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团运动与晚清漕粮运输

  【内容摘要】义和团运动对晚清的漕粮运输产生了重大影响。首先,义和团运动爆发后,八国联军侵华,占领津京等地区,慈禧太后挟光绪帝出逃,导致漕粮海运中断,并转而将部分漕粮向山西、陕西运送。其次,义和团运动被镇压后,朝廷被迫与联军签定《辛丑条约》,偿付巨额赔款,清朝的财政体系完全崩溃。为筹措赔款,清廷不得不颁布“漕粮改折诏”,虽然江浙后来又恢复本色100万石,但漕运制度已经遭到致命打击。再次,为节省费用,清廷开始采纳铁路剥漕的方式,结果成为继轮船之后,漕粮运输工具史上的又一重大突破。简言之,义和团运动是晚清漕粮运输的转折点。

  【关键词】义和团运动;漕粮;海运

  【Title】The Boxer Rebellion and SeaTransport of Tribute Grain in Late Qing Dynasty

  【Author】Ni Yuping (School of History,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Key Words】Boxer Rebellion, tribute grain, sea transport

  【Abstract】The Boxer Rebellion put an important influence on the sea transport of tribute grain in Late Qing Dynasty. This paper discusses grain transport during the Boxer Rebellion and after announcing the decree of permanent commutation in 1901. We find that the Boxer Rebellion is the turning point of the sea transport in Late Qing Dynasty. It will be helpful for us to understand the historical role of the Boxer Rebellion in this period.

  漕运被称为“天庾正供”,是保证京师粮食供应的重要渠道,在当时的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影响,历来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清朝咸丰以后,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一向以河运为正途的漕运,转而以海运为主要的方式。[1]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亦即农历庚子年,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关于这场运动的前因后果及其社会影响,学界已经做过诸多深入的研究。但关于义和团运动对晚清漕运的影响,仅就笔者所检索的资料来看,尚未引起学者们的注意。本文即欲就此问题做一简单分析,以求教于方家。

  清末漕运以江浙两省的漕粮海运为主体,山东、河南及江北的河运为辅。光绪二十六年,江苏漕粮共应交漕米772814石零,外加各种耗米84096石[2]。浙江则共计起运漕米502250石8225[3]。按照以往惯例,这批粮食分别交由沙船及轮船招商局承运,从二月初起,分批起航,由海道运往天津交兑。与此同时,本年河南的河北三府(怀庆、彰德及卫辉),民食不敷,巡抚裕长要求从江浙海运漕粮中截留6万石赈济[4]。清廷只拨给他们江苏漕粮2万石,浙江1万石,并规定由河南派人前往天津领取。三月十八日,河南承运委员于沧澜抵津,知江浙漕米尚末到津,到津再行剥运则在四月底。最后他们商定,改由天津筹赈局先行拨款,应领南漕则在津变价[5]。

  如果一切正常,本年漕粮海运也就平淡无奇了。但随着义和团运动的爆发,局势发生大逆转。江浙海运漕粮于四月十五日开验,到五月十八日,江苏粮道罗嘉杰、浙江粮道郑嵩龄禀报:“现值义和拳兴,教民构釁,紫竹林一带租界,格外戒严,招商局在其境内,每日午后即不能兑剥,目前已多不便。”至五月二十九日,江苏白粮验完,漕粮则验过31起,共计平斛漕米290020石。因东浮桥为兵团拦阻,剥船无法上驶;紫竹林一带四处焚烧,回空船户已成涣散之势,继续验兑已无可能。浙江则称,已经验过漕粮18起,共米165271石25升,因同样原因,兑米停顿。仓场只得决定,将天津剥运及验兑活动暂行停止[6]。尽管清廷依然责令赶紧起运,并且声称军食孔亟,毋稍延误,“致干重咎”[7],但停验已不可避免。

  直隶总督裕禄也同期上奏称,因日军将租界老龙头浮桥封钉,派兵驻守,致使剥船不能越渡。他请求将未经剥运之米存储招商局天津栈房。在上海的未运米粮暂存上海栈房,等下届附运。但江浙两粮道未经请示即离开天津,招商局也被洋人占领,栈房内所存之米情形如何,无从探询[8]。次日,裕禄再奏,天津米价日昂,拟将招商局津栈之米平粜,沪局存米30余万石,应设转运局,由水路运至清江,再陆运至德州,然后河运至津[9],可见情况之紧张。

  海运不通,清廷又重新规定,战局既开,宜筹粮食,命刘坤一在清江浦设转运局,委派前福建兴泉永道恽祖祁采买各处粮食,由内地水陆分运到京,所需脚费准作正开销。别的省份也应一并设局采运[10]。经各省讨论,决定由江苏筹银15万两,安徽10万,江西、浙江、湖北各12万两,湖南3万,广东30万,广西4万,共98万两,或采买或解银,分批运京[11]。不久,恽祖祁采买糙米10万石,而江苏解京饷银中,江宁藩司的13万两,江苏藩司的20万两,两淮运司的12万两,共计45万两,也准备由恽祖祁一并押解。不料就在此时,形势随逆转直下,清廷先逃太原,后至西安,此部分银两后改由陆路运陕[12]。

  朝廷本有将上海余漕统改河运的想法,他们曾两次发布上谕:“海道难行,粮运必至梗阻”,令松椿、袁世凯将运河赶紧挑浚,随时疏通[13]。但江苏巡抚聂缉椝回奏,此事须粮道回苏再行商量。浙江抚刘树堂也称,浙江改行河运毫无头绪。漕运总督松椿将实情上奏,但清廷并未死心,朱批道:“仍差咨催江浙两省迅速定议。”[14]

  其实,河运也并不顺利。本年江北征米115371石零,丁耗米7062石零外,共米108308石零,于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开兑,二十六年三月全帮兑竣[15],用船450只,另备带提浅太平船32只。因河运艰难,直到六月二十日才挽过清江等闸。适逢义和团事起,人心不靖,“匪类时有造谣生事,藉端掳掠,长途不能不严加防范”,只得拨派营勇,随帮护送,并通知山东巡抚及直隶总督,各添派营勇100名护漕[16]。至六月二十六日,江北漕运的头批49船,才挽入山东峄县黄林庄[17],速度很慢。

