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佛教与儒学的地位

  西夏王朝位于宋、辽、金、回鹘、吐蕃各政权之间。西夏以武力为基础,辅以外交手段,在四面邻敌的环境中,竟能纵横捭阖,有国近两个世纪,除其注重军事,发展经济外,佛教和儒学的地位、关系干系重大,值得关注。

西夏佛教的地位

  西夏信仰多种、多元,既用儒学,又尊崇佛教,也容纳道教,同时还延续原始宗教。在宋、辽、夏、金诸王朝中,儒学引领着社会思潮,形成政府的统治思想和社会主流意识,借以把握政权。舶来的佛教也已深深植根于中土,势力宏大。本土形成的道教,在与佛教摩擦、融合的过程中扩展着影响。民间对自然、神祇的信仰以其古朴形态,展示民族、地域特色,各领风骚。

  《唐律》和《宋刑统》有关宗教条款很少。西夏法典《天盛律令》有大量宗教信仰内容,在卷3有“盗毁佛神地墓门”,特别是卷11专辟“为僧道修寺庙门”,含23条,约有3000字。这明显反映出佛教、道教在西夏社会受关注的程度。

  唐宋佛教管理机构级别都不高。西夏管理宗教的政府机构为功德司,功德司的地位很高。《天盛律令》规定,西夏政府中第一等为上等司,有中书、枢密;第二等为次等司,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等17司,其中就有管理佛教和道教的3个功德司。西夏佛教功德司有两个: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而道教的功德司仅有一个道士功德司。道士功德司仅设1正、1副、1判、2承旨。而两佛教功德司共设6国师(为功德司正职)、2合管,此外还设置4副、6判、6提点、12承旨。管理佛教的官员为管理道教官员的6倍。可见西夏的佛教势力远大于道教,佛教事务远多于道教。

  宋朝在其法典《宋刑统》中有维护佛教、道教的规定,并把道教放在首位。西夏法典《天盛律令》也有类似规定,但叙述顺序有明显变化,把佛教放在道教前面:“诸人佛像、神帐、道教像、天尊、夫子庙等不准盗损灭毁。”(史金波、聂鸿音、白滨译注:《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84页)这种微妙变化反映出西夏佛教地位高于道教。

  综观10—13世纪中国宗教信仰分布,大体上是东部佛道并存,势力旗鼓相当;西部回鹘、吐蕃、大理以佛教为主,伊斯兰教渐从回鹘西部进入;中部西夏地区虽也兼容佛道,但佛教强势,道教弱势,是过渡地带。

西夏佛教非国教

  有的专家提出在西夏景宗元昊“把佛学列为国教”,又提出“藏传佛教被列为国教”。其实在西夏佛教或藏传佛教都不是“国教”。

  西夏法典中在涉及宗教条款时,多以佛道并称,或言僧人、道士,或言寺庙、宫观,或言佛像、道教像。可见西夏对佛教和道教一视同仁。

  儒学是西夏占统治地位的官方意识形态。“帝道之纲”是儒学,而不是佛教义理。西夏法典始终贯穿着维持封建统治的儒学信条,开卷第一开宗明义就列出“十恶”内容,把严重违反仁、义、忠、孝的行为列为重罪,予以严惩。特别是第一恶罪谋逆,与儒家提倡的忠君对立。法律对谋逆主犯、从犯皆处以极刑,亲属连坐,采取了维护统治的高压态势。这样的律条与儒学相合,与佛教无涉。

  中国自五代以后历朝对佛教都采取了崇信和保护的政策,但都没有将其列为国教。在这些王朝中佛教缺乏实体性世俗功能,没有提出具体治国理论和方略,难以成为国教。

  藏传佛教在西夏只是佛教的一支,西夏的汉传佛教依然有很大势力。已经发现的大量西夏佛经中,既有汉传佛教佛经,也有藏传佛教经典。西夏汉传佛教中的华严宗、天台宗、净土宗和禅宗的势力都很大。西夏佛教信仰是多宗派并存,因此不能说“藏传佛教被列为国教”。

西夏佛教的特征

  西夏时期各少数民族王朝皆信奉佛教,但西夏有着自己的特点。

  用西夏文翻译大藏经 辽金发展佛教,皆刻印汉文大藏。辽朝所刻称《契丹藏》,金国所刻称《金藏》。西夏推行佛教一方面注重汉文佛经的刻印,另一方面还用西夏文翻译大藏经,开辟了宣扬佛教的民族化道路。在主体民族党项族中传习佛经,需要用党项人能看懂的文字翻译佛经。翻译佛经必须有译经底本和本民族文字。西夏前期曾先后六次向北宋求取大藏经,有了译经的底本《开宝藏》。西夏正式立国前两年,即1036年创制了“蕃文”,即西夏文。有了这两项条件,在元昊称帝当年就开始用西夏文翻译大藏经,至崇宗天祐民安元年(1090),共用53年时间,译经3579卷,即后来所谓的西夏文大藏经。这是中国第一次用少数民族文字翻译汉文大藏经,在佛教史上占有特殊地位。

