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史诗考全编
一三章 诸子同源典坟,古文摹本频有,传播多途;卜贤识其大,汉儒因寻纬补;《孔传》成书既缘隶古碑文,又干系巫逸,而成全赋言章句;并其传承及复兴亦关外学
秦始皇坑术士,后人又称坑儒,实则术士与儒,其学俱源自典坟,而互寓焉。扬雄《法言》:“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是知巫教崇禹道。参《尸子·广泽》“禹于疏河决江,十年不窥其家,足无爪,胫无毛,偏枯之病,步不能过,名曰禹步”云。巫学顽强存于社会,秦火之余,终酿成汉之纬学,遂有《六纬》之补《六经》。而宋人也曾撷方术之英,如周敦颐从道家陈抟受《太极图说》。《太极图说》以圆点列图,今之学者难以置信。未料近年河南禹州具茨山发现新石代岩刻,其中小圆窝列图者竟不尠,酷类陈抟太极图。学者遂顿悟古之人果不我欺,而解释圆点乃源于结绳之结点;而岩版所刻江河走势图亦终与地名“禹州”并提,证为大禹治水之图记。以此度之,《孔传》犹可藉巫益,补今文《尚书》之不足,而完其大小序及传及赋体章句。
汉学及《尚书》今、古文起因如次。《史记·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参观清皮锡瑞《经学通论》:“孔子弟子漆雕开传《尚书》。其后,接受源流皆不可考。汉初传《尚书》者,始自伏生。”一说伏生为孔门弟子宓不齐子贱之后人。《儒林列传》:“伏生者,济南人也。故秦博士。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错往受之。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乃汉砖起屋作夹墙,壁中故辄藏物。伏生藏者当为秦隶本,于是称“今文经”。《吕氏春秋》亦尝采儒学,由知伏生大可以秦隶理《尚书》于焚书之前。又“古文经”来历,《孔序》:“至鲁共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居,于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皆科斗文字”云云。《史记》言此:“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滋多于此矣。”据刘向言,古文《书》五十八篇。
孔安国尝从伏生习今文《尚书》,故《儒林列传》:“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孔安国不但习今文,后又以“隶古定”合编《尚书》之两种残卷(五十八篇),是亦“今为”也。后人之别今、古文《尚书》,辄据残卷之字体异,其实不尽然。综论今、古文经学,尤以前者善阐义,趋合时政;后者擅考稽,高标史学独立。而《尚书》今古之别不外乎此,乃体现于章句、讲义,书体则终于趋隶,后至于楷书。
自甲契以来,华文历经篆变、隶变,终定格于楷书。篆书者,仍袭契文之刻录习性,多著于金石;笔划则鲜有方拆,以方拆者宜书写却不宜刻写。“史籀大篆”为高其名份,即便书于竹帛,仍拟刻录笔划,多圆弧、垂针。篆书变体甚伙,唯其格调总显弧曲、匀称、繁笔、均衡,正规而美观,宜登大雅之堂也。而科斗古文,便在篆书之属,其圆弧与垂针笔迹皆显刀意,而状似蝌蚪,颇与鸟虫篆之类异曲同工。据战国简书隶变之况,可推春秋时代,册写字体已趋变异,而上廷史官为传真经典,于是藉科斗古文册写经典,既高名份,又防异字岐义于未然也。但隶变之势终不可挡,以其尤适毛笔著于简牍者。而孔安国“隶古定”之动机,恰与科斗文一致,以期定格于隶书笔划以防再变。《正义》:“隶古者,谓就古文体而从隶定之。从古为可摹,以隶为可识”云。意即兼古兼隶也,半摹古文,半从隶笔,缘汉字原即构成体也。较之科斗古文,隶古遂称“中古文”。
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汉代古文学家,又谓儒家之学,为羲农、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相传之道,而非孔子所独有。”此盖考稽《尚书》遂论“经即史”者,而兼得学统之源流派衍。孔安国借伏生“今文”辨识“科斗”古文,然其大小序、章句、讲义亦当另有继承,一者得之壁存之“传”,再者又及访学,至于逸士、卜巫。转益多师、不耻下问,儒家之素行。后文有引汉之名士访学实例,此与《经》《纬》互补乃一事,当时风气乃尔。孔安国将小序置各篇之首,与口诵惯例尤合,抑或益自巫家传学,师巫职司史诗乃普见于多种文明也。而《孔序》之述古神农伏羲,也似方士口吻。
《孔序》自称:“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者,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为隶古定,更以竹简写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于《尧典》,《益稷》合于《皋陶谟》,《盘庚》三篇合为一,《康王之诰》合于《顾命》。复出此(诸)篇并序,凡五十九篇”云云。推伏生曾为秦博士,不免“法后王”情结,故讲义趋合时政,视文体为小节,往往并篇而讲。安国则参他学并推勘《书序》,据诵传惯例分篇,并分置小序。太史公史家传代,谙先古事,尤认同古文《书》。见《汇纂》引陆德明:“司马迁每从安国问,故迁书多古文说。”尤今战国之“清华简”出,旁证《孔传》殊有之《书序》及其分篇皆出真传也(参二二章)。
