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然——《中国农学遗产要略》(二)

  农业生产活动是人类向自然作斗争的一个方面。它的实质无非是依靠人力,合理地利用自然,以取得动植性物资的供应。农业生产技术上的许多复杂问题,归根到底,不外乎是:要取得哪些物资?应当如何依靠人力?如何合理地利用自然?

  上面我们已经谈过,人类生活所需的物资,衣、食、学习、医药、战争等各个方面,除去一部分所谓“矿物”或“无机物”以外,其余有机物质,大部分都必须由农业生产供应。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历史,就是人类怎样凭借自己的力量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以取得这些有机物的历史。

  (一)采集、储积、加工

  自然界的有机物,只有石油、煤炭等形式的“矿物”是来源于古生物体,“生产过程”,不大受当前时令和地理条件等环境的影响。其余从活的动植物,特别是从植物界得来的生活物资,它的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都受到自然条件的严格限制。最基本的问题是,只能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获得,不能单纯由人们的主观愿望所决定。其次是质与量的问题:就是既要获得足够的数量,又要质量合于要求。这两项,农业生产开始之前,人类没有办法主动地控制自然条件,就完全依赖于大自然,靠采集、渔猎等方式获取。最初,大概是完全盲目地随手掇取,遇见什么就取什么。等到由实践经验中知道哪些好吃,哪些不好吃,还有哪些简直不可以吃的时候,采集和猎取才有主动选择。进一步了解到某些动植物只能在哪一个季节、哪些地点可以获得。这样,采集和猎取就有了计划性,但还与农业生产无关。我国历来相传“茹毛【1】饮血”在“稼穑”之前,是完全合乎历史发展的说法。

  采集猎取等方式受环境限制,供应既不稳定更不经常,只可以满足少量人口的要求。如果要供给较多的人口时,则有种种困难。这些困难,最初可能靠“储积”的方法解决一部分。动物性食物,季节性限制较宽,但却不耐储存。时间稍久,则会变质,便完全不能利用,有时还会有毒。也许在秋末冬初,天气干燥寒冷时,无意中发现天然晒干的肉块,比较耐储藏些。积累经验之后,利用日晒【2】、风吹、乃至于火烘(必须在发明取火藏火的技术之后)来加工保存以延长储藏时间的技术知识,也就跟着发展起来了。而且,这些技术知识还推广应用到某些多汁果实、块根、块茎以及种子上。

  采集的植物性食物,种类应当颇为复杂。果实、块根、块茎和种子,通过干燥加工储藏虽然可以延长保存时间,但是延长的时间毕竟有限,而且更重要的是,采集得来的数量,总不能满足需要。储积着的,一部分会腐败,另外,还会有因发芽而变质到不能食用,只好抛弃的情形。发芽后被抛弃在住处近旁的某些块根、块茎和种子,经过一段时期的生长,变成新的植株。新植株达到成熟后,又可供采集。这种植株,古代称为“旅生”或“橹生”【3】。旅生植株,启发人类主动用人工培育的方法来培育它们,逭就是农业生产的起点。

  猎获的动物不一定全是死的。牝兽临产前,行动不便,容易被人活捉。猎人将健全或受伤的孕兽带回家,它们可能在死亡前产仔。围猎时,可能捉到成窝的幼兽。野鸟很少产未受精的“寡蛋”。拾回来的鸟蛋可能在住处的火旁边孵化出雏。整巢的雏鸟也会成为儿童乃至成人们的猎获品。另外,采用猎网、陷阱、以至“套索”等方式,都可以活捉到走兽飞禽。幼兽和雏鸟,可以由看家的老弱或儿童饲养驯服长大。活捉的,经过一段时间的驯养,也可能逐渐驯服。这些驯养情形,很早便已经开始。驯养范围,则至今还在扩大。从文字记载来看,甲骨卜辞【4】中所用的牛、羊、猪[包括“彘”(即母猪)“豚”(即小猪)]、狗等“牺牲”(杀来祭神鬼的动物),数量有多达三、四百只一次的,可见殷商民族畜牧业已很发达。鸡,也在甲骨文字中见到过。鹿类、雁(鸿),在“囿”,(半畜养式的猎场)中常常提到。《庄子·山木篇》里曾记载有家养的雁【5】。可是,雁的驯养,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成功。

  (二)利用野生到人工干预

  采集猎获,一切都得听从自然条件的安排。人类主动的努力,只是从自然界已有的“野生”动植物中取得现成的个体来利用而已。培育旅生植株,驯养动物,还只是从利用天然到主动进行农业生产的过渡。采集猎获,往往要付出艰巨的劳动,而所得的数量有限,质量又不合理想。后来慢慢觉察到,某些有用的动植物,由人们自己照料来生长繁殖时,既可以节省寻找追捕的大量劳动,而供应也更丰富可靠。这样,人们就会有意识地将采集猎获所应付出的劳动,向栽培饲养方面转移。这个转移是人类干涉生物的生长繁育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的开始。从此以后,在向自然作斗争以取得有机物质的供应上,人类由被动的等待变成主动的干预。农业生产从此才真正萌芽。   

