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江汉—洞庭平原聚落的变迁及其环境因素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聚落”一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出现很早,《史记·五帝本纪》:“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注曰:“聚,……谓村落也。”《汉书·沟洫志》:“民耕田之,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逐成聚落。”其基本涵义皆指乡村居民点。近代以来,多个学科展开了有关聚落的研究,聚落的定义因此有多种表述【1】。具体到本文的研究,聚落是人类所有居住地的通称,包括乡村(基层聚落)和城镇(往往表现为各级行政机构治所,州、县治所与建制镇、市)两大基本类型。影响聚落变迁的因素有多种,政治、经济、人口、民族、宗教、自然等等,本文所关注的环境,系指通常意义上的地理环境,它不是单纯的自然现象,而是包括人的叠加因素。

  江汉—洞庭平原或称“两湖平原”,位于今湖北省中南部和湖南省北部的平原,是长江中游地区最大的平原。关于江汉—洞庭平原地域范围的界定,迄今没有统一的标准,本文所讨论的聚落这一地理景观,与地貌直接相关,因此本文主要依据地貌类型来确定其地理范围,大致以平原外围50米(m)等高线为界,西起枝江,东至武汉,北达钟祥、安陆,南迄长沙,包括今湖北省的汉川、天门、仙桃、潜江、荆州、公安、石首、监利、洪湖等9县市的全部和武汉、孝感、应城、云梦、安陆、京山、钟祥、荆门、当阳、枝江、松滋等11县市的平原部分;湖南省的岳阳、华容、南县、沅江、津市、安乡、汉寿、澧县等8县市的全部和临湘、湘阴、汩罗、望城、长沙、益阳、常德、桃源、临澧等9县市的平原部分。南北介于北纬28°26′—31°25′,东西之间跨东经111°40′—114°20′,面积约6万平方公里。宋元时期,江汉—洞庭平原在行政区划上大部分属于宋之荆湖北路(鄂州、安州、复州、江陵府、荆门军、澧州、朗州),小部分属荆湖南路(潭州)、淮南西路(黄州)和京西南路(郢州);元代,“路”降为二级行政区,一级政区设“行省”,江汉—洞庭平原分属湖广行省(先称荆南行省,治长沙,后改湖广行省,治武昌)和河南江北行省(治开封)。本文所研究的聚落即在上述地域展开。但为照顾地理或政区上的完整性,空间范围略有伸缩;本文所讨论的宋元时期,也适当上溯下延,时间断限约在公元10—14世纪。

  有关传统聚落与环境的研究,学术界已有丰富成果,但集中在史前时期(如考古学、人类学的研究)【2】或现实阶段(如建筑学、景观学的研究),着眼于历史时期的成果则比较有限,具体到江汉—洞庭平原的更为数不多【3】,而以宋元时期江汉—洞庭平原聚落与环境关系为主题的研究尚属空白。本文试图从文献与考古资料出发,宏观把握宋元江汉—洞庭平原的地理环境特点,分析聚落的基本类型、空间分布和发展趋向,探讨聚落变迁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了本地区人地关系的基本特征。

二、聚落变迁的主要特征

  与此前(主要是唐时期)相比较,宋元江汉—洞庭平原聚落的变迁较为复杂。一方面,原有聚落的基本格局趋向稳定;另一方面,聚落在空间分布也出现了较明显的分化、聚合与转移。

  (一)平原中腹出现较多小型聚落和散落型民居

  以江汉平原中部腹地沌水两岸为例,见于南宋陆游记载的基层聚落自东向西依次有新潭、下郡、八叠洑口、归子保、纲步、毕家池、紫媚、东场、鸡鸣、湛江【4】。它们插花式分布在平原的中腹,规模不大,但比较稳定并逐渐发展。如下郡“有二十余家”,归子保“有十余家”,纲步最初仅是“孤灯一点”【5】,数年后发展为“有二十余家”【6】。也有个别腹地聚落的规模较大,汉阳鹦鹉洲至沌口之间的金鸡洑即“如小县”【7】。

