖泊消亡的速度。

  (一)陈旉《农书》等文献中总结的陂塘修筑和管理的经验  

  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因地制宜,合理布置陂塘工程设施。陈旉《农书·地势之宜篇》说:“若高田,视其地势、高水所会归之处,量其所用而凿为陂塘o”就是说,蓄水陂塘要布置在地势较高和众水会流之处,一来可以扩大自流灌溉的面积,二来可以多潴蓄径流使水量充裕,扩大灌溉面积。所以宋代袁甫《知徽州复民五事状》(《蒙斋集》卷二)说:山田开发后,多“资塘蝎之泽也”。这一经验后代也多继承。明代徐献忠《山乡水利议》[112]说:山乡,“当视一乡之中,择其最高仰者,割为陂湖……大展陂岸,使广而多受,虽亢旱之年,不至耗涸。从高泻下,均资广及,沾润一番,可以经月。虽有凶灾,不能及矣。”

  二是合理规划陂塘大小与灌溉面积的比例。南方降雨量虽多,但在时空上分配不均,与作物所需水分的状况往往不相协调,特别在山丘地区,雨水存留不住,常常是雨过天晴,溪水即干涸,造成无水灌溉的困境。为了保证作物生长期间的水量,必须把当地径流潴蓄起来。通过多年修筑小型陂塘的经验积累,人们从实践中得出一定数量的农田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水体储备,即水面与农田之间有一恰当的比例。水面过小,不能满足灌溉之需;水面过大,则占据农田又太多。陈蒡《农书》提出:“约十亩田即损二三亩以潴蓄水。”即陂塘面积约占农田面积的20%~30%。陈旉所指是灌溉山丘高亢地区的水稻田,需水量多。他谈道“春夏之交,雨水时至”,“高田早稻,自种至收,不过五六月,其间旱干不过灌溉四五次,此可力致其常稔也”。陈旉的意见与《淮南子·说林训》所说“一顷之陂可以灌田四顷”,大体一致。元代梁寅说:“畎亩之间,若十亩而废一亩以为池,则九亩可以元灾患”。主张池塘面积占农田面积的10%,此大约指平原之地开挖的池塘而言,其水源除雨水外,还有地下水补给。明代俞汝为认为10%的比例太低,他访问了苏松沿海地区的老农后,认为“每十亩之中,用二亩为积水沟,才可救五十日不雨。若十分全旱年分,尚不免于枯竭,况一亩乎”?主张“稻苗生长秀实,该用水浸溉一百二十日,十亩取二亩作积水沟,仅救半旱”。也就是20%的潴水面积,大体可保证50天无雨状况下水稻田灌溉所需水量。因此陈蒡《农书》提出的“十亩田即损二三亩以潴蓄水”是比较合理的,其确定的水稻灌溉保证率较高,既考虑了水稻生育期间的降雨状况,又根据水稻需水要求定出灌溉次数,从而确定池、田比例。

  三是高大堤岸,使陂塘深阔。这种做法的好处:一能多潴蓄水量,“俾宽广足以有容”。山田虽“易以旱干”,仍“可力致其常稔也”。二能综合利用。“堤之上,疏植桑拓,可以系牛。牛得凉荫而遂性,堤得牛践而坚实,桑得肥水而沃美,旱得决水以灌溉,潦即不致于弥漫而害稼。”陂塘堤岸用途广泛,不仅具有灌溉防旱和滞洪除潦的功用,堤上植桑获有收益又能护堤,也是系牛的好去处,堤因牛的践踏而更坚实,桑也得肥水之益。修筑高大的堤岸能形成良性的循环利用。

  四是合理安排农事操作,经济用水。山丘区患旱,历来有“滴水贵如油”的说法。宋代在农事操作上积累了宝贵的陂塘节用水经验。陈旉《农书·薅耘之宜篇》总结了山丘区稻田自下而上薅耘放水,控制水量流失的方法:耘田时先在最高处蓄水,“勿致水走失”。然后把最低的一蚯田放水耘耨,耘后烤田,再把上一蚯田中水灌入。依次自下而上,逐级放水、耘田、烤田、灌田。这样“田干水暖,草死土肥,浸灌有渐,即水不走失”。可以从容地耘田,保证操作质量。如果“不先自上畜水,自下耘上”,而是上下各蚯农田同时顿然放水,因恐泥干坚硬难耘,不免草率从事,万一遇上久晴无雨,“因循干甚,欲水灌溉,已不可得,遂致旱涸焦枯,无所措手,如是,失者十常八九”。陈旉特别强调山区稻作栽种要重视节约水源,经济用水,不让水无故流失,提高水的利用率,这在今天仍然是值得提倡的有用经验。