  主动干预栽培饲养过程中,人类渐渐累积了许多经验。这些经验,整理总结,得出一些技术与理论知识。用这些知识来指导和计划生产,可以取得更大的成功。成功的经验,又改进提高了技术与理论知识。知识和实践,彼此这么互相促进,人类在农业生产上千预自然的成就就日益发展提高,生活也就日益美满丰足。干预自然,实际上应当是而且也只能是人们在掌握了自然规律后,才能对自然进行更合理更正确更有益的利用。掌握自然的规律,必须以正确地认识自然现象为基础,从客观的观察验证出发,不能凭想象或主观愿望去“创造”。从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我国农业生产上千预自然的成就,似乎是先认识了大自然界天时与地力的规律性,以及生物本身对于天时与地力变化所产生的适应性,然后逐渐明确人们自己的努力方向,改造自然环境,也改造生物,从而获得胜利的。

  生物长时期对环境的适应,与生物对环境的要求,是同一现象的两个侧面。所有生物,都只能在比较稳定的环境变化序列中生活、生长、生殖。这方面,植物表现得特别明显。随着每年季节周期里的日照、温度、湿度、降水和土壤水分养分的变迁,它们定期地萌发、茂盛、开花、结实、凋零,表现着鲜明的循环节奏。植物生长生殖的节奏,直接间接地影响着动物的生活、生长、生殖,从而也就直接间接地影响着人类从自然界获得动植物性有机质的斗争。我们祖国,早期文化主体是在黄河中上游纬度较高(北纬30度以上)的内陆地区孕育滋长着。这个地区,一年中气候周期非常明显:春季短促,干旱多风;接着是炎热而常有暴雨雷电的长夏;秋季阴云多,降水集中;冬季多风多雪,天寒地冻。相应地,在植物生长过程中呈现出春生、夏长、秋实、冬枯的规律性,也很明显。看来,我们的祖先在采集猎取的时代,对于气候和植物的这种年周期节奏早有深刻的认识。及至在住处附近发现旅生植物,观察它们萌发、生长、结实等现象时,更会懂得适时播种是获得粮食的重要先决条件。成熟以后,必须及时收割,才可以避免浪费与损失。《诗经·豳风·七月》,对当时已积累的有关采集猎获及农事活动等方面的时令,作了详细记录。春秋战国时期,“使民以时”(只在一定的季节召集农民来服劳役)和“不违农时”,成为当时各家学派共同的政治主张。大约公元前三世纪末,已经感觉到按春、夏、秋、冬四季来安排农活,时距嫌太长,不易掌握。阴历的月份,虽然时距长短比较合适,但由于阴历阳历间的差异而不得不插入闰月,同时阴历月份和实际气候季节不能完全规则地吻合,所以依阴历月份来安排农活也有困难。因此,便以太阳年的两分(春分、秋分),两至(夏至、冬至)以及正嵌在中间的“四立”(立夏、立秋、立冬、立春)作为八个基点,再在逭八个基点中间,参照气温、降水等自然现象,均匀地插进来另外十六个点,合起来,将一个太阳年平均分作“二十四节气”。节气是我们的祖先在气候学上的光辉的创造。它们既然原来以黄河中上游(可能主要还只是关中地区)气候条件为分段标准,所以根据二十四节气来安排这个地区的农事活动的年计划,是非常适合需要的【6】。可是,历年的气候变化毕竟不会完全一样,都符合这个标准,常常有些变动。后来更参照了自然界中动植物的年周期性变化,以及地面、地下水分、乃至于雷电雨水等的变化情形,标定了每个月六个“物候”【7】,一年共“七十二候)”[例如,阴历四月,就依次有“蝼蝈(青蛙)鸣,蚯蚓出,王瓜生,苦菜秀(即抽苔开花),靡草(即夏至草)死,麦秋至”六个物候],作为节气的辅助标准。这样一来,辨别时令,安排生产,就更加方便正确了。

  季节性“天时”,条件是人力所不容易改变控制的。当地土地情况,包括地形、地貌、土质(即土壤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生物学性质),除了本身能直接影响植物生长成熟过程之外,还可以通过对天时的附加影响,间接作用于植物的生长。因此,“地各有利”,“相(观察后选择)地之宜”的原则,也和“物各有时”、“顺天之时”的原则同样古老。公元前四世纪以前,人们对于淮河、黄河两个流域各地区的作物生长与土地情形之间的相关性已累积了丰富的知识。《尚书·禹贡》【8】,把这些知识作了一个全面的系统的总结。对于土地条件,尤其是土质,在一定范围内人力可以主动进行干预。对于土壤结构、供给水分养分的能力等等,可以用耕作、排灌、施肥来改变,使它们更适合于植物生长的需要。对于地形、地貌,人力也可以作一定规模的变革,使它们合于农业生产的要求。农业上的“人定胜天”,主要是尽力改变地形、地貌,以及持续地改良土质与水分条件,从而缓冲天时的决定力量,以取得更大幅度的自由。十三世纪,元代《农桑辑要》中提出突破天时土宜(“风土”)的办法【9】,对如何合理地调整农事安排,依靠人类自己的努力来缓冲、减轻、乃至抵消天时的限制所作的科学性的总结,可以代表过去对这一个问题所作的正确分析和正确处理办法。