  海运后受阻后,京城粮食顿形紧张,山东巡抚毓贤提议,新疆、甘肃仓存粮石甚多,“请饬运京以济军食”。山西巡抚端方也奏请拨款派员,前往宁夏购米,并取道阿拉善部转运。但甘肃表示反对:阿拉善王向来体量国难,当无不可,且可由该部向蒙古各札萨克旗调取健驼,优给运价,雇驼陆运至托克城,“经进杀虎口,由口里驼运至京”。如此转运,花费甚巨,除非朝廷有专款调拨,否则无法开办[18]。

  清廷本来是命各省设法多运粮食运京,以供军食,不料事情态势发展太快,七月二十日,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慈禧出逃山西。八月十四日,清廷要求将漕粮改解山西。刘坤一奏称,除江北漕粮已经抵达山东的可转运外,另在清江设立转运局,先行购米20万石,其中10万石为直隶赈济之用,10万石解交付行在,赶运山西,并特意将白粮400石交参将蒯德浦先行起解。至湖北附运10万石米粮,“一俟交齐,亦由恽祖祁妥速成起运”[19]。这些粮食均于九月十八日赶抵临清,十月二十九日由山西委员一律验过[20]。

  山东巡抚袁世凯奏称,山西大旱,粮价昂贵,“又值恭奉慈舆巡幸太原,扈从兵夫云集,需米尤多”,江北漕粮已运至山东德州,由德州起运至获鹿,设局转运入晋,运道较捷。但漕船进入山东后,大雨时行,兼以北路军兴,南来援兵及军火器械粮饷皆由运河,漕行更多稽滞,希望朝廷能拨款修河[21]。

  山东在要钱修河的同时,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漕运总督松椿也开始叫苦。他们开列出“五难”:此年江北河运漕粮共有漕粮145000余石,每石需布袋1条,制办不易,其难一。每10石需1车,约需大车14000余辆,无处招雇,其难二。即使能在德州雇车数百辆,辘轳转运入晋,每次往返约20余日,非数十次不能竣事,需时太久,其难三。车价即需银数十万两,其他尚不在内,无处筹拨,其难四。旧漕开办在即,粮道不能遽回,必致贻误,其难五。他们主张将江北漕粮在德州候直隶派员验收,搭放军米,粮道恽祖祁则率空回南,接办新漕。清江转运局除拨运直隶赈米,尚有10万石应行运赴行在备用,“惟圣驾是否幸陕,尚无确信,此项米石如用轮运鄂入陕,劳费较省”。当然,所有问题都须“候训示遵行”[22]。

  几天后清廷给出答复,江北河运应拨山西、直隶赈灾之米,仍由恽祖祁运至德州交付,其余10石及本届截存海运漕粮20余万石,一并取道汉口,由襄河运赴行陕西[23]。但袁世凯表示,直隶需米待赈,河运本系借黄济运,现在临近霜降,黄河水枯,米船难以浮送。刘坤一则主张,在运费项下提银20万两,抵米10万石,由直隶就近采买,由汜水等处折回米石,令恽祖祁酌量情形,连同奉饬由襄运陕之10万石,一并运陕[24]。

  山东本年交米291930石8611[25]。湖北本应照常折色,但朝廷要求仍运本色3万石,结果湖北回奏,上游岁仅中稔,各路商户咸赴下游购运,米价昂贵。以前湖北每次都按2两18核销脚价,此年要加至2两48[26]。湖南以前系将折价交顺天赈济,因情况变化,也询问是否需采买米石,解运进京[27],但事后并未举行。至于安徽,在经过上一年的口头承诺后,本年依然声称,起运本色困难极多,只能折色。考虑到江北与安徽的关系,他们派署试用道张毅前往山东德州一带设局,派员协助江北转运,“辘轳转运”[28],也算是一种姿态。

  慈禧太后与光绪帝在太原停留20余日后,又于闰八月初八日起程前往西安[29],导致陕西的供应十分吃紧。陕西方面声称:慈禧等人源源而来,用项浩繁,尤难预计。各省财赋,“丰饶无逾江浙,南疆近北惟有荆湘”,若得这几省协助,必能速成巨款。惟“非奏派专员前往坐催不可”,为达此目的,他们特派刑部郎中于启元前往江浙、候补知府吴永本前往两湖[30]。江苏表示,愿意将存沪余漕转运,用轮船运至汉口,经襄河和樊城至老河口,由河南荆紫关、陕西龙驹寨以达西安。左宗棠出兵西征时,军需均由此运陕省,有辙可循。计水程2000里,陆程510里,大多平坦,仅龙驹寨至蓝田县420里,山岭崎岖,只能雇用驮骡,行迟而价亦甚费[31]。具体转运经费开销,双套骡车每辆每站给制钱1600文,回空给制钱100文,喂养每车每日制钱500文,三、四套大车则照此推算[32]。

  上海招商局栈房尚存苏漕251049石,浙漕145562石[33]。清廷谕称:“著一并取道汉口,改由襄河运赴行在。现在驻跸长安,该省适值旱灾,需粮甚多亦甚急。”[34]但盛宣怀却对李鸿章表示,只打算将江苏的5万石运陕,外加白粮1万石(系提前赶办下一年冬漕)。因运陕舟车难雇,运费极巨,“数倍于津”。其余漕粮只能有待明年再运天津[35]。这批漕粮从九月初开始起运,其中头批1万石、白粮1千石,运至汉口时因襄河水浅,雇觅可装百石之船数十只,20余日方抵老河口,再换艇子小船前进,每船止装米二、三十包,极为艰难[36]。

  尽管江苏费尽心思,已经升任陕西巡抚的岑春煊仍然表示不满,认为陕西粮食歉收,“銮舆西幸长安,臣仆侍从人数已巨,加以诸军扈哔千乘万骑,皆须取给全秦”。加之办理秋赈,用粮尤多,若不设法速筹,“饥馑之内忧,更甚于军旅之外患”。江苏运漕取道汉口、襄阳等地,但襄河本非大河,秋季水浅,溯流而上,舟行迟速。自商州龙驹寨陆运,尤非容易。相反,运河必经河南卫辉府道口镇,由该处陆路陕西不过十余日,且系车马通衢。他打算从这里将漕粮转运陕西[37]。