  (二)延长湖泊运行的技术措施

  陂湖具有蓄泄、排涝、灌溉、航运、养殖、给水,改善环境等综合效益。隋唐宋元时期,为防止陂湖淤废消亡,采取了不少工程措施,总结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种:

  一是及时修筑破缺堤岸,维修斗门堰闸。人工所筑陂湖,一般选择在地势较高处,堤岸斗门堰闸损坏后,水易泄去,以致湖滩出露,为围垦创造了条件。又盗种湖田的农户利于水浅,往往私自决堤毁闸。如丹阳练湖,唐初强家大族在湖中筑一横埂,长14里,以“泄流为田”。永泰元年(公元765年)韦损任润州刺史,“浚阜成溪,增堤故塘,缭而合之,广湖为八十里”。又修建斗门,恢复了练湖的功能[31]。其时刘晏任东都河南江淮等道转运使,他要求浙西观察使与韦损“勿使更令修筑(横埂),致有妨夺”[108]。到南宋乾道时(公元1165~1173年),练湖“多废不治,堤岸圮阙,不能贮水,强家因而专利,耕以为田,遂致淤淀”(《宋史·河渠志七》)。于是诏两浙漕臣沈度专一措置修筑。以后练湖又大修多次,才使练湖的功能得以延续1 600多年。慈溪大型陂湖杜湖、白洋湖建于汉代,牟山湖,建于宋代。当地亦总结了修筑管理经验。嘉庆《杜白二湖全书·永久议》指出:“湖之有田,自不筑堤岸始”,那么“欲息湖之争者,必在于筑湖堤。既筑,则满湖皆水。满湖皆水,则见水而不见田,况水势冲击则旧成田者,皆荡而为湖矣”。《牟山湖志·浚湖人策》称:“湖不患其高,惟有将堤加固,每十年加堤一尺,将闸修筑加板,则湖不浚而自浚,即私垦侵占不禁而自禁矣。”淮南、两浙地区古老陂湖长期运行都与重视维修有关。

  二是铲田还湖。经过历史上数次的移民浪潮和人口的自然繁衍,江南人地关系日益紧张,更因豪强的贪婪侵耕,从唐至南宋,围湖为田现象日趋严重,陂湖能够保持,往往是废田还湖斗争取得胜利的结果。如杭州西湖,唐时湖中已有无税田千余亩,湖水浅则田出,湖水深则田没,因此田户常勾结涵闸经营人,偷泄湖水,以利私田[89]。北宋时西湖更为淤浅,湖中葑田侵占更多。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郡守郑戬,“发属县丁数万人,尽辟豪族僧寺规占之地。仁宗嘉之,降诏奖谕,仍命岁常修守”[113]。西湖能保留至今,与历史上多次铲田还湖不无关系。

  三是清除葑草。陂湖淤浅以后,葑草容易滋生,促使陂湖加速湮塞。杭州西湖、鄞县东钱湖等宋代葑草为害都很严重,为清除葑草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宋代元祐年间,西湖葑田“计二十五万余丈”。杭州知州苏轼将西湖进行全面清淤,之后将湖租与人户种菱,因种菱时于春季要芟除草泥,寸草不遗,菱荡课利钱交钱塘县尉司收管,谓之开湖司公使库,以备每年雇人开葑撩浅。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命临安府招置廂军兵士200人,专一从事浚湖工程,由钱塘县尉兼领其事。以后绍兴十九年(公元1149年)、乾道五年(公元1169年)、九年(公元1173年)、淳祐七年(公元1247年)等皆有较大规模的开浚工程[111]。东钱湖除葑工程也很大。南宋淳熙四年(公元1177年)葑草塞湖达二万多亩,几乎占了全湖(约3,7万亩)的三分之二,沿海制置使魏王赵恺奏请动用国库银两疏浚。然当时所除茭葑,未搬出湖堤,不久又复塞湖。嘉定时鄞县设开湖局,用稻谷收购农户清除的葑草。宝庆二年至三年(公元1226~1227年)调用水军,招募渔户和农户,数次举役除葑。淳祐二年(公元1242年)明州守陈恺实行以现钱购买葑草之策,吸引远近农户来除葑[114]。可见对除葑的重视。

