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红楼梦》凡例楔子第五回为曹雪芹所作——著作权归属曹雪芹
在网上看到一些否定曹雪芹《红楼梦》著作权的言论,气愤不过,特作此文,是为申辩。
把凡例楔子第五回连贯起来看,发现此三段意义相通关合,照应呼应。作者借写凡例楔子第五回透露暗示自己很多信息,另有别意。如有关题名旨义、著作权问题、成书情况、写作缘起、写作目的、个人精神状况、个人家庭等。总之,信息密集,情况多多。因为只有此三段与正文不同,便于说事。按惯例,凡例是介绍作书情况;楔子作为全书开场白之类;而第五回是个梦幻之境,又是全书之大纲,作者有意借梦借幻“混水摸鱼”夹杂一些个人信息。
下面从四个方面探讨此三段为曹雪芹所作,也既《红楼梦》为曹雪芹所作。此四方面为:《红楼梦》《石头记》之题名旨义、著作权归属、成书情况、曹雪芹精神探析。
一、《红楼梦》《石头记》之题名旨义
众所周知,此书有五个题名,而以《红楼梦》《石头记》最为著名,最终《红楼梦》流传最广最久,统称天下。这一点,正合曹雪芹原意。这在凡例楔子第五回就有暗示和预期。
凡例: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故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也。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
两个空框,胡适题“一曰”,另有人题“今曰”,还有人题“题曰”等。下愚斗胆拟“故曰”,此亦有所本。凡例二次提到“故曰”:“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故曰(贾雨村)风尘怀闺秀”。此二“故曰”和“故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意思关合。“故曰”才能总其名,文意贯通衔接。“甄士隐(真事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假语存)风尘怀闺秀”是第一回回目,也是全书的总回目之意。此回目也含有《红楼梦》之意。后文再分析此回目含意。待此文完,方可看出“故曰”更合更有意义。
凡例中,作者分别点《红楼梦》五次,点《石头记》(含石头所记)五次,楔子中点《石头记》五次,第五回点《红楼梦》五次。曹雪芹在此三段再三再四再五点《红楼梦》《石头记》有何意义?《红楼梦》旨义是什么?《石头记》旨义是什么?
再看凡例,“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编述一集,以告普天下人……”。楔子中云:“大块石上,编述历历”。
这里的关键词是,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到后来是“编述一集”“编述历历”,从“记述”到了“编述”。
在楔子里,作者主要是讲“石头记”“石上字迹分明”“石书上云”“石头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往事”。
在第五回太虚幻境里,作者主要讲“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讲“红楼梦十二支曲”云云。“红楼梦十二支曲”就是贯穿全书十二金钗的命运曲。《红楼梦》也就意味着宝玉和十二金钗之“梦幻曲”。
现在来探讨《红楼梦》旨义和《石头记》旨义。曹公在第五回“太虚幻境、宝玉作梦”着重点“红楼梦”五次,意指《红楼梦》是“梦幻”,是“假语”,是艺术创作,是书表面的故事。曹公在楔子着重点“石头记”五次,意指《石头记》是“记述”,是“真事”,是本来事情,是书暗指的事情。《石头记》之“记”和“记述”之“记”意义相同,以后从“记述”到了“编述”。《红楼梦》之梦和“编述”之“编”意义相同。记述——编述——梦幻——想像创作。楔子又云:“更于篇中间用‘梦’‘幻’等字,却是此书本旨,兼寓提醒阅者之意。”这里的“梦幻”一语双关,既指经历了梦幻(过去像梦幻一般),又指用了“梦幻”(想像创作)艺术手法。曹雪芹比较看重这个“幻”字。幻 –幻觉,就是白日梦,一种巅峰创作状态。