  鉴于西安缺米,山东也不能不有所表示。袁世凯命济东泰武道吉燦升负责转运事宜,于六月二十六日在济南设立总局,配设车辆及兵勇。所雇车辆,皆以三套骡马大车为准,车行百里,支给正价银1两。逾百里者依次递增,不及者按里扣减。回空坐住之日,每辆各给喂养银8钱。该局一直持续到十一月二十九日才被裁撤[38]。清单显示的经费开支如下:雇用长车销库平银110200两495,而未设局之前及撤局之后仍有花销,雇用短车销库平银54928两722,共银165129两217,统由海防捐输项下支发[39]。河南也被要求提银10万两,购买米麦运陕。后来河南奏报,已购2000石米,于九月初八日起程,由水陆站道前赴陕西省城交纳[40]。另外,他们还至少向陕西运送了白粮7000石[41]。

  为解决粮食问题,清廷还曾令江汉关道购米50万石北运。张之洞称,汉口之米多来自湖南,米价较贵。长江下游芜湖、镇江及江北宝应县汜水镇,皆粮食交易重镇,合计米价运费,每米1石较汉口约省银1两。湖北已在汉口买米2万石,委员分赴芜湖、镇江、汜水三处购买,随买随运。但如买米50万石,需银将及200万两,湖北无法支撑,须由江南、安徽等省合办[42]。在此议得到批准后,张之洞又于九月初九日奏称,已经派员在汉口、芜湖、镇江及宝应县之泛水镇等处,采买米10万石。原准备运交清江转运局,因行在移驻西安,清江所设转运总局移至汉口,故将此项米石从襄河运赴陕西。至于米款,则在藩库地丁银下划银10万两,粮道库漕米项下划拨银7万两,江汉关筹饷内划拨银13万两[43]。

  御史管廷献也发表建议,指出河南开封以东,秋收最丰,若采买小米由黄河上驶至孟津,车运至陕州会兴镇,雇用回空盐车转运,较为便捷。但袁世凯反对,认为山东不难采米而难转漕。黄河逆流上驶,“设遇风势稍乖,舟行尤极濡滞”。山东河面较豫省为窄,船只亦较脆薄,容易发生危险,须易船西行。现届严冬,“凌块蔽河,触船辄破,人力莫施”[44]。又山东新漕因受兑的临清、德州与直隶接壤,洋兵自到保定之后,时游弋于河间、冀州一带。现在驻兵献县,距临、德均不过百数十里,“敌氛紧遍,岌岌可危”。京通祸乱未平,将来应运何处,或者能否起运,都在未定之中,所以除本省旗营兵米外,其余不论各色米,统令折征[45]。

  陕西专门负责漕粮转运是署刑部左侍郎薛允升,当然,他的职衔系“会办陕西赈务”。十二月十六日,他与陕西巡抚岑春煊联衔奏称:陕西需粮原专恃龙驹寨一路,故曾在十月奏请饬南省分运,打算在樊城、亳州、周家口、龙驶寨四路水陆并运。但龙驹寨运到的漕粮及采买米石,至今不到1万石。荆紫关以上皆系山路,如果数十万石粮食专由此路挽运,非年余不能竣事。所以决定在潼关设局,招集车驮,“一俟分运之米石到潼,即行接运”[46]。

  尽管多少不一、迟速未定,在各省的源源接济下,陕西的粮食危机还是得到极大缓解。英国统帅西摩随即对此提出抗议:各省运赴陕银米兵械甚多,“必是接济董军,朝廷不愿和”。张之洞答以“圣驾所在,义当接济”[47],以示回复。刘坤一则相对缓和,他强调,运拨军火,外人正拟阻截,即目前解陕毛瑟枪、快炮等件,虽在设法密运,亦未必专走清江,无须转运局照料。他还主张暂缓在清江设局,免至徒糜局费[48]。

  江苏漕粮的开支情况,自二十六年二月至五月中旬,实运津米373024石,在津已兑交苏粮道装剥起运米219683石。存储津栈、尚未运出之米153341石,“不图猝遭兵事,失去无存”,含各耗米155935石零,全部核销。又有从津折回及存沪之米,共251049石零,扣掉应给商船耗米29841石零,以及转运汉口的正米5万石,商耗4000石,陈漕应除商耗11271石,实应交仓正米140894石零,随运经剥食三款米15041石零。因存沪日久,被虫蚀霉,短少米16676石零,一体豁免[49]。

  本年漕粮既有海运,又有陆运,经费开支只能分开计算:运漕793645石零,除提办陕运5万石,以及储津栈遭兵被失、在津办理平粜及存储沪栈折耗332620石外,实由津运通411025石。改用火车剥运米139259石零,库平银411972两5分,一半银27514归江苏自销,共384457两[50]。运陕情况,系正米5万石,商轮耗米4千石,兑交行在验收米7611石,支给船耗4000石。又有运存龙驹寨等处、复饬退回汉口运苏拨赈米41090石,各局交仓转蚀耗米1299石,提前预办来年白粮1万石,商船耗米及经剥等米1297石07,交行在户部验收5619石,运汴兑交米500石,照章支船耗1000石,以及各局添米444石79,在樊城粜米3395石5,赊旗店粜变米337石78。统计开支库平银161469两零,委员薪水盘费杂支等项,实支库平银72162两零,两共233631两零。樊城粜变白粮库平银8625两零,折耗漕白共米1743石79,“一体豁免”[51]。

  浙江则奏称,共有余漕117327石暂存上海招商局,于二十七年将所存之米分批运京。因陈漕存储过久,虫蛀鼠食,伤耗甚重。经逐一风筛,共得好米91193石,亏短米26134石零,照江苏之例豁免[52]。其经费开支如下:运米502250石零,除南折米2370石,商耗36777石外,实运463103石,先运345775石,后续运米117327石零,内存沪折耗米26134石零,续改用火车剥运。用库平银369093两,每石加水脚共69465两,外局等花费23155两,剥食银431942石折洪斛345553石,每石3两,银16241两。动支运费477954两,其中除招商局运米361220石,扣减钱1钱5分外,为54183两;宁船101882石,减修费钱1钱,为10188两零,统扣三分共13893两,为78260两零,实共支销运费399690两[53]。由上可知,八国联军侵华及转运山陕,导致江浙两省的漕粮奏销,都出现了费用增大、损耗过多的局面。