  四是在陂湖严重淤积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陂湖也与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形成、发展、消亡的过程。由于陂湖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起有巨大的作用,因此,应该通过多种措施延长陂湖的使用期限,在陂湖淤积严重,行将消亡之时,合理规划,进行综合治理,力求不影响当地的生产、生活和环境。如采用筑隔堤的方法,使高低湖区进行分治;也有将部分湖淤高地进行垦殖,将其余湖区继续筑高堤蓄水;或者在陂湖的上游山区新建水库,以代替原来陂湖所蓄水量;或者在陂湖下游发展河湖网水系,使水体部分转移。如丹阳练湖、余杭南湖在湖中筑埂分成高低湖区,后代实行浚垦兼顾的措施。扬州五塘明代塘底淤高,蓄水不多,清代在五塘西北山地又建了新的池塘,山田在一般年份有水可灌,不再指望五塘之水,故而清代就不进行复塘的工作了。但是也有只顾垦殖将全湖遽然废毁,从而严重影响地区水利的情况发生。如绍兴鉴湖,宋代淤积严重。当时人提出了许多恢复鉴湖的办法,如“益理堤防斗门”;“每岁农隙当僦人浚湖”;“浚湖水使下,然后不失其旧”;“斥湖之三之一与民为田,而益堤使高一丈”等[115]。但复湖的建议未认真执行。从政和时鉴湖大部开垦为田后,造成绍兴地区水旱灾害骤然增加。据记载统计,绍兴地区的水旱灾:北宋167年中,水灾7次,旱灾1次;南宋150年中,水灾38次,旱灾16次[116]。南宋的灾害明显多于北宋,这与鉴湖的湮废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当时能采纳一些人士的合理建议,控制围垦规模,进行增堤浚治工作,存留一定的湖面容蓄,这样就能缓解围垦与水利的矛盾,保持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南宋到明代中期,为了改变绍兴地区恶化的水利面貌,当地人民付出了许多的努力,如大力兴建海塘拒咸蓄淡;进一步开挖平原河网蓄水灌溉;增建扁拖、甲蓬、柘林和新灶诸闸和近20条堰坝排泄洪水;在临浦一带开碛堰,筑麻溪坝,使浦阳江注入钱塘江,减轻对萧绍平原的浸害;又在山阴、会稽、萧山三邑之水的总汇处三江口建闸,这才基本解决了水利问题。由此,可见延长陂湖使用期的重要性,这一课题目前仍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参考文献

[1]《旧唐书》卷一二三《第五琦传》。  

[2]《新唐书》卷一六五《权德舆传》。  

[3]《通典》卷二《食货志》。

[4]《读史方舆纪要》卷二一《江南三·寿州》。  

[5]《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四八。

[6]《宋史》卷二四七《赵善俊传》。

[7]《元史》卷一三《世祖本纪》,《元史》卷一00《兵志三》。  

[8]《元史》卷一三二《昂吉儿传》。

[9]《后汉书》卷七六《王景传》李贤注。又《旧唐书》卷四0《地理志三》安丰县下有“县界有芍陂,灌田万顷,号安丰塘”。灌溉面积也为万顷。

[10]光绪《寿州志-水利》引《元和郡县志》。现《元和郡县志》佚淮南道。  

[11]《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五》。

[12]宋·宋祁:《景文集》卷四六《寿州风俗记》。  

[13]《宋史》卷二九一《李若谷传》。

[14}《宋史》卷5-0一《张旨传》。  

[15]《宋史》卷三五五《杨汲传》。  

[16]《宋史》卷二四七《赵善俊传》。  

[17]《资治通鉴》卷七四胡注引《华夷对境图》。

[18]《旧唐书》卷五九《李袭誉传》,又《新唐书》卷九一本传及卷四一《地理志五》均有记载。

[19]《新唐书》卷五三《食货志三》。  

[20]《全唐文》卷五一九。

[21]《新唐书》卷一七二《杜亚传》。  

[22]《新唐书》卷一六六《杜佑传》。  

[23]隆庆《仪真县志》卷七《水利考》。

[24]《读史方舆纪要》卷二三。又南宋司徒尤埔申略中说:“白水塘周围120里。当不包括破釜塘。”