那么,我们再来理一下这几段的意思。“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自己和裙钗的)闺友闺情”,写着写着,美好的想像(梦幻)起了作用,由“记述”转为“编述”(想像创作),创作规律不以人的意志控制在发挥作用,也就是作者在后几次“增删”(实为创作)过程中,“记述”的份量在逐渐减少,“编述”的份量逐渐加大,成了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家族小说。
凡例: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有文章说“红袖”是指黛玉,“情痴”是指宝玉。我以为从凡例全文和这四句语意连贯来看,都是讲写书的事。凡例是全书基本完成之后所写。“红袖啼痕”就是指“闺友闺情”、“情痴抱恨”就是指作者写书之事。“啼痕重”就是指作者和群钗的个人悲欢情恨本事,“抱恨长”是指作者意味深长之意,也即作者追求的理想世界(艺术世界)。“字字是血”“十年辛苦”不是为了一己的悲欢情恨,而是为了追求一个理想世界(艺术世界)。《红楼梦》是总名,要大于《石头记》本名,换言之,《红楼梦》艺术世界要大于《石头记》记述世界。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这句回目可回环读:“(作者)通灵梦幻真事隐”(作者来灵感了创作红楼梦真事隐去)。“贾雨村风尘怀闺秀”这句回目也可回环读:“(作者)怀闺秀风尘假语存”(作者记述当日闺友闺情用假语来写)。所以说“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故曰(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和“故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之三“故曰”是一个意思。曹雪芹最终更喜欢《红楼梦》之名,也即更喜欢《红楼梦》的艺术世界,因而“故曰”。
现在来说一下“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之事。这句回目表面上好理解,看完全回却并不好理解。在第一回,贾雨村并没怀什么闺秀,只是有个丫环看了他一眼,他就胡思乱想起来。这一段文字才二百多字,和全回 9000余字比起来,简直不成比例。到第二回,贾雨村娶了这个丫环娇杏。此段才一千余字。以后通部书中,再无贾雨村怀闺秀之事,贾雨村也不是怀闺秀之人,此人是怀权势之人。通部书中,宝玉才是怀闺秀之人,或者说,作者才是怀闺秀之人。闺秀者,闺友闺情也。似应该这样来理解这句总回目:贾雨村没怀闺秀,假语存在怀(写)闺秀。
从凡例楔子第五回来看,此三段意义相通关合连接,文字前后照应呼应,应是一人所作,即曹雪芹所作(后文分析著作权问题)。最终,《红楼梦》之名流传开来,《红楼梦》白文本流传超过了《石头记》脂批本流传(本人另有专文论述),说明读者更喜欢《红楼梦》的艺术世界、艺术效果,更欣赏《红楼梦》的艺术魅力。《红楼梦》艺术世界盖过了《石头记》本来事情,这也是曹公的最终意愿。如果本来事情、所隐之事盖过了艺术世界,那就证明此书没写好。事情正好向曹雪芹预期、希望的那样发展。“秦学”和“解梦”正是违背曹雪芹本意,把《红楼梦》曲解的不成样子,成了一部“清宫秘史”,无艺术可言。宝玉和十二金钗的诗意故事荡然无存,罪莫大焉。
《红楼梦》的艺术魅力穿透时空,不是当时之人事和当时之背景所能涵盖的,所能解释的。如果没有《红楼梦》的艺术魅力,其他一切则如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无从谈起。正因为有了《红楼梦》的艺术魅力、艺术光芒,其他如主题思想、历史镜子、文化层积、百科全书等则如众星拱月,跟着熠熠生辉。
