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杀”老到敬老——社会史话之一

《休休室治史文稿补编》之六

  由于人类社会不断地在流变演进中,因此,我们的社会制度与道德习俗,亦不是一成不变:它常是由既成的秩序,向更高的阶段发展,而走着相反的不同的路线。

  社会道德的演变,常超出我们想象之外,老人在历史的地位底变迁,便是一个极好的例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论谁都承认对于老人的尊敬,是应该的、必须的。同时,敬老在社会上看来,非仅视为道德的行为,而是作为国家行政设施的一部分。老人能够得到许多人的尊敬,其在社会上的崇高的地位的获得,是不是有古以来就是这样的呢?那又没有这么的简单。我们知道老人地位的获得与形成,好似男子在取得支配权之前,有经过长阶段的苦斗与许多悲惨的事实,才争取得来的。

  当原始时代,人类曾长期地过着采集经济生活。壮年的男子,都是外出从事狩猎,妇女则采集天然的植物,或幼小的动物,作为食粮。但是这种采集经济,常受自然环境的限制,而极不稳定。因为一地野兽的数量,是很有限的,因不断地打杀及逃走之故,常使人终日毫无所获。至于采集品,也常是很有限的,特别是遇到天旱时,可食的茎叶根块在炎暑中干萎了,而小的两栖动物和爬虫,凡在平时得保全残生的,也逃徙净尽了。同时,原始人又不懂得保存鱼肉的方法。

  如果有丰富的食品,他们便一气吃光。在这样不稳定的生活之下,于是由饥馑的来临,由于一时的缺少肉食,只好把自己的同类——人也拿来宰吃了,这是食人的一个原因。其次,原始人还迷信:一人只在自己活的身体中,领有生命力;所以若把一个人活活地吃下,即能取得他的生命力。【1】这一个宗教的理念,又助长了食人的勇气。关于食人的风俗,就现在我们所知道的,如澳大利亚、苏门答腊、西伯利亚诸民族,都普遍实行过。至于我们的中国呢?在春秋时代尚残留有食人的习惯,如“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2】所谓用人,就是杀人以祭。这也可以证出我国古代也有食人的风俗。

  其始,原始人在饥馑时,先把战争中死伤的敌人拿来充饥,或侵袭别个部落,以掠夺牺牲品。但自和毗邻的部落之间,发生友谊的结合,旧来频仍的部落战争便因而减少了,于是土人乃开始吃儿童底肉,尤其因为一个妇人在进行中能够携带两个小孩和同时养育两个小孩子的是例外,所以在许多部落中,婴儿刚生下来,便杀来把肉吃了,不过夭殇的、大些的儿童也是被杀的。【3】没有抵抗能力的婴儿是被杀了,不久,这个厄运,也渐渐轮到残废的老人身上了。体力衰退的老人,在一般原始人的心目中看过去,完全是只会消费、不会生产的无用东西,于是在生活的重压与食粮欠缺的群体中,便实行对老人的戕杀,如苏门答腊的白太人(Betta)与往昔西伯利亚的朱克支人,都盛行这个风俗。【4】就在今日我国民间的传说里,亦有“老年不死,殃及子孙”的迷信,这也可认为反映古代老人杀害的一个残迹。

  其在爱斯基摩人中,这个习俗,亦很为普遍。据说:老人随其体力的衰退,他在社会上的权威,也日就衰微,以前所养育的后辈,则将其视为赘疣。于是老人最后对于社会还做出一桩好事,就是在自己不死的场合,自杀而死。这个场合,宗教的传统,为要避免死的恐怖,据中部爱斯基摩人的说法,穷困的死者是升入天国。如彼岸的安乐,不能引起老人的魅惑时,则必须假手于其家族或朋友。在爱斯基摩人的文献中,关于杀害老人的报告,非常之多。一个少女无报酬地从岸上推杀老妇,对于她是个值得自傲的道德行为;而杀父者,在其民族的道德观上反视为模范的代表者。【5】这是壮年与老年问,父一辈与子一辈问的剧烈的斗争,在很多很多的世纪中,最有能力与最有经验的男子们都太早地死去了,直至人们找到能维护三代共同生活的办法的时期,他们都为食人仪式的牺牲品。

