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吕坤 原著
李安纲 赵晓鹏 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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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 畏法与畏理

    得罪于法,尚可逃避;得罪于理,更没处存身。只我的心便放不过我,是故君

子畏理甚于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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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论]
  违犯得罪了法律,还是可以逃避的;但是得罪违犯了道理,那就更加没有个地

方可以存身自容了。只是我自己的这颗心便不肯放过我自己,所以君子畏惧道理远

远超过了畏惧法律。

  法律是惩治坏人的,道理是约束好人的。法律是有形的,可以逃避,所以坏人

往往会逍遥法外;道理是无形的,无法逃避,所以好人往往会备爱煎熬。坏人没有

受过什么道德伦理教育,早已经丧尽了天良,所以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因而能够

活千年;好人接受了伦理道德教育,凡事都要从良心的角度出发,害怕违反了道理,

心理往往会不平衡,所以好人的寿命多不长。

  要想让坏人不逍遥法外,而早早得到惩治,并且不得好死,最好的办法就是让

他们在小时候接受最完善的伦理道德教育,从而使他们也有良心并且受到煎熬与折

磨;让好人多长寿的方法,就是让他不要顾忌太多的道德伦理。因为伦理道德也一

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变化,而且造成道德和伦理发生变化的就是那些小人。

从这一点上说,小人才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根本动力。当那些君子和好人真正

能够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也许就不会那么执着于古人的道德而自我约束了,而且

生活得自在一些,心理上也会少一些煎熬。

  肉体上的病痛只是有限的,而心理上的煎熬却是永恒的。君子因为有良心这个

法官,所以不怕那有形的法律,却怕这无形的道理。就因为我们的任何行为举止都

没有逃得过良心的监视,自然这良心也是不会放过我们自己的。所以,自己的行为

举止要尽量符合良心的标准,即使违反了这一准则,只能通过及时的忏悔才能够得

以平衡。

    古人之所以重视良心与良知的教育,就在于看到了良心的关键作用;今人之所

以不重视良心,就因为他们觉得武力可以解决一切。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古代的社

会相对地安定,而如今的社会却相对地混乱。重视道德与伦理的教育,扶持起来的

是良心,安定社会是自觉的,主动的;重视法治与武力的教育,培养起来的是观念,

安定社会是强迫的,被动的。一个治的是本,一劳而永逸;一个治的是表,屡禁而

不止。
 
 
 中国社会出版社
 
   
总策划 李安纲 林晓靖
j编 李安纲 刘耀
副主编 赵晓鹏 马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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