第五回:“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天、日、时是个广阔时空背景,“愚衷”是博大胸怀,超越时空之意。曹雪芹把“天、日、时”和《红楼梦》联系起来,说明曹雪芹心里有大时空、大背景概念。《凡例》云: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空间);楔子云: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第一件无朝代年纪可考(时间)。这些都和第五回的“天、日、时”大时空相对应,这也说明凡例楔子第五回为一个人所作。“谁解其中味”应包括作者的天、日、时之大时空大背景大胸怀概念。我以为“《红楼梦》旨义、总其全部之名”亦应包括这层意思。曹雪芹“十年血泪”追求的《红楼梦》旨义是“梦幻”世界、艺术世界,最终“梦幻”成功,圆了《红楼梦》。《红楼梦》穿透二百多年的时空,至今艺术光芒仍灿灿生辉,曹雪芹“愚衷”得以实现矣。“愚衷”对应“其中味”,应是一人所作
二、著作权归属
凡例:
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
楔子:
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并题一绝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第五回回末诗对:
半窗幽梦同谁诉,千古柔情独我痴。①
以上几段话几首诗牵涉到著作权问题。历史资料和脂批都谈到《红楼梦》是曹雪芹所作,曹雪芹撰作《红楼梦》的证据最多,无人可比,这里不重复。现从《红楼梦》文本中分析著作权归属曹雪芹。
分析这几段话几首诗,可证曹雪芹含蓄点明自己是此书的作者,“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一、全书只有“曹雪芹”一个真名真姓,像“吴玉峰”“孔梅溪”不太像是真实姓名,至少无法证明。全书有一首诗明言是曹雪芹所作,如上所引“五绝”;另凡例中的七律也是曹雪芹所作,其余的诗则是曹雪芹代拟之作,回前回后诗也是作者所作。曹雪芹自点真名就含蓄表明自己是撰此书的作者,自题一绝完全是作者的口气和内容。
二、“满纸荒唐言”,“荒唐言”多指“梦幻”之语,如女娲、石头所记、石头变玉、太虚幻境、大观园等。“梦幻”之语艺术色彩较浓,粗看有点“荒唐”。“一把辛酸泪”,“辛酸泪”是指曹家事、个人事,带有自叙意味扩而广之,也是宝玉和十二金钗命运。“都云作者痴”,痴——创作状态,痴情创作《红楼梦》,而不是“改编增删”状态。“作者痴”对“独我痴”。“谁解其中味?”这里含有创作之意,创作艰辛,创作甘苦,十年血泪,谁能理解?另外,写出来的“荒唐言”“辛酸泪”谁能理解?曹雪芹自题此诗也就表明自己是此书的撰写者。
三、谁为全书“篡目分回”也表面谁是此书的作者。如是“增删”,则原书早已纂目分回好了,用不着“增删”者纂目分回。曹公语意连贯,“十年增删,纂目分回”,是指用十年时间“增删”并为全书“纂目分回”。为全书纂目分回就是指创作了全书。如确是增删者,就不会提纂目分回事。
四、曹雪芹为何自云“增删”,而不说“撰”此书。这里有几方面原因:一是为了照应前文“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如果说自己撰写此书,那和“石头所记”相抵牾,“石头所记,编述历历”就要改写,神秘“石书”就要抹去,曹公为此书涂抹的神秘色彩就要消失,这是作者曹雪芹所不愿的。二、明清时作书人(长篇小说)也有不署真名的习惯。古时小说是民间市俗的东西,不登大雅之堂,而长篇小说这种新品种是表现真实生活状况的,或者说是将现实生活用长篇小说形式表现出来,文人又讲究面子,或怕惹麻烦,写书批书都不太用真名真姓。三、但是曹雪芹又不想完全埋没自己的“十年辛苦”“字字是血”,所以拐了个弯,还是把自己真名署上去了。这并不是逃避文网,增删和作书罪名同等,如有文字狱,照进不误。另外,曹雪芹署真名,还有为曹家平反伸冤的意思,否则,后人很难把《红楼梦》和曹家联系起来,有些意蕴就难以理解。还有更深一层意思,曹雪芹也把一些个人、女友方面的事隐写进书中,也有为之昭传之意,希望得到后人同情和理解。冤哉,后人并没给于理解和同情(本人另有专文谈曹雪芹女友之事)。