  (二)新增若干县级治所聚落

  唐代天宝年间(742—756),江汉—洞庭平原共有28个县级治所,五代后期省并沔阳(今湖北仙桃市),共设27县。北宋时有较大变化,在五代基础上新增了6县1监:宝泉监(今湖北武汉市境内),玉沙(今湖北洪湖、监利之间)、建宁(今湖北石首市境内)、潜江(今湖北潜江市西北)、临湘(今湖南岳阳市东北)、桃源(今湖南常德市桃源区)和善化县(今湖南长沙市境内)。它们或是由原先等级较低的聚落升格而来,或是析原有县级聚落而置。如,玉沙、建宁和潜江3县,太祖乾德三年(965)分别由原白沙院、白臼巡和白伏巡升格而成【8】;临湘县,前身为唐巴陵县属地,五代后唐清泰三年(936)置王朝场,宋太宗淳化年间(990—994)升为县【9】;桃源县,太祖乾德二年(964)析武陵县上、下2乡而置【10】;善化县,哲宗元符元年(1098)析长沙县5乡、湘潭县2乡而设【11】。南宋以后,建宁县省为镇,其余县(监)保持原有格局,至整个元代,除元贞元年(1295)升桃源县为州外,基本保持原有格局。其详参见附图《宋元江汉—洞庭平原聚落分布示意图》。

  (三)大型聚落鄂州形成,并取代江陵,成为占据首要地位的区域性中心聚落

  鄂州与江陵是江汉—洞庭平原发育较早的两个聚落,但直到隋唐,无论是政治地位或经济水平、人口规模,长期以来都是江陵在鄂州之上,江陵是整个长江中游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宋代以后,情况发生变化,鄂州城不断发展,江陵城则变得停滞。两宋之交,江陵遭受了严重的战乱,人口锐减,后来虽逐渐恢复,但始终未能达到北宋时的水平。与之相反,鄂州城在南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市邑雄富,列肆繁错”【12】,加上州城附近延绵数里的南草市,构成一个“沿江数万家”【13】的“一大都会”【14】,成为“六道财计之所总,七萃营屯之所聚”【15】的中心聚落。入元以后,鄂州持续发展,政治地位日趋而上,至元十一年(1274)设置荆湖行省,治所定在武昌路,即宋时鄂州,自此以后,武昌便一直保持了江汉—洞庭平原区最高行政中心的地位,江陵原有的这种地位则一去不返。整个明代,武昌是湖广布政司的治所。清朝分湖广布政司为湖北、湖南两省,长沙作为湖南省会与湖北省会武昌南北分治,但本区的首位中心聚落仍是武昌,统辖两省的湖广总督便以武昌为驻所。至于江陵,仅只是武昌治下的一个中层聚落,规模、地位、影响皆不能与武昌相提并论【16】。直至今天,这种格局仍大体如是。

  (四)活动型船居是一种较重要的居住形式

  在江汉—洞庭平原广阔的水域,点缀着一种特殊形式的聚落—以船居为标志的活动型聚落【17】,居民多以水产捕捞为业,以舟船为居所,常年漂泊在江河湖面。如汉阳军“有船居四百只”【18】;华容百姓“多以舟为居处,随水上下,渔舟为业者十之四五,所至为市,谓之潭户。”【19】南宋赵蕃《渔父诗》有“泛宅浮家一叶间”【20】的句子,描写的就是这种游居式水上聚落。

  河湖边还有一种居住形式值得注意:居民随水域的季节性变化或聚或散,搭建临时性住宅,开展生产、生活。这种形式,虽无固定性建筑,时间上也不连贯,但其居民构成、活动方式比较稳定,而且保持在基本固定的区域范围之内,所以也可视为聚落。岳州船场步即是其一,每逢冬春水落,人们便来到这里,“结荻屋沙上”以为市,“鱼樵毕集”【21】,是一个季节性的集市类居民点。

