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准贸易对清朝统一西北的历史作用述评

  摘 要:要实现国家统一,恢复和发展与分离部分之间的经济联系是不可或缺的步骤,贸易则是恢复经济联系的最基本纽带。清准贸易的建立和发展加强了准噶尔同中原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在贸易的过程中,逐渐增强了准噶尔对中原王朝的认同感和向心力,为清朝统一西北提供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基础。因此,笔者认为,清朝统一准噶尔绝不是单纯的政治、军事过程,更是一个经济贸易交流的过程。探讨该问题,不仅有助于总结历史上民族国家统一的经验和教训,也有极具现实意义。

  关键词:清准贸易;统一西北;历史作用

  卫拉特蒙古是蒙古族的一支,在元代被称为斡亦刺惕,明代称瓦刺,清代称卫拉特、厄鲁特或额鲁特蒙古。准噶尔部是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游牧于伊犁河上游地区。明末清初,准噶尔部崛起,逐渐形成了以其为中心,联合卫拉特各部和部分突厥语部落的民族政权。所以,“准噶尔”一名常用指代整个卫拉特及所属各部族。“卫拉特凡四,而绰罗斯居首,是为准噶尔。”[1]

  清朝前期,准噶尔政权逐渐壮大,盛时疆域:北起亚梅什湖北境,南抵喀喇昆仑山,东至哈密、吐鲁番,西抵爱古斯河流域。特别是噶尔丹统治时期,于1688年东犯喀尔喀蒙古,1690年南下漠南,直接威胁清朝。[2]“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清朝统治者出于维护自身统治的本能,历经康雍乾三朝最终统一西北。清朝统一西北是多方面因素合力的结果,但人们更多的注重政治因素和军事因素,往往忽视清准贸易这一经济因素,或仅看作实现政治目的的经济手段。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把清准贸易看作政治手腕,要充分认识清准贸易在清朝统一西北过程中对准噶尔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深层次的基础性的渗透作用。因此,本文拟就清准贸易在实现清朝统一西北过程中发挥的历史作用谈几点肤浅的认识。

一、清准贸易概述

  清准贸易的建立可以追朔到巴图尔珲台吉统治时,《大清太宗文皇帝实录》崇德三年(1638年)十月庚戍条记载:“达尔汗诺颜艾松古等于归化城,遇厄鲁特部落墨尔根戴青来贡马匹,遂偕至军营。”墨尔根戴青正是巴图尔珲台吉的弟弟,哈喇忽喇之次子。[3]然后,历经僧格、噶尔丹和策妄阿拉布坦时期的发展,到了噶尔丹策零及策妄多尔济那木札统治时期,达到了空前繁荣。

  清准贸易包括官方贸易(本文叙述以官方贸易为主)和民间贸易。其中官方贸易大体有三种形式:一、贡市贸易,包括清政府与准噶尔之间的“赏”、“贡”交换和贡外携带贸易两项内容。前者主要是在北京进行的,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影响,后者是纳贡使团除进贡方物外,携带的各种产品,通过贡外携货贸易活动,在北京、归化城、肃州等地,与各族人民进行交换[4];二、定期互市贸易,在噶尔丹策零时发展起来的贸易形式,主要地点在肃州;三、进藏熬茶贸易。[5]三种形式中,贡市贸易是贯穿于整个贸易活动中的基本形式,而定期互市和进藏熬茶贸易则是后来在特定历史环境中产生的。

  除官方贸易外,在清准交界的广大地区,还存在着大量的被清政府视为非法的民间贸易。虽然不被清政府承认,但它却一直在人民群众中发展着,并未因民族矛盾和民族战争而停止或中断,频繁地进行着经济与文化的交流。到乾隆期间,清政府认可了民间贸易,在肃州、哈密等地开辟“民市”。例如,乾隆九年(1744年),准部商人到肃州一次所带马驼及羊两万三千余只,“计值银四万两有奇”[6]。乾隆十八年(1751年),至肃州交易额达银“十八万六千二百余两”[7]。民间贸易与官方贸易相互补,相促进,构成清准贸易的有机组成部分。