《汉书·儒林传》:“兒宽初见武帝,语经学。上曰:吾始以《尚书》为朴学,弗好。及闻宽说,可观,乃从宽问一篇。”吕思勉言此:“可知《书》之大义,存于口说者多矣。”参观《史记·儒林列传》:“而伏生孙以治《尚书》征,弗能明也。自此之后鲁周霸,孔安国,洛阳贾嘉,颇能言《尚书》事。”彼等亦有心授所承,所凭,非仅赖册籍也。犹如《公羊》、《谷梁》曾无写本,乃汉儒据口传以隶书编定。
参观《汉书·景十三王传》载河间献王刘德(景帝子):“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云,乃献王作派一似古文学家。汉代古文家之稽遗曾大有可为,又由晓上廷科斗古文之摹本曾多(“清华简”中有少数也似摹拟科斗文)。又参《汇纂》引陆德明:“汉宣帝本始中,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及《阎疏》:“伏生于正记廿八篇外,又有残章剩句未尽遗忘者,口授诸其徒。”等等多例。
典坟之口传,尚有他途,如逸学而附于卜筮者。参《史记·日者列传》:“从古以来,贤者避世,……有隐居卜筮间以全身者。”乃逸士须食于民间,往往从业卜筮也。又:“今夫卜者必法于天地,象四时,顺于仁义,分策定卦,旋式正棋,然后言天地之利害,事之成败。……自伏羲作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而天下治。……由是言之,卜筮有何负哉。”盖典坟、方术一统于阴阳,而阴阳之效用,旁验之《黄帝内经》可晓,祖先赖以活命延嗣者也。凡此等皆不可轻否。复比《史记》相关之言:“(孔子)乃册以百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而《中候》后来见于《书纬》,当采逸于巫教者。而汉之纬学家则以《七纬》为孔子之文。纬学存原思维特征及原文本资料,延存之巫教,儒家取补,亦见“礼失而求诸野”、“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
今马王堆西汉墓出土文物,典籍见于简策,方术则见于帛书。余度前者乃先前所存,后者则当时据口传所录。汉士学风,趋势经纬互补,今文家或由之附会讖言,古文家则缘此稽核典故。如太史公访古,山川无不至,复搜旧于市井,亦颇有得于卜者。参《日者列传》略窥风气:“司马季士者,楚人也,卜于长安东市。”而宋忠、贾谊往访:“二大夫再拜谒,司马季士视其壮貌,如类有知者,即礼之,使弟子延之坐。坐定,司马季士复理前语,分别天地之终始,明星辰之纪,差次仁义之际,列凶吉之符。语数千言,莫不顺理。”盖巫统,起源以来也;儒者,源流之正派也。然则儒与巫之互益必也。大巫小巫,“贤者识其大,不贤者识其小”也。想孔安国之“礼失求诸野”,“三人行必有我师”不外上情,所获也非止《书序》之相关,犹完善《书》义成其《传》,犹俾章句近于赋诵原貌,及衔接古、今字体为隶古定(而东晋梅颐隶古本中有个别奇异字,则可能巫教受安国之学而杂以巫符故)。参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古文《书》二十五篇,出于魏晋,立于元帝,至今日而运已极。中间为桓谭、张衡之非(讖纬)者不少,安知后不更有欧阳(修)氏出,请以删讖纬者删此古文”云,因窥《孔传》与逸学之不脱干系。
《汉书·艺文志》:“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并阎氏《疏证·附录》:“孔颖达曰孔君作《传》值巫蛊,不行。”乃度《孔传》既有资于纬学,且巫人复存孔说以自益,故其《传》涉巫案而遭斥矣。西学言原始思维特徵:“任何事可以比附任何事”,华夏先人之取象比类或有似,而有碍逻辑演绎。至战国之名家,已区事物之本质特徵、非本质特徵而别之。但汉代逸学复兴致有纬学,思维方式时有“返祖”,讖言遂起,任意比附。汉初巫蛊则乘逸学初潮而兴,尤以讖言比附及蛊术见特徵,辄小巫曲士未达之所为也。然则安国及问,决非此等小巫。
武帝屡屡用兵,国力竭且民怨四伏,兼之晚年体衰、求仙不果,遂疑遭巫厌,而用爪牙之臣江充查禁巫蛊以宽己忧。充滥权,冤、杀数万,更殃及皇后、太子。于此侧见该时巫道行世,势如野火在原,亦纬学先兆也。孔安国牵连于蛊案,推其原故乃在访逸学于卜者耳。筮教既曾承载旧学,而《孔传》未立官学,是亦可藉彼承传。若成帝时张霸所出《书序》百篇,即可能窃自卜家之口传。汉代之中原与南方,无不炽于巫风,马王堆遗物则例见北南学之交通。俟晋人东渡,北学陷于难,古文家尚有南学可鉴矣,学术固亦存于南巫,《书》学传播多途,此其一耳。
陈梦家《尚书通论》指《孔传》:“出现于江左,乃是南人之学”,言可参考。如东吴有虞翻以治经名世,裴松之注《三国志》有引虞翻奏孙权:“玄所注五经,违义尤甚者,百六十七事,不可不正”云云,翻自信胜北学郑玄,定当别有凭据。如吴士相传,周太王(古公亶父)子泰伯,让王奔吴,“以歌为教”,则南传史诗之初,遡源甚早。三国之际群雄并起,遂逸士大得用世。孙权帐下群儒云集,虞翻则亦儒亦巫,有似北儒之亦经亦纬也。传翻好阴阳,精筮法,善占断。曾为关羽占曰:“不出三日,必当断头”,果然。事载《三国志·虞翻传》。裴松之注又引《翻别传》,言其“依《易》设象以占吉凶”。孔融则称善翻《易注》之阴阳说。虞翻会稽余姚人,气高孤直,终被孙权流放交州,于是讲学著作愈力,显于南域,其成果复可遗之南学。虽西晋灭吴,但不能伐南学根。东渡尔后江左中兴,重修诸经,晚《书》章句、讲义有承北学,兼取益南学,想当然耳,间接赖巫助亦可也。学者犹不妨直接访学于方术大家,如汉儒故事。而中古文《尚书》文本则如太炎先生所说,承之碑抄(见下章),皆无待作伪。《孔传》弗等同南学,唯其复兴于江东,乃系其地之学术氛围、儒学渊源,是皆可称。