  有了西夏文大藏经,党项人可以听到用西夏语诵读的佛经,还可以阅读佛经。与西夏同时的辽金王朝,虽然都创造了本民族文字,但皆未用民族文字翻译汉文大藏经。西夏与辽、金王朝相比,在主体民族传播佛教方面有突破性进展。

  发展藏传佛教,并为其继续东传奠定了基础 西夏佛教信仰具有开放性,从中原吸收汉传佛教,请回鹘高僧译经,又接受藏传佛教。夏仁宗时期礼事藏族僧人,封藏族高僧为帝师。藏传佛教从西夏西部逐渐向东部传播,积累了在非藏族地区传播藏传佛教的成功经验。在不同民族间传播藏传佛教首先需要将藏传佛教特有经典译成相应的民族文字,还需要政府支持,并聘请有权威、有影响的藏族高僧。已发现的西夏佛经中有不少译成西夏文和汉文的藏传佛教经典,西夏封设藏族僧人为帝师、国师也已形成制度。在西夏形成了藏传佛教东向发展的思想、经典和制度基础。

  由于西夏和宋朝、金朝属不同的国度,藏传佛教止于西夏,未能继续向东发展。元代统治者大力尊崇和提倡藏传佛教,在西夏故地议定吐蕃归附蒙古之事,就吸取了西夏发展藏传佛教的经验,继承并完善了西夏的帝师制度,使藏传佛教继续东向传播,风靡各地。

  兴建北五台山 西夏初期即对宋朝的五台山情有独钟。德明和元昊两代都曾遣使到宋朝的五台山(今山西省五台县境)敬佛供僧。后来西夏立国,与宋交恶,因不能去五台山,就在自己的名山贺兰山中仿宋朝五台山寺建西夏的五台山寺,又称北五台山,成为西夏佛教圣地。那里高僧云集,传道译经,独树一帜。西夏又在贺兰山建离宫别院,逶迤壮丽,作为西夏皇室休闲避暑胜地。这座神山成了西夏精神境界高峰的象征。

  大力续修石窟 西夏建国前已占领沙州、瓜州,沙州境内的莫高窟和瓜州境内的榆林窟为西夏管辖。当时两窟群的开凿和绘画、雕塑已延续了600年。但两窟群自唐朝达到艺术高峰后,由于唐末、五代的战乱而开始走下坡路。西夏占领这一带后,隆盛佛教,修葺洞窟,使两窟群再现辉煌,并率先在石窟中展示藏传佛教。据考察,两窟群中有近百个西夏洞窟。在莫高窟西夏文题记中有所谓“圣宫”、“朝廷圣宫”,即是对莫高窟的称誉。修建或重修洞窟需要大量财力、人力。偏安西北地区的西夏王朝经济力量有限,大规模修建洞窟也应是西夏皇室和政府所为。西夏洞窟中以龙或凤为图案的藻井很普遍。而西夏《天盛律令》有不准民间以龙凤做装饰的规定,所以莫高窟西夏洞窟中大量龙凤藻井也可作为这些洞窟为西夏皇室修造的重要依据。

西夏儒学的地位

  西夏和辽金都尊崇儒学,礼事孔子,实行科举。西夏贯彻以儒学为主的统治思想和方法比辽金更为彻底。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孔子的地位不断攀升,至唐朝追谥孔子为文宣王,后宋、元、明、清诸朝代有封谥,但尊号最高也只是文宣王。西夏仁宗人庆三年(1146)尊孔子为文宣帝,这是中国历史上对孔子空前绝后的尊号,证明西夏崇儒之盛,证明西夏崇儒举措确有独到之处。

  中原唐宋的法典贯穿了儒学治国精神。西夏和辽金都借鉴了中原王朝法典。而辽金在法治上保留着较多的本民族前封建社会的遗存。辽朝采取南北两面官制,在法制上也保留“因俗而治”特点;金朝也沿袭辽朝实行南北两面官制,保留奴隶制,至世宗时才系统吸收儒家思想,实行“仁政”。

  西夏没有像辽金那样实行明显的民族歧视政策,在《天盛律令》中也没有针对党项人和汉人不同的刑罚规定。只是在番、汉、西番、回鹘等职官共职时,“名事同,位相当者”,当以番人为上。

  西夏接受中原地区以儒学为代表的文化更多,与其所处地域有关。契丹、女真虽进入中原,但在其所建辽国、金国中,仍保留着其原住地,在原住地的族人较多地保留着本民族民俗。而西夏党项族自原住地迁徙到西北后,隔绝了与原住地族人的联系,更易失掉原来的风俗,易于接受中原地区的儒学文化。

  西夏前期有“蕃礼”与“汉礼”之争,其实质反映出接受儒家治国的皇族与保守势力支持的后族之间的政治斗争。自崇宗以后,确立了儒学的主导地位,这种斗争不见于史籍,表明“汉礼”已经取得了胜利。

  10—13世纪中国境内儒术的布局,大体上是东部宋朝为基础,辽、夏、金跟进效法,西夏接受更多,西部回鹘、吐蕃则影响较小。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原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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