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文《尚书》的学术价值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摘要】在论证古文《尚书》是西汉以来长期流传的真古文献的基础上,本文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古文《尚书》珍贵的学术价值,如补充许多历史事实、订正旧籍引文之讹和纠正旧注之误等,用确切事例给予具体说明;同时也指出它在长期流传过程中,被缀补、改动和增益的不恰当之处。本文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古文《尚书》进行全面评论,提出了许多突破传统观点的新见解。
【关键词】真古文献 学术价值 流传过程 重新认识
今传《尚书》中的二十五篇“古文”,学术界历来定为“伪书”。然而只要稍加稽查考证就会发现,这个定论是有问题的。目前有许多长久以来定为“伪书”的古籍,如《尹文子》、《鬼谷子》、《孔丛子》和《孔子家语》等,已有不少学者提出论据进行辨析,证明它们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可能杂有后人附加的成分,但其基本内容是真实的,决非伪造之作(参见周山《尹文子非伪析》,《学术月刊》1983年第10期;陈昌远《鬼谷子隐居地及其著述的真伪》,载房立中主编《新编鬼谷子全书》,学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1一695页;李学勤《竹简<家语>与汉魏孔氏家学》,《孔子研究》1987年第2期)。这些意见,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可。笔者对古文《尚书》研究有年,经过长期的考察探索,认为它与上述各书具有许多共同之处。古文《尚书》不但是真实的古文献,而且具有非常珍贵的学术价值。今特呈管见,以供学术界同仁的进一步研讨。
一、古文《尚书》是长期流传的真古文献
综观古文《尚书》定为“伪书”的理由,都是违背历史事实,因而是不能成立的。为此,笔者已经撰写了两篇文章进行详细论证。第一篇论述古文《尚书》的流传过程:自西汉、东汉至魏晋,它一直在民间流传;司马迁、刘歆、郑玄、应劭、韦昭、皇甫谧等学问大家,都曾见过古文《尚书》,并一再加以引用;古文《尚书》在魏晋之际完备成集,形成清楚、可靠的传授关系;它的来源可能有七个方面,特别是孔氏家族的收藏和修缀功不可没。由此证明,所谓“古文晚出”、古文《尚书》传授关系“子虚乌有”等说法,“是未加深考的主观武断之语”(杨善群:《古文<尚书>与旧籍引语的比较研究》,《齐鲁学刊》2003年第5期)。
第二篇通过古文《尚书》与旧籍引语的比较研究证实:古文为正确、合理、完整、全面、连贯流畅、自然贴切,而引语则往往错误、脱漏、片面、删节、篡改、掐头去尾、用词不当;且古文《尚书》与旧籍引语大多相异,许多旧籍引语在古文《尚书》中找不到;特别是旧籍引语在古文《尚书》中所占比例甚小,有些长篇古文只有一二个短语见于旧籍之中。由此证明,所谓古文《尚书》是“搜集群书征引《尚书》原文”而“编造”出来的说法,也是“不考查事实、极不负责任的断语”(杨善群:《古文<尚书>流传过程探讨》,《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4期)。
怀疑古文《尚书》是真实的古文献,除了以上两种说法外,还有一些影响较大的言论,也必须予以辨析和澄清。
其一,以文词判断论。朱熹云:“今文多艰涩而古文反平易。”“《书》凡易读者皆古文,岂有数百年壁藏之中,不能损一字哉?,(《朱子语类·尚书一》)吴澄亦说:伏氏书“辞义古奥,其为上古之书无疑”;梅赜所增二十五篇“平缓卑弱,殊不类先汉以前之文”。且古文“字画略无脱误,文势略无龃齬,不亦大可疑乎?”(《书纂言·目录》)