  向陕西剥运漕粮的活动还未结束,就出现了清廷与西方列强议和的情形,慈禧太后及光绪帝回京的可能性骤增。北京电示江苏:“须将存沪余漕,明春一并运津。”江苏回复,本打算运陕5万石,已经运出38000石,其余部分也由沪装轮赴鄂,未便再行改道。未运之粮,则会准时运赴天津。刘坤一还称,此次运往陕西漕粮5万石及白粮1万石,运费约须30余万两[54]。开销之巨,令人咋舌。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江苏漕粮折价为2700文[55],应起米720370余石,除上年先运陕西白粮1万石,奏准改折30万石,连同各耗,实运450370余石。剥耗等米12490余石,二升米9300余石,共米472060余石,沙耗米38260余石,再加上届存沪栈米176850石,三款米6050石零,商耗14148石零,均应随同运解[56]。

  出于自身考虑,陕西仍然希望各省能继续向陕西运粮。他们声称,陕西所存之银有439万余两,各省运到及尚在途中之米仅20余万石,“如果回銮在即,尽此数银粮支发,固无不敷”,但毕竟回期未定,加之警报叠来,“彼族似犹不忘内犯,万一要挟以万不能从之事,迫我于不能不再议战之时,则粮饷两空,将何以为筹战筹防之具乎”?即使决无议战议防之事,银粮充足也绝非坏事,“将来启銮不过多费一番转输而耳”[57]。这当然遭到各省的反对。袁世凯表示,虽然山东米价较陕西低,但船只短少,雇觅为艰。自十里堡至河南孟津,水程1600余里,非数月不能运到。及抵孟津,又须等车陆运,再历崤函之险,由陕州西行入渭。运至陕境,约需两三月。与其缓不济急,不如协款助赈,故只是提银3万两交差[58]。

  李鸿章曾指出,京通仓米经各国出粜,暂不缺食。但京畿一带秋成中稔,银价较昂,形势不容乐观[59]。在由其主笔、全权大臣奕劻等人联衔的奏折中,他表示,“京城自经燹之余,各处仓廒悉为洋兵占据,积储荡然一空”,运漕万不可缓。另外,剥船在变乱中遭受损失的多达700余只,剩余部分又因洋兵未退,难以雇用。南粮能否转运毫无把握。加之历年排造油艌,工繁费巨,运米时船户水手偷盗搀水,百弊丛生,不如趁机改革,交由火车剥运赴京。当然,现在京津铁路尚未交还,若令承运漕粮,“权不我操,势多牵掣”。具体情形只能有待商量。江浙海运、江北河运及上届存沪余米,约共米150万石,但京仓有90万石即够支放。本年汇丰、克萨洋款本息共需银100余万两,未有抵偿。他们欲改折部分漕米。结果江苏拟折漕30万石,每石2两,运费7钱5分,共银82万两零,实运新漕并沪存余米62万石。浙江拟折漕五成米228000石,每石1两6钱,运费8钱,共银52万两零,实运米33万石。两省共折银136万两零,起运95万石。对此,清廷没有提出异议[60]。

  浙省折价没有江苏高,据称乃因本色完纳变价为难,非苏省原收折价可比,现定折价实已勉力。但浙江当局为显示忠心,“苟能多筹一分,即可多济一分之用”。故随后将折价每石提升1钱,即1两7钱,结果共多银2万余两[61]。此后,浙江要求将改折比例提高到7成,折米335508石,合银570364两零。应折五成白粮12629石,每石折银2两21,计银27911两零,以上共计598276两。应随解每石8钱运费,除商耗不给水脚,应解银258117两零。按上届成案扣解厅仓茶果银6205两,实解251912两,统计850188两941[62]。在户部的要求下,这85万余两银子一律解交江海关道待拨[63]。

  “财政攸关,莫先于整顿漕务”。京通各仓自上年兵乱后,积储已空,剥运亏耗与通坝兑收,积弊又防不胜防。经综合考虑,户部提出了改革津通漕粮剥运的建议:

  一、剥船宜停造。船户近数年短交漕粮盈千累万,追比徒有具文。剥船大多损坏,若重新修造,靡费可惜。特命沿河州县查明船数,准其作为民船,揽载商货。

  二、铁路宜接修。永定门车站距内城各仓在十里以外,米到之后仓场验收,尚多未便。应修辅路以便接运,应自永定门外向东折北,直至朝阳门外太平仓而止,以太平仓为江浙两省漕米栈房,火车到此交卸,暂为存储。太平仓至南新等仓,亦令垫平车道,铺设双轨,用人力推送到仓,岁可节省银三、四十万两。

  三、仓廒宜归并。京师内城七仓(禄米、南新、旧太、富新、兴平、北新、海运),外四仓(太平、储济、本裕、丰益),以及通州中、西两仓,共13仓,原设廒1022座,自南漕减运,失修倒塌过多。应将白粮改归禄米仓收储,漕粮归并南新、旧太、富新、兴平四仓收储。其余一律裁撤,所有房屋均充别项公所之用[64]。

