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王永彬 原著
      马民书 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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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有为与好事

    古之有为之士,皆不轻为之士;
    乡党好事之人,必非晓事之人。

        [述论]
    有为之士不轻为,在不为小事、琐事,不轻易许诺立愿,而在做大事、要事上“立长志”
。凡事有大小轻重,世事之多不可胜数,而人的精力有限,生命有数。如凡事皆做,把有限
的精力和宝贵的光阴花费在无足轻重的琐事之上,这岂不是浪费?有为之士又怎么能有为呢?

    做事之先,必要立志,即所谓下定决心。立志,乃是人之紧要处。有为之士必是有志之
人,“不轻为”即不轻易地许诺立愿、定下决心。“有志之人立长志,无志之人常立志。”
树立志向,确定人生追求,必须能洞悉社会与自我。一旦立下志愿,就不可轻易改弦易辙。
为人处事,不可轻率答应事情。一旦答应下来,便是要一诺千金,并且践诺到底。做大事、
要事,是指做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影响重大,具有决定作用的事。

    可见,有为之士亦有差等,并不是地位显赫之人,才有大事要事去做的。普通人士,亦
有其自己的大事要事可为的。学生读书即为大事,主妇持家便是要事;将军谋划是大事,士
兵习武是就是要事;治理社稷江山对于君王来说是头等大事,不误农时多打粮食对于农民来
说便是要紧之事。

    做大事而不做小事,是指不做无意义的琐碎小事,并不是凡小事皆不做。大事所成,在
于日积月累;若干小事,必将铸成大事。如果只是一味追求做所谓大事,而不肯于细微之处
见精神,从跬步积累致长远,则小事不去做而大事却不成。有为之士不轻为,其真谛在一旦
做事便脚踏实地,孜孜以求,以小积大。

    为何“非晓事之人”,又倒是“好事之人”呢?好事之徒在不明事理,不懂真理,且目
光短浅,胸无大志,好事为其无知浅薄所致。明析事理,是一个十分艰苦复杂的过程。必得
有深厚的知识,非凡的能力,恒久的意志。好事之徒,岂有这种禀赋与耐性?

    由于无知,在这些人眼里,天下无不可为之事,因而轻浮草率行事;由于不知深浅,这
些人又感到天无难成之事,因而又冒失莽撞;由于无能,这样的人又只得做那些鸡毛蒜皮的
小事。

    有为之士,好事之人,虽皆为的是做事,然则差之天壤:有为之士为事,可谓“宝珠一
粒难求”;好事之人做事,可谓“尘沙万斛易得”。


    
   
 
 
 中国社会出版社
 
   
总策划 李安纲 林晓靖
j编 李安纲 刘耀
副主编 赵晓鹏 马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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