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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 识字与执管
目不能识字,其闷尤过于盲;手不能执管,其苦更甚于哑。
[原评]
陈鹤山曰:君独未知今之不识字、不握管者,其乐尤过于不盲、不哑者也。
[述论]
人之生身于世,目与嘴尤为重要。如果我们要了解世界,则需要用眼睛去观看;欲表达自
己的心思,便要嘴巴去讲说。因而,那些瞽盲、聋哑的人,看不见五颜六色的世界,不会用语
言来表达自己的心理意志或者愿望感情,应说是最可怜的人了。
然而,世界上却往往有那相反的事情。得不到的想得到,得到了的却不会珍惜。许多人纵
然有眼睛,但却不认识文字,叫做"睁眼瞎",其烦闷的程度比瞎子还厉害;瞎子什么也看不见,
所以心理上也不会有什么不平衡,生理上也已经习惯了。只有那些睁着眼睛的人,明明看见别
人写字,却不知道写的是什么,往往有那上当受骗的,自然会感到无比的烦闷。
有手可以进行劳动,手是人类的专利,尤其是那大拇指。更妙的是,这手竟然可以用笔来
写字,比那用说话来表达心声来,就流传得更加久远而且有效果了。所以说,看别人写字,而
自己去不会用手来写字,不能够做到我手写我口,其痛苦当然不下于那些哑巴。
哑巴因为生理上的关系,无法用自己的嘴巴来表达自己的心愿,这已经形成了习惯,所以
便自然而然地发展出了一个身体语言系统来加以弥补。别人有手可以写字,自己也一样有手,
没有什么生理上的缺陷,是应该写字的。尤其是看着别人在那里挥毫洒脱,就如那著名的狂草
张旭:
张旭三杯草圣传, 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
有时真是心中痒痒,其苦不堪。正是那,与其临渊羡鱼,何不退而结网呢?去读书,去写
字呢?
对于有目、有口的人来说,读书识字、表达交流正是莫大的乐趣。如果目不能视、口不能
言,便没了这些乐趣,而且几乎会完全被挤出了社会之外,这正是先天生理上的障碍所造成的。
如果目能识字、口能表达,但由于社会的原因使你不能读书、不能表达时,其闷、其苦又是何
如呢?
清初统治者一方面拉拢汉人,但一方面又不信任他们。所以,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满清
政府往往大兴文字之狱,使人噤若寒蝉,有口难言;有书难读,有字难写。到了乾隆时代,竟
然酷虐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一句"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居然会株连九族,祸从天降。这
种严酷的现实,不得不使进步的知识分子们感叹:不识字、不弄笔的人,比那些不聋、不哑的
人有多么幸福啊!
由此而观,人起码要学会识字念书,而且也能够写字作文,方能称为幸福。关键的时候,
我可以不说不写,这个自由在我。但是,我有这个本领,至少不是残疾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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