  (五)部分聚落迁移或消亡

  原有一些聚落从旧址迁移甚至消亡,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沿江傍湖地区。公安城,据南宋陆游所见,因“沙虚岸摧,渐徙而南,今江流,乃昔市邑”【22】。岳阳县,北宋范致虚称:“父老相传,今江心,旧阑阓也,濒江沙渍地尚有税绡甚重。云:‘祖来宅税,今不曾除改。’”【23】岳州境内有北津、枫桥堡【24】、安流寨【25】、船场步【26】等,宋时见于文献记载,但其具体地望皆不可考,有的连南宋时人就已弄不清楚,有的则在南宋地志中被视为往昔的“景物”,可见这些聚落在当时兴衰不定或已湮废不存。

  与宋代相比,元代的资料较少,尤其是县治以下基层聚落的资料更少,但是,元代前期,本地区长江沿线的多个分流水口被堵塞,俗称的“九穴十三口”【27】仅剩下荆北郝穴和荆南虎渡口,过去的河港湖汊被改造成农田。据此可知,元代本区聚落有较普遍的发展。

三、影响聚落变迁的环境因素

  影响聚落变迁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环境的因素十分重要。人类对居住空间的选择首先是对环境的选择,环境中的地缘形貌、水文气候、土壤植被等等要素,在塑造聚落的地域特征和空间差异上起着重要作用。本文着重分析影响宋元时期江汉—洞庭平原聚落变迁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地缘形貌,水文条件,自然资源及其经济效应。

  (一)地形地貌

  江汉—洞庭平原四面皆为山地,东面与鄂东南低山丘陵、湘东平行岭谷交界,南边与湘中丘陵连接,西部为湘鄂西山地,北部与鄂东北的大别和桐柏等山脉相邻,整个地势四面高而中间低凹,故又称江汉—洞庭盆地。总地貌是从中部平原低地,渐次向外呈梯级上升为岗地、丘陵。这种地貌形势容易造成严重的内涝外洪,开发难度较大。

  宋元时期,随着人类治水能力的不断提高,人口压力的逐渐加大,于是在低湿平原,尤其是在平原中部的低洼地带开始有聚落增加,数量和分布比过去扩展,规模与等级也比过去提高。但是,限于地理环境和经济水平,中部低地的聚落相对来说仍分布较稀,规模较小,变动性也较强,且有较多散居的情况。

  较大聚落多分布在平原的周缘,平原向丘陵过渡或与丘陵交会的地带。如,区域性中心聚落江陵、鄂州、潭州、鼎州(常德)分别位于江汉—洞庭平原的西缘、东缘、东南和西南缘;州县级聚落安州(治今湖北安陆)、郢州(治今湖北钟祥)、黄冈(治今湖北黄州)、荆门、枝江、松滋、云梦、孝感(皆治今湖北同名县市)、澧州(治今湖南澧县)、桃源、益阳(治今湖南益阳市)等等,也都分布在平原周缘,与平原中部洼地聚落既稀且小的状况形成鲜明对照。

  (二)水文条件

  江汉—洞庭平原河港纵横,湖泊密布,平原内水系发育大致以长江为界,分为北、南两大部分:北部江汉平原以长江、汉水为主干,组成复杂水系,区内有较大河流十余条,与众多湖泊构成河湖交错的水网;南部的洞庭湖平原,以洞庭湖为中心,容纳湘、资、沅、澧四水,形成向心形水系,湖水与长江在岳阳附近汇合。水资源丰富,航运条件优越,但也较易受到洪涝的威胁,这种水文条件极大地影响了该地区聚落的面貌。

  大多数聚落分布在江河沿岸,往往也是水运交通线旁。或是数条通航河流交汇之处,如汉阳军、鄂州城位于汉水与长江交汇处,黄州城位于岐亭河入长江口;或是河流梯级中转点,如沙市,宋代川盐大量沿长江东下,沙市是川盐出三峡后转输各地的重要口岸,中转运输与贸易繁荣,当地的居民结构也因此深受影响,“沙市堤上居者大抵皆蜀人,不然,则与蜀人为婚姻者也”【28】。

