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房宫与《阿房宫赋》散考
——经典名篇故地新考之三十二
一
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大业中,每征服一国,便在京城咸阳北坂仿照其国宫殿重新建造,称为六国宫殿。秦始皇一次就把各地的12万领主和富商大贾迁徙咸阳,昔日咸阳宫殿林立,人口急增。但是咸阳南临渭水,北靠高原,无发展前途,于是秦始皇便向渭河以南的广阔平原拓展。公元前212年,他征发70万刑徒,在西周沣镐附近兴建阿房宫前殿,阿房意即近旁,是指离咸阳近的意思。谁知,前殿尚未竣工,秦始皇便死去。他死后,秦二世继续营建。相传,阿房宫大小殿宇共700余所,一天之中各殿气候不尽相同。秦始皇生前,把从六国掠夺来的珠宝、美女深藏宫内。他巡回各宫室一天住一处,死时,还未把宫室住遍。秦朝末年,项羽火烧阿旁宫,据传大火三个月不熄。
历史上关于阿房宫的记载,主要有以下几种史籍:
《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五年……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万人,下可建五方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巅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阿房宫未成。成,欲更择令名名之。作宫阿房,故天下谓之阿房宫”;
《汉书·贾山传》:“阿房之殿,殿高数十仞,东西五里,南北千步,从车罗骑,四马骛驰,旌旗不挠,为宫室之丽之于此”;
郦道元《水经注》“渭水”条:“阿房前殿,在长安西南二十里,殿东西千步,南北三百步,廷中受十万人”;
《三辅旧事》云:“阿房东西三里,南北五百步,廷中受万人,又铸铜人十二于宫前”;
《三辅黄图》云:“阿房宫可受十万人,车行酒,骑行炙,千人唱,万人和,销锋镝以为金人十二,立于宫”;
宋敏求《长安志》云:“阿房宫,一名阿城,西北三面有墙,南面无墙。周五里一百四十步,崇八尺,上阔四尺五寸,下阔一丈五尺,今悉为民田”;
从以上记载来看,《三辅旧事》、《长安志》、《史记》的记载相近,《水经注》、《三辅黄图》中阿房宫的规模几乎扩大了十倍:东西五百步变成了千步,扩大了一倍;容纳人数也由万人扩大为十万人。到了贾山东嘴里,就变成了“东西五里,南北千步”;殿高也由“下可建五丈旗”变成了“殿高数十仞”。这大概就是历史与文学的区别:《三辅旧事》是史料笔记,《长安志》是方志,《史记》则是通史,他们皆具有史学具体务实等特征。《水经注》是带有极浓的文学意味的地理书,我们只要读过其中的“三峡·江水”篇,大概都会得出这个印象;《三辅黄图》中“车行酒,骑行炙,千人唱,万人和”,也明显是种文学的夸饰。至于贾山,受业于祖父——魏王时博士弟子贾祛,为人博闻强记,其散文有战国策士纵横之风。况这段文字又是“借秦为名”向汉文帝“言治乱之道”[①],为了打动人主,更带有夸饰的成分。所以相比之下,《史记》中关于阿房宫的记载,可能较接近事物的原貌。这不仅因为《史记》是本史书,司马迁又恪守“其文质、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史德;也不仅因为《史记》成书的时间距阿房宫被焚的时间最近(司马迁在武帝太初元年着手写《史记》,距阿房宫被焚仅114年),容易接触第一手材料。更让人征信的是:《史记》中关于阿房宫的有关记载,也陆续被近年来的考古新发现所证实。据西安考古所提供的资料[②],阿房宫原址在秦都咸阳上林苑内,距离陕西省西安市西郊约15公里处,今西安和咸阳市之间三桥镇南地郿坞岭。该岭的北、西、东三面皆是两、三丈高的夯土台,南面为缓坡状,远远望去犹如城堡,秦代的阿房宫就建在这个夯土台上,当地人称始皇台。这个遗址,东起巨家庄、赵家堡,西至古城村,东西长1300米,南北宽500米,台基面积约60万平方米左右。这与《史记》中记载的“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的建筑框架基本相符,在这样的台基上建筑的宫殿,也确可容纳万人左右。另外,台基地南面为缓坡,也符合《史记》中“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巅以为阙”的记载。既然在咸阳以西,这样“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也就很有可能。另外,据上述考古资料,夯土台上还残存有台阶的痕迹,柱础和下水管道。曾出土“高奴铜石权”、西汉铜器群及铜柱外箍、户枢等文物,以及砖、板瓦、瓦当、筒瓦、柱窝、柱础等建筑遗物。一瓦筒上有“右宫”二字,另一瓦筒上有“右二五”三字。砖瓦和柱础皆有火烧过的痕迹,再加上遗址内的红烧土、烧块。这也证实了《史记》中关于阿房宫的记载是较符合历史本来面貌的。今日在此遗址已建起巍峨的宫阙,以招揽游人。