五、作者在书中明写“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意即此书是石书。石书者,天书也,神书也。所以此书来历就带有浓厚浓重的神话神秘色彩,这是和书中太虚幻境、警幻仙子、二仙师一僧一道相呼应的,也和书中的梦幻、宿命、劫数、定数(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观念相呼应的。当然,这些并不是作者的主体思想。作者意谓此书是石书,这对加强、烘托书中的神秘色彩、梦幻气氛和有好处和效果。作者不愿抹去这种神秘色彩,就不愿明告某某是作者。如果明说是某著,就会冲淡这种神秘、梦幻气氛。所以作者说是“空空道人”抄录回来,由曹雪芹增删十年五次。用工之苦之甚,对得起石书。人神结合,此书来之不易,此书非凡品。这是作者不明言署名之意。
但是,作者说曹雪芹修改增删石书,那曹雪芹的水平比天神还高了?这是作者曲笔说此书作者还是曹雪芹之意。因为“石书”之说也是障眼法,也是为了便于说事,书总是人写的。曹雪芹能修改“石书”,那作者就是曹雪芹。所以从曹雪芹肯定自己著书权来讲,自己能修改石书,能纂目分回,就是肯定自己是作者。
六、曹雪芹自题五言诗和凡例中的七律是对应的,后者是前者简化而来,或者前者是后者演化而来。如果说“字字是血”“十年辛苦”是真的,那么“十年增删”也是真的;或者说,“十年增删”是真的,那么“十年血泪”也是真的,这二者紧密关合。有一项是真的,那么二项都会是真的。总不能说这二项都是假的吧。曹雪芹留下一首自题五绝,用意正在于此。“增删”即是“血泪”之作(英雄血泪几难收),“血泪”之作即是“增删”,“增删”等于是作书。“增删”不配说“血泪”,原创才有“血泪”,“增删”即是原创。
七、“悼红轩”和《红楼梦》相呼应。悼红轩就是作者创作《红楼梦》的地方。如果是别人写的书,还悼个什么劲呀,就不会有个悼红轩。曹雪芹留下个“悼红轩”(虚拟),也表明自己创作此书。“悼红”之悼,也意味着创作,“悼”字没有“增删改编”之意。“悼”有沉痛和真之意,和增删无关。
八、“半窗幽梦同谁诉,千古柔情独我痴”。“半窗幽梦”就是个白日梦,似梦非梦,似醒非醒,是一种似傻如狂的创作颠峰状态。宝玉也是个白日梦,宝玉在梦中听“红楼梦十二支曲”,“此则《红楼梦》之点睛也。”这也和著作权有关系。“半窗幽梦”对“荒唐言”对“宝玉作梦《红楼梦》点睛”,那就是说凡例楔子第五回为曹雪芹所作,否则,他人是无法理解并写出这些微妙关系的。我以为,曹雪芹白日梦得了“太虚幻境”一段,所以此书中“梦”“幻”字眼较多,给人以“梦幻”般的感觉。
所以说,曹雪芹自点自名,自题五言绝句,自说悼红轩,意在说明自己创作了此书,并在凡例楔子第五回照应此种说法,这也说明以上三项为曹雪芹所作,亦即证明全书为曹雪芹所作。
另外,从批者批语来看,如果曹雪芹是“增删”者,《红楼梦》是增删文本,批者怎么会对增删者增删文本大动感情呢,如“血泪盈面”“泪笔”“叹叹”“余常哭芹”等等;批语中还经常出现“真有是事”“真有是人”“这是真像,非幻像也”,以及对“童年往事”“家世背景”的感叹呢?只有批者面对的不是增删者增删文本而是原作者原本,批者才会大动感情加批感叹真人真事,其中也包括批者“余家事”“余童年事”等。还有“芹逝”批、“西”字批、“香”字批、“南巡”批、“有客”批等等。如果我们不带偏见的话,批者就是在对原作者原书动情动容,口吐真言,而绝不是对一个修改者修改稿感叹不已。
三、成书情况
甲戌第一回:
(空空道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至脂砚斋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脂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一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从这里可以看出,《红楼梦》有五个书名。五个书名并不一定代表五次增删五个成书阶段,只是说明此书的题名颇费踌躇,有些周折。最终的题名权理应在曹雪芹。这里不谈题名,只谈成书。
现在有“一书多改论”和“二书合成说”之争。笔者略陈述几句拙见。
一、从《风月宝鉴》是改不成《红楼梦》的。《风》书是写“风月”故事,内容粗俗,格调低下,怎么改也到不了《红楼梦》的境界。
二、二书(如果有二书)也是合成不了《红楼梦》的。如果二书是曹雪芹写的,也还有一点可能性;如果有一本书是他人之作,这种可能性也没有。如果曹雪芹写了一书,再写一书,再把二者合成一书,不合创作情理。拼盘拼成名著不太可能。
