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国学与国语

  【作者简介】陈鱼乐,土家族,原名陈玉珍,笔名陈垚、田冲、金鑫,重庆市石柱县司法局副局长,重庆作家、重庆市书法家。

  中华民族文明的伟大复兴是十八大报告的主旋律,将其精神落实到位,需要做无数工作,其中包括明确国学与汉学,国语与汉语的区别,以此防止大汉族主义,真正实现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各民族平等。

  何为国学?《辞海》释之:“犹言国故学,指本国固有的学术文化。西周设立于王城及诸侯国都的学校。”所谓汉学,《辞海》解释:“1、又称朴学,指汉儒考据训诂之学。2、指清代专力训诂、辨伪的乾嘉学派。3、外国人称中国学术为汉学”。由此可知,汉学是国学之一,国学不是汉学,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但在非民族学界如哲学界、政治学界、经济学界、法学界、史学界、文学界等有一个巨大的认识误区,即视汉学为国学,汉族即为中华民族。汉学只能是国学之一,因中国还有55个少数民族,国学应当包含56个民族文化的国学。中华民族有56个,不仅仅只有汉族。正如曹兴所言:“把国学归于汉学,无疑是大汉族主义潜在意识或无意识层面的表现”。汉学又不止于儒学,还有道家、法家、墨家等诸子百家文化的学问。儒学包含孔学,孔学是儒学之一。从概念的外延上讲,国学大于汉学,汉学大于儒学,儒学大于孔学,汉学只是中国国学之一。

  国学与国语、国语与汉语,仅一字之差,但也有很多区别。《辞源》释国语为:“①书名,又称春秋外传。②封建王朝统治者定本民族语言为国语。如后魏拓跋定鲜卑语为国语。《辞海》还解释说国语:“指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今习称普通话。”《现代汉语词典》对国语的解释还有:“旧时指中小学等的语文课。”而《辞海》对汉语的解释是“汉族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话语族。新加坡官方语言之一。联合国正式语文和工作语文之一。”联合国教科文专家在1953年就提出将“国语”与“官方语言”划出界线,并称“官方语言”是国家管理、法律和诉讼程序的语言;“国语”是在统一国家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领域内行使整体化巩固功能的语言,是本国的象征之一。故国语同国旗、国徽、国歌一样,也是一个国家的标志。由此可知,在我国,国语不等于汉语,且现行《宪法》也未规定何种语言是我国的国语。从语言的社会功能上讲,国语有三类:一类是具有象征功能+全部官方功能,如俄罗斯族的俄语;二类是具有象征功能+部分官方语功能,如新加坡的国语为马来语;三类是具有象征意义,不行使官方语言功能。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国家没有规定国语,只规定官方语言或通用语言,如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为了体现各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改称民国以前的“官语”、民国时期的“国语”为“普通话”,并明确规定“普通话”是我国的通用语言。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它只是以北方话为基准方言,不是将北京话的一切读法全部照搬。

  现今在我国没有国语,但有国学。既有汉语,又有其他55个民族之语。弄清楚了国学、国语、汉学、汉语这些基本知识,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更有利于美丽中国的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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