  天时地利是生物生长发育的环境。人类进行干预、改变这些环境的劳动,为生物创造了顺利生长的条件,但是最后目的还在于获得人类自己生活所需要的物资。也就是说,农业生产的真正成功必须依靠生物本身的生命活动,利用环境来构成它们的身体,然后人类才可以利用它们所合成的有机物质。植物动物利用环境来构成有机物质,是先天地内在地由植物动物本身的“遗传性”所决定的。这就是大家知道的,芦苇决结不出粮食,柳树决长不出棉花,天鹅肉毕竟不是美味的食品,牛毛也不是纺织的良好原料,等等。我们所要取得的某种规格的有机物质,既然只有某些较固定的来源,只能从某些生物体上取得,因此,农业生产便不能不先注意选择某些合适的生物,作为栽培驯养对象来加以繁殖。这样,农业生产,实际上就是人类按照自己的需要,干预自然界生物羣体的组成成分。这就是第一步的人工选择。我国农业生产的历史悠久,因此,栽培驯养的植物动物种类自然也就累积得多,不少是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已经开始,以后陆续增添,另外也引进了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优良种类。

  很明显,人类最初选取某些植物来栽培繁殖时,对于植物的遗传性已经具有某些明确认识,决不是无选择地信手拈来。据推想,这种认识大概最容易从旅生植株的观察和利用过程中获得。旅生植株的产品质量与数量,都和原有种类相似。栽培尝试,证明了这种观察后,就有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之类的总结。驯化栽培,也就由此逐渐开展。遗传本性不是持久不变的,常有各种先天与后天的变异。某些植物,先天有“营养过剩”倾向的,遇到水肥供应良好的环境,则子粒、果实、茎、叶或根等会增多数量,或增加“肉质”与“浆汁”等。这些变异,在栽培环境中更容易表现出来,特别适合人类的需要,当然也就特别受到人类的重视。总结多次经验以后,人们了解到:精心照顾,可以使某些植物的某些特性向着对人们有益的方向增强。这些特别变异,称为“农业性状”。人工选择的进一步发展是对生物的繁殖进行干预,积累这些农业性状,即所谓“定向培育”。

  定向培育的干预,须从两方面一齐着手:一方面,要创造某些环境条件,使农业性状有表现的机会;另一方面,还耍使这些变异累积加强。谈到环境的关系,上面所说的水肥供应良好才可以发展“营养过剩”的特征,是一个例子;下面,我们还要再谈其它条件。现在,我们先看看我国过去在累积加强农业性状方面有哪些成就。

  凡由有性繁殖所增加的新个体,总是混杂地兼具父本母本两方面的某些特征,而且经常还必定会显示前一代乃至前几代祖先的某些性状。这就是说,“纯粹”的个体在理论上或事实上都不会存在。一个生物个体,既不会只有一种特征,也不会具有百分之百的纯粹“优良性状”。所谓纯种纯系,只是某种性状累积得较多而已。天然杂交是经常存在的现象。我们的传统方法是:年年选种,以累积优良性状;经常换种,以防止退化。在粮食作物方面,年年选取硕大健壮的穗子,保存下来;播种之前,还加一次选择。公元前一世纪的《泛胜之书》就记下了这种办法。到六世纪,《齐民要术》则更进了一步,当年预先选下一些好种子,另外挂藏;明年专门选定种子田来培育,提前打场(避免混杂),留作第三年的种子用。瓜(甜瓜),《齐民耍术》推荐的选种方法是:留下一株蔓上最早的一个瓜,去掉两头,只取中央一段的子来作种。此外,对家禽家畜,《齐民要术》也记有经验总结,只选取一年中某个季节出生的禽蛋或幼兽作种。

  事实上,优良的农业性状既然还只是变异,便不可能是稳定的。“退化”固然很难避免;适应环境,特别是抵抗病虫害侵袭的本领,尤其不能完全保证。因此,我国传统的年年选种,经常替换,的确是可靠的办法。年年选,经常换,经常培育,经常防治,虽然麻烦一些,可是在保持人工选择的优势上,却更有把握。

  农业性状,固然内在地由遗传与变异所决定,但同时也是人工选择的产物,在人工地改变过的环境中才有可能实现。自然环境决不会迁就人类的要求。人类放松对自然的控制时,自然选择便会卷土重来,很快地把人工选择吞没,农业性状也就没有表现的可能。另一方面,施肥、排灌、耕作、乃至于人工改变温度、湿度等人力干预的措施,对于作物固然有利,对于野生植物(杂草)也同样有利。野生植物,亿万年来一直在顽强地适应于各种自然环境,它们的适应力和生活本领,一般远比栽培植物要高。在人工改变过的环境中,杂草当然有可能生长得更好,这样一来,作物所能利用的良好环境,就会由于杂草的侵入而变劣,因此,胜利的不一定就是作物。人类经常耘锄,以消除田地里的杂草,是一件由来已久的事。稍微进步一点的农作,都十分注意“除莠”【10】,用人力来保证作物的顺利生长。《诗经》里有很多篇,叙述过杂草的害处和各种中耕除草的农事活动。《吕氏春秋·辩土》篇,将田地里杂草攘夺水、肥、日照等情况,总称为“帅窃”,要大家大力来和杂草作斗争。直到今日为止,如何有效地消灭田间杂草,仍是农业生产上的一个重要问题。