[25]《元史》卷一六九《谢仲温列传》。  

[26]《元史》卷一00《兵志三》。

[27]《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五》高邮县下载:“有堤塘,溉田数千顷,元和中,节度使李吉甫筑。”溉田数和《李吉甫传》不同。  

[28]隆庆《高邮州志》卷二《山川》。  

[29]康熙《扬州府志》卷九《水利》。  

[30]唐·刘晏:《奏禁隔断练湖状》,《全唐文》卷5-qz0。

[31]唐·李华:《润州丹阳县复练湖颂》,《全唐文》卷三一四。  

[32]《宋史》卷九七《河渠志七》。

[33]南唐·吕延桢:《复练湖奏状》,《全唐文》卷八七一。  

[34]《元史》卷六五《河渠志二·练湖》。

[35]详见张芳:《丹阳练湖》,《水利史志专刊》1993年第4期。  

[36]《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五》。

[37]《全唐文》卷四四五。

[38]《永乐大典》卷二二六一《赤山湖》。

[39]《新唐书》卷一三九《李泌传》。

[40]《新唐书》卷一一九《白居易传》。

[41]《东坡全集》卷五七《奏议》“杭州乞度牒开西湖状”,四库全书本。

[42]宋·曾巩:《元丰类稿》卷一九《广德湖记》。

[43]《农政全书》卷一六王廷秀:《水利记》。

[44]以上见宝庆《四明志》卷一二《魏王状奏》。

[45]晋·陆云:《答车茂安书》称:鄮县“西有大湖,广纵千顷”,引水溉田,“水耕火种”。载《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卷一。三《全晋文》。又一说认为西湖指广德湖。

[46]清·李暾:《修东钱湖议》,载同治《鄞县志》卷七。灌溉面积文中称50余万顷,似不确。《宋史》卷九七《河渠志七》作50万亩。

[47]王瑞琛:《佟公坝灌区》,《安徽水利志通讯》1986年第2期。  

[48]《全唐文》卷六九五。

[49]《全唐文》卷八。五。

[50]万历《袁州府志》卷四引《图经》。  

[51]《永乐大典》卷二七五四引宋代佚志。  

[52]《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四六,八之一六。

[53]《宋史》卷四三二《洪兴祖传》。

[54]《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一二三。  

[55]《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一二五。  

[56]宝庆《四明志》卷一四奉化县。

[57]《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一二六。

[58]《宋史》卷三七三《洪迈传》;光绪《金华县志》卷三《水利》。  

[59]《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一二五。

[60]唐·梁肃:《通爱敬陂水门记》,《全唐文》卷五一九。

[61]唐·李绅:《入扬州郭》诗序:“潮水旧通扬州郭内,大历以后,潮信不通。”载《全唐诗》卷四八二。

[62]隆庆《仪真县志》卷七。李孟传,志作李孟博,据《宋史》卷四○一《李孟传传》改。

[63]清·刘文琪:《扬州水道记》卷一引《张宁议》。

[64]明·王恕:《复修扬州境内水利奏略》称:“雷公上下塘、句城塘、陈公塘,俱系汉唐以来古迹,各有放水拦水闸座,年久坍塌,遗址见存。”载嘉靖《惟扬志》卷三二。句城塘大小见隆庆《仪真县志》卷七《水利考》。

[65]雍正《扬州府志》卷八《河渠》。

[66]雍正《扬州府志》卷八《河渠》。志中称小新塘在上雷塘东北,据志中《江都甘泉四境图》改为在上雷塘西南。

[67]褚义:《白水塘考证浅见》,《江苏水利史志资料选辑》1988年第十七期。

[68]报告栽宋代嘉定《山阳志》,但此志已佚,从《读史方舆纪要》卷二三及《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二七转引。

