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8月25日,由文化部主办、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承办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就全国古籍普查登记示范单位评审、建立全国古籍人才培训基地及国家珍贵古籍数字化项目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国家图书馆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任周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全面回顾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实施情况,通报了近期工作进展,对古籍普查登记、人才培养、保护修复、海外古籍合作保护、古籍数字化、专项古籍整理和古籍保护宣传等重点工作提出意见。

  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启动以来,根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古籍保护工作取得巨大成绩:对全国范围内的汉文古籍、少数民族古籍及其他多种形式文献古籍进行普查登记,已有9859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50家收藏单位被评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开展各类古籍保护专业培训,初步形成了不同层次的古籍保护人才梯队;加强古籍整理出版工作,规划实施了《中华再造善本》、《中华医藏》等专题文献整理保护项目;开展海外中华古籍合作保护项目、《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珍贵古籍数字化项目;启动了新疆和西藏古籍保护专项工作;制定完善《古籍定级标准》等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古籍保护工作日趋规范化、科学化。

  当前,我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古籍保护工作仍需全社会的进一步关注和支持。文化部下一阶段将着重开展十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国内古籍普查登记工作,评选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示范单位。为表彰在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中开展工作力度大、资金投入充足、任务完成迅速的古籍收藏单位,文化部将于年内评选“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示范单位”。二是继续做好《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工作,尽快形成古籍分级管理体系。三是加强全国古籍保护人才培养与建设工作,于2012年首先启动“国家级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陆续建立国家级古籍保护专家制度,进行古籍保护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四是大力改善古籍保护环境,开展古籍修复项目。五是实施海外中华古籍合作保护项目。六是大力开展古籍数字化,推进中华珍贵古籍数字资源库建设。七是加强古籍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开展古籍保护科研工作。八是进一步推进新疆、西藏古籍保护专项工作。九是开展《中华再造善本续编》编纂出版及《中华医藏》、“中华珍贵典籍史话丛书”、《国家珍贵古籍题跋》等大型专题丛书的整理编纂工作。十是做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成果宣传工作。

  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天津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兰州大学图书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图书馆6家单位的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交流了古籍保护工作经验。参会代表围绕《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示范单位评选办法》、《国家级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实施方案》、《国家珍贵古籍数字化试点工作方案》三个重要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 记者郭人旗
  •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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