  从准噶尔部墨尔根岱青第一次遣使时起,到达瓦齐最后一次遣使为止,在前后116年间,官方贸易因民族矛盾和民族战争中断的时间只有20余年,正常的民族贸易往来达80余年。[8]而且民间的“民市”贸易更是未曾中断。所以说清准贸易推动下的清准经济、政治、文化交流是历史主流。

二、清准贸易在清统一西北中的作用

  清准贸易是维系西北与中原的一条重要的经济、政治、文化交流纽带。清准贸易的建立和发展实现了两种类型经济的互补,推动了统一民族市场的形成,为统一提供了经济准备。各族人民在频繁的贸易交往中加深了相互了解,尤其是准噶尔人民对中原文化的了解使民族感情进一步接近与融洽,增强了民族认同感,扩大了主张统一的阵营,增强了拥护统一的力量,促进了政治关系的密切。从而有效地遏制内部分离势力和抗衡外部的干涉势力,为清朝统一西北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具体而言,清准贸易对清朝统一西北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准贸易实现了经济互补,推动了民族市场的形成,强化了准噶尔对中原的经济向心力,为清朝统一西北做了经济准备。

  由于自然地理环境的迥异而产生不同的经济类型。我国历史上大体呈现出两大经济类型:塞北游牧经济和中原农耕经济。二者生产方式的差异决定了其经济互补的必要性、游牧经济对农耕经济的依赖性和经济一体化趋势,也就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中华各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而民族贸易正是实现两种类型经济一体化的粘合剂和催化剂。

  准噶尔以畜牧业为社会经济基础,属于典型的游牧经济。史载:“准噶尔旧俗,逐水草,事畜牧”,“问富强者,数畜牧多寡以对。饥食其肉,渴饮其酪,寒衣其皮,驰驱资其用,无一事不取给于畜牲”[9],甚至在司法活动中牲畜往往被作为“财产刑的单位”。[10]虽说自巴图尔珲台吉以来农业和手工业都有一定的发展,但其程度远没有达到自给自足。[11]准噶尔单一的游牧经济,决定了其对农耕经济的依赖性。只有同外界发生贸易联系,才能满足自己生存、发展需要。由于与中原贸易的历史惯性,清朝自然成为准噶尔汗国最重要的贸易市场。

  清朝初年,清政府忙于中原事务,无力顾及西北,加之平乱和重建也急需准噶尔为其提供战马和畜力等畜产品。尤其在康熙朝,中原战乱,更急需与准噶尔进行贸易。基于此种境况,清政府默许与准噶尔自由贸易,以此换取西北地区的稳定。

  清准贸易的建立和发展顺应了双方经济互补的客观要求,特别是对经济单一的准噶尔显得尤为重要。上至台吉,下至一般牧民,他们一听说有人到内地贸易:“无一人不攒凑些牲畜,想着要易换些东西”。[12]随着噶尔丹兼并诸部和对天山南麓的占领,实力进一步增强,对中原的手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贸易次数,由清初的一年一次或隔年遣使一次,到康熙十八年(1679年)以后,年年派人到内地贸易,有时甚至一年内去两次。[13]贸易人数,由最初的数十人,激增到“数百人”[14],有时达到“千余人”或“数千人”[15]之多。由此可看出,准噶尔的经济与中原地区的经济是难以分割的,清准贸易的发展使这种联系得到加强。

  策妄阿拉布坦统治初期,由于策妄阿拉布坦坚决反对噶尔丹,准噶尔同清王朝的贸易更加频繁。自从康熙三十年(1691年)策妄阿拉布坦的贡使一直往来不绝,通常都是间年遣使一次。“贡献方物,问安之使,不绝于道”[16]。其贸易规模多在三百人以上,“厄鲁特台吉策妄阿拉布坦来使,所带贩货人等,奉旨准其带入甘州贸易,著地方官看守,勿致争竞,嗣后策妄阿拉布坦来使,许带三百名来京贸易。”[17]