  本年又出现了是否由洋商承运漕粮海运的辩论。张之洞进行了激烈地反对:“漕米向系招商局运,贴补华商,何以议定交赫德归洋商包运?”这样不惟瘠华肥洋,且从此仰乳哺于他人,“此非干预内政而何”![65]盛宣怀则从李鸿章处得到解释:洋兵未撤津沽,铁路暂难交还。沪存漕米无法运京。若再迟运,年前恐无现米。通过赫德代觅洋商包运,由沪收径运到仓,每石合银不过6钱,所有费用均在其内,封河前运完,核与向年办运需费较省[66]。但盛宣怀仍不无疑虑:“将来权力必尽落他人之手,洋商觊觎本已久矣。”[67]果然,赫德很快玩出花招。本来,商场惯例是以每140斤折换为1石。赫德将合同转包给怡和、仁记后,即向清廷提议,要以100斤作1石计。也就是说,他要将成本提高40%,这样自然是“大不合算”。无奈之下,户部只好询问招商局:“如能承办,不尽之言。”[68]盛宣怀马上回复:赫德包漕皆须转手他人,价钱必高,招商局运漕则系自己之事,“驾轻就熟,力能为之”。但盛宣怀同时指出:“惟铁路非所属,势难一气呵成。”[69]他特派招商局委员沈能虎到京,商量与京津铁路合运漕粮事宜。

  四月,沈能虎到天津,随即与铁路总办英国宝朗谈判。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塘沽起剥至北京事宜交由仁记承办[70]。合同还做了如下规定:漕粮须于六月初六日起运,赶在封河前运竣。自塘沽至京运脚保险,每石合银1钱4分。自火车搬卸进仓,以及搭盖棚座借资洋兵,一切费用每石合银1钱56。倘卸米时发现缺短,由仁记赔补,每100斤作价3元5角7分,从运脚内核扣。因为京城车站已修至天坛墙外,在先农坛墙外自南而北,接修岔道,以备日运3次,火车与骡车各卸各装。自塘沽装车、永定门内卸车、赴仓交收,均令连袋过磅。所用磅秤,由沈能虎与江浙两粮道及仓场派出委员共同检查,但无论漕白正耗粮米,统以140斤为1石,分别兑收。火车装运则按吨计数,每吨1680斤,合漕米12石。火车每次运米5000吨,多则日运15000吨,平均每日进仓米在12000石左右。又因出现火车剥运,原有漕运体制再次发生变化:以往每届漕粮抵大通桥时,向由抽查漕粮御史抽查,而现在改由火车运输,“均由洋官包运保险,既不虞其偷盗,未便再事抽查”,清廷将其撤回[71]。

  光绪二十六年的江北漕粮正耗米136000余石,最初被直隶截留拨充军饷,后又被调入山西救赈,但德州毗连直境,通过和山西巡抚锡良商量,将漕粮先卸临清,随后转运,并于十一月二十九日验收全完。因河水冰冻,只得在临清守候。次年正月春融后起行,于二十七日驶抵陶城。正在出运时,黄水陡落,二月十日,重挑后引黄出运[72]。因江北河运挽运均艰,户部认为,为此十余万石米,“糜费不知凡几,而小民之苦累,尤有不忍听闻者”。若能改行海运,省数千里挽运之劳,革千百船无穷之累,沿途济漕等项工费,更可节省开支30万两。此年江北应征米129602石,不如“一律改归海”[73]。两江总督刘坤一仍然要河运,但清廷的态度也突然坚决起来:“江北新漕,经户部奏明改办海运,即著遵照妥筹办理。”[74]

  既然清廷要求江北漕粮改行海运,刘坤一只得重新制定章程。他奏称,除起运交仓米129602石零,筹备余米2592石零,应备经耗1944石零,轮船耗米10368石零,备带火车骡车搬载折耗米2669石零,均已在采买,应由招商局照案在镇江兑交[75]。本次招商局首先派出“公平”号轮船,一次装米25920石,于九月九日开行[76]。经费开销,用运费银132315两722毫。另购办麻袋133490条,每条值银2钱5分,银33372两5钱。雇用民船赴镇交仓146528石4339,每石剥价5分,银7326两4201厘。加上提前支取的运河委员薪水及局租等款,用银2120两61,统共用银42819两5301,均列入另报案[77]。

  江苏漕粮共米780890石,除上年提前征运白粮10297石零,先后两次改折漕米387750石,截拨苏省赈济41066石,起运341776石,全归招商局承运。最终费用系用库平银255981两,每石5分共17088两一半,实银338892两。另支新增剥价10450两,于道库漕项内动支[78]。浙江方面,原议折价5成,起运5成。因南方雨水过多,如责令照数起运,必多折耗,于是改为折7运3,多收折价运费银20余万两[79]。浙江征米510239石零,由南折等2382石,商耗37058石。运陕白粮正耗3300石,折价322647石零,实运解144850石零,全归招商局承运。共用库平银115446两零,每石合7钱9分7。商船每石加给1钱5分,运米144850石,应支21727两零。天津、大沽办公费每石加5分,应7242两。剥船百石加5两,共4956两零。因浙漕均归招商局承运,减修费1钱5分,节省21727两,商轮扣3分水脚计4345两,两共26073两[80]。奉天应征米2517石2331,每石折银1两8,为银4531两01958,实征豆4885石2,每石1两5,共银7327两8[81],全部改归折色,与晚清漕粮改折的趋势一致。

  通过以上数据可知,本年江北、江苏及浙江漕粮海运全归招商局承办,而且从此以后,所有海运漕粮亦均改归招商局承运,此当为清代漕粮海运史上值得一书的大事。另外,漕粮海运虽改由火车剥运,但这种转变所引发的问题也不少。仓场侍郎在验米时过于苛刻,每石大约亏空1斗,导致江浙亏损过多,招商局委员沈能虎置身其中,受到双方指责。浙江巡抚迁怒商局赔米,江浙粮道也怀疑沈能虎专权,盛宣怀只得请求李鸿章,让江浙粮道自行到京料理,“沈道与商局,微我师莫能救矣!”[82]尽管如此,这些人在事后却都得到奖赏[83],显示出清代政治运作的另一层色彩。

  为迎接慈禧太后回京,北京很早就开始准备。首先是安定地方局势。当时也系全权大臣之一的直隶布政使周馥给联军统帅瓦德西发电函,要求联军给予多配合。其中第二条即称:京津粮价渐贵,应招商往上海等处贩米。各商惟恐进大沽口时,洋人有所需索,畏阻不前。请通知天津联军各官,遇华商贩粮之船进口,勿收厘税,由津贩至京者亦同,“庶中外军民咸沾利益”[84]。瓦德西表示同意,会通知联军各统带,“尽力施行”[85]。