  各种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非常复杂。人类想要利用来作为生活资料的植物,往往也是其它生物所需要的。特别是人力引起了营养过剩后的各种栽培植物(粮食、蔬菜、果树等)的柔嫩多浆部分,以及子粒果实等,人可以用来作为食物,而鸟、兽、昆虫、蜗牛乃至于各种寄生性的霉菌,也可以用来维持自己的生活。从人类的立场说来,上述其它生物便属于害鸟、害兽、害虫、病害,必须加以防治,以保护人类自己的劳动成果。害鸟、害兽,一般不至于酿成毁灭性的破坏。驱除它们,又常常随着打猎而附带得到解决,但是,“积微成巨”,还是要从斗争中去克服的。虫灾,特别是“直翅目”和“鳞翅目”的许多种类,可以毁坏大面积的作物。《诗经》襄已经提出“秉畀炎火”(收集起来送进火焰襄)的积极斗争方式。蝗灾更是农业生产上的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我国在公元四世纪初,(石勒时代的靳准)【11】已经开始试用扫聚坑埋的方法灭蝗。八世纪,唐代姚崇,排除许多人的反对,用捕捉、烧、埋、吃的办法来消灭。南宋以后,便进一步发展到掘蝻(“若虫”)、掘卵,进行彻底消除。在显微镜发明以前,人类无从知道病害是由病原微生物所引起的。但却认识到不在原地连作,可以防止大苏立枯病的蔓延,《齐民要术》中已记载过。经常换种,也是减少病虫害的一种好措施。《齐民要术》还记载一些行之有效的医方,都以积极的方法防治病原微生物,例如,柏沥、藜芦医羊疥,雄黄医马疥,毒杀外寄生螨类,盐和浓盐水治马鼻羊鼻脓,用高浓度杀死或抑制病原菌,都是正确合理的,值得注意。

  自然界中,果实种子成熟以后,绝大多数以种种方式,离开亲体,播散开去。经过一定时期的休眠,气候条件好转,它们就会发芽,长成新植株。自然环境中,同一种的植株,数量不会太多。每株的种子,数量也比较有限。种子的萌发势【12】,尤其不会太高。在大多数情形下,一棵植株的种子,成熟期彼此间有颇大差异。一批种子,通常具有不同的萌发力,能够长期保留,分批缓缓萌芽。这种野生性状,对适应环境变迁,保全种族生存,颇为有利。人类进行农业生产时,有意或无意地完全改变这种自然趋势。尤其是禾谷类粮食作物,人类要求大量植株,密集生长,每棵植株产生尽可能多的种子,同时一齐成熟,而且要求成熟后的种子具有高萌发势,然后种下一批种子后,才可以获得足够的植株。因此,“优良”2,的农业性状是多子,成熟期均匀,萌发势高,样样都和野生性状矛盾。这都是人类干预自然的成功,可是却也带来了一些不方便。农业生产所得到的种子,不是短时间内全部消费掉,而是必须储藏到“接新”。大量种子在储藏中所进行的呼吸,可以使小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升高到发芽所需要的程度,高萌发势这时可以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即使不发芽,也会引起霉类乃至种子害虫(各种象鼻虫、谷蛾等)的繁殖而败坏蠹蚀。仓储中这类问题的发生,需要经常消耗大量劳力去管理防治。另外,种子堆常是病原微生物孢子和害虫虫卵潜藏的地方。种子总量愈大,防治处理所耗费的人力物力也愈大。公元前一世纪,《泛胜之书》已提出“种伤湿郁热,则生虫”的警告,劝大家把种子晒到极干燥后再收藏。《齐民要术》记载:留种用的麦,耍晒干趁热储藏,并且加些艾叶防虫(直到现在,“热进仓”还是保藏麦种简单易行的办法):食用种子,可以用明火稍微煮一下,把上面的虫卵和孢子消灭大部分。水稻子粒,有些地方采用蒸一次再储藏,也可以减少储藏中败坏的危害。

  生物遗传性变异的总方向是盲目的,并不一定有利于生物个体或种族的继续生存。经过自然选择筛选,只有有利于个体的那些变异,可以使个体保存,乃至于获得生长生殖的机会,留下后代。这些变异,通过若干代的累积,就成了种族生存的有利条件。对个体不利或有害的变异,会导致个体的毁灭,即使留下后代,终究要在自然选择中迅速消灭。人类干预自然挑选农业性状时,从生物的盲目变异中间,选取了一些对人类有益的变异,例如,上面提到的营养过剩倾向,成熟期均匀,种子发芽势高等。这些变异,对于生物本身及其种族的继续生存来说,并不都是有利的。甚至可以说,像发芽势高等,简直是不利乃至有害的。人类依靠自己不懈的努力,把这些变异保留下来,让它们巩固和累积,从反自然选择的人工选择中,获得了胜利。如果一旦放松,这些成果便会被自然选择消灭掉。

  人力保全的变异中,还有些对生物种族的保全有着严重的损害。其中最显著的是,丧失生殖能力的个体,像植物的重办花(多数是由雄蕊“办化”,有时甚至连雌蕊也变成花办了),无子果实,以及动物中杂交不孕的骡和犏牛(牦牛和黄牛的杂种),如果不是由人类继续努力增加它们的新个体,则旧个体的死亡就意味着种或品种的绝灭。本身丧失有性生殖力的植物,可以由人工进行无性繁殖,增加新个体。从人类的立场说来,人工无性繁殖这一步干预,是“人定胜天”的一个重大的胜利。无性繁殖所产生的新个体,几乎保有旧个体的全部遗传和变异,农业性状异常稳定,可以避免有性生殖中必有的“冲淡”效果。通过这条道路,获得了农业上空前未有的方便。我国所创造的重办花(桃、梅、蔷薇、木香、荼蘼、牡丹、芍药、木芙蓉、山茶等)和无子果实(柿、柑橘类、香蕉等),种类繁多,质量优异,完全靠无性繁殖的方法产生的新个体,引种到世界各处,成为世界的珍品。