  噶尔丹策零及其子统治时期,根据档案史料记载:自雍正十三年(1735年)至乾隆四年(1739年),噶尔丹策零曾先后派遣商队到内地贸易。贸易基本上是每年一次,其中贸易额最低者14000余两[18],最高者竟达53000余两[19]。为继续加强与清朝的经济联系,在噶尔丹策零时期发展起了一种新的贸易形式—定期互市,地点设在肃州,故又简称“肃州贸易”。定期互市从乾隆九年至乾隆十七年(1744—1752年)先后举行过5次,每次参加贸易的准噶尔商队人数都在100人以上。贸易额也不断上升,由每次数万两增加至十多万两。[20]这一时期贡市贸易频繁程度、持续时间以及成交额,也大大超过了以前。

  然而,清准贸易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常因民族矛盾和民族战争等原因受阻。但每当贸易受阻或中断时,准噶尔的统治者和人民总是积极寻求恢复贸易。[21]在噶尔丹与清朝交战期间曾多次提出贸易问题。虽然在交战初期,噶尔丹在军事上占了上风,但经济补给却困难重重,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派侍卫阿南达、喇嘛商南多尔济的向清政府请求:“厄鲁特从来进贡贸易,各自分行。今概不得往来,我国之人,殊为忧苦,尽请照常行走。”[22]当贸易恢复时又是另一番情景,雍正十二年(1734年),雍正令傅鼐等去准噶尔议和,傅鼐等到伊犁时,噶尔丹策策零“略大台吉们行庆贺礼”。伊犁人民更是载歌载舞,不论男女老幼,皆欢呼“雀跃”。[23]这充分表明了和平往来、经济交流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是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挡的。

  上述事实表明,作为“纽带”的清准贸易,穿透了政治的隔阂,实现了游牧经济和农耕经济的互补。随着贸易发展这种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打破彼此封闭的状态,繁荣了民族经济,促使西北游牧经济和中原农耕经济朝着一体化方向发展。清准贸易的发展虽然经历了曲折,但基于两种经济的互补性的客观现实和准噶尔对中原农耕经济的高度依赖,以及双方实力的对比,清政府限制贸易的政策和民族战争并没有阻断清准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民族市场逐渐形成,增强了准噶尔对中原的经济向心力,为清政府的统一西北,奠定了经济基础。

  (二)清准贸易加速了准噶尔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局部统一,增强了民族向心力,有效地抵御了沙俄入侵。

  游牧经济和农耕经济的互补是不平衡的。农耕经济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而游牧经济相对单一,对农耕经济具有极大的依赖性,需要通过贸易满足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历史证明:一旦贸易受阻,他们便会以战争方式强行获得所需要的物资和人口。因此,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发动对农耕民族的战争是正常的民族贸易不能进行情况下的一种极端经济互补形式。

  清朝初年,清政府因害怕准噶尔铤而走险,威胁西北的安全,积极推行了废除贸易限制,鼓励扩大互市等一系列自由的贸易政策。康熙十二年(1673年),康熙帝向准噶尔宣布了一项非常重要的规定:“朕嘉尔尽心敬顺,往来不绝,故尔处所遣之使,不限人数,一概俱准放入边关”[24]

  自由的清准贸易,使民族贸易取代了民族隔阂,极大地推动了准噶尔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畜产品的大量输出,刺激了准噶尔地区畜牧业的发展,牧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特别是农业、手工业产品和技术的引进提高了准噶尔的社会生产力。准噶尔部借助清准贸易的经济支撑迅速崛起,统一卫拉特各部,并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吞并南疆,实现了西北地区的局部统一,到策妄阿拉布坦、噶尔丹策零统治时期汗国达到全盛,“且耕且牧,号富强”[25]。准噶尔汗国的崛起有效地抵御了沙俄入侵。