今日阿房宫前殿
二
杜牧的《阿房宫赋》是篇“诗人之赋”[1],“诗人之赋丽以则”[1],他通过想象,用一种夸饰的语言描绘了阿房宫的富丽和靡费,并以此为椐,指斥秦始皇的荒淫失德,虚耗民力财力,导致二世而亡,从而表达作者“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的思想倾向和政治主张。但事实是,杜牧赋中的阿房宫并非历史上真实的阿房宫,秦始皇造阿房宫的目的,也并非仅为个人之淫乐。当然,作为一篇“诗人之赋”,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要它等同于历史记录,相反,我们倒是可以把历史上的阿房宫与诗人笔下的阿房宫作一比较,通过对其夸饰之处的考较,反过来推测诗人作如此处理的原因,也可以使我们了解:作为“丽以则”的“诗人之赋”是如何通过改造历史来表达自己倾向性的。
如果说《史记》中关于阿房宫的记载是比较真实可信的话,再回过头来比较一下杜牧的《阿房宫赋》,可以看出这篇“诗人之赋”在以下几个方面与史实有着明显的不同:
第一,宫殿的规模与格局。《阿房宫赋》说阿房宫的建筑面积是“复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地理位置是将渭水和樊川都包纳在内:“二川溶溶,流入宫墙”;宫内建筑物更是“五步一楼,十步一阁”,“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几千万落”,这显然是一种夸张。至于其中关于该建筑的宏丽庞大的铺排和描绘,诸如“长桥卧波,未云何龙?复道行空,不霁何虹?高低冥迷,不知东西”;“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明星荧荧,开妆镜也;绿云扰扰,梳晓鬟也;渭流涨腻,弃脂水也;烟斜雾横,焚椒兰也”,更是一种文学上的浪漫想象。因为作为秦代的一座“朝宫”,其面积根本不可能“复压三百余里”,况且,阿房宫从公元前212年开始营建,到公元206年项羽兵进咸阳付之一炬前,阿房宫并未建成,建成的只是该殿的“前殿”,因此连个“令名”也未来得及命名,只是口语式的称之为“阿房”,就像“阿杏”、“阿华”一样。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组成的阿房宫考古队,在北至渭河、南至汉代昆明池北岸、东至皂河、西至沛河的135平方公里范围内秦汉上林苑遗址,进行了进行了长达五年的调查、勘探和发掘。据阿房宫考古队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李毓芳研究员2007年11月22日在湖南龙山县举行的一次秦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说:经过5年艰苦而细致的考古,“没有发现传说中的阿房宫”。在前面提到前殿遗址“夯土台“发掘结果,“基面的东、西、北三面有墙,南面无墙。三面墙所围区域内没有秦代堆积层,没有宫殿建筑遗迹,也没有发现火烧痕迹”。其结论是:“除了没有完工的前殿建筑外,阿房宫并没有其他建筑建成”。(李毓芳在秦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发言)。这个结论当然有可商榷之处:因为在现有地方没有发掘出阿房宫,并不能说明就没有阿房宫;即使是发掘出的前殿没有建成,也不能说明阿房宫没有建成,可能只是而已。这种推测也并非今人独有,宋代的程大昌就曾认为:阿房宫的宫墙当时也未来得及建就被焚毁[③]既然如此,杜牧在《阿房宫赋》中对阿房宫建筑规模的宏丽就完全是一种夸饰和想象:
二川溶溶,流入宫墙。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长桥卧波,未云何龙?复道行空,不霁何虹?高低冥迷,不知西东。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第二,宫内生活的描叙。杜牧的《阿房宫赋》描述华丽宏大的阿房宫内,充斥着无数从六国掳来的嫔妃媵嫱。她们远离故国,闭锁深宫,在无人欣赏的梳洗打扮和毫无希望的争宠望幸中度过自己的青春年华。与之相伴的还有六国的王子皇孙,他们也失去了往日的纡贵沦落为秦宫人,所谓:
“嫔妃媵嫱、王子皇孙,辇来于秦。朝歌夜弦,为秦宫人。明星荧荧,开妆镜也;绿云扰扰,梳晓鬟也;渭流涨腻,弃脂水也;烟斜雾横,焚椒兰也……一肌一容,尽态极艳。嫚立远视,而望幸焉。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
不可否认,这段关于秦宫人的描述并非全然虚构,是有一定历史依据的。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楼阁相属,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这即是《阿房宫赋》中“辇来于秦”、“为秦宫人”的历史依据。但是,杜牧在此偷换了一个概念:这些辇来于秦的六国嫔妃媵嫱、王子皇孙,连同钟鼓文物是被安置在“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按六国旧宫仿造的一系列宫室之中,并非皆在作为“朝宫”的阿房宫。唐张守节的《史记正义》可为此论提供两条佐证:其一是“正义”引《庙记》云:“北至九嵕、甘泉,南至长杨、五柞,东至河,西至汧渭之交,东西八百里,离宫别馆相望属也。木衣绨绣,土被朱紫,宫人不徙,穷年忘归,犹不能遍也”。明确指出这些宫人散落在“东西八百里,离宫别馆”之中。另一条是“正义”引《三辅旧事》:“始皇表河为秦东门,表汧以为秦西门,表中外殿观百四十五,后列宫女万人,气上冲于天”[④]。也指出这万余名宫女散布于一百四十五座宫殿之中,而不专属阿房。至于在这座尚未完工的阿房宫内是否有嫔妃媵嫱,前面提到的那位程大昌首先提出怀疑:“然考首末,则始皇之世,(阿房宫)尚未竟功也,安得有脂水可弃,而涨渭以腻也”[⑤]。程大昌说的也过于绝对,因为从阿房宫出土的“高奴铜石权”来看,阿房宫的前殿至少在秦二世时已开始使用,其间有宫女也未尝没有可能,但在以下几点恐怕有违于史实:一是阿房宫当时还在兴建之中,恐怕不会出现《阿房宫赋》中所描述的那种嫔妃媵嫱,充塞期间;嫚立远视,而望幸焉的情景;二是阿房宫始建于秦始皇三十五年,三十七年秦始皇即崩于沙丘,因此秦始皇几乎不可能在阿房宫生活过;即使在阿房宫住过,也不可能出现《阿房宫赋》中所说的嫔妃媵嫱中“有不见者,三十六年”的情形。三是还没有资料足以证实秦始皇这个刻薄寡恩德暴君在后宫纵情声色,像《阿房宫赋》所描绘的那样在“朝歌夜弦”中消磨岁月。历史上倒是有这样的记载:秦始皇践位后即忙于巡行天下,先后五次出巡,历经十三郡,他也就是在巡幸途中得暴病死于沙丘的。他亲政后,放逐了权臣吕不韦,大权集于一身,平日规定每天要看奏章之类文件120斤(竹简)。在他执政的一生中,外戚未染指过政权,世人不知秦始皇的皇后、嫔妃姓名,这都是史实。从考古发掘来看,现在临潼骊山下高耸的是这个独裁者的高大陵墓,四周一、二、三号陪葬坑发掘出的皆是威武雄壮的武士俑和战车,即举世闻名的“兵马俑”和“铜马车”,而不是“绿云扰扰”的后宫佳丽。由此看来,《阿房宫赋》中关于秦始皇在阿房宫内后宫生活的描绘,基本上纯属想象和虚构。
第三,修建阿房宫的目的。杜牧认为秦始皇修建阿房宫是“爱纷奢”,把从六国摽掠来的财物“用之如泥沙”。今人也有人认为:“秦始皇征发数十万人长期修建阿房宫,是专供个人生前享乐的”[⑥]。无可讳言,秦始皇是中华历史上少见到极为狠毒又极为自私的暴君,他兴建阿房宫的目的,当然不排斥个人享乐这个因素,但还有着更为重要的政治动因和实际需要。从政治动因来看,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集权制国家,他第一次用郡县制取代了贵族的分封制。为了加强这种天下统一于秦的集权观念,他不仅要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而且还要人们在心理上认可是秦统一了天下,咸阳是全国的中心。所以秦的小篆成了规范性文字,秦的外圆内方铜钱成了国币,而且把十二万户豪富迁入咸阳,从咸阳修筑通往天下的驿道和直道,使咸阳由一个地处偏僻的诸侯国国都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正是出于这种政治上的考量,他才“每破诸侯,(便)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楼阁相属,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展览,是一种国威的炫耀;对六国旧贵族来说,也是一种震慑,一种提醒。