  但是为什么原因废除了老人杀害呢?“关于这种废除的理由,我们还没有半点证据,然而,把它归功于经济的要因与伦理的情感,大概是不大会错的。如投石带、弓箭、掷枪一类的击远武器和捕鱼以及狩猎等工具的发明,使老人恢复社会的效用。他们重新列入宗族防御者、粮食供给的队伍,武器与工具的制造、材料的选择、打猎时陷阱的布置、防御堡垒的工程都需要经验。保有它的只有年老的人们。宗族于是开始看重这大之对群体、小之对每一成员都有益的经验,在每年杀戮老人的时候,失却有用成员与宝贵顾问的惋惜,使他们起而反对杀人的本能,反对以人的牺牲永远延续宗族与祖先之生命力的原欲”。【6】

  为了人类对于原有经验的保存与传授,以及青少年训练的必要,有了认识,于是老人以其丰富的经验,在生存手段尚未十分发达时,乃作为特种的劳动资格的担当者,替人类尽了很大的任务,而得到青年人的尊敬。但是权威的“长老制”的形态,亦不是一下子就完成的,所以老人必须将其丰富的经验,如关于季节、动植物、地形的知识,作有组织的处置,或将知识的一定部分有计划地秘密化起来,或扩大为空想的神话,造成一个完整的宗教系统,特别是在青年的训练或举行成年祭时,冥冥之中,用来统制其他的男女成员,发挥长老制的权威。如布西曼族,老人监视青年的狩猎的劳动,年青人必须把全部的狩猎物献给老人。山地答麻狩猎族亦须在圣火时贡纳其狩猎物,并且最好的动物完全是属于老人的所有,而且老人有先食的特权。【7】

  这里,关于老人权威的获得,在今日尚残存的原始人群,典型地显示长老制的最高完成者,为澳大利亚土人。在那里,为了经济过程之物的要素非常的不发达,与其主观的要素(组织化与经验),特别赋与极高的意义。老人凭借着性的禁令及食物禁令,为着青年人的训练与保护,开始支配青年男子们准备食物的最有价值的部分;并在性的方面,征发集群的年青少女,或将其作为自己的劳动力。

  罗利察族的老人在举行成年祭时,为表示威力,常在年青人的身上,予以肉体上的暴力行为及恐怖的习惯,并这样地发训青年们道:“不得走进女儿们的居处!……你们,不可吃大的蜥蜴!”“若使你们是想活下去,就该好好地做去,否则,就把你们投入火中烧死!”这个威吓,完全是真实的,成年男子与达到成年的处女或其他男子之妻,有发生肉体的关系,则立被监禁,或加烧杀。

  食物律法在“不相等”的口实之下,年青男子们禁止享受最上等的食物。“为老人而备”的口实,在我们看来,可以想像到“不相等”的意义。可是尊敬老人作为所有历史的经验的担当者,及站在他们生活的实践上必须尊敬老人的年青的澳大利亚人看来,老人的这个威吓,完全是有现实性的。年青人如果敢吃老人们所贮备而未食的动物,则他所得的警告,是会生可怕的脓疮,且能使他不会生髯,性的机能不发达,甚至断绝。同样的,对于违犯食物禁令,也予少女以威吓,如说:乳房不发达或失去,性病来临,生育多数孩子(对于生活困难的威吓),或永远过着处女的生活。【8】

  自是之后,老人在社会上的地位,日见崇高,于是所有宗教上、经济上的许多大事,也都操在老人手中,例如“澳州瓦拉曼加(Warramunga)之族人典礼与火葬,司仪之责,不由某地方之首长任之,而由五元老共任之,而此五元老乃由各族群体之中选出,而组成一种会议也”。【9】特别是在家族间,关于子女的教育,知识的授与诸种特权,使老人会受到人们的尊敬。一直到了农耕社会,老人的丰富的经验知识,仍担当了社会上的大事情。【10】于是随着时间的过去,我们社会史上所谓老人杀害这个悲惨的事实,渐为人类所遗忘,而后起的、崭新的敬老道德,乃代之而起。

注释:

【1】薛曼尔著,郑绍文译:《神之由来》。

【2】《春秋左氏传·僖公十九年》

【3】沃才富克著,吴觉先译:《经济通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4】邵可侣著,郑绍文译:《社会进化的历程》。

【5】[德国]维特福格尔:《家族权威发达之经济史的基础》,见《历史科学(日本)》第五卷第七号。

【6】薛曼尔著,郑绍立译:《神之由来》。

【7】[德国]维特福格尔:《家族权威发达之经济史的基础》,见《历史科学(日本)》第五卷第七号。

【8】[德国]维特福格尔:《家族权威发达之经济史的基础》,见《历史科学(日本)》第五卷第七号。

【9】摩勒·德斐著,陈建民译:《近东古代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10】老人在中国社会上,如汉的三老、明的老人都握有地方政教的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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