  清廷要求索回被洋人占领的京通各仓。庆亲王奏称,京城自遭兵灾,仓库皆被洋兵占夺,各署存款亦搜索一空,官民居户又迭被抢掠,“十室九空,生计殆尽”[86]。掌管户部事务的大学士荣禄则称,户部内仓先被美国兵强占,后又交给德国接管,经全权大臣那桐多次催索,德国才答应于二十七年四月二十日交还。该仓监督乐平、绍彝带兵前往接收,结果发现仅存粳米3700余石,粟米11600余石”[87]。至于京通地区的粮食损失数,则很难查清[88]。

  在兵荒马乱之中,漕粮的很大部分损失因洋人而起,但也不全是这样。比如二十六年山东应拨西陵米30625石8411,由济后帮千总李建烈解交。他将其中的米14989石运至雄县,随后宣称全部被洋兵抢失。户部得到的消息却是,此项米石并非遗失,仍在雄县囤积,他们密派外委徐英前往查勘,得知现存米石计房12间。此米马上遭到封存,李建烈也受到审问:“既报洋兵全行抢失,何以尚存?”李建烈争辨,自己并未说全部被抢,也不是洋人抢走,而是在十一月二十五日被义和团抢去10400余石。户部指出:“如果拳匪与官兵交仗,何能携此笨重而逃?”12间库房难存米14900余石,他们推断李建烈并未实存此数[89]。随后,山东巡抚奏称,雄县所失米为5989石,李建烈在起剥途中,“突来拳匪多人,将银钱衣物劫掠一空”。李建烈也被捆去,洋兵又接踵而至。这批漕粮“始被拳匪取食搬运,继被洋兵喂养马匹”。但无论如何,清廷仍将李建烈革职,并勒限将全部损失5989石追赔[90]。按漕折正价每石2两,共应交银11978两。事后,李建烈只上缴银1371两,清廷将其原籍顺天府大兴县家产查抄,并继续追赔[91]。对李建烈事件的处理方式如此,其他各仓的情况大致也可预料[92]。

  当然,除此之外,与晚清漕运最为相关的举动,当属漕粮改折诏的出现。为了早日签订《辛丑条约》,清廷确属绞尽脑汁。在此之前,英法两国甚至有将新疆和西藏作为抵押的意图,清廷只是担心俄国等国家不会答应才作罢,“尚不若以盐课丁漕作抵”,则事情无法收场[93]。根据赫德的设想,当时清廷赔款之途有以下几端:各省盐课盐厘约1500万,海关常税可500万,漕米全部改折可得余利300。每年合计约2300万,50年可以偿清赔款。赫德还欲通过土药税、印花税、户捐等方式,满足清廷的日常支出[94]。张之洞指出,赔款关乎国计民生,也与各国商务相关,希望各国勿索现银,而是分年摊还,即使略给利息,也可通融办法。至筹款之策,不如将关税、盐课、厘金等项,不分华洋,一律加倍征收,“最为简捷公平,明白易行”。如此可添银四、五千万,即使还款4亿两,10年归还,利息2厘,也不过每年还银4800万两。但如果将原有国库收入全部抵款,再用加赋筹集开支,则内外束手,“国事不可为矣”[95]。张之洞还向两江总督刘坤一和山东巡抚袁世凯指出,如以盐漕常税备抵赔款,此举但促目前撤兵,不顾以后,“大乱四起,中国亡矣!”[96]

  刘坤一则表示,国家收入只有丁漕、货厘,洋关货药税、厘价、课厘为大宗。但药厘本由关征,漕米改折仅止两省,不致牵连全局。京仓需米,不妨以原有漕折之款招商购办,实较漕运尤为省费。核计漕米改折与药厘并计,约有六、七百万之款可抵[97]。盛宣怀也进行附和:“盐、漕常税全抵赔款,最为妥当。”认为常税可归并洋关,折漕采办也易办理[98]。户部表示接受,将盐课、盐厘、漕折漕项及各关常税全数备抵,可得银2000万两[99]。虽然赫德明确表示,“偿款出之加税,断非所愿”[100],反对提高关税,以免西洋商人受损。但户部指出,中国受此大亏,“舍加税别无法,想当亦各国所共谅”[101]。二十七年四月十五日,李鸿章等人向朝廷奏称,在答应赔款4亿5千万两,年息4厘的基础上,联军同意撤军。至于还债之法仍可商量,抵款年限也需再议[102]。议和的成功,为慈禧太后等人返京做好了准许。

  二十七年六月,刘坤一与张之洞联名上奏,建议将有漕各省漕粮全行改折。他们宣称:江浙漕粮皆系临时起运购买,海运于上海购米,交招商局承办;河运在沿运河各镇购米,交船户运通,“在民久已折征,在官并不折解”。加之剥船搀水霉变,花户盗卖回漕,暗亏尤多。旗兵得米,尽以易钱。京官仓米,皆买北稻。种种有名无实,亟应设法变通[103]。接着,尚在西安的清廷,于七月初二日,发布了著名的漕粮改折诏,全文如下:

  漕政日久弊生,层层剥削,上耗国帑,下朘民生,当此时势艰难,财用匮乏,亟宜力除糜费,核实整顿,著自本年为始,各省河运、海运一律改征折色,责成该督抚等认真清厘,将节省局费、运费等项悉数提存,听候户部指拨,并查明各州县向来征收浮费,责令和盘托出,全数归公,以期汇成巨款,仍由该督抚将提存归公各数目,先行具奏。至仓储关系紧要,全漕既经改折,自应按年筹备,详定办法,所有采买、运解、收放、储备各章程,及到仓后应如何严责成防、防弊窦之处,著漕运总督、仓场侍郎分别妥议,统限于两个月内核奏,毋稍迟误[104]。

  随后,漕运总督张人骏上奏了善后事宜:

  一、折征折解各定数目。各督抚核定每石应解折色银若干,每岁漕前具奏。一、俸甲等米折放现银。虽所领之银未必能购实米,然较花户私折米铺兑换所得必多。一、招商贩运以裕来源。由江浙两省劝谕殷实商贩,运米北上。一、采买搭运以实仓储。一、京津接运妥筹办法。一、京仓存米出陈易新。每年买米50万石,至第四年动支第一年仓存之米。一、仓场收放须筹经费。一、直隶酌开稻田。一、南北运河仍宜修治。[105]