一四章 汉晋士族为民,学术散随社会,不唯师承;古文《尚书》盛于一时,《孔传》授受颇合时宜;论其源自,章学可资参观。合观刘向、《书序》、《孔序》、战国简,更知《孔传》无可伪为,其赋体犹自明之
《书》学承传,非止一途,依汉晋之学术大局言,古文《尚书》诚不至于亡绝而沦于伪造。夫《孔传》虽涉蛊案未列官学,但不乏后继,缘私学兴盛也。江声《尚书集注音疏》据先载而列图示其授受有序:元始孔安国,一传都尉朝、兒宽,再传庸生,三传胡常,四传徐敖,五传王璜、徐浑,六传桑钦、贾徽,七传贾达。
孔子聚学,弟子三千。汉儒犹尔,有“欧阳教授数千人”云;乃时代气象,甚者还如张角传教。而朝廷则向民间徵集遗册。盖《六经》业已载人口人心矣。商周士人列贵族,但无领地,辅宰家邦或游方食禄。至于秦汉“四民社会”,士农工商,士族既不袭贵,退居更为常态,学术必散随之,其丰富,非官学可囊括者。学在民间,如此而已。至于隋唐行科举,朝为田舍郎,夜登天子堂,乃以此为前提。
刘向、刘歆父子中兴古文《尚书》,但凭博览秘阁藏书、民间献册,悟道精学,虽不以宗师相标榜,唯不辍孔安国真义。江声《集注》:“成哀时刘向刘歆相继校理秘书,咸得见之”云,即提示二刘有窥《孔传》。西汉末哀帝时刘歆作《移让太常博士书》,倡言古文。随之王莽新朝,复古崇旧,治统道统,刘歆尊为国师。《尚书》古文学因盛。然东汉官学又曾废古文《尚书》,唯私学循遵之。江声《集注》列东汉古文《尚书》名家数十,如尹敏、杜林、卫宏、益豫、孔僖、周般、丁鸿、杨伦、孙期、卢植、许子威、索卢放、李生、贾复、张充、张酺、寒朗、马续、王涣、刘陶等。但无祖师可追,或“未由考其为谁氏之学”,或辄师生两三代之记述。无称大匠,看似冷场,实则学术在野之真相乃尔。静水深流,何曾式微。其中孔僖为一家,则孔安国后裔,江声《集注》:“孔僖者,安国后也,能传其家数世之学”。后来梅颐所献《孔传》,亦可源自孔僖之授学世人(总之,《孔传》优越于诸家,非真传不可得如是)。纬学亦盛于时,成其《七纬》,号称孔子之文。巫攀附儒而有纬,儒巫二者犹互益。《尚书》传播多途依然。遂至马、郑之学大显,尤学术同仁之盛事,既无关阁府,也不系宗师。《后汉书·杜林传》:“林前于西州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杜林原已著于经学,于是宝爰之而愈潜心《书》学。又曰:“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林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作释,由是古文《尚书》遂显于世”。郑玄注本于魏、西晋皆立于学官,教习普遍,王肃注本亦是(杜林传古文《尚书》五十八篇,马、郑传释理当若是,然而有说传世之马、郑注本限于廿九篇,即与今文相重之廿八篇及《书序》,而至竟有将马、郑列为今文学家)。
复至曹操罢门阀,贵族、寒士互为降升,于是逸学大得施展。旁参《昭明文选》刊东汉末之《古诗十九首》而作者多佚名,则口传而集理之情状窥其一斑。古文经学亦随散士而举,魏石经之古文因成立。章太炎《小学说略》以为《孔传》乃据魏石经而增改,“亦足宝矣”。史载“永嘉丧乱,众家之书并亡”,虽然,实存于人心人口,章句诵传。加之东晋学者尚可跨取南学佚册、传说。
东晋《孔传》之来历,《尧典》正义引《晋书》:“晋太保公郑冲以古文授扶风苏愉,愉字休预;预授天水梁柳,柳字洪季,即谧(皇甫谧)之外弟也;季授城阳臧曹,字彦始;始授郡守子汝南梅颐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遂于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四库总目提要》以孔颖达《正义》引此自南齐臧荣绪《晋书》,已逸,而未见于唐修《晋书》。唯不当因此疑焉。郑冲则北人,逸于荥阳开封,入晋,因学识拜太傅。东汉以来,学术既不唯师承,重在精深,古文书学亦已广被士族。故如郑冲之资质身份,不必问其师门矣。太炎以郑冲古文(隶古定本)得自石经,亦在情理中。乃其学之授受经历,颇契时宜。梅颐奏上之《孔传》,衡以文物真本或否,视之学术真本则是。颐受《书》学,承隶古定本,便不妨据师说而集遗北学,兼理南学。于是《孔传》大行于世而前数家因废。参观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江左中兴,(晋)元帝时,豫章内史梅颐奏上孔传古文《尚书》”。又云:“永嘉丧乱,众家之书并灭亡,而古文《孔传》始兴,置博士。郑氏亦置博士一人。近唯崇古文,马、郑、王(肃)注遂废,今以孔氏为正。”“众家之书并灭亡”,是状经学之遭难,狂澜即倒之态势。既偏安江左,学术复兴,马、郑、王犹存,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及传释固不必亡(一说《孔传》出王肃)。
唐石经据东晋《尚书》,以楷书传世,尝存西安碑林,又转存孔庙。而唐代曾有之古文抄卷有遗存者,太炎亲见,因言:“马、郑《尚书》,字遵汉隶;而三体石经之古文,则邯郸淳自有所受。若今世所行之伪古文《尚书》,《正义》言为郑冲所作,由魏至晋,正三体石经成立之时,郑冲即依石经增改数篇,以传弟子。东晋元帝时,梅颐献之于朝。人见马、郑本皆隶书而此多古字,遽信以为真古文《孔传》,遂开数千年聚讼之端。今日本所谓足利本隶古定《尚书》、宋薛季宣《书古文训》,字形槐怪,大体与石经相应。敦煌石室所出《经典释义》残卷,亦与之有相应。郭忠恕《汗简》,征引古文七十一家,中有古《尚书》,亦与足利本及《书古文训》相应。盖此二书乃东晋时之《尚书》,虽非孔壁之旧,而多存古字,亦足宝矣。”太炎所举诸本,原由摹抄而传,较互只得“相应”,不能全似。尤其薛季宣之宋本,间杂怪字,恐出于宋人之研旧传(包括方术)兼而耽玄想。惟其大体不亏(清代已刻印)“亦足宝矣”。