  水文条件的变迁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聚落的迁徙乃至湮废。这在傍水聚落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根据研究,近五千年来,荆江洪水位上升量约为13.6m,其中宋代以来上升了约10m【29】。前述公安、岳阳等城,宋时的江流曾是昔日的市邑,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荆江洪水位上升,城址安全受到威胁而不得不搬迁的结果。岳阳城的变迁同时还受洞庭湖水文变化的影响。洞庭湖是中国“湖面盈缩最剧烈的湖泊”【30】之一,加上西岸围垦的影响,宋元时的洞庭湖湖水东压,东岸侵蚀后退,从而影响岳州的稳定。据范致明所见,北宋中后期岳阳附近洞庭湖岸线已有明显变化,旧岸在“郡城西数百步,屡年湖水漱啮,今去城数十步即江岸【31】。”

  (三)自然资源状况

  自然资源具有丰富的多样性,气候、水、土地、森林、草地、生物……等等,无一不是人们所赖以生产、生活的资源。自然资源又具有区域性,“不同的地理环境,使得地球上各个区域资源条件不同,从而形成了多种多样的资源生态环境”【32】。本文这里所探讨的自然资源,仅限于宋元时期对江汉—洞庭平原聚落发展变迁影响最为明显的两类自然资源:水产资源和矿产资源。

  水产资源

  包括水面资源和水域上繁殖、生长的水生动植物资源。宋元时期江汉—洞庭平原的水面资源丰富,除为数众多的天然河流、湖泊外,还有大大小小的陂堰、沟渠等人工水利工程,其中多数有灌溉、舟楫或捕捞、养殖的功用。各类水生动植物品种多,分布广,其中以食用鱼的利用最为广泛,一些以捕鱼为主的聚落应运而生。仅以陆游的《入蜀记》为例,可以看到鄂州以东的杨罗袱,“居民稠众,鱼贱如土,百钱可饱二十口。又皆巨鱼”;汉阳西南的金鸡袱,“得缩项鳊鱼,重十斤。洑中……出鲟鱼,居民率以卖鲜为业”;沌水边的下郡,“有二十余家,皆业渔钓”。至元代,陆游笔下的这片地区属于沔阳府,仍号称“网罟之利甲天下”【33】。

  河湖沿岸水域广泛生长的芦苇、菱、芡、荻等水生植物,对本区聚落的演变也有影响。苇子可建屋,菱、芡、荻等可食用,在饥荒之年更是人们的救命资源【34】。因此,除天然生长外,也有人工种植【35】,菱的产量较大,甚至有“乌菱不论价”【36】之说。荻根也有“克饥”的作用,在荻林生长的地方,“寻常旱歉之岁,安、复、光、黄之民皆辐凑于此,旋结茅庵,采取以食,动数千人【37】。”

  矿藏资源

  主要有铜矿与铁矿。宋代江汉平原有两个较为重要的专业性聚落,一是鄂州宝泉监,二是汉阳铁钱监。宝泉监在鄂州“东二里”【38】,“熙宁七年置,铸铜钱”【39】;铁钱监于绍熙二年(1191)设在汉阳县西北大别山下的静江营【40】,铸铁钱。二监的出现,分别依托于附近的矿藏——黄州与兴国军(治今湖北阳新县)之间的大冶铜矿【41】,汉阳军的金口铁矿【42】。

结语

  本文以分解讨论的方式,对宋元时期影响江汉—洞庭平原聚落变迁的自然地理诸因素进行了探讨,指出地缘形貌、水文条件、自然资源及其经济效应影响着聚落的规模、分布和兴衰变迁。但是,必须看到,第一,作为人类所赖以生存、发展的地球表层,自然地理环境是一个多因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各因素之间彼此联系、相互作用,在不同阶段、不同区域有着不同的影响,聚落的发展变迁是自然地理诸因素长时期、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

  第二,影响聚落发展演变的因素是多元的,除了地缘形貌、水文气候、土壤植被等自然因素以外,其他因素如政治军事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人口、移民、家族制度、社会交往、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等人文因素,无不对聚落产生深刻影响。

  同时,应当看到,“自然地理环境对人类居住空间的影响是一个可变的量”【43】,改变其影响的强度和方向的最重要因素是人的活动。宋元时期,随着人类治水能力的提高,江汉—洞庭平原的人类居住空间也逐渐扩展,过去不能居住的水乡洼地开始成为人类的家园,由此奠定了明清以降本区聚落发展的基本格局,影响直至当今。因此,考察聚落变迁的时候,既要看到人类对环境的依赖关系,又要看到人类对环境的选择甚至改造能力,而且,生产力水平越高,人类对聚落的能动性就越大。