三、我认同“二源”说。杜春耕先生主张“二书(二源)说”,但杜先生在《荣宁两府两本书》②一文中说“实际上,《红楼梦》中有两个不同来源、不同风格的原始底本。”杜先生(还有戴不凡等先生)指出《红楼梦》中有二源现象,这是对的,如《红》书中隐隐有“大小(清浊)宝玉”“时序倒流”“方向错乱”“人物关系不清”“风月故事相对独立成章”等现象。但这“二源”现象不一定是“二书”现象。
四、我主张“创新纳旧”。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一书,这是对的。如果站在《风月宝鉴》角度(原有观点、原有思维定势)是改不成《红楼梦》的,这中间应该有一个刺激,有一个飞跃式的变化(质变)。也就是曹雪芹在凡例楔子第五回提到的“通灵”“梦幻”之意。“通灵”就是指激发创作灵感、来了灵性灵气之意。这一点,曹公在凡例楔子中有提示,如“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这个“忽”字就是指受到某种刺激,激发“灵感”“灵性已通”之意。当日作者“半生潦倒(三十岁)”之时,“一事无成”,虽写了一部《风月宝鉴》(和当日所有之女子无关),但认为写得不好,是一般的“风月”故事。此时写了二部书的可能性不大,也无根据。此时或许在和女友(警幻——妻子或情人)交往交谈时,“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然闺阁中本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已短(写《风月宝鉴》一书,否则,我之不肖,自护己短无从说起),一并使其泯灭也。”雪芹瞬间“灵性已通”,脑海中如“电光火花”一闪,即可悟道:何不以“闺阁”为主角,以“大旨谈情”为主调,以宝玉“痴情”(意淫)为“网络”,“按迹循踪”“追踪蹑迹”“取其事体情理,反倒新鲜别致”写一部新书(《红楼梦》)。曹雪芹自己在楔子中写道:“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于是,曹雪芹另起炉灶、另辟来源,开始写作新书。前面说了曹雪芹写新书的缘起,现试说曹雪芹写新书的程序和经过。
曹雪芹开始写作时,必然以自己家族——曹家为背景(当年所有之女子),写一大家族(荣府——贾家)之事。写着写着,后来感到写一大家族不够,需要很多姐姐妹妹 –十二金钗(含表亲姨亲)和丫环丫头,就需要增加另一大家族,另外,还需要增加活动场景,曹雪芹就增写了宁府一大家族。写作逐渐转为创作,“记述”逐渐转为“编述”(想像为主)。后来,曹雪芹感到只写“闺友闺情”“大旨谈情”“情痴情种”也略显单调,不够丰富,也不合大家族实情,结构也单一。曹公就想到了旧书《风月宝鉴》,顺手自然而然地就把《风》书中的一些故事情节纳入穿插进来。再写下去,还感到不够丰富,还不能够表达表现心中博大丰富的想法,就又写了仙界“太虚幻境”;再往后,感到荣宁二府还不够容纳表现宝玉和众姐妹的“闺友闺情”,就又增写了“大观园”一大章,拉开了骨架,就引出贵妃省亲(上通皇室)一段;再为了表现此书的宽度厚度,又增写了刘姥姥三进荣国府。这样,此书上通皇室,下接村野,雅俗皆有,情淫都全。以后,曹雪芹才情大发,《红楼梦》越写越庞大,人物越来越多,头绪越来越繁,文化背景越来越厚,境界越来越高,终成一部伟著。这花去了曹雪芹十年时间,血泪流尽,至死未完。此书来之不易,挫折多多,所以曹雪芹自云“增删”创作五次。
这里,曹雪芹成书的关键是:突发灵感,另起炉灶,另辟来源。这在凡例楔子第五回有交待,并非妄言,如“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为我闺阁增光”“为闺阁昭传”,写作缘起写作目的都是另起炉灶、另辟来源之意,也可证此三段为一人所作。曹雪芹是站在新书新立意新境界的高度,审视全书,统揽全局。如站在旧书《风月宝鉴》格调低下的角度,再怎么改也改不成格调高雅的《红楼梦》。曹雪芹在第一回借道人之口说:“果是罕闻,实未闻有还泪之说。想来这一段故事比历来风月故事更加琐碎细腻了。”借僧人之口说:“其情痴色鬼贤愚不肖者,悉与前人传述不同矣。”此书是“风流冤家”“风流孽鬼”的“风流”故事(宝玉“一种风流”,黛玉“自然风流”“风流婉转”,宝钗“妩媚风流”,湘云“是真名士自风流”,晴雯“风流灵巧”“夭风流”),和“风月”故事根本不同。所以我认为“一书多改”和“二书合成”都有欠缺,应称为“创作新书,纳入旧书。”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旧书和新书不是并列(合成)关系,也不成比例,旧书只占很小一部分,作为间色点缀而存在。另外,“一书多改”给人的映象是以旧书为基础,旧书是主体,而事实并不是这么回事,新书新创作才是主体,旧书只有一点影子。无一名之,姑称之为“创新纳旧”,虽亦不尽准确。
