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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悦耳与宜目
宜于耳,复宜于目者,弹琴也,吹箫也;宜于耳,不宜于目者,吹笙也,按管也。
[原评]
李圣许曰:宜于目不宜于耳者,狮子吼之美妇人也;不宜于目并不宜于耳者,面目可憎、
语言无味之纨绔子也。
庞天池曰:宜于耳复宜于目者,巧言令色也。
[述论]
在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中,以眼(视)、耳(听)为主。眼看到的是形象,耳听到
的是声音;若是形象宜于眼观,声音宜于耳听,能够浑然一体,便是一种美的享受。在审美过
程里,就有一条“视听通感”。即所谓听到声音,便可以仿佛看到形象,看到形象,也便可以
听到声音。然而却有次一等的,声音好听,却形象难看;或者形象差可,却声音难耐的。
人们所追求的感觉,就是要悦耳动听,引人注目,所以最好的感受就是视听俱佳,叫做声
色双绝,或者色艺俱佳。我们对待演员的要求也是这样的。声音好不错,但是颜色也要好才行。
否则嗓音不错,可以入耳;形象差,难以入目,就实在有损观瞻了。如果声音好,唱得好,而
长得更好,那么一眼看去,便平添了无穷的美感的喜悦,怎么能够不鼓掌开心呢?所以,这人
们视觉的第一印象,的确是至关重要的。
从乐器的演奏角度来说,因为是演奏,所以一定带有表演性。那么,肯定要让人能够听乐
音,还要观看演奏者的姿态。也就是说,这声音要悦耳,而演奏者的姿态还要悦目。
让人耳、目皆能欢悦的,有那弹琴与吹箫。琴、箫之声,悠扬舒缓,余音袅袅,的确悦于
耳;弹琴、吹箫的动作也优雅大方,款款温柔,古朴典雅,实在悦于目。
然而,有些音乐的演奏却只宜于耳朵听,而不能用眼睛去看的,如那吹笙,按管。笙的声
音和管乐,比较激越,也可以听听。但是,由于呼吸量需求得很大,吹起来难免要摇头晃脑,
鼓腮怒唇的,需要用身体的动作来进行配合。这样虽然好听,可形象并不雅观,一副粗俗难耐
的样子。管,即管乐,属于锁喇一类。
张潮是个文人,所以欣赏事物都要讲究一个情调的高雅,不入俗情。然而,现代人的追求
往往就多种多样了。有的人追求高雅,有的人讲究深沉;或者希望热闹,或者要求激烈。所以
那些摇滚乐、迪斯科、太空舞、柔姿舞、抽筋舞,还有什么爵士乐等等,都会有人喜爱。如果
张潮活到现在,听着那舞台上的摇滚乐,看着那些不男不女的人在疯狂扭捏,跳着些不堪入目
的动作,不知道会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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