[69]《元和郡县志》卷二五《江南道一·润州丹阳县》。  

[70]明·丁一道:《练湖议》,载民国《练湖志》卷六。  

[71]明·张存:《重修练湖碑记》,光绪《丹阳县志》卷三二。

[72]清·林则徐:《筹办通漕要道疏》,民国《练湖志》卷三。  

[73]光绪《丹阳县志》卷五赋役。

[74]《京口山水记》卷一四《丹阳诸水》。

[75]江苏水利厅:《太湖水利史稿》,河海大学出版社,1993年8月,第57页、60页。  

[76]南唐·吕延桢:《复练湖奏状》,《全唐文》卷八七一。

[77]嘉定《镇江志》卷六陈伯广记。  

[78]民国《练湖志》卷八《碑记》。  

[79]乾隆《镇江府志》卷三《山川下》。

[80]武同举:《江苏水利全书》卷二七《江南运河一》。  

[81]明·陈幼学:《南湖考》及图说。

[82]咸淳《临安志》卷三四《山川十三》。  

[83]明·陈善:《南湖志考》卷一。

[84]乾隆《杭州府志》卷四二《余杭县水利》。  

[85]嘉庆《余杭县志》卷一一《水利》。

[86]清·宋士吉:《增南湖五亩塍辅坝记》,乾隆《杭州府志》卷四二《余杭县水利》。嘉庆《余杭县志》卷一一称清代宋士吉筑辅坝年代为康熙十年。

[87]乾隆《大清一统志》卷二一六《杭州府一》载:“于(南)湖西北为石门函,以纳溪水,又于湖东南五亩塍立滚坝,其派别北出为黄母港,流十.-E,与苕溪会。于其会处,节以石埭曰西函。西函在县东十三里,后湮废。唐令归珧因旧重修,宋明以来胡继修筑十余次。”

[88]宋·成无玷:《南湖水利记》,成淳《临安志》卷三四《山川十三》。  

[89]唐·白居易:《钱塘湖石记》,见《白氏长庆集》卷五九。

[90]唐·白居易:《西湖留别》、《西湖晚归回望孤山寺赠诸客》,《全唐诗》卷四四六、四四三。

[91]《白氏长庆集》卷五九,以下未注明出处者皆引自此记。

[92]淳祐《临安志》卷一。称:下湖“在钱塘门外,其源出于上湖,即西湖”。白公堤今已不存在了,并不是现在西湖内的白堤。白堤修筑年代比白公堤更早,白居易诗中所称的白沙堤即白堤。

[93]宋·苏轼:《钱塘六井记》(载《东坡全集》卷三五)称:李泌六井,“其最大者在清湖中为相国井,其西为西井,少西而北为金牛池,又北而西附城为方井,为白龟池,又北而东至钱塘县治之南为小方井”。

[94]《东坡奏议集》卷八《乞子珪师号状》。

[95]《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一之一。

[96]《丁丙年谱》,载民国《杭州府志》卷五三水利一。

[97]宝庆《四明志》卷一二《魏王状奏》。

[98]参见《鄞县水利志》,河海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40—241页。下文多参见该书。

[99]同治《鄞县志》卷七载清代李暾:  《修东钱湖议》。而雍正《浙江通志》卷五六引《水利图说》称四碶闸为钱堰碶、平水堰碳、高湫堰碶和梅湖堰碶,代表早期情况,与后代不同。

[100]明·陈文:《南坝闸记》,载民国《续修昆明县志》卷二。  

[101]民国《续修昆明县志》卷二《水利》。

[102]清·刘发祥校:《咸阳王抚滇功绩》。

[103]福建省水利史志办《莆田太平陂》,载《福建水利史志资料》1985年第4期。

[104]宝庆《四明志》卷一二《魏王状奏》。四碶闸名参见小注[116]。魏王状奏中说嘉

祐时为“始建”,此大概指砌石闸门,木闸应在唐代已建。

[105]宋·李孟博:《钱判官冲之修陈公塘记》,隆庆《仪真县志》卷七《水利考》。“石哒”一词流行于宋代,应在宋代时建成。

[106]宋·成无玷:《南湖水利记》,咸淳《临安志》卷三四。

[107]福建省79-ffq史志办:《福清天宝陂》,载《福建水利史志资料》1986年第4期。

[108]唐·刘晏:《奏禁隔断练湖状》,《全唐文》卷三七○。

[109]《明史》卷八六《河渠志四》。  

[110]嘉庆《杜白二湖全书》。

[111]乾隆《杭州府志》卷四○《西湖水利》。  

[112]《农政全书》卷一六《水利》。

[113]淳秸《临安志》卷一○《山川》。

[114]宝庆《四明志》卷一二《鄞县志·水》。

[115]宋·曾巩:《序越州鉴湖图》,载《元丰类稿》卷一三。

[116]陈桥驿:《古代绍兴地区天然森林的破坏及其对农业的影响》,载《地理学报》196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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