这与后来萧何营造未央宫的想法有相似之处[⑦]。据《汉书·高祖纪》载:“萧何治未央宫,上见其壮丽,甚怒,谓曰:‘天下汹汹,劳苦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何曰;‘天下方未定,故可因以治宫室。且夫天子以四海为家,非令壮丽亡以重威,且亡令后世有以加也’。上悦”。汉乘秦制,尚且如此;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集权制国家,兴建宫室,更应当包含“非令壮丽亡以重威”这个政治动因。其次也由现实的考虑:如上所述,咸阳从一个地处偏僻的诸侯国国都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通往全国的驿道、直道的开通,中央机构的设立,十二万户富豪的迁入,六国贵族和宫人的入京,咸阳要扩建,更要修建一批离宫别馆来容纳上述人等,秦始皇感到“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于是“乃营作朝宫于渭南上林苑中”。[⑧]秦历代的宫观皆在渭北,此时为何要移往渭南呢?这固然是由于渭南地势平坦,便于营建大批宫观,其中也未尝不有加强对关东地区的控制,巩固统一成果之目的。八十年代对秦始皇兵马俑的发掘,发现所有的武士俑都是手执武器面朝东方,有的学者认为这是警惕六国旧贵族进犯,以昭警戒之义,这与秦始皇将宫观建于渭南在某种意义上是相同的。
三
从以上的史料和分析可知,历史上的阿房宫与杜牧笔下的阿房宫有着很大的差距,秦始皇修建阿房宫的目的及其在宫内的生活,与杜牧的描述也有很大的不同。另一方面,杜牧的知识面又很广博,他又是曾着过二百卷《通典》的杜佑的孙子,精通历史典章是他家的传统:“旧第开朱门,长安城中央。第中无一物,万卷书满堂。家集二百编,上下驰皇王”[⑨]。他本人也曾任过史馆修撰,因此,他绝不是不知道上述的史实,而是别有怀抱。我以为,诗人作如此改造甚至虚构,是由他的创作动机所决定的,具体说来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是为了总结秦失天下的教训,也为了表达作者反暴政、惜民力的民本思想。秦的得天下与失天下都显得异常独特和典型:偏于一偶,被姬姓诸国小视的嬴秦,偏偏打败了军事上经济上都比他强大得多的六国联军;但这个“以六合为家,以崤函为宫,据亿丈之高,临不测之渊以为固”的强秦,又居然在十二年后突然崩塌,成了中国历史上最短命的王朝;秦始皇刚统一六国时,“天下之士斐然乡风”,“元元之民莫不虚心而仰上”;十二年后则斩木为兵,揭竿而起,“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人心为什么会在短短十二年内发生如此相反的变化呢?这个问题引起过历代关心治乱的政治家或学者的思考,诸如贾谊、晁错等都有专论,贾谊就把其中的原因归结为“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⑩]。杜牧作为一个“有才而不能尽用”的政治家,一个注意“治乱兴亡之迹,财赋兵甲之事”[1]的学者对此当然会有自己的思考。他认为秦亡的主要原因是他在取得天下后,“独夫之心,日益骄固”,“爱纷奢”而“不爱其民”的结果,这是对贾谊等人所说的“仁义不施”的具体化。正是从这一历史思考出发,他选择了秦始皇修建阿房宫这一历史事件,并把他集中化和典型化。杜牧笔下的阿房宫,已不是一座单独的朝宫前殿,而是靡费大量民力、财力的秦朝宫廷建筑的象征,乃至整个秦帝国虚耗民力以满足其帝王骄奢之心的象征。诗人对阿房宫庞大规模的描绘和宫中惊人浪费的铺排,则是对整个秦始皇政权不惜民力、暴戾骄固的批判,之中既有对秦二世而亡历史原因的思考,也表露出作者的民本思想。这里要指出的是:作者笔下的阿房宫如作为一座宫殿,与历史上阿房宫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就像我在前面所指出的那样;但如作为秦始皇不惜民力所修建的建筑群,乃至秦朝历代宫观的代称或典型化,那还是有深厚历史依据的。据考古资料:自今天咸阳市东的塔儿坡到五陵原东,是秦“北陵营殿”的原址,在这绵延百里的冈峦中,散落着秦代的三百多座宫观。他们的修建年代,从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三五0)“筑冀阙”,经秦惠王初都咸阳的“新作宫室”,直到秦始皇三十五年“令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复道甬道相通”。经过一百二十八年的不断经营,方在渭水沿岸广袤绵长的丘峦中,落成了这一座座宏伟大离宫别馆群落。杜牧在《阿房宫赋》中描绘阿房“复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的连绵之状,“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的建筑走势,以及“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各抱地势、复道行空的情状,正是以这段史实作为夸张和想象依据和起点的。