  植物,有些向来就由地下部分(根茎、块根、块茎等)变态成为无性繁殖器官,自己进行繁殖。其余绝大部分的种类,也都或多或少地具有“复原”与“再生”的本领【13】。受伤后,旧根上可以长出新枝条,或在折断的枝条下面长出新根,发展成为新个体。利用这两种特性,也可以获得新植株。我们的祖先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替植物进行无性繁殖,现在还没有找到明确的记载。估计,很可能在四五千年以前,就已经观察利用过某些采收后抛弃掉的块根、块茎等长出的新植株,以及后来在垦荒和耘草的操作中发现野生植物“再生”出来的新个体。从这些现象裹学会了技术,体会了原理。古人观念中,凡可以生长出新植株的材料,一律称为“子”,而不考虑它们形态上的来源,东方西方都是如此【14】。中国古文献中记载的“种子”,究竟种的是真正的种子还是无性繁殖器官,往往不容易确定。象葱、韭菜等,“种”时是种种子,“别”(见后漠《四民月令》)、“栽”(见《齐民要术》)或“分根”则是无性繁殖,这是比较明确的。蒜、薤、芋等同样古老的蔬菜,在黄河流域乃至长江中下游,用种子繁殖是不大可能的,只可以用地下器官或鳞芽进行繁殖,但是古代典籍中却一直说是“种子”。《齐民要术》中记载姜【15】和地黄,才明确地说出是“种根”。半野生的竹类和芦苇等,人工繁殖时,显然也只是“分根”——地下茎。因此,有许多木本植物,生殖器官天然地退化了,或种子容易丧失萌发力的,如杨、柳、楸树、(泡)桐等,很早就应用扦插繁殖。《诗经·齐风》载有:“折柳樊圃”(折下柳枝插着围菜园),特别是《战国策》载有:插柳时,倒插、顺插、横插都可以繁殖。许多质量优良的果树,也都已应用扦插法。公元二世纪崔寔《四民月令》记载着当时通行的用“高枝压条”,取得扦插材料的方法:“正月可掩树枝”。“掩”说明是把树枝埋入土中,让它生根,二年后可以移栽。《齐民要术》记载多种果树(包括公元前二世纪从西域传人的葡萄及稍迟传入的安石榴、柰、林檎等)和桑树,都可以用“栽”(即插条)来繁殖。

  扦插是无性繁殖中最简便的方法。扦插成功,要靠插条自己能够及时地生出新根。很可能某一次有人设想,将某一个优良品种的枝条,寄插(嫁接)在一个普通品种的树干上,来利用这个个体的原根,让插条(接穗)能很快地正常生长,这个尝试得到成功后,嫁接法(古代称为“插”)就发展了出来。嫁接,至迟公元第六世纪已经在黄河流域盛行。《齐民要术》所记“插梨法”,从准备砧木,选择插条(接穗)起,到正式接插(嫁接)、对准形成层,到接插后的裹扎和看护管理,有一系列详细正确的技术记载和原理说明。唐代韩鄂(大约公元九至十世纪之间)《四踌纂要》,总结接树的原理,得到一个重要结论:“其实内子相似者;林檎、梨向木瓜砧上,栗子向烁砧上,皆活,盖是‘类’(即亲缘相近)也”,对“种间嫁接”提出了确切不移的指导原则。

  动物,大多数具有迁徙本领,可以在距离颇大的空间内选择更适宜的生活环境。乍看起来,天时土地等条件对它们的限制力似乎要小得多,不像固定生活的植物那么被动。实际上,动物主动选择环境的自由,却只是一个“相对”,的现象。动物的“食物链”【16】,最后一环,无例外地都只是植物。完全不依赖植物作为生存条件的动物,现在似乎还没有发现过。因此,天时土地条件对植物的限制作用,最后也就控制着动物的生存、生长和生殖。许多动物,经常每年定期地向一定方向迁徙,才可以维持生存,进行生殖。雁和燕这两种候鸟的迁徙,是自古以来我国人们都熟悉的。“七十二候”中,雁飞的方向,燕的去来,各占两三个“候”“雀人大海化为蛤”和“雉人大海化为蜃(即贝类)”,是大批成鸟死亡与大批软件动物浮游(进行季节交配)同时出现所造成的假象,推论虽有错误,观察却是真实的。“豺祭兽”、“獭祭鱼”(衔回窝给幼兽吃)、“雉呴”、“鸡乳(即孵蛋)”,也都是动物活动与天时相适应的真实现象。

  驯养之后,家禽家畜的觅食、避寒、御敌等,人类如不进行干预,给予保护和帮助,则它们的生存随时都会受到威胁。有了人类干预之后,它们的个体生存才得到保证,而且通过几代的适应,逐渐稳定下来。可是,它们每年的有性生殖周期却还保留着“野性”。尤其是大型的有蹄类(牛、马、骆驼等),仍受饲料的影响,只能在一定季节中发情、交配、受孕。因此,秦初的《月令》(见《吕氏春秋》)和时代大约稍后的《周礼》,都明白规定了“季春”这个月给牛马配种,“仲夏”就要“别羣”(牝牡分羣饲管)以便保护孕畜和胎儿。驯化历史较久的动物,特别是形体较小的那些种类,长期适应于人工的饲养环境。周年中食物成分比较单一,生殖期的季节性正在逐渐消失。新驯养的种类有不少还是不发情交配的,或者虽然交配而不受孕,受孕的也往往“胎夭”。