应当指出,所谓“艰涩”、“平易”、“古奥”、“卑弱”,带有很大的主观性,缺乏一个衡量的标准。举例来说,《荀子·臣道》篇引《书》曰:“从命而不拂,微谏而不倦。”杨倞注:“《书》,《伊训》也。”按古文《伊训》作:“从谏弗咈,先民时若。”从文词上看,古文显然“辞义古奥”,而《荀子》所引《书》文为“平易”、“易读”。再说《伊训》是伊尹训王的话,他怎么会教王“从命而不拂,微谏而不倦”呢?这是完全不合情理的。而古文“从谏弗咈,先民时若(顺)”,正符合伊尹训王的语气和道理。二者对照,便可自然地看出何者为“古”,何者为“易”,何者为“真”,何者有误了。当然,由于古文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经过许多人的缀补、改动(详见本文第三部分),有些地方变得平易、流畅,就像《史记》所引《尚书》较原文顺畅、易懂一样。这些古文《尚书》中经过缀补、改动而显得“平易”的部分,也应该与“伪书”严格区别开来。
其二,顾炎武评古文《尚书》。明清之际的大学者顾炎武曾论及古文《尚书》中的《泰誓》篇,被学术界经常引用。其文曰:“商之德泽深矣,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武王伐纣乃曰:‘独夫受,洪惟作威,乃汝世雠(仇)’;曰:‘肆予小子,诞以尔众士,殄歼乃雠。’何至于此?纣之不善,亦止其身,乃至并其先世而雠之。岂非《泰誓》之文,出于魏晋间人之伪撰者耶?(《日知录·泰誓》)
这实在是对历史情况的不熟悉。周武王与殷纣有着三代的“世仇”,这是大家都清楚的事实。周武王的祖父季历是被殷纣的祖父文丁迫害而死的。《竹书纪年》明晰地记载:“文丁杀季历。”(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36页)《吕氏春秋·首时》云:“王季历困而死,文王苦之。”亦是为周王季历被商王文丁困辱致死而言。武王的父亲文王被纣长期囚禁于羑里。《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纣囚文王七年。”武王的兄长伯邑考也是被纣杀死的。《帝王世纪》载:“文王之长子曰伯邑考,质于殷,为纣御。纣烹以为羹,赐文王。”从各方面的史料核实,这个记载是可信的。知悉武王三代的身世,就会明白古文《泰誓》中的那段话,完全切合武王的心情与口气,是古文非伪的标志。顾氏云“纣之不善,亦止其身”,把武王对纣“并其先世而雠之”作为“伪撰”的论据,全然不知纣之祖父“文丁杀季历”的史实,这不能不说是他的一个失误,一处败笔,更证实了古文《尚书》的真实性。
其三,阎若璩著《尚书古文疏证》。阎氏此书列出128条论据证明古文《尚书》为“伪”,其气势不可谓不大。但仔细检查起来,大都是强词夺理、论证失当、主观臆断的东西。由于篇幅的限制,这里只能举几个典型的例子。如其第一条说:《汉书·艺文志》和《楚元王传》一则曰得多十六篇,再则曰逸书十六篇,是古文《尚书》篇数之见于西汉者如此也。”“东晋元帝时豫章内史梅赜忽上古文《尚书》增多二十五篇,……只此篇数之不合,伪可知矣。”按西汉武帝时于孔子宅壁中发得古文《尚书》多十六篇”,难道在其他时间、其他地方再不能发现?西汉末年刘歆就说:“天下众书,往往颇出。”“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汉书·楚元王传》附《刘歆传》)显然,阎氏“篇数之不合,伪可知矣”的论断,是站不住脚的。再如其第一百四条说:“及启即位,改元,岁丙戌,年已八十九矣,所以享国仅七年,寿九十五而终。”“(夏)太康十九年岁辛亥方有失国之祸,使启若存,寿一百一十四岁。”“(启)妃定与之齐年,……是仲康等‘御其母以从’,母年当一百一十有四矣。”“然则太康失国时,固已无复母存矣。”阎氏据此又得出古文《五子之歌》“作伪”的结论。按夏朝每个君主在位的确切年份、年数及其寿命,自司马迁以来都无从知晓。近年邀集数百名专家所作的“夏商周断代工程”,对于夏朝也只笼统地列其历年从公元前2070一前1600年(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一2000年阶段成果概要》,《文物》2000年第12期)。然而阎氏竟然能说出夏启即位的确切年份为“丙戌”,其即位时“年已八十九矣,所以享国仅七年,寿九十五而终”,并又作出“妃定与之齐年”的论断。这种信口雌黄的胡编乱造,难道是考证古籍文献的实事求是的方法吗?