曹雪芹在楔子借石头之口说:“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污秽臭,荼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石头(作者)这番话,否定了以风月故事为主的《风月宝鉴》,曹雪芹也就不会以《风月宝鉴》为基础,有“一书多改”或“二书合成”之举。曹雪芹在某种因素刺激下,凤凰涅槃,飞蛾破茧,思想升华,境界升腾,创作了新书《红楼梦》(其中有一些旧书《风月宝鉴》中的内容和情节)。现在有“一书多改”和“二书合成”之论,非此即彼,非彼即此,使一般不明真相的读者误以为《红楼梦》不是“改”成的就是“合”成的。这实在是使曹雪芹和《红楼梦》蒙冤。曹雪芹如何写书(成书)暂且不说,《红楼梦》本身哪有“一书多改”和“二书合成”的模样。《红楼梦》是一幅青春少男少女的模样,边缘或许有一块“墨色”浓一些,背景或有一二笔间色点缀一下(增加此画此书的丰富性),但绝不是“底色”,也不是“套色”。曹雪芹如果知道后人把他创作的《红楼梦》说成是“一书多改”或“二书合成”,真不知作何想,只有仰天长叹 –冤枉哉。
第五回,警幻道:“尘世中多少富贵之家,那些绿窗风月,绣阁烟霞,皆被淫污纨绔与那些流荡女子悉皆玷辱。”这也可以证明,楔子第五回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所作,曹雪芹反对“风月”笔墨。第七十八回,曹雪芹借贾政之口称赞宝玉“风流”之态作“风流”诗文:“虽有正言厉语之人,亦不得压倒这一种风流去的。”这末尾段的“风流”,也是照应前面“风流冤家”“风流冤孽”的“风流故事”的。“风流故事”就是带有诗意的男女故事 ,就是宝玉和裙钗的故事,就是“石兄”和“当日所有之女子”的故事。
四、曹雪芹精神探析
仔细阅读《红楼梦》第五回,发现曹雪芹在第五回里暗示自己有过一次精神危机,一次精神嬗变。第五回信息密集,是《红楼梦》之大纲。主要内容有十二金钗图谶、判词和“红楼梦十二支曲;有警幻对宝玉言传身教一番理论,还有曹雪芹简略对自己的精神分析、精神回顾、精神坦露。
这些精神方面的话,曹雪芹不好明说,是借宝玉之梦暗示出来,对应前面第一回楔子,即《凡例》第五条。
我现在把有关曹雪芹精神方面的语言提示出来。二次提到宝玉(雪芹)聪明:“天分高明,性性颖慧”,“聪明灵慧,略可望成”。二次提到天分:“天分高明”,“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三次提到悟:“尚未觉悟”、“或冀将来一悟”,“痴儿竟尚未悟”。二次提到迷津:“此乃迷津”、“只听迷津内响如雷声,有许多夜叉海鬼,将宝玉拖将下去。”多次提到警戒之语:“警其痴顽,或使他跳出迷人圈子,入于正路”,“万万解释,改悟前情”,“快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设如堕落其中,则深负我从前一番以情悟道,守理衷情之言。”还有其它:“若非个中人,不知其中之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能语达。”
当然,这些语言也可以说是宝玉,但多数人认为,《红楼梦》有曹雪芹自叙传成份,有曹雪芹的影子。特别是第五回,十岁左右的宝玉是没有那么复杂思想的,当有作者托言在内。曹雪芹在第五回“太虚幻境”海网浮标似的点了一些自己精神方面的信息,这是有作者用意的。特别有的信息重复点二三次,结合全书(并作者身世家世)来看,用意就更明显了。