太炎慎严,曾勿信甲骨文,而许彼古文,是有根据,并见其于《晋书》之梅颐说亦信之矣。余意梅之奏献本,既据郑冲所授而再采补南方之古文逸学,参前文所言虞翻诸事。南方炽于巫,其教尤存古。又参《隋书·经籍志》:“有《尚书》逸篇二卷出于齐梁间”,而可类推。又参《南史·刘显传》:“任昉尝得一篇缺简,文字零落,诸人无能识者,显一见,曰是古文《尚书》所删逸篇”云。而晋人也曾等同“隶古定”与“古文”,此亦古贤已指出者,但以“中古文”之称为宜。至于孔安国之传释、章句,梅氏既出古文门派,必有所承,并补益自南方口传之赋言尤善。
衣冠南渡,俟偏安定局,士人旋修复诸经。古人读经有赖背诵,如曹操尝叹惜蔡邕藏书遭堙,蔡文姬即为之默写珍奇百篇呈阅。由推《尚书》文本之恢复曾非难事,稀罕在于“隶古”之重现及孔说之继承。而该时纸、帛用世,又非与龟策之代同日语。《孔传》之高明、简切、通达,非梅氏之学力所能及,此研究者共识,然则集理之功梅颐有焉。王国维对照以契文、金文载史,主《孔传》辑佚说,近是。余持史诗说而与王说、章说大致合,是于《书》之早期形成及继代之传播有趋共识。王国维破译甲骨文,以《史记》载上古事皆可信,而太史公则尽信《尚书》。
司马史公治学,得益于家传与访学,王国维等译读金铭甲契,则以《周易》、《尚书》语辞系列及《史记》载事及《说文》《尔雅》训诂等为桥梁。而后者固不作过河拆桥、阻断今古事,是以继学者以往返互证唯宜。
《孔传》非伪,但经文不完美。见《汇纂》引都穆:“朱子于经传多有训释,唯《尚书》则否,盖以其多错简脱文,非古文之全也。”乃实情,今以诗体列其章句,故止得大体而已。
梅颐事其可事之事。若说联缀诸子伪造《孔传》,却为其无能事者。试想明清藏书始丰,遂学者几代人下苦功校勘,方将古文篇一一应着子书;但凭梅氏一己之力,岂联缀而能奏效。盖前贤已然此问。而转将史诗立场视《阎疏》等,彼等也不枉然,乃可借以例证典丘口传,先曾流播广泛,深入百家之事实。而梅赜传承、集理说原系推论,今持史诗说,洵可坐实之:断无梅氏造伪诗之理。
刘向《别录》载中秘本古文《尚书》乃五十八篇,东晋《孔传》亦五十八篇,其中长篇析作二、三篇不等,与今文经异。证伪者曾指《孔传》之析伏生今文二十八篇为三十三篇是欲凑五十八篇之数以合刘向说;又说其中古文三十四篇原只合二十九篇,凡析分都为附《书序》百篇之数,而《书序》百篇又是汉人据先秦文献之信息编集成。幸今有战国楚简(指“清华简”)出,一再证实《书序》(前后文有及),又有《傅说之命》与《孔传·说命》合,非但大破东晋集缀说(战国已有该文),尤其确然分为三篇,复大折证伪者话柄。再者《孔序》尝指伏生所传今文经之长篇出于“误合”,则该战国简之分篇又证《孔序》之真实,非孔安国亲见孔壁遗册,如何敢断言“误合”?等等证链相接,足证《孔传》真经矣。
一五章 《虞书》之尧、舜二典分篇,适诗体而宜口传,合原态而有实据;勘校则补诗格之曾缺,章句恰比《诗经》之情态
《尧典》之说见前文二、三章。
《孔传·舜典》起首“粤若”云云廿八字,尤合诗格(见下文诗列)。但伪《孔传》论者指此因《舜典》已佚,后人截取《尧典》下半而冠以《舜典》,复仿《尧典》之开篇故造此廿八字。余意则无论就史诗之形式或内容言,皆见《舜典》得原态之真,伪托说实出多疑。参《史记》但言鲁壁遗册“滋多”伏生者,而未言确数,由推当时于《尚书》分篇已有异见,唯司马公略此事而已。今之“清华简”面世,其《傅说之命》分而为三篇,则确证《尚书》原本是将长篇二三其分,以便口传。再者,“清华简”《金縢》:“周公宅东三年”,合《诗·东山》:“自我不见,于今三年”,证《孔传》以“周公居东”为周公东征三年之说正确,及《书序》言《金縢》为周公亲作正确。
前哲旁勘他籍,曾言《舜典》文本有四处缺,一处误,一字衍,今从而补之、正之,则皆成全四言诗句,殊见其内容与形式内在之诗格一致。此参见下列诗行之斜体及详下章之释论。又则,通行本中或有“二十”字样,须改从《唐石经》作“廿”。“二十”当散文讲无碍,作诗句读则拗舌扰节拍。“廿”亦标为斜体。复比事“清华简”,其《金縢》删失甚多并不当,是属方国传册之病也;而儒门传承之上廷之《书》,其误则在小节。
《舜典》之句式、章法较《尧典》稍逊于齐整,事系夔制新乐,于此复窥两者原自独立。《舜典》固亦四言为常,然时或穿插短、长句,唯此况比比于《诗经》,下章将作《书》、《诗》之比较。验之今少数民族古歌史唱,每句末辄衬声拖腔,偶遇短句,便以衬声填节拍;长句则以唱辞替衬声,洵无妨咏歌节奏(民歌之衬声有时居句中,如《跑马溜溜的山上》衬声“溜溜”)。又,《舜典》之章法也无似《尧典》者规整,然其大小章节参差之态而见诸《诗经》者亦每每。夫古歌史唱通常两句一联,占一律调,律调反复则构成歌章。多句之大章但更多反复句调而已,于是大小章结构成篇。
考先古以来乐器等,知华夏音乐由三声调式进而五声调式进而七声调式。如五声调式加诸“清角”与“变宫”,便与七声调式十二平均律合。推舜朝之乐,当在三声向五声之进程中,自有其变调之法,而歌句遂现短长之态,略类《诗经》某些篇章。
为方便论述,下文分节而旁标以序数。
《舜典》原文 《舜典》意译
一 粤若稽古 唷喏,相传
二 帝舜曰重 舜政与尧合
华协于帝 文治辅助尧
浚哲文明 睿智耀四方
温恭允塞 谦恭美名满
玄德升闻 德修闻于廷
乃命以位 遂委以要职
三 慎徽五典 诚敬奠先帝
五典克从 圣业遂承宏
纳于百揆 位在总理事