通过以上各种言论的辨析可以清楚地看到,历来提出的古文《尚书》为“伪书”的论据,都是似是而非,经不起查考的。古文《尚书》是西汉以来长期流传、至魏晋时形成明确传授关系的真古文献,十分显然。在这个事实基础上,便可进一步论证其非常珍贵的学术价值。
二、古文《尚书》学术价值的具体考察
对于古文《尚书》,历来不少著作往往抽象肯定它“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第三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页)。至于究竟有什么价值,则从不提起,从不论证。造成这种抽象肯定的原因,主要是对古文《尚书》的具体价值不甚清楚。这里就以此为论题,从五方面展开阐述。
第一,古文《尚书》补充许多历史事实。
例1,《大禹谟》记舜欲把帝位禅让给禹,而禹谦逊欲让皋陶,曰:“联德罔克,民不依。皋陶迈种德,……惟帝念功。”舜曰:“予懋乃德,嘉乃丕绩。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禹曰:“枚卜功臣,惟吉之从。”并“拜稽首固辞”,最后由舜决定禅禹帝位。这是由禅让制转变为世袭制过程中很具戏剧性的一幕,是上古史从原始社会转变为阶级社会之一条极具价值的重要史料。
例2,《大禹谟》又记舜在位时派禹去征有苗,“禹乃会群后誓于师……三旬,苗民逆命。益赞于禹曰:‘惟德动天,无远弗届。’……帝(舜)乃诞敷文德,舞干羽于两阶。七旬,有苗格。”这是中原华夏部落联盟与南方有苗部落联盟关系史上很重要的一段经历。待到禹即位后,中原华夏族力量进一步增强,终于把有苗伐灭。
例3,《五子之歌》记夏太康“盘游无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这段记载,把太康失国的前后经过叙述得清清楚楚,是《史记·夏本纪》所没有的。其弟五人御母以从,述戒作歌,歌分五阙,一唱三叹,情意真切,在文艺史上也弥足珍贵。
例4,从《胤征》所记可知,胤乃诸侯而“掌六师”,羲和职官有其聚居的“邑”;每岁孟春“官师相规”,对职官有严格的要求;夏有《政典》规定各种刑法,其中“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云云,可与《左传》引《夏书》“昏、墨、贼,杀”并观,以见夏代法律之严酷。由此而大大加深我们对夏代史事和制度的了解。
例5,《说命下》记殷王武丁曰:“台小子旧学于甘盘,既乃遁于荒野,入宅于河。”可知武丁在即位前很早就出宫考察,向贤人甘盘学习,又在荒野和河边居住,广泛接触劳苦大众,因而在即位后能治国有方,很快使殷朝富强起来。
例6,《毕命》载周康王对毕公说:“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这是毕公“分居里,成周郊”的具体工作。康王又说:“惟周公克慎其始,惟君陈克和厥中,惟公克成厥终。”可知周初对殷民的教育改造,经过周公、君陈、毕公三位元老的苦心经营,终于告成其功。这段改造的史实,是极有意义和价值的。
如此丰富的上古三代史实存在于古文《尚书》之中,它们是研究这段历史的极其珍贵的材料。
第二,古文《尚书》保存大量格言和成语。
例如《大禹谟》载益曰:“满招损,谦受益。”《五子之歌》记太康五弟作歌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旅獒》记太保召公曰:“玩人丧德,玩物丧志。”“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周官》记成王曰:“作德,心逸日休;作伪,心劳日拙。”上述众多的格言和成语,具有极强的教育作用,它们都是第一次在古文献中出现。其中的成语,如“玩物丧志”、“功亏一贾”、“心劳日拙”等,各家《成语词典》都注明出自古文《尚书》。《说命下》云:“惟教,学半。”孔传:“教,教也。教然后知所困,是学之半。”这对教育工作者又是一句极有用的格言。新版《辞海》有“教学半”条,即引古文《说命》和孔传为说。
古文《尚书》中的格言和成语,往往被后世引用,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如《胤征》记夏代胤侯曰:“威克厥爱,允济。”此言打仗,威严要胜过爱心,就能成功。春秋时吴公子光宣传说:“吾闻之曰:作事,威克其爱,虽小必济。”《(左传·昭公二十三年)》公子光所“闻”,即《胤征》之言。《说命中》又记傅说进谏商王曰:“无启宠纳侮。”意即不要启宠小人而招受侮辱。这对统治者有很大的惩戒作用。春秋时晋士伯因宠宋仲几而反受其压,乃曰:“‘启宠纳侮’,其此之谓矣!’,《(左传·定公元年》)士伯所引古语,即出自古文《说命》。