  俄国本是一个欧洲国家,和中国并不接壤。从十六世纪末至十八世纪中叶,迅速向东扩张,积极策划侵略中国西北边疆,它采用武装移民、军事侵略、“和平贸易”和劝诱加入俄国国籍的卑劣手段,妄图吞噬准噶尔地区。

  在清朝无力顾及西北地区,沙俄又阴谋侵略我国西北之时,准噶尔统治者和广大人民面对沙俄的武装入侵进行了坚决的反击。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准噶尔军在驱逐侵略者的亚梅什湖战役中击败俄军,俄军损失将近3000人,数百名官兵被俘。[26]乾隆七年(1742年),准噶尔首领派使团到俄国,向俄国政府明确阐述了准噶尔的边界界址,要求俄国必须撤除在准噶尔土地上修建的要塞、驻兵。沙俄鉴于武装入侵一再遭到挫折,从十七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开始,转而对准噶尔贵族和人民采取“和平”攻势,千方百计地引诱他们向自己“称臣”和加入俄国国籍。沙皇在致阿睦尔撒纳的信中赤裸裸表示,对准噶尔台吉率领部众去俄,他们统予接受[26]。在这种情况下,准噶尔人民纷纷要求归附清朝,而不为沙俄所动,这充分显示准噶尔人民与中原人民是血脉相连的。大量的历史事实证明:准噶尔政权历代统治者,从未“臣服”于沙俄,未把任何一块土地割让给沙俄。

  准噶尔政权之所以能有效地抵御沙俄入侵,很重要的原因在于:

  第一,凭借与中原王朝大量的贸易往来,加速了准噶尔地区经济发展,为准噶尔部统一卫拉特诸部,吞并南疆,实现局部统一奠定的经济基础。清准贸易催生的强大准噶尔汗国有能力捍卫国家主权。准噶尔政权的强大虽然威胁清王朝的统治,但准噶尔政权不是民族分裂势力,它的政治目标是统一。从17世纪中叶至18世纪初准噶尔的军事行动可以清楚地看出准噶尔政权的政治目标:首先统一诸卫拉特——其次征服天山南北和中亚诸部——再一统蒙古各部建立蒙古帝国——最终与清朝争夺中原,恢复蒙元对全国的统治。[27]清人梁份在《西陲今略》中曾明确指出,噶尔丹征服中亚,出兵漠北及与清朝对抗的目的是“并吞四级,窥伺中原”。

  第二,畅通的自由贸易密切了中原同西北少数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联系,增强了民族感情和民族向心力,决定了准噶尔人民不会对沙俄的领土扩张听之任之。

  (三)清准贸易穿透政治阻力,为清政府牵制瓦解准噶尔政权,统一西北做了政治准备。

  随着中原战事的结束,清朝国力的上升,清政府决不能坐视准噶尔称雄西北。清政府多次对西北用兵,但直至雍正末年都未能在军事上占优势。自康熙五十六年用兵以来,先后损失军饷七千余万两。[28]雍正年间,西北两路用兵也共用银五千四百三十九万四千两,[29]最终于雍正十三年八月,下诏罢征准噶尔,恢复了清准贸易。[30]转而利用准噶尔对中原经济的依赖,用贸易手段牵制、瓦解准噶尔政权,进而遏制其发展和消弱其势力。所以此时又赋予了清准贸易政治任务,承担起了军事和政治所不能承担的历史使命。

  准噶尔经济类型相对单一,手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多依赖中原。贸易的发展与否,不仅关系到准噶尔人民生活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准噶尔政权的稳定。准噶尔政权是一个比较松散的政治联合体,缺乏必要的经济联系,各部常为争夺贸易权而失和,甚至兵戎相见。例如,在清准冲突期间,噶尔丹对康熙派到其住地的清使表示:“限贸易之人毋得过二百名,我兄弟台吉等不知其故,以为出自我意,不容彼贸易,皆与我不和,乞为代奏照常进贡贸易。”[31]从中不难看出,准噶尔汗国内部各部落之间因争夺贸易权而失和,从而消耗了噶尔丹集团的实力。

