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关于二十四史版权的声明

  中华古籍是文化传承的载体,是全社会的公共资源,这种资源不应该被任何出版单位强占。整理古籍是文化工作者应尽的义务,是文化继承与传播的基础性工作。在古籍整理的过程中,我们唯一改变的是古籍的形式,比如,标点、分段、繁简、数字化等,以利于阅读和使用。仅仅通过排印,对古籍内容行使著作权,与著作权法保护创新和传播的精神背道而驰。自二百多年前二十四史形成至今,其文字内容一直是司马迁、班固这些史学大家的作品,这是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古籍数字化是历史的必然,是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也是新时代下为古老的传统文化注入新的生机活力的重要手段。十多年来,国学网顺应时代潮流,倾情致力于古籍数字化的公益事业,并取得了人所共知的成就,为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过程中,也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然而,中华书局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在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有相应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误导法院,企图用“标点圈地”的手段,实现其垄断优秀古籍资源的目的,对此我们坚决反对。我们希望文化界、学术界、法学界和国学爱好者各种形式的支持。我们决定继续申诉,以求公道。

国学网
2012年12月26日

  相关资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一中民终字第14243号)[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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