大量格言和成语的保存及其对后世的深刻影响,再次显示古文《尚书》的珍贵价值。这些格言和成语言简意赅,含义深刻,形象生动,耐人寻味,具有先秦时代的语言风格,进一步展现其真古文献的魅力。
第三,古文《尚书》可考知旧籍引语的背景和用意。
例1,《左传·成公十六年》引《夏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初看此句不知出自何篇,亦不知缘何要说此话。待查古文《五子之歌》,乃知此言是太康五弟在其兄失国后痛述祖上教训:人民的怨限岂能只看明处,在细微不见之时就应图谋。引文的背景和用意遂豁然明朗。
例2,《论语·为政》引《书》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乍看此句,不知出自何篇,亦不知为何要说此话。今查古文《君陈》载成王对君陈曰:“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命汝尹兹东郊,敬哉!”原来这是成王为命君陈尹成周东郊,而讲述他的孝友品德能施于政。
例3,《孟子·尽心下》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今查古文《武成》曰:商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可见造成“血之流杵”的原因是商师“倒戈”,自相杀戮;而不是由于周军攻商,“以至仁伐至不仁”。孟子既没有看清《武成》的原意,也不懂文学上的夸张手法,以致发出如此言论。
例4,《礼记·坊记》引《书》云:“厥辟不辟,忝厥祖。”此句乍看不知出自何篇,也不知为何要说此话。今查古文《太甲上》记伊尹曰:“嗣王戒哉!抵尔厥辟。辟不辟,泰厥祖。”乃知此句是伊尹教训太甲之词。太甲即位后,不明礼义,伊尹把他放逐至汤葬地桐。三年后,太甲悔悟复归,伊尹乃进此言:“君不像君,乃辱其祖。”词意恳切,表现了伊尹的大臣风度。
例5,《左传·昭公十年》引《书》曰:“欲败度,纵败礼。”此句乍看不知是何人所说,也不知在什么情况下要说此话。今查古文《太甲中》记太甲曰:“予小子不明于德,自厎不类。欲败度,纵败礼,以速戾于厥躬。”由此知道这是太甲幡然悔悟的自责之词,从而使我们更加深了对引文的理解。
由上数例可知,古籍许多引《书》之文,初看没头没脑,会产生很多疑问,待查古文《尚书》,便可明了其引文的背景和用意,从而加深理解,弄清事实的真相,得到明晰的答案。这是古文《尚书》的又一价值所在。
第四,古文《尚书》可订正旧籍引文之讹。
例1,《孟子·公孙丑上》引《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查古文《太甲中》作:“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孔传:“逭,逃也。”显然,“逭”和“违”的意思相近,可以形成对照,且能押韵,下句作“不可逭”是正确的。应劭《风俗通义·过誉》正引作“不可逭”。《孟子》引文“不可活”,当从古文《尚书》进行订正。
例2,《墨子·非命中》引《太誓》曰:“(纣)弃阙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这里纣所说的“我民有命……”,不可理解。查古文《泰誓上》作“(纣)遗厥先宗庙弗祀”,“乃曰:吾有民有命……”原来纣自恃“有民有命”,还在为非作歹。显然,《墨子》引文“民”前脱“有”字,并当依据古文进行订正。
例3,《墨子·非命下》又引《太誓》曰:“为鉴不远,在彼殷王。”按《太誓》是武王伐殷纣而告于众的誓言:当时殷王还在肆虐,怎能“为鉴”?其时正当殷王统治,怎称“不远”?查古文《泰誓中》作:“厥监惟不远,在彼夏王。”才知《墨子》引文“殷王”乃“夏王”之讹:夏王已被推翻,正可“为鉴”;夏王在殷之前,正是“不远”。这里,古文《尚书》又一次发挥了其订正引文的作用。
例4,《礼记·缁衣》引《兑命》曰:“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事烦则乱,事神则难。”按古文《说命中》作:“黩于祭祀,时谓弗钦。礼烦则乱,事神则难。”这是傅说进谏商王的话。观《礼记》所引,很不通顺:“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不可理解;“事烦则乱,事神则难”,两个“事”重复,难明其意。而古文则陈述清楚,语意明白。显然,“事纯而祭祀”乃“黩于祭祀”之误;祭祀是一种礼仪,承上而言,“事烦则乱”乃“礼烦则乱”之误。《礼记》引文,都当依古文《尚书》进行订正。