百揆时叙 顺序理万机
宾于四门 迎宾自四方
四门穆穆 诸方礼敬肃
纳于大麓 考察于深林
烈风雷雨弗迷 风雷烈不迷
四 帝曰格汝舜 尧说来啊舜
询事考言 谋事并察问
乃言厎可 你意致可行
绩三□载 三十年绩显
汝陟帝位 你宜登帝位
舜让于德弗嗣 舜推说德浅
五 [尧曰咨尔舜] 尧召舜而言
[天之历数] 天命有运数
[在尔躬] 顺天你当位
[允执其中] 应循中庸道
[四海困穷] 若万民困穷
[天禄永终] 你天数终结
六 正月上日 于正月吉日
受终于文祖 舜受位祖庙
在璇玑玉衡 应七星正位
以齐七政 以期齐七政
肆类于上帝 遂天人相类
禋于六宗 并禋礼六神
七 望于山川 遥祭诸山川
遍于群神 遍礼各方神
辑五瑞 揖供五种玉
既月乃日 是月又吉日
觐四岳群牧 召群雄觐见
班瑞于群后 颁玉男女酋
八 岁二月 是年二月
东巡守 东巡守
至于岱宗柴 到泰山行柴礼
望秩于山川 分等祭山川
[班于群神] 各献礼于群神
肆觐东后 接见东方诸侯
九 协时月正日 舜协调时令
同律度量衡 统一度量衡
修五礼五玉 修礼仪玉制
三帛二生 显贵献帛牲
一死贽如 士献一死雉
五器卒乃复 礼毕归还玉
十 五月南巡守 舜五月南巡
至于南岳 在南岳礼祭
如岱礼 如泰山之制
八月西巡守 八月西巡守
至于西岳 在西岳礼祭
如初 也如前柴礼
十一 十有一月 是年十一月
朔巡守 向北行巡守
至于北岳 到北岳礼祭
[如初]归格 如前礼毕归
于艺祖用特 祖庙献一牛
五载一巡守 定五年一巡
十二 群后四朝 四方王来朝
敷奏以言 都奏告畅言
明试以功 舜考其功德
车服以庸 赏车马衣服
肇[九州]封 始九州封疆
[九山]浚川 九山之川浚
十三 象以典刑 受耻为常刑
流宥五刑 流放以宽宥
鞭作官刑 以鞭打惩罚
扑作教刑 以戒尺训教
金作赎刑 或罚钱赎过
眚灾肆赦 过失尚可谅
怙终贼刑 顽恶则加刑
钦哉钦哉 谨重啊敬职
十四 惟刑之恤哉 刑法要宽恤啊
流共工于幽州 共工流放幽州
放驩兜于崇山 驩兜放逐深山
窜三苗于三危 苗裔驱向峻岭
殛鲧于羽山 将鲧遣向羽山
四罪而天下咸服 罚四人天下安
十五 廿有八载 舜辅廿八年
帝乃殂落 尧帝终长逝
百姓□□ 百官与万民
如丧考妣 悲如丧父母
三载四海 三年内四方
遏密八音 歇闭其乐舞
十六 月正元日 正月择吉日
舜格于文祖 舜祭告祖庙
询于四岳 询四方豪酋
辟四门 广纳天下贤
明四目 明视达诸边
达四聪 慧听通四海
十七 咨九牧曰 舜命诸侯说
食哉惟时 丰足赖农时
柔远能迩 使远近安顺
惇德允元 厚德诚真善
而难任人 而远拒佞人
蛮夷率服 边民也归顺
十八 舜曰咨四岳 舜与商诸酋
有能奋庸 谁能奋进事
熙帝之载 光大尧帝功
使宅百揆 使居首席位
亮采惠畴 明治惠百业
佥日伯禹 都荐伯禹能
作司空 任司空之职
十九 帝曰俞咨禹 帝欣然命禹
汝平水土 你治平水土
惟时懋哉 此事必勉力
禹拜稽首 大禹行大礼
让于稷契 让于稷与契
暨皋陶 又有及皋陶
帝曰俞 舜帝颇感慨
汝往哉 命禹往任事
廿 帝曰弃 舜招弃而言
黎民阻饥 民众患饥馑
汝后稷 你族素农作
播时百谷 耕播勿失时
廿一 帝曰契 舜向契而诏
百姓不亲 诸侯不亲敬
五品不逊 常伦时有违
汝作司徒 你作司徒官
敬敷五教 正敬掌教化
[五教]在宽 教化贵宽容
廿二 帝曰皋陶 舜帝告皋陶
蛮夷猾夏 蛮夷侵诸边
寇贼奸宄 寇贼起内乱
汝作[士师] 你主征与刑
五刑有服 五刑以判服
五服三就 服罪则就刑
五流有宅 流放处宅居
五宅三居 罚居近中远
惟明克允 明正遂公信
廿三 帝曰畴 舜帝又问谁
若予工 能顺我百工
佥曰垂哉 都说垂臣善
帝曰俞咨 舜帝欣然命
垂汝共工 垂你掌百共
垂拜稽首 垂拜稽行礼
让于殳斨 举巧匠殳斨
暨伯与 及制衣伯与
帝曰俞 舜帝欣然说
往哉汝谐 你等谐共事
廿四 帝曰畴 舜又问人选
若于上下 谁善理山川
草木鸟兽 草木与鸟兽
佥曰益哉 都说伯益能
帝曰俞咨 帝然若而命
益汝作朕虞 益主管山川
益拜稽首 益礼敬让于
让于朱虎熊罴 虎熊罴三酋
帝曰俞 帝然若而言
往哉汝谐 你们往谐事
廿五 帝曰咨 舜帝又询商
四岳有能 四方酋谁能
典朕三礼 为我主三礼
佥曰伯夷 都赞同伯夷
帝曰俞咨 舜然若而命
伯汝秩宗 伯夷序宗神
夙夜惟寅 晨夜惟正敬
直哉惟清 实诚惟清明
伯拜稽首 伯夷稽首让
让于夔龙 祭师夔与龙
帝曰俞 舜帝慨然若
往钦哉 命伯夷为主
廿六 帝曰夔 舜帝命夔师
命汝典乐 奠礼节乐舞
教胄子 教诸酋子弟
直而温 舞姿健而舒
宽而栗 大度且伸展
刚而无虐 刚强不暴虐
简而无傲 简约不傲辟
诗言志 歌诗表思想
歌永言 以永传史教
声依永 声歌依诗志
律和声 乐律谐歌咏
八音克谐 诸器乐和调
无相夺伦 不要相侵扰
神人以和 乐谐神人和
夔曰於予 师夔称甚是
击石拊石 击石起节拍
百兽率舞 诸酋皆献舞
廿七 帝曰龙 舜帝命龙师
朕堲 我尤所忌狠
谗说殄行 谗言与恶言
震惊朕师 震惊诸朝臣
命汝作纳言 你采诗纳言
夙夜出纳 时政通朝野
朕命惟允 察我命实行
廿八 帝曰咨汝 舜帝命尔等
[廿有]二人 二十二贤臣
钦哉惟时 敬职度时宜
亮天功 显民生大功
三载考绩 每三年考核
三考黜陟 三考迁升降
幽明庶绩 庸贤各显绩
□□咸熙 远近众功兴
分北三苗 失职流苗地
廿九 舜生三十 舜三十任事
征庸三十 历试三十年
在位五十载 帝尊五十年
陟方乃死 逝于巡行途
一六章 《舜典》体裁宜比《诗》,句读长短皆协律。据四岳之传以窥氏族盟会程序;而后稷之称则现男女权交接实情;建址考古更复原尧舜朝会盛景。《典》之史乘口载均实情,舜辅尧三十载而后称帝甚明;“五教在宽”等句,殊证歌叙原貌;夔乐雅谐万邦方言,雅言成熟有待夏廷,而前驱形声造字
一节:与《尧典》首句同解,见三章。史唱起首呼歌,收招集、镇场之效,无甚实意;叠句反复,省记为一言耳。例比还如今傈僳族所遗古歌“阿刺木刮”起首之呼唱。等等。