  这些细节,过去人类付出了不少辛勤劳动去干预,将来也还有不少工作需要去做。例如,野生的马羣、牛羣、羊羣,会本能地避免啮食某些毒草,而家养的马就不能辨别醉马草,牧养中的牛羊羣常常有由于吃了干饲料而发生“香豆素”中毒,以致引起大量死亡的现象。逭可以说明人工选择和自然选择之间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矛盾。

  动物,尤其是鸟类兽类,受伤后只有很小限度内的复原,再生能力非常薄弱,所以家畜无法进行无性繁殖。种内杂交,是人类干预它们的遗传与变异的最常用的方法。我国北方的“匈奴”兄弟民族很早就用马和驴进行种间杂交,得到了骡和“駃騠”逭两类不孕的杂交个体。藏族有用黄牛和牦牛杂交而得到犏牛的。“匈奴”兄弟民族的畜牧事业有比较优良的环境和熟练的技术作为基础,所以在公元前三世纪以前已获得了骡。《吕氏春秋》记有赵简子畜有白骡的故事,《史记》记载匈奴的异兽中有骡,《盐铁论》再三说明骡是由长城外面引入的,可见骡是北方兄弟民族的创造。后来黄河流域的农民,才从兄弟民族那里学会了这种杂交技术。

  对动物本身的干预中,还有后天的摘除性腺,改变性征。这一套技术,我国各地区很早就在应用。后汉许慎《说文解字》(公元一世纪中叶)总结下来的,当时就有犗(牛)、犍(牛)、騬(马)、猗(犬)、豮(豕)、羠【17】(羊)等阉割技术,包括割除睾丸或卵巢两方面,阉鸡的“鏾”还不在内。逭些手术,显然在两汉前就已经开始,例如《周礼·夏官》“校人”有“攻特”(即阉割牡马)的职责,由专人掌管【18】。供食用的家畜家禽,阉割之后,肌肉增长得快,脂肪累积得多,为肉食供应开辟了新的局面。

  总起来说,人类在栽培与驯养中干预自然,并不是已经终结或僵化了的事。一方面,栽培与驯养的种类和品种,从古至今,不断地在扩大。就我国来说,古代在驯化野生生物方面,虽然已有不少成就,但是后来新增加的仍不在少数。蜜蜂和苎麻,到宋代(公元十一至十三世纪)才逐渐成功,而罗布麻、油瓜、杜仲、海带、梅花鹿、麝等等,在解放后才开始栽培或饲养。另一方面,对已经驯化多年的动植物的饲养栽培技术与学理知识,也还在不断地改进与提高。上述两方面的工作都有着广阔的前途,有待于大家的努力。

  一个民族,文化愈古老,历史愈长久,农业生产的成就往往愈高。农业生产成就的高低,可以从驯化的动植物种类和栽培饲养技术上的创造发明逭两方面的数量来衡量。我国古代文化与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自己驯化的动植物,种类既多,方面又广;接受引入品种后,还常常利用自己传统的技术与学理知识,在栽培驯化上作出种种改进。而且,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初步总结到原理原则的水平,认识到自然发展的规律,了解到“天时”与“地力”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同时也认识到人类积极的干预,可以使农业生产朝着对人类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获得预期的效果【19】。这种“人力可以胜天”的思想,成为我国古代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国驯化的动植物种类和栽培饲养技术,只有一小部分可以在文献中找到明确的历史,其余大部分仅仅知道是“古已有之”的优良传统,它们的起源却湮没在“太古”时代,无法作出明确的考定。近年考古学者的发掘,找到了不少极为宝贵的物证,例如,种子、兽骨、纺织品等。这些大多数农业遗产,虽然以真实具体的实物留给了我们,但是它们的时期却都只能以几万年几千年前某一个“文化期”为标志,而没有更清晰的记载。劳动人民对于自己的创造发明能够有益于自己和他人,便已经感到满足,并不想作成年代记录,以得到当时或后人的承认或歌颂。我们继承这份丰富遗产时,虽然因为时代湮没而感到遗憾,可是它们的古老历史正说明它们的光荣伟大之所在,值得我们自豪和珍视爱惜,更值得我们努力发扬光大。

  (三)多种经营

  自然界有多种因素,过去我国农业生产者无法控制。第一,每年寒暑季节,不能由人力改变或倒转;无霜期的长短固然大致固定,但北方来的寒流异乎寻常地来到时,常常引起过早的初霜和过迟的晚霜,损害作物,冻死幼畜。第二,降水量分布得不均匀,无从调整,虽然可以按照年周期性的集中雨季来安排农事活动,可是另外一种长周期的旱灾涝灾,也经常威胁着农业生产。第三,急风暴雨及附带的山洪海潮。第四,雹与沙雾。第五,虫害、病害,以及其它害鸟、害兽等。对付上述这些灾害,在已经发生后再来作正面斗争,往往并不是最有效的办法。改变经营项目,改变播种日期,更换新品种,打一些迂回战,出奇制胜地“绕过去”,常常用力少而成效大。多种经营,最重要最基本的意义,是以“有备无患”来适应变化多端的自然环境。《汉书·食货志》为合理地计划农业生产提出过一条经验“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这就是说,当人们在未能事先掌握当年气候变化的细节以前,应当多种一些适应力不同的种类与品种,来增大获得农产品的机遇,避免“单打一”,而引起的全部歉收。这种稳扎稳打的方式,无疑地,是从多次严重失败的惨痛经验中得来的教训。