例5,《吕氏春秋·谕大》引《商书》曰:“五世之庙,可以观怪;万夫之长,可以生谋。”对于《吕览》这句引文,历来多有非议。宋洪迈云:“予谓吕不韦作书时,秦未有《诗》《书》之禁,何因所引,讹谬如此?”(《容斋随笔·吕览引诗书》)王应麟亦谓:《吕氏春秋》所引《商书》,“其舛异如此!”(《困学纪闻》卷二)今查古文《商书·咸有一德》记伊尹对嗣王太甲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万夫之长,可以观政。”此句与《吕览》引文极其相似,而意思纯正,含义深刻,必是引文的原型。古文《尚书》在这里又起着订正引文错讹的重要作用。
由上数例可知,各种古籍所引《书》文,常因记忆不清、传抄脱误或随意篡改等原由,造成许多乖谬和错漏之处。这些谬误,往往能藉古文《尚书》而得到校正。这是古文《尚书》学术价值的又一体现。
第五,古文《尚书》可纠正旧注之误。
例如《左传·哀公六年》引《夏书》曰:“惟彼陶唐,帅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乱其纪纲,乃灭而亡。”杜预注:“灭亡,谓夏桀也。”孔颖达疏:“贾(逵)、服(虔)、孙(毓)、杜(预)皆不见古文,……解为夏桀之时。唯王肃云:‘太康时也。”今查古文《五子之歌》,乃知这段引文是其第三阙唱词。此篇唱词是太康失国后其弟五人所作,故所云“灭亡”必指太康时夏朝都城及大片国土为有穷后羿所占。杜预等一批注释大家看到《夏书》中云“灭亡”,遂望文生义,以为必指“夏桀”,实乃大错。王肃可能见到古文《尚书》而云“太康时也”是对的。杜预等人的旧注“灭亡谓夏桀”应依据古文《尚书》而加以纠正。
再如孔颖达《尚书正义·尧典》在“虞书”下疏谓:郑玄“注《禹贡》引《胤征》云:‘厥匪玄黄,昭我周王。”按:《胤征》属于《夏书》。《史记·夏本纪》曰:“帝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夏代所作的《胤征》,怎么会出现“周王”此类词语?使人感到茫然。今查古文《胤征》无此语,而古文《武成》有曰:“肆予东征,绥厥士女。惟其士女,筐厥玄黄,昭我周王。”原来郑注所引“《胤征》乃是《周书·武成》之讹。
由上二例可知,汉晋间的注家在注释古籍时,很多人由于没有见到或未认真查阅“逸在秘府”的古文《尚书》,因而其注释往往出错。现今学者正可依据古文《尚书》二十五篇校订旧注之错谬。古文《尚书》的学术价值在此又一次得到展示。
三、古文《尚书》在流传过程中的缀补和改动
应当指出,古文《尚书》不是完美无瑕的全真品。由于古文《尚书》常有缺损,传抄者往往为之缀补,有些缀补之处就出现了破绽。如古文《周官》云:“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但根据西周的史料以及金文记载,西周的“三公”应该是太师、太保、太史;而“太傅”为西周“三公”之说,流行于西汉至东汉(详见杨善群《西周公卿职位考》,《中华文史论丛》1989年第2期)。显然,上述《周官》之文为汉时所补入,与西周史实不符。再如《泰誓中》云:“勖哉夫子!罔或无畏,宁执非敌。百姓懔懔,若崩厥角。”此段文理不通,语意也不连贯。它与《孟子·尽心下》所引《太誓》文小异,当是错简窜乱、坏字改订或缀补不当所致。
除由于缺损而缀补外,古文《尚书》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还因传抄者不解其意而作过改动。如《礼记·缁衣》引《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资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这里的“资”是“至”的借字。郑氏注:“资当为至,齐鲁之语,声之误也。”古文《尚书·君牙》的传抄者因不明“资”的意思,乃改“资”为“咨”。变其文曰:“夏暑雨,小民惟曰怨咨;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咨。”为使前后两句对称,古文去“日”字,又在下句添“咨”字。其实,这个改动是不正确的,完全没有必要的(参见虞万里《上博简、郭店简<缁衣>与传本合校拾遗》,载《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书店2002年版,第434一435页)。