  从聚落的发展变迁来看宋元时期江汉—洞庭平原的人地关系,其基本特征是人适应着地理环境,遵循着地理环境的内在规律,对环境因势利导;人与自然之间能够和谐相处,良性互动。但是,正像北宋中期人郑獬在谈到家乡安陆时曾感叹的:“天下平治之久,生齿大繁,暴害天物亡休息。异时汉溪多鱼矣,不售则反弃诸河;今财充釜而已,是川泽不足以胜网罟。”【44】郑獬的话虽然有夸张,但多少反映出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不利扰动的问题已开始出现。

注释:

【1】不同学科、不同学者,甚至不同研究视角,关于聚落(settlement)都有不同表述。如英国地理学家P.哈吉特(Peter Haggett)认为,“聚落是人类占据地表的一种具体表现,是形成地形的重要组成部分”(转引自张光直《谈聚落形态考古》,载同著《考古学专题六讲》,北京:文物出版社,1986年)。社会学家G.R.威利界定聚落为“人类将他们自己在他们所居住的地面上加以处理的方式。它包括房屋、房屋的安排方式.并且包括与共同体生活有关的其他建筑物的性质与处理方式”(转引自张光直《考古学中的聚落形态》,《华夏考古》2002年第1期)。文化人类学家C.阿伦斯伯格和S.金布尔认为,聚落“是将文化与社会联系起来的一个主要环节,也许还是决定性环节”(转引自谢吾同《聚落观》,《华中建筑》第14卷第3期,1996年)。考古学家张光直认为,考古学的“聚落所指的是一种处于稳定状态,据有一定地域并延续一定时间的史前文化单位”(张光直著,吴加安、唐际根译《聚落》,《当代考古学理论与方法》,西安:三秦出版社,1991年)。我国一些中青年学者将聚落定义为“一个由多种物质要素和自然要素构成的综合系统。它原本是指有别于都邑的农村居民点,现代含义上则是所有居民点的通称,即人类生活地域中的村寨城镇”(杨大禹:《云南少数民族住屋——形式与文化研究》,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34页);或称“聚落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文化综合体”(张驰:《长江中下游地区史前聚落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年)。

【2】近年较重要的成果如张驰《长江中下游地区史前聚落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年;钱耀鹏《史前聚落的自然环境因素分析》,《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年第4期;王红星《长江中游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分布规律、文化中心的转移与环境变迁的关系》,《江汉考古》1998年第1期。研究情况从略,可参陈宗兴、陈晓键《乡村聚落地理研究的国外动态与国内趋势》,《世界地理研究》1994年第1期。

【3】主要相关论著有龚胜生《两湖平原城镇发展的空间过程》,《地理学报》第51卷第6期,1996年11月;邓先瑞、吴宜进《长江流域住区的形成与发展》,《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卷第6期,2003年12月;周凤琴《湖北沙市地区河道变迁与人类活动中心的转移》,《历史地理》第13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庄林德《常德市域城镇体系发展的历史基础》,《经济地理》第20卷第1期,2000年1月,等。

【4】陆游:《人蜀记》卷五,丛书集成初编本。

【5】王十朋:《梅溪后集》卷十一《宿纲步》,台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以下简作“四库全书本”)。

【6】《入蜀记》卷五。

【7】《入蜀记》卷五。

【8】参见王存《元丰九域志》卷六,中华书局校点本;脱脱等《宋史》卷八十八《地理志四》,中华书局校点本。

【9】王朝场升为县的时间,诸书记载不同,《宋史·地理志四》在淳化元年(990);《舆地纪胜》卷六十八在淳化四年(993),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影印道光二十九年惧盈斋本;《元丰九域志》卷六和《宋会要辑稿》方域六之三十四,则皆在淳化五年(994)。

