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诗切
《诗经》注本,五十卷,清牟庭撰。庭(1759~1832)字默人,栖霞(今属山东)人。乾隆乙卯(1795)优贡,任观城县训导。庭为诸生时,以经学受知于著名学者阮元,曾额其室曰“横经精舍”。其性恬退,不以声气自通,闭户著书。此书是清代《诗经》注本中很有特色的一种。
牟氏论诗破除两千年来在《诗经》研究上的偏见,提出“除七害”“屏五迂”。所谓“七害”是指误解《乐》《礼》《左传》《国语》《史记》《尔雅》《小序》,以及误读《四子书》(即《四书》)给理解《诗经》造成的困难。所谓“五迂”是指“以六义论诗”“以正变论诗”以及以“雅颂分什”“笙诗”(指《诗经》中有题无文的六首诗)“协韵”说诗。这些都是传统《诗经》学的基本论点。今文学、古文学之别,汉、宋学之争,虽亦非常激烈,除了汉宋在“诗序”问题上有不同意见外,在上述诸问题却都是一致的。因此,牟氏诗学虽然欲张今文学之帜,实际上是突破了传统各派的。其序云:“居今日而学诗,古法尽湮,遗经仅在,法当就毛氏经文,校群书,考异文,劾郑笺,黜卫序,略法辕(辕固生)韩(韩婴),推诗人之意,博征浮丘(浮丘伯)申培(申培公)之坠义,以质三百篇作者之本怀。如有所合,试诵其篇,即闻诗人叹息之声。又观其俯仰之情,音辞婀娜,枯槎春生,能如是者,诗人所诺,未能如是者,诗人所否。”牟氏摆脱依傍,并非效宋明诸儒之空论,而是以扎实的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史学为基础,细探文理词义,博考古籍以校订《诗经》文字,而求得其正。总结清代诸儒研究成果,以通古今之音变,并用现今之俗语以证古,而求经文之确义。另外,关于十五国风诸国的地理位置,诸国之沿革变化以及诗中所涉及的历史事实、典章制度都做出了新的解释,其中虽有牵强之处,但总的说来是令人耳目一新的。牟氏对全书的篇章也有调整分合。如将“风、雅”合为一类,“颂”则另分一类。又把三十二篇“颂”依文义合为十二篇。书中还颠倒了篇章的排列次序,如移《王风·黍离》于《卫风》之末,并认为《关雎》可以移入《大雅》。还有改动经文之处,如补句以成文,分一篇为二篇等。这些做法虽说不无根据,但在无确凿的依据的情况下,窜乱典籍,容易重蹈宋代王柏之覆辙。
此书最引人注目之处是用通俗的诗体对每篇诗作了翻译,帮助读者理解原文。如《硕人》中的“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最后一句系牟氏据《论语》补入),牟氏译为:“手指纤白如柔荑,肤白而滑如凝脂,领之白长如蝤蛴,齿莹而白如瓠犀,广而方者螓之首,细长而曲蛾之眉。嫣然巧笑靥辅见,粉白黛绿争美倩。美目曼泽向人时,姿态横生在一盼。不使绚装夺素颜,而以质素为绚烂,是为身形美丽逾锦片。”由此可见一斑。此书命名取荀卿之“诗书故而不切”,谓依经为说,案循文义,如切脉然。责备周秦儒师治诗,但训诂字义,不说文意。
此书一直以抄本流传,1983年齐鲁书社据抄本影印。缺《小雅·鹿鸣》至《雨无正》三十三篇。
12 毛诗后笺
《诗经》注本,三十卷,清胡承珙撰。承珙(1776~1832)字景孟,号墨庄,安徽泾县人。嘉庆十年(1805)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编修,迁御史,转给事中,累官台湾兵备道,究以经术,于毛诗用力尤深。
胡氏论《诗经》宗《毛传》,兼采宋儒之说,而对《郑笺》却持批评态度。凡《郑笺》之失毛旨者,必求诸本经,博考他籍以求还《毛传》本来面目。注者富于求实精神而少门户之见,这在清代汉学家中颇罕见。因为求实,故所持意见多准确。如注《十月之交》,《诗序》认为是“大夫刺幽王”,《郑笺》认为是“刺厉王”,胡氏从《诗序》说,认为此诗与厉王风马牛不相及。据天文学家研究,《十月之交》中提到的日食当发生在周幽王六年,这从科学角度说明“刺幽王”说的正确。又如注《敝笱》篇中“其从如云”,谓“如云”“如水”“如雨”皆言其盛,以见豪奴悍婢簇拥而来,其骄伉难制之意,隐然言外。并驳斥《郑笺》将三“如”字皆解为“从者心意无定,可善可恶之比”。指出《正义》由《郑笺》出发,遂云“由文姜淫?,故从者亦淫”则更为荒谬。
承珙未能完成此书而逝,《鲁颂·泮水》以下为陈奂所补。有清光绪间南菁书院所刊《皇清经解续编》本。
13 毛诗传笺通释
《诗经》注本,三十一卷,清马瑞辰撰。瑞辰(1782~1853)字元伯,桐城(安徽省桐城县)人。嘉庆进士,选庶吉士,后官工部员外郎,深湛经学。