再如《墨子·明鬼下》引《禽艾》曰:“得玑无小,灭宗无大。”《吕氏春秋·报更》引《书》谓:“德几无小。”马王堆帛书《二三子问》云:“故曰:德义无小,失宗无大。”上述三句引文当出于同一处,应以后句为近真。全句意为:做德义的事,无论怎样小,或施及小人,都会有报答;做会坠失其宗的坏事,无论你怎样大,或没有做大的,也会遭殃。古文《伊训》的传抄者由于对“玑”或“几”字不解其意,或文字有错漏,乃改全句为:“尔惟德,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德,罔大,坠其宗。”这样改动,虽然使文句通畅了,意思更明白了,但已非先秦《尚书》的原文,显然也是不恰当的。
还有一点必须说及的,就是近几十年来的考古发掘,出土的古文献竹简帛书虽然不少,但还不见有整部《尚书》的发现,这是十分遗憾的。《孙子兵法》的作者和写作时代以及与《孙膑兵法》的纠葛问题,就是因为银雀山汉墓发现了这两部兵法的竹简而获得完美解决。近年出土的《郭店楚墓竹简》,其《缁衣》篇引了许多古文《尚书》中的文字,但由于该篇早已收入《礼记》中,长期传世,因而只能从竹简与传世文献的不同中看出其演变的脉络。唯《成之闻之》篇云:“大禹曰‘余才宅天心’易?此言也,言余之此而宅于天心也。”(荆门市博物馆编:《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168页)这段话,对讨论古文《尚书》的真伪及其演变极为重要。有学者分析说:
《大禹》,原释文未加书名号。李学勤先生云,此乃《大禹谟》。其说极是。不过,此章所引“余才宅天心”一语不见于今本《大禹谟》,当为佚文。此语的文字风格,思想特点皆与《大禹谟》一致。自文字风格看,此语云“宅天心”,《大禹谟》亦有“宅帝位”之语,十分近似。自思想特点看,此语谈“天心”,而《大禹谟》亦多有言“心”之处,如“洽于民心”、“尔尚一乃心”等等,而著名的“人心”、“道心”之说正出自该篇。其实,所谓“道心”,乃体现大道之心,而道可究之于天,故“道心”和“天心”在实质上并无二致。(郭沂:《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11页)
这段论述,十分精辟。古代文献由于版本不同、断简遗失、传抄增损、记忆误差等问题,引文和原文往往有大相径庭之处。即使是同一篇《缁衣》,郭店简、上博简与传本也有很多不同,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此简所引《大禹》中的“天心”,与古文《大禹谟》中的“道心”,实际是一回事。《大禹谟》在《尚书·小序》中本来就作“《大禹》,而“天”与“道”乃是密不可分的。“天道”和“尽心”本是思孟学派长期宣传的理论。《孟子·离娄上》曰:“诚者,天之道也。”《告子上》曰:“仁,人心也。”《尽心上》又曰:“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而该篇引用《大禹》所谓“宅天心”,又存在于《缁衣》、《五行》、《鲁穆公问子思》等一组思孟学派的文章中,故其文肯定与思孟学派有关。
银雀山竹简《孙子兵法》在“周之兴也,吕牙在殷”后又增出“燕之兴也,苏秦在齐”等语,学者们认为,这“是战国末年兵家所增补的”(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83页。),其论至确。估计郭店简引用《大禹》曰“余才宅天心”,亦为战国时代思孟学派的传抄者所附加增益。因为大禹一生为治水劳累奔波,后因功而登上帝位,他不可能研究和讲论“宅天心”这样高深莫测的哲学问题。古文《尚书》中的《大禹》篇到春秋战国间添入了当时一些思孟学派的东西,这和今文《尚书》中的《禹贡》篇到春秋战国间在禹的贡品中掺杂进当时生产的“铁”一类东西,非常相似。这些为后人在传抄时所附加增益的东西,是混进古文《尚书》中的泥沙和杂质,应当对其认识和重视,并用心加以辨别。
作者简介:杨善群(1937一),男,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中国先秦时期特别是两周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
文章来源:《孔子研究》200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