【10】参见《宋会要辑稿》方域六之三十四。

【11】《宋史》卷八十八《地理志四》。

【12】《入蜀记》卷四。

【13】范成大:《吴船录》卷下,丛书集成初编本。

【14】《入蜀记》卷四。

【15】罗愿:《鄂州小集》卷五《鄂州到任五事札子》,丛书集成初编本。

【16】关于武昌与江陵的地位变化问题,龚胜生作过研究,参同著《两湖平原城镇发展的空间过程》,《地理学报》1996年第6期。

【17】有研究者在对当代长江流域乡村聚落进行研究时注意到这类“以舟楫为家的水上船居”,提及两湖平原河湖地区历史上“有过漂泊民的船居情况”,称之为“移动型民居”。参邓先瑞《长江流域乡村聚落环境及其可持续发展》,《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5期。

【18】黄榦:《勉斋集》卷三十《申京湖制置司办汉阳军籴米事》,四库全书本。

【19】范致明:《岳阳风土记》,丛书集成初编本。

【20】赵蕃:《淳熙稿》卷十八《渔父诗四首》,中华书局校点本。

【21】解晋辑:《永乐大典》卷二千二百六十一《洞庭湖》引《岳阳志》,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

【22】《入蜀记》卷五。

【23】《岳阳风土记》。

【24】《岳阳风土记》。

【25】《元丰九域志》卷六《荆湖北路·岳州》“巴陵”条。

【26】《舆地纪胜》卷六十九《荆湖北路·岳州·景物》“金鸡驿”条。

【27】宋代以前,长江的荆江段和汉水下游有众多分流水口,当地人称之为“穴口”。民间一直有荆江“九穴十三口”、汉江“九口”的称谓。每一个穴口,都是长江、汉水分泄洪水以削洪峰的一条汉流。万历《湖广通志》卷三十三《水利志·开穴口总考略》称:“穴口所以分大江之流,必下流有所注之壑,中流有所以之道,然后上流可以分江澜而杀其势。……江水分流于穴口,穴口注流于湖泊。……此古穴所以并开者,势也。”

【28】《人蜀记》卷五。

【29】周凤琴:《荆江近5000年来洪水位变迁的初步探讨》,《历史地理》第4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

【30】马正林:《中国城市历史地理》,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313页。

【31】《岳阳风土记》。

【32】孙颔等:《中国农业自然资源与区域发展》,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第16页。

【33】苏天爵:《滋溪文稿》卷十二《元故奉元路总管致仕工部尚书韩公神道碑铭》,中华书局校点本。

【34】《勉斋集》卷三十《申朝省乞候救荒结局别行措置筑城事》。

【35】洪迈:《夷坚志》支乙卷第九《鄂州总领司蛇》条,中华书局校点本。

【36】苏辙:《栾城集》卷十《将还江州子瞻送至刘郎洑王生家饮别》,四库全书本。

【37】《勉斋集》卷三十一《申省豁常平米》。

【38】《元丰九域志》卷六《荆湖北路·鄂州》。

【39】《宋史》卷八十八《地理四》。

【40】顾炎武:《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六《湖广二·汉阳府·汉阳县》“铁钱监”条,上海:上海书店,1998年。

【41】大冶,从古至今都是我国一个重要的矿产地,大冶铜绿山矿藏资源丰富,早在春秋战国时已建立起大规模的铜矿产地,宋代大冶“有富民钱监及铜场、磁湖铁务”(《宋史》卷八十八《地理四》),铜、铁及铸币三务并兴。我国近代第一家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汉冶萍公司”就是以大冶铁矿、汉阳炼铁厂以及萍乡煤矿组成的。参见许惠民《南宋时期煤炭的开发利用——兼对两宋煤炭开采的总结》,《云南社会科学》1994年第6期。

【42】余口有铁,参见王周《余口步》诗,《全唐诗》卷七百六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

【43】管彦波:《论中国民族聚落的分类》,《思想战线》2001年第2期。

【44】郑獬:《郧溪集》卷十十《虎说》,四库全书本。

  原载《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5年第6期(刊登时个别文字和较长注释有删节,此据原稿补足),选自《武汉大学历史学集刊·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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