  为了增加品种,我国农民除了自己培育,与或远或近的地区交换之外,还非常重视并付出极高的代价,从国外寻求良种。举个例子来说,所谓“占米”的水稻,据《湘山野录》记载,十一世纪初,宋真宗听说占城(今越南北部)稻耐旱,便派专人拿珍宝到占城去换了二十五石种子。

  自周秦以后,我国的小农经济采取自给自足的经营方式。除了生产粮食之外,还从事种种副业生产。例如,靠种桑养蚕及种麻来解决衣着和税绢税绵(丝绵)税布的要求,后来又增加了种棉花一项【20】。从养蚕,到纺绩、染、织,主要由妇女担任。其次,为了“副食”,要种些蔬菜、油料和果树来补助粮食。小型畜牧(包括役畜和肉、蛋的供应)和酿造,除了自给一些之外,往往是解决家中零用“现钱”的问题。还种些竹子、芦苇、席草、材木之类,供制作小工具、家具和用具之用。小规模的修缮,包括木工、竹工、圬工(“泥水活”),一般都由家庭成员自己动手或者“换工”来解决。林产“山货”,渔业,因地区而异,与农业生产互为宾主。甚至锻工,也要由少数农民作为专业性副业来解决。生产基本单位扩大,人手较多时,除了共同担任基本农业生产劳动之外,还可以根据需要来作全面安排,分出小部分人力,作一定的副业分工,让许多琐碎的事情,能够及时合理地自行解决,这样,不致废时失机,同时也可以避免人口过分地向城市集中。

  农产品和工业产品不同,季节性限制很严格。像粮食、果品、蔬菜,每一种往往都有固定的生长与收获季节。收获后,储藏前及利用前,常常需要经过加工。生产规模愈大愈集中,每次收获总量愈高时,加工的需要便愈迫切,而且所要求的加工精细程度也愈高,然后储藏中的安全才有保障。

  农产品的有效利用率,有种种差别。一般都带有颇大一部分“副产品”。粮食作物,通常只利用子粒作为“原粮”,子粒大约占收割所得(根不计算在内)有机物总重量的3096上下,其余70%是人类不能食用的藁秸。子粒经过加工,作成“成品粮”时,还要有一两成糠麸,成为“耗损”,所以实际上庄稼的有效利用率,只有总收获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副产中,糠麸之类,用作精饲料;藁秸,可以作粗饲料,或编制各种用具、盖屋顶用或作燃料等。饲料经过家禽家畜利用,小部分转化成为蛋、乳、肉等高级蛋白质以及脂肪,利用价值大大提高,大部分则变成“厩肥”(圈粪)与灶灰还给土壤,为后茬作物准备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此外,蔬菜、果品、纤维、油料等作物,在加工过程中,随时也有些剔除残余的副产物。在农村裹,总是多次精细拣选,分别处理:质量稍高还可以利用的部分,经过醋酸发酵制成食用醋,或经过乳酸发酵制成菹、鲊等精美可口的食物,在“空园”季节,作为“接济”的副食。粗老到连加工后也还不能利用的,多汁部分可剉碎作饲料,干枯的作燃料。无法利用的,送入肥堆,还给土壤。畜产,除了肉、蛋、廐肥和剪毛之外,屠宰之后,革、羽、毛、角、骨、筋腱、血,凡经过加工可以提高利用价值的,都予以适当处理。例如,用血料作为不透水涂料,敷在纸和网绳上,防漏防腐,从我国传出去后,许多地方都仿行。大小家畜的肠,近百年来,作成肠衣,供工业、医药和食品工业上用的,数量很大。多样的利用过程,步步都得付出辛勤劳动,繁琐细碎,当时往往看不出成效。这些副产,如果伴随主体,送入城市再加工消费,不仅浪费大量运输力量,而且处理它们将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农村的人,深深体会了“稼(即种植)穑(即收获)艰难”,一点一滴地珍惜惯了,也就有种种办法来充分利用,使它们发挥最高效益,从充分利用中,对各种有机物质的性能,累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与理解,也养成了勤俭朴实的生活习惯,正是多种经营的好处。   

  我国过去农产品加工与副业经营,由于历史条件与物质条件的限制,以手工业方式居多,但也有使用由畜力、风力、水力为动力的机械加工。农村曾以这些手工业半手工业方式,向城市提供了许多工业制品和半成品。所谓“土产”或“半原料”,是供应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物资与某些轻工业不可缺少的原料。分析起来,依赖农产品为原料的小型轻工业,特别是那些带有季节性的,尽可以让它们在乡村中开展,没有必要向城市集中。另外还有些,在乡村经营时,用水、取材、场地等条件,反而比城市里便利。如果制造一些轻便的小机器,用小动力机械甚至畜力、风力、水力带动,减轻劳动强度,改善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尽量利用农闲时节的剩余劳动力,将原料经过各种程度的加工后,制成的半成品送入城市作最后加工完成,则运输总量可有很大的减少,农村的部分劳力可以纳入国家生产计划,同时避免了人口不必要地向都市集中,农村既增加了收入,又可以利用最后剩下的“下脚材料”,应当是有益的。举例来说,如果有几万部小型打浆机,分散在有动力(电力或水力)的农村,就近将某些不能供纺织用的次级纤维,制成纸浆后再输入城市纸厂,便比把大量藁秸送到城市中合算。又像制蔗糖的前半段工序,放在农村,随收割甘蔗随压榨,结果只要运输糖蜜或粗糖、蔗蜡、蔗渣纸浆等,而不要搬动大批不易保存的甘蔗。目前,我们正在进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建设,农村正向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化学化的现代化方向前进。动力的供应,也将会普及;预先或及时地把必要的技术送下乡,考虑条件,认真贯彻先试验后推广的政策,在公社里合理安排这些小型初级工业,展开多种经营,对消灭城乡差别,消灭工农业差别,乃至消灭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的差别,可以有一定的帮助。