二节:从《孔传》:“华谓文德,言其光文重合于尧,俱圣明。”“重华”亦非舜名晓耳,乃为尊号。作四言诗句,重华必读断,而合《孔传》说。散文章句则生舜名重华之误会。此亦见《书》古文经暗合史诗说。
此节应为史唱起首之颂,有惯例,故形式概似《尧典》者,以至误会仿造《尧典》。
三节:五典,从杨筠如《尚书覈诂》司奠说。形式为五种奠仪,内容乃为五帝奠颂(五帝为概数,或言计自伏羲)。奠仪仅形式耳,轻;奠颂圣迹乃实质,重。此处宜就重。检江声《音疏》讲“典朕三礼”:“《周官》有‘典妇功’,郑注云:‘典,主也。’是谓:‘典,主其事’”云云。谓主其事,执奠仪也。典通奠。
此节四言八句,后节则四言六句齐整。此况见诸《诗经》则如《雨无正》之相间四言十句、八句、六句之章节,等等皆诗构常例。此节四言而下,末句殊作六言“烈风雷雨弗迷”,如是者《诗》犹不乏例。如《小弁》四言之后忽出“君子无易由言”句,及《小旻》“是用不得于道”句,甚多见。
西藏原态声乐可将山歌调与弦子调两首接合一歌,而原态藏戏更结合诸多声乐素材。乐之诸调可融,由见一斑。而歌句从乐性也。
四节:“格汝舜”,“格”《孔传》、《蔡传》皆训“来”。“厎可”,从《尔雅·释言》:“厎,致也。”“绩三载”,显然为“绩三十载”之误,脱“十”字。此句必当对应末尾之“征庸三十”。“三十”为概数,其实约廿八年,应合十五节“廿有八载,帝乃殂落”,即舜佐尧廿八年,尧年老体衰而命舜称帝。参《五帝本纪》:“于是帝尧老,命舜摄行天子之政,以观天命。”度此章前有删除,三十载尝多事,比如“舜陶于河滨”等事。制陶由堆烧、穴烧进而窑烧,为当时重要事。如良渚及山东龙山文化所出碳渗黑陶,非精工窑烧不能办,舜之陶当类是。然至青铜时代而轻陶,想修史于是略之。又则,舜助尧文治,文治之高明,“无为”、“卧治”耳,大功若无功,乃以“询事考言”概之耳。考言者,包括考察舆论,遂知似无功而实有效。
五节:传本《舜典》本无此节。刘起釪《释论》:“但在舜辞让后,即紧接‘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文气不接。……金履祥《书经注》云:‘王文宪谓《论语》引: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当在此。’曹学佺《书传会衷》云:‘案此下疑有缺文,金氏取《论语》补之,以接受终之事,且使《大禹谟》十六字心传有所本’。”刘著集相关资料,但未从此说,余持歌叙说,则以为上说极是,诗义、诗格因之妥善。参前文余所言商、周官学下放,史诗逸散于子学云云;亦印司马公言:《书》间有缺,其文间见于他书。盖此情乃显歌叙本份也。而同样警句,若见诸《书》之他篇,也合史诗常情。
此节见中原诸氏族联盟之农耕文明,已具高度政治智慧,而诸边游猎、游牧诸邦,则逊于此。虽彼武力强盛,但终于心归尧舜,是符合历史常理。此后之中华文明史,或见北方游牧族强盛一时,占据中原,辄同化于儒学,否则不能持久。
比对上下文,与此节之句式、章法皆类;而较之下节,尤似二者韵出一辙。
六节:参《史记·天官书》:“北斗七星,所谓旋玑玉衡,以齐七政。”“肆”,《孔传》训“遂”。又刘起釪《释论》载:“皮锡瑞《考证》云:‘《王制》曰:天子将出,类乎上帝。’”该《释论》且举王充、何休说“六宗”居六合之间云。
此节及以下数节辄四、五言相间。《诗经》之语例,类此者如《荡》、《玄鸟》等,兹选《长发》一节也似:
原文 意译
昔在中叶 昔商朝中叶
有震且为业 震国威兴业
允也天子 天子有诚信
降予卿士 降世众贤士
实维阿衡 贤良尤伊尹
实左右商王 忠贞佐商王
七节:四、五、六节事在朝堂、庙堂,此节则状室外之行事等。今之新石代晚期建筑遗址考古,均见公屋外围有宽大木构柱廊,显然为适集体活动之宜,此情正与《舜典》等场景合。参湖南城头山新石代考古及河南西坡新石代考古,更见廊轩外有大广场。从《五帝本纪正义》说:“望者,遥望而祭山川也”,此宜解作执礼于广场祭坛。“辑”,《五帝本纪》、《汉书·郊祀志》皆作“揖”。“四岳群牧”,余作“四方男酋”讲。其首领则简称“四岳”,其称且可转作权姓、权位,因语境而异。郭沫若解甲骨文,尝言“后”先称女权之主尊,又移称男主,再复归称女尊。此处从其说,则顺文意尤符实际,盖尧舜之际女酋犹有剩。抑或女权氏族方移权男主,后者袭用尊称,如“后稷”。然“群牧”也可包括“群后”,视语境之宜。前文《君陈》之“后于内”,则显然言天子,亦因语境而异也。觐见、班瑞,兼及男、女酋长;诗言省约,须意会,否则百思不解,百辩不中。“觐”,下见上,语法如“拜相”,相拜君。
登位之庙堂大礼既毕,以下第八至第十四节,乃当年大事记,见尧帝残年,舜急须完事数桩。全然叙事诗结构,而所叙皆在情理,定有史实根据。《孔传》也未意识深刻,“三十载”不当仍作“三载”讲,遂全篇不能贯通,可见此处照本传《书》耳。而战国“诗亡”,时儒者修《书》,已然小误,若出编造,则伏生今本也不致误为“三载”。余列《舜典》为诗章,文意大顺,遂察“三十载”误作“三载”之关捩。前学皆扭缠于旧注,竟无人觉此。参见本篇末节。
八节:“柴”,《说文》:“烧柴焚燎以祭天神。从示,此声。”柴礼用于祭山。柴字或作祡。又刘起釪《释论》:“《续汉书·祭祀志》载光武《封泰山刻石》文引此作‘望秩于山川班于群神’,多‘班于群神’四字。《诗·时邁》郑笺引此则作‘望秩于山川徧于群神’,亦多四字”云。四字义重上节,作散文可省;唯诗文不可略,关系章法要紧。“肆”作“遂”解。“群牧”、“群后”皆方国君长,可互称,此“东后”概指东方诸侯也。诗文省约,或重叠,受制于法式,须意会,因语境训义;若作散文读,辄百辩莫中。