  从以上叙述可知,尽管漕粮改折诏的出现完全是为了应付《辛丑条约》,但清廷却上下一致,将改折的原因指向漕运弊端。这表明,他们对待折漕一事上,显得极为心虚。

  在停办漕运诏中,清廷已规定要将漕粮全部改折。漕运总督张人骏也表示,京仓每年有50万石粮食,足够支放。但九月初六日,庆亲王奕劻等人却称“京仓未可久虚”,要求每年仍固定征收漕粮100万石,由江浙分成摊征[106]。对于这次变化,江苏有比较清楚的记载:朝廷本来要将全部漕粮折色,“嗣准户部电,京师米价陡涨,采办恐转多费,前据浙抚奏杭嘉湖等府仍本折兼收,苏省亦可收本色,总之苏浙两省凑足百万石,由海运京”[107]。

  各省督抚原打算用折漕抵还洋款,以减轻自己的摊款压力,针对朝廷的这种举动并不甘心,他们一致认为,江浙每年购米50万石已敷应用,其余部分应行折色,如此每年可省130余万两。合之山东折漕,省出运费约20万,省挑挖运河等费约10万两,南北各省折漕,总计可达100万以上,以之抵还洋款,不无裨益[108]。也就是说,他们要求朝廷只保留漕粮本色50万石。但清廷毫不动摇,仍坚持起运本色100万石。至于江浙两省在漕粮的分配比率,经往返筹商,最后决定由苏省认运本色6成,浙江认运4成,白粮在内,其余漕粮仍遵前旨改折[109]。即便如此,据刘坤一的推算,每年亦可节省银70万两[110]。

  漕粮改折诏的颁布,与《辛丑条约》后清廷财政局势密切相关,是清廷面对巨大危机时的无奈选择。与此相配套,还出现了火车剥运一事。虽然漕粮改折也因中央与地方财政权力的分野而大受牵制,无法得到通畅的实施,但不可否认,漕粮改折诏毕竟取得了一些实效,并在事实上成为晚清漕运制度、乃至中国漕运制度的一次总结。火车剥运也完成了清代漕粮海运史上运输工具的又一次飞跃。

  简言之,义和团运动对清代的漕粮运输产生了重大影响,并成为晚清漕运事实上的转折点。这也从另一方面显示出,义和团运动对近代中国社会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注释:

[1]参见拙著《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上海书店2005年版。

[2]台湾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六年正月二十八日,署两江总督江苏巡抚鹿传霖等折,该委员会1973年版。

[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朱批时间),浙江巡抚刘树堂折(以下同类档案省收藏单位)。

[4]《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河南巡抚裕长折。

[5]《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河南巡抚裕长折。

[6]《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三日,仓场侍郎长萃等折。浙江粮道郑嵩龄称,当时津城内外,“昼夜焚劫,枪弹如雨,几至无可驻足”,见《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初四日,浙江巡抚刘树堂折。又《中外日报》1900年6月21日记载:招商局广济轮船装载粮米前往天津,船中另装有军火1800箱,“行抵大沽之际,为各国兵舰扣住,所有军火均遭夺取一空”。

[7]《上谕档》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八日。

[8]《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三日,直隶总督裕禄折。

[9]《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四日,直隶总督裕禄折。

[10]《上谕档》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九日。

[11]刘坤一:《遵设清江转运局筹解军米折》,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初三日,《刘坤一遗集·奏疏》卷三三,中华书局1959年版。

[12]刘坤一:《转运改道解赴行在交纳片》,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十七日,《刘坤一遗集·奏疏》卷三四。

[13]《上谕档》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三日、初九日。

[14]《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十六日(朱批时间),漕运总督松椿折。

[15]《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三月初四日,署两江总督江苏巡抚鹿传霖折。

[16]《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漕运总督松椿折。

[17]《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初八日,河东河道总督任道鎔折。

[18]《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十八日,甘肃巡抚永德等折。

[19]《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朱批时间),两江总督刘坤一折。

[20]刘坤一:《江北河运出力各员请奖折》,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刘坤一遗集·奏疏》卷三七。

[21](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五日,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22]《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初六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23]刘坤一:《寄恽观察》,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十四日,《刘坤一遗集·电信》卷一。

[24]刘坤一:《寄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六闰八月二十五日,《刘坤一遗集·电奏》卷二。

[25]《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署山东巡抚工部右侍郎袁世凯折。

[26]《朱批奏折·财政·仓储》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湖广总督张之洞等折。

[27]《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湖南巡抚俞廉三折。

[28]《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一日,安徽巡抚王之春折。

[29]沈桐生辑:《光绪政要》卷二六,第1544页,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影印1991年版。

[30]《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十九日,督办前路粮台、甘肃布政使岑春煊折。

[31]《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五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32]刘坤一:《清江转运雇养长车折》,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十一日,《刘坤一遗集·奏疏》卷三四。

[33]盛宣怀:《寄西安王中堂江宁刘岘帅苏州聂仲遇杭州恽菘帅》,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初六日,《愚斋存稿》卷四六《电稿》,民国十九年思补楼刻本。

[34]《德州转晋抚锡来电并致刘张松廷端》,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一日到,《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二七,光绪三十四年刊本。

[35]盛宣怀:《寄李中堂》,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十一日,《愚斋存稿》卷四六《电稿》。

[36]《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37]《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初九日,陕西巡抚岑春煊折。

[38](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八日,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39](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初四日,署直隶总督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40]《朱批奏折·财政·仓储》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初九日,调补湖北巡抚河南巡抚裕长折。

[41]《朱批奏折·财政·仓储》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二日、十六日等,河南巡抚于荫霖折。

[42]张之洞:《会衔电奏(由济南缮发)》,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十二日戌刻发,《张之洞全集·电奏》卷九,民国十七年刊本。

[43]张之洞:《购米运陕折》,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初九日,《张之洞全集·奏议》卷五一。