  清政府正是利用了准噶尔经济上对中原经济的依赖和准噶尔内部的矛盾,以贸易为工具,来牵制瓦解准噶尔政权。康熙二十八年,康熙勒令噶尔丹推出喀尔喀蒙古,否则“绝尔等每年进贡、贸易之路,厄鲁特人必大失利矣”。[32]以阻其“每年进贡贸易之路”[33]扼其经济命脉相威胁,逼其就范。同时,清政府将对噶尔丹的贸易权转给策妄阿拉布坦,以贸易为诱饵瓦解准格尔上层。康熙二十九年四月,康熙就专门赐敕策妄阿拉布坦和阿努等,称:“今闻尔等与噶尔丹等不和,致启争端,尔厄鲁特向修职贡,恭顺惟谨,今乃内自交恶,必有其因,朕甚怜之……赉御用各色缎二十疋,赐策妄阿拉布坦、阿努,其以尔等交恶之由,明告使臣,勿隐。”[34]而策妄阿拉布坦也不失时机地抓住这一时机,向清政府遣使贸易,逐渐从噶尔丹手中夺取了清准贸易权。在康熙三十七年,清政府又以中断贸易逼迫策妄阿拉布坦交出噶尔丹之尸与其女钟齐海,敕谕称:“倘若隐匿不行擒解,不但尔历年之恭顺皆虚,即尔贸易之人,亦永不准通行矣。”[35]

  清政府的贸易手段之所以得逞,根源在于准噶尔对中原经济的依赖。随着经济联系紧密,当贸易受阻,很多部族从自身利益考虑纷纷归附清政府。从乾隆十五年准噶尔部宰桑萨拉尔反对达瓦齐率部众千余人内附后,至乾隆二十二年平定阿睦尔撒纳之乱为止,准噶尔各部台吉、宰桑率部众要求归附平定大军或局部内迁的就有数十次之多。[36]其中,规模较大的有1753年杜尔伯特台吉车凌、车凌乌巴什、车凌蒙克所领导的部众,他们集族讨论一直认为:“依准噶尔非计也,不如依天朝,为永聚计”[37]毅然率部众三千一百多户内附。接着辉特等部也在其台吉、宰桑的领导下,“擎数万众屯内汛”[38]。

  历史事实表明,随着清准贸易的发展,准噶尔经济和中原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对中原经济的依赖性也随之加强。正是这种经济贸易的联系为清政府成功瓦解准噶尔汗国,统一西北做了政治准备。

  (四)清准贸易加强了准噶尔同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扩大了拥护统一的阵营,为清朝统一西北做了群众准备。

  在西北与中原经济、技术、文化的频繁交往中,清准贸易尤其是民间贸易起着维系各民族人民间经常的、充满活力的、具有韧性的纽带作用。通过贸易活动加强了中原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对边疆地区的渗透,增进了西北各民族人民与中原的民族感情,有效地消除了边疆地区的政治离心力,扩大拥护统一的阵营,增强拥护统一的力量。

  清准贸易具有极大的群众性,官方贸易也不例外。从额连胡里的谈话中我们可以得到证实。乾隆十三年(1748年),额连胡里在和清廷官员的一次谈话中说:我们的买卖“并不是我们台吉—个人的,都是准噶尔众人的买卖。”[39]准噶尔到中原贸易者,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既有地方官员、僧侣,也有平民百姓,同时内地商人、手工业者等也大量涌入西北。他们进行广泛的交流,增进了了解,扩大和加深了对中原文化的认识,对加深民族感情提供了有利条件。例如有的商队在贸易中就坦率地向清政府官员们表示:“我们虽是边外蒙古,也是大皇帝的人一样。”[40]从中不难看出其国家认同感。