九节:此节专言舜协修制度礼仪。刘起釪《释论》:“《史记·集解》引马融云:‘三帛,三孤所执也。挚:二生,羔、雁,卿大夫所执;一死,雉,士所执’”又:“《史记·集解》引马融云:‘五玉,礼终则还之,三帛以下不还也。”《孔传》同此说。余窥其意,似指卿、士执礼献玉,其玉器原暂借自朝廷,礼毕归还;而非朝廷还玉于卿士。
十节:此节语句参差欠整,或似散语之截断,唯语例类者亦俯拾《诗经》皆有。如《鲁颂》之铺叙:“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大启尔宇,为周室辅”。复《墨子·尚同中》则将《周颂》称为《书》,而引《周颂》“载来见辟王,隶求厥章”,谓之“先王之《书》”所载道。《诗·周颂·载见》作“载见辟王,曰求厥章。”概言之,所谓赋句尔耳。以下复举数例,依次摘自《诗》之《殷武》、《长发》、《玄鸟》、《酌》,铺陈而往往长短句错落。
原文 意译
一、天命多辟 天命诸侯
设都于禹之绩 设都于禹功显处
二、帝命不违 不违天命
至于汤齐 功与汤齐
三、商之先后 商的先王
受命不殆 受天命亨国
在武丁孙子 其孙武丁承运
四、我龙受之 我受宠承国
跷跷王之造 功荣归武王
载用有嗣 后继有子孙
实维尔公允师 先王是师模
十一节:通行本“至于北岳如西礼”。《释论》:“由《史记》,知汉今文本作‘如初’。由马、郑、王本,知汉古文亦作‘如初’。由原《释文》知伪古文初用王肃本仍作‘如初’”云。从“如初”。“特”,《孔传》、《蔡传》皆谓以一牛祭。下接“五载一巡守”,意当:祭祖之际定五年一巡守之制,以示隆重。
十二节:《释论》:“顾师《尚书研究讲义》第一册则云:‘自来言分州者惟以九数,无以十二数者’。……(《尧典》)许九数扩张为十二矣。”以为“十有二州”、“十有二山”“十有二牧”皆应为九数。而陈梦家亦主九数。从其说,改之则谐诗格。先古确当以九为大数,未以十有二。“封”,有封禅、封疆两说,从后者。封九州、浚九川,两桩实事。《释论》有引《国语·齐语》:“正其封疆”之韦昭注:“积土为封”云云。
十三节:耻辱之刑罚见说前文第二章。《译论》引《史记·集解》之郑玄注:“眚灾,为人作患害者也。过失虽有害则赦之。怙其奸邪,终身以为残贼,则用刑之。”以此两节之格式规整,比较前后文曾有之语句错落,及二者题材各自,可证各章节采自不同之歌叙,乃与史遒体制相应。
至于长短句之协律,可以现代乐理明之:如2/4拍节奏,以四分音符为单位拍,每小节两拍;而2/2拍者以二分音符为单位拍,亦每小节两拍。唯后者之单位拍时值倍之,则节律可与前者协;复装饰音占位时值之理亦相通。
十四节:《释论》引段玉载:“《尧典》‘殛鲧’,亦是‘極’字之假借。……‘極’,穷也。《孟子》言‘极之于所往’是也。”谓舜责谴鲧而放诸极远之地,合于情理。治水失策,罚不致诛,况舜刑宽恤。此节文气标秀,当采自专题之史唱,而舜与“四罪”之武力较量想是略去。四雄皆遣逐于山区,显然限制其发展;唯中原宜农耕而壮大氏族也。然河、江原态文化因素遂有固存于滞进之山区者。华夏文明“和而不同”之特徵,业已显著于虞朝,诸邦文明遂向心融合,其态则和睦壮大。但有固执不化之族团,本性“同而不和”,则驱放边地是称善政。存其强悍而孤其势力耳。
该系列句式也独特,见焉遒人采自方域之痕迹。参观《诗·七月》之长句:“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云云。
长短句错落,检《诗经》句例,还有《小旻》:“如彼筑室于道谋,是用不溃于成。”《我将》:“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小毖》:“予其惩而毖后患,莫予荓蜂。”又似《赉》之全篇之参差有致见如下:
原文 意译
文王既勤止 文王勤创业
我应受之 我承国不懈
敷时绎思 光大圣德行
我徂维求定 我征定天下
时周之命於绎思 周命临四方
十五节:通行本“二十有八载”,《唐石经》“二十”作“卄”,即今之“廿”也。舜辅尧廿八年,尧老而退,舜践帝位又复年,尧辞世。此事概称三十年,即末节“征庸三十”所旨。“百姓”,往注多作“百官群臣”,确然。而《蔡传》取“四海之民”说。蔡沈宋人,未必尽解先古“百姓”事,盖先时庶民得姓曾未也。窃意此处“百姓”后原有“众庶”之类言辞,唯自战国起,全民得姓,传《书》人已混淆“百姓”之百官、黎民古今两意,于是省作“百姓”。正值“诗亡”之际,遂不察省文有损诗格、文义。《蔡传》:“言尧圣德广大,恩泽隆厚,故四海之民思慕之深至于如此也。”固言之在理。盖百官、四海之民两说皆当,疑处但在缺文“庶民”耳。又则,郭沫若考“考妣”连文,先古不当有,因证《尚书》出战国儒生伪託。郭考似不周,因今人所得甲骨文、金文不全,何以断定不曾“考妣”连文并称。退而论之,即使辞出战国,也可作“时语代古语”讲,汉学始以今文训古文,此前不免时言代古言也,乃文化史常情,何据以证伪。
十六节:尧既逝,舜独尊,按己意再理天下大事,舜之记诵自此节起;亦由此每节以“帝曰”起首,尽在实情也。此节列三字句,则《诗·有駜》第二章有似:
原文 意译
有駜有駜 马壮强有力
駜彼乘牡 四马驾豪车
夙夜在公 晨夜事公廷
在公饮酒 亦筵饮公廷
振振鹭 歌舞振鹭羽
鹭于飞 美姿如鹭翔
鼓咽咽 乐鼓声渐咽
醉言归 燕饮方罢归
于胥乐兮 君与臣欢畅
十七节:句首处“咨”,旧注讲作“命”,明确无疑。然“咨”在他处不定作命令讲,或为象声之叹词,或作咨询讲。若《夏书》,王叹不再“咨”而作“嗟”。凡此皆真相,见语辞初起,好在多义间游移。别如“曰”、“有”等,时为虚辞,时为实辞,因语境而异。《释论》以“十有二牧”亦当作“九牧”,理在先古之大数为“九”。从之。参十二节释文。“难任人”,从《五帝本纪》作“远佞人”说。参《论语·颜渊》:“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