[44](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45](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二日,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46]《朱批奏折·交通运输·陆运》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署刑部左侍郎薛允升等折。

[47]《张香帅来电》,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初九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四六《电稿》。

[48]刘坤一:《寄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十一日,《刘坤一遗集·电奏》卷二。

[49](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初六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50](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九年七月初三日,两江总督魏光焘等折。

[51](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九年九月初一日,两江总督魏光焘等折。

[52]《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初四日,浙江巡抚任道镕折。

[53]《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十二日,浙江巡抚任道镕折。

[54]《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六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55]《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56]《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初七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57]《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二日,陕西巡抚岑春煊折。

[58](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二月三十日,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59]李鸿章:《寄盛京堂》,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初日辰刻,《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二八。

[60]《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五日,全权大臣庆亲王奕劻等折。

[61]《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十七日,署浙江巡抚湖南布政使余联元折。

[62]《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浙江巡抚任道镕折。

[63]《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初四日),浙江巡抚任道镕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71辑《财政·田赋漕粮》,第257页,中华书局,1995年2月版。

[64]《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八日,户部右侍郎那桐折。

[65]《张香帅来电》,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八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五《电稿》。

[66]李鸿章:《寄西安行在军机处、户部》,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四日,《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三七。

[67]《寄江鄂督帅山东抚帅》,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九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五《电稿》。

[68]《北京全权大臣户部来电》,光绪二十七年四月二十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五《电稿》。

[69]《寄北京全权户部》,光绪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五《电稿》。

[70]盛宣怀:《寄苏州聂中丞陆方伯罗粮道杭州余中丞方伯陆粮道》,光绪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愚斋存稿》卷五五《电稿》。

[71]《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十五日,全权大臣庆亲王奕劻等折。

[72](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初一日,署山东巡抚袁世凯折。

[73]《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五日,奏折人不详(应为户部)。

[74]《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两江总督刘坤一折。关于这一点,盛宣怀也极有意见,他对刘坤一说,“江北漕粮似宜酌办折价,下届再议办法,断不可拘泥成辙,试问河运其能济乱耶!”见《寄江督刘岘帅》,光绪二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九六《电报·补遗》。

[75]《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两江总督刘坤一折。

[76]《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十七日,两江总督刘坤一折。

[77]刘坤一:《漕粮改办海运一切用费片》,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刘坤一遗集·奏疏》卷三六。

[78](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九年七月十八日,两江总督魏光焘等折。

[79]李鸿章:《寄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初九日,《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三九。

[80]《朱批奏折》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浙江巡抚任道镕折。

[81]《朱批奏折·财政·仓储》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初四日,溥颋折。

[82]《寄李中堂》,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初四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六《电稿》。

[83]《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十八年正月二十五日,仓场侍郎荣庆等折。

[84]《外务部档》,周馥为抄送与瓦德西商议运米通电之函件事呈李鸿章文,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五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中华书局1990年版。

[85]《外务部档》,周馥为抄送与瓦德西商议运米通电之函件事呈李鸿章文(照瓦帅复函),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五日,《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

[86]《天津庆亲王来电》,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一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四三《电稿》。

[87]《朱批奏折·财政·仓储》光绪二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大学士荣禄等折。

[88]有人说,此年“天津海运局则称在津栈遗失漕粮27万石有奇”,见张仁静修:《青浦县续志》卷七《田赋下·漕运》(民国二十三年增修刻本)。刘坤一则说:“上年天津不守,司道局各库存银六百余万,招商局存米40万石,尽资外人。”参见刘坤一:《赔款外专筹巨款兴作片》,光绪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刘忠诚公遗集·奏疏》卷三五。

[89]《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十七日,(镇国公)奕谟等折。

[90](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九日,署理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袁世凯折。

[91]《朱批奏折》光绪残片,河东河道总督折,《光绪朝朱批奏折》第71辑《财政·田赋漕粮》,第517页。

[92]又比如,撰写过《老残游记》的刘鄂,在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时,向联军购得太仓储粟,设平粜局,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廷却以私售仓粟将其流放新疆,见《老残游记》之《出版说明》,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93]《刘岘帅来电》,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四八《电稿》。

[94]《北京周玉山方伯来电》,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二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一《电稿》。

[95]《盛宗丞转鄂督张来电》,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三日到,《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三六。

[96]《另筹新款以作抵押还债之需》,《张文襄公全集·电牍》卷五一,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八日申刻发。

[97]刘坤一:《复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七日,《刘忠诚公遗集·电奏》卷二。

[98]《寄北京周玉山方伯》,光绪二十七年二月二十三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四《电稿》。

[99]《盛宗丞转西安来电》,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八日到,《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三六。

[100]《寄行在荣中堂王中堂鹿尚书》,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八日,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五四《电稿》。

[101]《盛宗丞转西安来电》,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八日到,《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三六。

[102]李鸿章:《寄西安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五日,《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三七。

[103]《光绪政要》卷二七,光绪二十七年六月,两江总督刘坤一、两湖总督张之洞第二次会奏变法事宜。

[104]《上谕档》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初二日。因《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七五《国用十三·漕运》中关于此条记录笔误为光绪二十六年,殷崇浩据此而认定《清史稿·食货志三·漕运》中关于此条诏令为光绪二十七年的记录为错,并特意加以强调,实为不察。见《〈清史稿·漕运〉订补六则》(《江汉论坛》,1984年第1期)。

[105]《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十九日,漕运总督张人骏折。

[106]《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浙江巡抚任道镕折。起运本色之议,有一说为浙江巡抚任道鎔倡议,他奏称漕粮全改折色,流弊滋多,“拟有折五运五、暂行试办章程,电达户部。”结果,十月初五日,户部电致苏抚,“有合苏浙两省凑足京斛100万石运京之说”。(《仍办海运》,《中外日报》,光绪二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1901年12月9日)。但此说尚难确定。另据百日变法时期维新派官员对他的弹劾可知,任道鎔乃投机取巧之辈。

[107](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108]《光绪政要》卷二七,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

[109](台湾)《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

[110]刘坤一:《寄开封行在军机处》,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十六日,《刘坤一遗集·电奏》卷二。

原刊《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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