注释:

【1】“茹”是“胡乱吃”。“毛”是指地面所生的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不是动物身上的毛。“不毛之地”与“食毛践土”南句话中的“毛”字,也是指植物而言的。(董爽秋、梁家勉按:《礼运》有“饮其血、茹其毛”之说。“茹毛饮血”一语,迄今通认为是指人类在“火化时代”以前生吃鸟兽的情况。“不毛之地”和“食毛践土”的毛宇,是把地面上的草木比作鸟兽之毛,似属后出。引此二语来解释“茹毛饮血”文理可通,但似有失本意。)

【2】现在我们还将过去称为“往昔”。“昔”字原来由太阳(下面的“日”字)和两条去皮的肉(上半,原来写作 或 )两个符号组成,就是晒干的肉。干肉是过去晒干留存的,所以“昔”字包含过去时间的意义。(董爽秋按:原注“昔”字,甲骨文作 或 ,各家对其上的 或 解释为洪水泛滥的形象,下为[日],就是说“昔”为洪水泛滥之日。干肉作[腊],则为昔日之肉。又腌制干肉,多在冬至后腊月里,所以干肉又名腊肉,今已腊、腊不分。本注将 或 直接解释为“肉”,似欠妥。)

【3】“旅”字从前在某些地区读音和“鲁”相同;“橹”字实际就是“旅”字。严格说来,“旅生”是指栽培水稻收获后遣留下的种子,第二年在田间自然长出来的半野生状态的植株。

【4】甲骨卜辞,是殷商民族刻写在兽骨和龟甲上的文字记载;主要为占卜的记録(事前占卜,记下要占卜什么;事后记下实际所得的结果)。甲骨文字是我国现知最古老的文字。

【5】梁家勉按:庄子提到的“雁”,可能是鹅、鸭之类,例如,许慎在《说文解字》一书中,将雁解释作鹅,可作为明证。

【6】参看《二十四节气与农业生产》,农业出版社,1963年第二版。

【7】参看竺可祯、宛敏渭:《物候学》,科学普及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知识丛书》。

【8】《禹贡》,其成书的确切时代还有争论,但决非夏禹所作。多数人认为,它是公元前四世纪的总结。它所纪录的应当县公亓前四世纪以前的认识。

【9】参看《中国历代农书概说》,中华书局出版。

【10】“莠”原来是狗尾草的专名。狗尾草和谷子非常相似,但结的子粒不能食用,是谷子田里最难消灭的一种有害杂草。后来就将一切有害杂草统称为“莠”。

【11】史念海按:靳准为刘聪的中护军。刘聪殁,刘粲立,准为大将军。后寻杀粲自立,称汉天王,旋为石勒、刘曜所减。故靳准似以作刘聪时代的人较宜。这里说他是石勒时人,或因石勒较为令人所熟悉的缘故。

【12】萌发势或发芽势,是在规定的时期(一般以日数计算)中,供检定的种子中的总萌发率。

【13】“复原”是个体受伤后在伤口上长出新保护层,和原有保护层混合为一。再生,则是复原后的个体,组织内部起新的分化,长出新的根或枝叶来,代替损失了的部分。  

【14】例如《泛胜之书》中,称芋的小块茎和薤的小鳞茎为“子”。《齐民要术》中称蒜瓣为“子”,而蒜苔里的珠芽为“条中子”。欧洲许多语系,也有同样的习惯。

【15】姜,《论语》裏面已经有了。《墨子》明确地说明当时菜园里种有姜。

【16】食物链:一种动物所吃的食物,要以其它生物作为营养物质的来源。这第三种生物,可能又要靠另一种生物来供应。逭一序列的相关,称为食物鲢。举个例子来说明,例如,猫肠中寄生的绦虫,靠猫消化好的食物来生活;猫吃老鼠或麻雀,麻雀吃瓢虫,瓢虫吃蚜虫,蚜虫吸食植物的汁液。又例如,蚊虫、跳蚤吃人血,人吃牛肉、羊肉,牛羊吃草。最后一环,总是植物。

【17】这些字,作名词用时,指经过阉割处理的家畜个体。作为他动词用时,指阉割的操作。例如,阉马称为“騬”,阉过的雄马称为“騬马”之类。

【18】盛彤笙按:《周礼》遣部书,今人多认为是战国时代的作品。故这里将阉割技术的发明放在两汉之前。但据陈寅恪的考证,在甲骨文中就有一个“豕”字,是在“豕”字上加一“、”,谓系阉猪之意。果如此,则早在殷商之时就有了阉割技术。

【19】编者按:我国古代农业科学家认为农业生产基本规律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天、地、人是农业生产中三个重要因素。欲使农业生产获得预期的成功,必须做到:‘顺天时’、‘量地利’和充分发扬‘人力可以胜天’的积极主动精神。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出了问题,郎会导致农业生产的失败。”作者认为这是长期以来指导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导思想。

【20】关于棉花栽培的历史,参见本文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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