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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文人乐府诗的音乐基础
 

       北京大学  钱志熙

建安是文人乐府诗的第一个阶段,奠定了文人乐府诗的创作传统。但它与汉乐府有着亲子的血缘关系,并且其基本的性质,仍是一种合乐的歌词。不仅如此,建安诗人所作的乐府常调之外的五言诗,也受到了音乐的深刻影响。

一、 建安时期乐府音乐的复兴

    建安虽处于汉末音乐繁荣之后一阶段,但经“汉末大乱,众乐沦缺”(《宋书 乐志》),可以说是一个重建的音乐系统,有它自己的新的发展起点。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以搜集、修复汉乐为主,后一阶段积极追求新的发展,形成以文人趣味为主的文人化、宫廷化的乐府音乐。这一追求新声的趋势始于曹操定都邺下时,至曹丕称帝的黄初时期达到了高潮。东汉文人与乐府音乐的关系日趋密切,但乐府艺术的主体仍在民间。汉末大乱之后,城市的经济、文化遭受空前破坏,农村的里社文化秩序也荡然无存,富商阶层也衰落了。上述作为汉乐府的主要的社会与经济基础的失去。使得建安时期的乐府艺术由以民间为中心转向以宫廷和文人为中心。所以,就整个乐府娱乐艺术系统来看,建安是一个收缩期,埋下了后来汉魏乐府艺术衰微的根子。

二、 建安文人乐府诗的合乐情况

建安乐府诗从音乐体制来说,仍分雅乐歌词与俗乐歌词两类。但由于作者的情况的变化,雅俗两类歌诗的实际地位却不同于汉代。雅歌诗例由王粲、缪袭等侍从文人创作,而为黄门鼓吹及清商署的变曲新声作词,则成了曹魏三祖的特权。文人所作的少量乐府诗,是清商署 之外的杂曲歌词。而曹植除为其藩国乐府作歌外,似亦无为清商等朝廷乐府俗乐配诗的特权。

三、 首开文人乐府诗创作风气的曹操

曹操出于对俗乐的爱好而创作乐府,是其通脱尚自然的人生行为的一部分。他自作歌诗以抒情言志,这与一般的文人诗是一样的。但配合音乐,并受音乐的制约,其创作性质仍是一种参预性的活动。另外从功能上看,他创作乐府诗,除抒情言志之外,还有纯粹娱乐与寓教于乐两种。比如他的游仙诗,就有侈陈游仙以为乐的目的,不同于神仙家游仙诗的宗教功能,也不同于文士游仙诗之纯粹抒情功能。

四、 妙合乐情的曹丕乐府诗

   曹丕之热衷俗乐与其“练色知声”、奏乐和歌的才能。

   他的乐府诗中,有一部分是直接以当时的音乐歌舞为表现对象的,是研究建安时期乐府艺术的最重要的材料。他的歌诗与当时上层流行的音乐趣味最为切合。与当时的歌舞演员的风格是一致的。繁钦形容薛访车子歌唱之“清激悲吟,杂以怨慕”八字,正可形容曹丕乐府诗的风格。刘勰与王夫之对丕诗的高度评价,正是把握住了它的音乐美。而对其评价偏低者,多从文人诗人艺术标准出发的。

         五、渐尚文词的曹植乐府诗

乐府从合乐向徒诗的转变,曹植是一个关键。他的一部分乐府诗,也是依曲调而作的。但后期所作的大部分乐府诗,都是撇开固定的曲调,在篇章结构的安排上与以前的乐府诗比较,起了很大的变化。时人称为“乖调”。这并非他没有合乐的能力,也不是这些曲调当时已失。而是其为乐曲作新词的机会有限,又不能与君主争此特权,故创出了不依曲调的拟乐府,并且不用本调调名,另拟篇名,以示与君主所作有别,不敢与之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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