从通部《红楼梦》(前八十回)来看,曹雪芹有意留下了一些不好解说之迷。除凡例楔子明文外,曹雪芹在第五回“太虚幻境”借虚借幻暗含了自己一些信息,这在书中也有交待“你且同我到警幻仙子宫中,将这‘蠢物’交割清楚。”(第一回)
曹雪芹暗示自己的精神状况是三部曲。一、聪明、痴情。“天分高明,性情颖慧”,“聪明灵慧,略可望成”,“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曹雪芹出生于书香门第,贵族之家。由于遗传和环境使然,雪芹自幼聪明,且“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即“多情公子”(多情公子空牵念),且又在裙钗环绕下渡过少年时期,这更“加重”了他的多情痴情成份。“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俱是按迹循踪,不敢稍加穿凿,至失其真。”这几句就是曹雪芹的少年写真。
二、陷于迷津。后来,曹家抄没,曹雪芹十三岁(青埂峰一别,转眼已过十三载矣)脱离富贵繁华生活,随家北归京城。据史料载,这一段青年时期,曹雪芹落魄流浪,四处迁徙,干过多种职业,甚至“放浪形骸,杂优伶中,时演剧以为乐。”③“粉渍脂痕污宝光,绮栊昼夜困鸳鸯。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孽偿清好散场。”(二十五回)。此时曹雪芹仍然“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三十岁),“竟无一个可以继业者”,“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禀性乖张,用情怪谲”(第五回),沉湎于女儿情、“幻情”中,“早把些邪魔招入膏肓了”。“因空见色,由色生情”。曹雪芹聪明有文才,写了《风月宝鉴》一书,此书是讲些“风月”故事,内容是曹家或类似曹家这样大家族发生的事,当然经过渲染夸张想像。这些在第五回都有反应:“此乃迷津”“只听迷津内响如雷声,有许多夜叉海鬼,将宝玉拖将下去。”暗示曹雪芹青年时期经历了一次精神危机。“我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
三、跳出迷人圈子,著书《红楼梦》。曹雪芹到了约三十岁(半生潦倒),碰到“警幻”(女友——妻子或情人)。“今日与尔相逢,亦非偶然。”两人原来以前认识,警幻云:“设如堕落其中,则深负我从前一番以情悟道、守理衷情之言。”警幻看到《风月宝鉴》是写些“风月”故事,但很有文采,于是警幻对雪芹说:“警其痴顽,或能使彼跳出迷人圈子,入于正路”而今以后,“万万解释,改悟前情”“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恨其不觉悟之再三:“尚未觉悟,”“或冀将来一悟”“痴儿竟尚未悟。”雪芹至此觉悟,喊出“可卿救我”(警幻之幻影)。警幻拿出自己写的《红楼梦》“原稿”(对《红楼梦》的创作建议),“递于宝玉”。警幻知道曹雪芹聪明有文才,能写好此书“若非个中人,不知其中之妙。”她知道雪芹是个中人,深明此调,能“为我闺阁增光。”雪芹顿悟,“灵性已通”跳出迷人圈子,发愤著书《红楼梦》。“传情入色,自色悟空。”
曹雪芹经过这次精神危机,精神发生一次嬗变,“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不若彼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亦可使闺阁昭传。”曹雪芹因此以“意淫”为主调,以“闺阁”为主角,创作了一部诗意独艳的《红楼梦》。
从曹雪芹精神三部曲这个角度也可看出第五回楔子凡例为曹雪芹所作。
以上从四个方面探讨了凡例楔子第五回为曹雪芹所作。《红楼梦》是一部特别之书,即是曹雪芹自叙传色彩较浓的一部家族小说,所以曹雪芹在这和正文有区别的三段透露了自己的一些信息,亦在情理之中。了解这些信息,对更好地全面理解《红楼梦》不无益处。
不才管见,就教于方家。
注释:
①千山试魁手抄《红楼梦诗词选》。
②《红楼梦学刊》1998年第三期。
③周汝昌《曹雪芹传》。
(原载《红楼研究》2007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