马氏说《诗经》以承继古文学派之说为主,吸取乾嘉学派的考据成果,通过对音韵的转变,字义的引申和假借、名物考古、训诂、世次、地理等与《诗经》解释有密切关系问题的考证,对每篇诗详加疏解,纠正了《毛诗正义》的许多错误,也纠正了毛郑传笺的许多失误。作者间也串讲句意、段意,如在释《小雅·鹿鸣》时说:“此诗三章,文法参差,而义实相承。首章前六句言我之敬宾,后二句言宾之善我。二章前六句即承首章之‘好我’言,后二句乃言我之乐宾。三章即接言宾之乐,后二句又申我之乐宾,以明宾之乐实我有以致之也。”言简意明,把重叠往复、意思类似的诗句在全诗中所起的不同作用说得清清楚楚。
此书的缺点是从正统经学角度解诗,另外在注释上过于琐碎,一字一词,一音一训的论证过程说得太细,读来令人生倦。
有清光绪间南菁书院刊刻《皇清经解续编》本,常见有中华书局民国间排印《四部备要》本。
14 诗毛氏传疏
《诗经》注本,三十卷,清陈奂撰。奂(1786~1863)字倬云,号硕甫,又号师竹,晚号南园老人,长洲(江苏省苏州市)人。少师段玉裁治《毛诗》《说文》,补生员,入都与王念孙父子游,学益进,后主杭州汪远孙家,潜心著述,咸丰初,举孝廉方正。
陈氏治诗,专主《毛传》。其自序此书云:“齐、鲁、韩可废,毛不可废。”并对治毛诗而兼采齐、鲁、韩之学者(郑玄就是如此)非常不满。此书专宗毛义,置《郑笺》而不顾,专门疏解毛传,以矫毛、郑兼习之弊。作者对《诗序》也十分尊崇,其自序云:“读《诗》不读《序》,无本之教也;读《诗》与《序》而不读传,失守之学也。文简而义赡,语正而道精,洵乎为小学之津梁,群书之钤键。”他严守其师段玉裁《毛诗故训传》之说,因此有许多迂谬不通之处,但此书对名物制度考订最详,多有胜义。后附有《释毛诗音》(四卷)、《毛诗说》(一卷)、《毛诗传义类》(十九篇)、《郑氏笺考证》(一卷)。这些附录不仅对诗中所涉及的语义字音和名物(如“宫室”“四庙”“明堂”“冕服”“车辅”“”等)作了深入的探索(有的附有图制),而且对毛氏诗学作了系统的论述,成为清代研究《毛诗》的集大成著作。汉代经学,不同门派各有其传授,从文字、语音、训诂到对经义的解释,各有所长,不能偏废。
有清光绪间南菁书院刊刻《皇清经解续编》本。
15 诗经原始
《诗经》注本,十八卷,清方玉润撰。玉润(1811~1883)字文石,又字黝石,宝宁(云南省广南县)人。官陇州州判。
方氏论诗不依傍门户,他对今、古文学派与宋学的观点和见解都有所择取,但不主于一家,而是通过自己的独立钻研,对诗旨作出判断和解释,并有发明。特别是注释“国风”时,注意到“国风”多为民歌这一特点,对其中的篇章作了平易近情的解释。如对《癗》的解释已为人们所熟知(将主题释为田家妇女结伴采撷车前子时唱的民歌),解《关雎》《桃夭》抛弃流行了两千多年的所谓“后妃之德”的政治主题说,直接说明这些都是“咏新婚诗”“如后世催妆、坐筵等词”。这不能不说是解《诗》思想上一大解放。解《唐风·蟋蟀》主题说是“唐人岁暮抒怀”。这些见解在当时都是具有开创意义的,因此招致一些正统经学家的嘲笑。
方氏注意到《诗经》的文学性,他对许多篇章的艺术分析都很精彩,如释《小雅·无羊》说:“诗首章‘谁谓’二字飘忽而来,是前此凋耗,今始蕃育口气。以下人物杂写,或牛羊并题,或牛羊浑言,或单咏羊不咏牛,而牛自隐寓言外,总以牧人经纬其间,以见人物并处,两相习,自不觉两相忘耳。其体物入微处,有画手所不能到,晋唐田家诸诗何能梦见此境?末章忽出奇幻,尤为匪夷所思,不知是真是梦,真化工之笔也。其尤要者,‘尔牲’则具一语为全诗主脑。盖祭祀燕飨及日用常馔所需,维其所取,无不具备,所以为盛,固不专为牺牲没也。然淡淡一笔点过,不更缠绕,是其高入。若低手为之,不知如何郑重以言,不累即腐,文章死活之分,岂不微哉!”这简直是一篇赏析!过去经学家,从未有如此说《诗》者,而个别诗人从文学角度评点《诗经》(如明钟惺《诗经评》)只是略拈数语,又太浮浅。只有此书把学术和文学很好地结合起来。方氏解诗也有穿凿附会之处,如把《卫风·静女》解成“刺宣公纳?妻”(据《左传·桓公十六年》记载:春秋时卫宣公为其子娶于齐,因闻齐女美,欲自娶,遂于黄河边建造新台,在齐女入境时,将其截留,居此)之诗,把“城隅”说成是“新台”,荒谬已极。卷首列“思无邪”,太极图也可见方氏的迂阔。
此书常见有清末刻《云南丛书》本。另有中华书局1986年出版排印本,由今人李先耕点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