  清准贸易的发展不仅使各方有了共同的经济利益,而且市场的扩大为更多的人提供发展的机会。这些受益于贸易的人群自然希望统一,反对分裂,从而扩大了主张统一的阵营,增强拥护统一的力量。这突出地表现在1690年、1696年和1697年康熙三次亲征评定噶尔丹之乱,1755年到1759年乾隆统一西北和平定阿睦尔撒纳的过程中。乾隆二十年(1755年),在清军征达瓦齐途中,准噶尔“大者数千户,小者数百户,携酮酪,献养马,络绎道左。师行数千里无一人抗颜行者”[41]清军二月出师,五月抵伊犁。清军之所以神速的进展,是和准噶尔各族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分不开的。

  当贸易因战争而中断,广大准噶尔人民为了反对战争恢复贸易纷纷内附,仅康熙二十五年(1696年),就有准噶尔属部一千五百多人陆续内投。[42]达瓦齐及阿睦尔撤纳叛乱时准噶尔人民更是成群结队纷纷内徒,这与贸易的中断不无密切关系。在额尔德尼昭战役中,贸易中断,人民生活苦不堪言,引起了广大准噶尔人民的强烈不满。牧民们纷纷抱怨:“这些年,噶尔丹策零四处打仗,军用的马匹、牧畜都完了,……这样如何生活。”[43]他们要求和平,要求恢复与内地人民贸易。人民群众反战情绪的高涨,加速了准噶尔政权的瓦解。

  从以上事实,我们不难看出,贸易的发展关系到准噶尔人民的福祉,随着贸易的发展,准噶尔人民逐渐意识到了淮噶尔人民与内地各族人的命运是息息相关的,所以他们希望和平,拥护统一。

三、结语

  贸易关系的建立是由生产方式及社会经济状况决定的,同时又受到政治的影响。但是,贸易并不是消极的,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贸易的发展对社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反作用,对政治、军事、民族关系都有一定的影响。清准贸易是边疆少数民族和中原人民经济生活的共同要求,这种频繁的贸易往来是维系国家统一的紧密纽带。贸易的发展,对促进游牧经济和农耕经济的互补和一体化,对增强民族情感、民族向心力和国家认同感都具有积极的影响。

  一百多年的清准贸易,从巴图尔珲台吉至僧格、噶尔丹、策妄阿拉布坦、噶尔丹策零、策妄多尔济纳木扎勒、喇嘛达尔扎,无论谁掌握政权,他们都千方百计积极要求同清朝建立贸易联系,与中原各族人民进行交换。贸易的发展无论是台吉还是普通牧民,个个拍手称庆。倘贸易的发展受到限制,广大准噶尔人民的生活和民族政权的稳定就要受到严重影响。

  一百多年的贸易往来,大大增强了准噶尔同中原政权和人民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及文化等各方面交流,清准贸易的发展加速了经济、政治、文化一体化的进程,深化了边疆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感,最终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体。

  强调贸易关系在国家统一中所起的作用并不是忽视或否定政治策略、军事力量、文化因素等的作用,只是说贸易关系是一个重要途径,一个基本前提,一个对话平台。而且贸易关系的作用与其它几种因素的作用是辩证统一的、相互促进的。只有充分、全面地发挥这几个因素的综合作用,一个国家的统一大业才能最终完成。

参考文献:

[1]松筠:《新疆识略》卷四

[2]宝音德力根主编:《明清档案与蒙古史研究》第一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8页。