第二,是为了借古讽今,针砭唐敬宗时代的政治现实。
关于这个创作动机,作者曾明确地表白过:“宝历大起宫室,广声色,故作《阿房宫赋》”[11]。长庆四年正月,穆宗李恒服药暴毙,太子李湛即位,改元宝历。这是个贪好声色、喜欢杂耍又异常暴虐的顽童,一即位,便“大起宫室,广声色”。阵日“游戏无度,狎昵群小,善击球,好手抟”,“令左右军、教坊、内园为击球、手搏、杂戏,有断臂、碎首者,夜漏数刻来罢”,而且有许多怪癖,如喜欢斗驴,公然在大殿上“观驴鞠角抵”;又喜欢深夜捕狐狸。性格又很暴虐,“性复褊急,力士或持恩不逊,辄配流、籍没。宦官小过,动遭捶挞,皆怨且惧”[12]。此时杜牧约二十三岁左右,正在博读经史,准备参加进士试。作为一个宰相家弟子,又有着“平生五色线,愿补舜衣裳”抱负的青年政治家,当然不满于敬宗在宝历年间的胡作非为,也为唐帝国的命运深深担忧,我们从他后来感叹的“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就可以深切地体察到这一点。但他当时又无法向皇上直接进谏,这不仅由于他的白衣身份,而且更由于唐敬宗阵日嬉游,荒怠政事,“视朝月不再三,大臣罕得进见”,大臣相见一面都难,何况一介书生?更何况唐敬宗又是个无法向其进谏的偏狭人物。椐史载:有次他要到骊山温泉去游玩,“左仆射李绛、谏议大夫张仲方等屡谏不听,拾遗张权舆伏紫宸殿下,叩头谏曰:‘昔周幽王幸骊山,为犬戎所杀;秦始皇葬骊山,国亡;玄宗宫骊山而禄山乱;先帝幸骊山而享年不长’。上曰:‘骊山若此之凶邪?我宜一往以验彼言’。十一月,庚寅,幸温汤,即日还宫,谓左右曰:‘彼叩头者之言,安足信哉!’”[13]。敬宗当时毕竟是位只有十六岁的小青年,这正是个具有极强烈叛逆性的年龄段,况且他又是长于深宫的皇位接班人,秉性又很刚暴:你越是说不能去,他偏要去,无论你“屡谏”也好,“叩头谏”也好,他要用实际结果来证明“彼叩头者之言,安足信哉!”。从上面两个因素来看,杜牧只能采取这种借古讽今的办法。只不过这种办法只是表白了作者的忧国之心和引起后人的多种感慨,对这位好斗狠、骄奢又任性的小皇帝来说,丝毫不起作用。两年后,他深夜猎狐狸还,即被他平日虐待不堪忍受的左右宦官杀于室内,时年十八岁,在位不到三年。这时我们再读一读《阿房宫赋》的结尾:“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嗟乎!使六国各爱其人,则足以拒秦。使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读了这段感慨式的结论,不得不佩服作者结论的精辟和历史眼光的深邃,尽管他当时只有二十三岁!
注释:
[①] 《汉书·贾山传》,上海古籍出版社《前汉书》51卷,219页。
[②] 王丕忠《阿房宫与阿房宫赋》,《考古》1983.
[③] 程大昌《雍录》。
[④] 张守节《史记正义》,见《史记·秦始皇本纪》,上海古籍出版社。
[⑤] 程大昌《雍录》。
[⑥] 武伯伦《西安历史述略》,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
[⑦] 《汉书·高祖本纪》。
[⑧] 《史记·秦始皇本纪》,上海古籍出版社。
[⑨] 《冬日寄小侄阿宜诗》,《樊川诗集注》,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⑩] 《贾谊《过秦论》(上篇),见丁福保《上古全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文》。
[11] 《上周相公启》《樊川文集》,卷一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12] 《上知己文章启》《樊川文集》,卷一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13] 《资治通鉴》“唐纪”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