[3]蔡家艺:《清代前期准噶尔与内地的贸易关系》,载于《中国蒙古史学会论文选集(1983)》,1987年09月第1版

[4]林永匡王熹《清代西北民族贸易史》,中央民族学院1991年版,第91页。

[5]蔡家艺:《清代新疆社会经济史纲》,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73—74页。

[6]《清高宗实录》卷213

[7]《清高宗实录》卷380

[8]蔡家艺:《清代前期准噶尔与内地的贸易关系》,载于《中国蒙古史学会论文选集(1983)》,1987年09月第1版

[9]傅恒等:《皇舆西域图志》卷39,《风俗一》。

[10]梁赞诺夫斯基:《蒙古习惯法研究》(日文),1931年版,第60页。

[11]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5页。

[12]《史料旬刊》25期,《准噶尔夷人贸易集》,李绳武折二。

[13]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5页。

[14]《清圣祖实录》卷111,康熙二十二年8月庚子。

[15]《清圣祖实录》卷111,康熙二十二年9月

[16]《清圣祖实录》卷158,康熙三十二年二月壬午条。

[17]《大清会典》卷二百二十二,《理藩院》二

[18]档案:录副奏折民族类蒙古项卷2279,号,(中国第一档案馆藏).转引自:林永匡王熹《清代西北民族贸易史》,中央民族学院1991年版,89页。

[19]档案:朱批奏折民族事务类卷0158,号1,(中国第一档案馆藏)。转引自:林永匡王熹《清代西北民族贸易史》,中央民族学院1991年版,89页。

[20]蔡家艺:《清代新疆社会经济史纲》,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79页。

[21]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130页。

[22]《清圣祖实录》卷137,康熙二十七年11月

[23]满文《月折档》雍正十三年查郎阿等奏。转引自:蔡家艺:《十八世纪中叶淮噶尔同中原地区的贸易往来略述》载于:中国蒙古史学会,《中国蒙古史学会论文选集(1981)》1986年8月第1版

[2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内阁蒙古堂档,康熙十二年档,全宗号2,编号132,第017页。转引自:黑龙:《噶尔丹统治时期准噶尔与清朝的贸易往来》

[25]松筠《西陲总统事略》,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转引自:《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4页。

[26]成崇德:《康乾盛世的疆域与边疆民族》载于《康乾盛世的历史报告》中国言实出版社,2002年1月版。

[27]《满文月折档案》乾隆二十八年七八月,139函1757年1月6日俄罗斯边境长官处致阿睦尔撒纳之信。转引自:杜坤荣、白翠芹著《西蒙古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55页。

[28]成崇德:《论准噶尔政权》,载于《卫拉特研究》2004年,第四期。

[29]魏源:《圣武记》,中华书局,1984年,第147页。

[30]《军营档》,乾隆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抄录奏片。转自于:柳岳斌《康乾盛世下的清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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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清)印鸾章,《清鉴纲目》,长沙岳麓书社出版,第300页。

[32]《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卷5,康熙二十七年九月甲申项。

[33]《清圣祖实录》卷140,康熙二十八年四月己卯项。

[34]《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卷6,康熙二十九年五月癸丑。

[35]齐木德道尔吉等编:《清朝圣祖实录蒙古史史料抄》卷189,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3页。

[36]齐木德道尔吉等编:《清朝圣祖实录蒙古史史料抄》卷112,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3年。

[37]杜荣坤白翠芹著:《西蒙古史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86年9月第1版,第254页。

[38]张穆:《蒙古游牧记》卷十三

[39]祁韵士:《皇朝藩部要略》卷十二,《厄鲁特要略》。

[40]《准噶夷人贸易案》,载于《史料旬刊》第25期。(李绳武折二)。

[41]军机处录付2285卷转引自:蔡家艺:《清代前期推噶尔与内地的贸易关系》,载于《中国蒙古史学会论文选集(1983)》,1987年09月第1版

[42]魏源:《圣武记》卷四《乾隆荡平准部记》

[43]杜荣坤白翠芹著:《西蒙古史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86年9月第1版,第254页。

[44]满文《月折档》雍正十年十二月十五日锡保等奏。转引自:蔡家艺:《十八世纪中叶淮噶尔同中原地区的贸易往来略述》载于:中国蒙古史学会,《中国蒙古史学会论文选集(1981)》1986年8月第1版

参考书目:

①《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②马大正、成崇德:《卫拉特蒙古史纲要》,新疆人民出版社,

③林永匡、王熹:《清代西北民族贸易史》,中央民族学院,1991年版。

④余太山:《西域通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

⑤蔡家艺:《清代新疆社会经济史纲》,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⑥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准噶尔史略》编写组编:《〈清实录〉准噶尔史料摘编》,新疆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⑦金启琮:《清代前期卫拉特蒙古与中原的互市》,载于:《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论文集》(1928—1976)

(作者单位:新疆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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