十八节:“舜曰咨”,阅《诗·荡》凡八章,而七章皆以“文王曰咨”起首,并此《舜典》每以舜曰、帝曰起首,古诗常格也。“四岳”约等意“四方”,四方诸侯公推四首领之省称,诗格修辞攸宜也。“岳”则推为四岳之首。故帝与商四岳,众臣(在盟诸酋)可共答之,或四岳征求众意而应之;又或“岳”总其事而阐之。尽合事理,由见氏族盟会之程序,颇纪实。
十九节:若论末两句之表意,“帝曰汝往”四字已足;然而史诗诵唱须表情,故添“俞”“哉”语气词,且平声宜长腔,不似去声、入声之短促,故作三字句。
廿节:周族在姜嫄时代已当农耕,尚女权,族长尊称“后”。姜嫄与男权之“大人”交往,至“弃”则其族亦立男权,并延用“后”之尊称。舜呼弃作“后稷”,以蕴意“你族向来擅农耕”。考古证明华夏稻耕黍作甚早。往注辄训“后”为“君”,乃知其然。并参《释论》引屈万里《集解》:“汝后稷,言汝主管农事”云,“主”乃“主持”义,借由“尊主”也。《史记》则“号曰后稷”,该“号”,亦转自尊称。皆达。“五帝”,男权先立之大氏族(任盟主),已然数世称“帝”,而后稷、后夔、后羿,皆“後来者”,後进而方始立男权。“后”通“後”可能关此。前文“班瑞于群后”,此辈也应在列。
此节简短。盖尚者,在上,在高,《尚书》,谓焉诗诵上廷之事。周族不甚显于虞朝,故“弃”之诗诵从简,而另详于《诗》。所以《诗》与《书》,既二而一,又一而二,互称之例甚饶。又其类别略可比今之少数族传歌,有别“家歌”、“野歌”等等。如侗族有分大歌、花歌、情歌、山歌、酒歌等,史诗在大歌。又如哈尼族专有史诗迁徏歌,祭献尔后舞歌之,甚隆重。又则少数族史诗往往有生产技能之传唱,想后稷史传也当详此,但与治术不直接相关,故未编入。此见圣贤史诗之特殊。
廿一节:“百姓”当作诸酋百官解。“五品”,往注作“五常”,如郑玄:“五品,父母兄弟子也。”氏族之壮大然后分部,诸部间有五常之序,舜命教以礼而安天下。故此处“百姓”非指平民,乃指首领,意诸酋既顺于礼教,其血缘子民自善。“五品不逊”,《史记》作“五品不顺”。五常、五教属礼,礼通理,理性也。
通行本“敬敷五教在宽”,《释论》以其原当作“敬敷五教,五教在宽。”如此恰与诗格谐,唯后人作散文读,省去“五教”两字,此岂偶然哉。参刘起釪《释论》:“《史记·殷本纪》继‘汝为司徒’句后云:‘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段氏《撰异》举司马彪《礼仪志》引夏勤策文,《后汉书·邓禹传》大司徒策文,袁宏《后汉记》三十引《书》,皆作‘敬敷五教,五教在宽’,以为‘此皆引《今文尚书》也’。又云:‘唐石经五教之下叠五教二字,字形隐隐可辨,后乃摩去重刻,然则唐时本有作敬敷五教,五教在宽者,与《殷本纪》合。’皮氏《考证》补充《后汉书·质帝纪》、《王畅传》、《寇榮传》亦皆云五教在宽,……因 而谓:‘是今文与古文并有之也’”云云。
又则《史记》作“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释论》引王先谦《参正》谓“是《今文尚书》多一而字也。”皆验四言诗句是《书》之本来面目。
散读之损诗句,未必每每如上例之有案可查,是故《书》之诗列未能尽善。
廿二节:“蛮夷猾夏”。或曰虞朝不当称“夏”,乃见疑点。窃意以史诗论,虞史夏编,正合史统,是故代称以夏,更何况夏袭虞统。通行本“汝作士”,犹夏廷而雅乐、雅言并谐,修善歌叙理所当然。
《释论》引《吕氏春秋·君守》高诱注尝作“女作士师”。又引王先谦《参正》载《文选》应劭注引《书》亦作“汝作士师”,及《周礼·秋官》有“士师”之职。衡之诗格,从“士师”;犹应兵刑合一之古事。“五刑有服”云云四句,显见叠声排句之诗言。其中“有”字,《译论》引加藤常贤《集释》:“有字,语助”云。以全音节也。
廿三节:“殳斨”,人名,当与兵工有关,《汇纂》引朱熹:“殳以积竹为兵,建兵车者。斨,方銎斧也。古者多以其所能为名”云。“伯与”,《世本》:“伯余作衣裳”。
廿四节:《孔传》:“上谓山,下谓泽”,又言“虞,掌山泽之官”。余视后文虎、熊、罴,当谓山居族图腾,故译作“山川”,山与川互为上下也。《史记·秦本纪》:“秦之先……玄鸟陨卵,女脩吞之,生大业。……生大费,……佐舜调驯鸟兽……是为伯翳,舜赐姓嬴氏”,《索隐》言此伯翳即《尚书》之伯益。又见玄鸟与吞卵之“感生故事”,参见前文第四章,可知符合女、男权交接之时代特徵(古者以璋玉徵男根,参古蜀“鱼璋”,头部刻小鸟形)。“朱虎”,想必虎图腾部族不止一见,遂分以颜色。又可比事彝族以白衣、黑衣区分族内阶级等例。虎、熊、罴由图腾转氏号并衍为权姓耳,治山必联盟山民,合符远古实情。此等事理细节,断非后儒臆造。
廿五节:“四岳”,本义“四方”,代称四方豪酋,又转权姓及官职,此盖姓氏学常律。诗句省文,诸义皆概作“四岳”,解读则视其语境。“典朕三礼”,《广雅·释诂三》:“典,主也”;主礼也,亦通“奠”。通行本“伯汝作秩宗”,刘起釪《释论》引唐写本《释文》作:“女秩宗,本或作‘女作秩宗’。作,衍字”云。又引他文有及《熹平石经·尧典》残字亦无作字。歌叙则从无。
“夔”,旧载鲁哀公曾问孔子:“乐正夔一足,信乎?”孔子答:“夔能和之,以平天下,若夔者一而足矣”。此非孔子原义,出《韩非子》之假设也。然此说流传广,因“夔一足”神话难解。余谓夔典乐舞,一足者,舞步交替,“跳脚”也。云南山民以“跳脚”称踏歌。夔与龙,形相类,远古祭师领舞,合诸图腾而一体为妆扮,成其威壮之象。《大戴礼纪·五帝德》:“伯夷主礼,龙夔教舞”。伯夷主乐舞礼奠,必此二祭师为助。舜帝遂命伯夷主事,夔、龙相助。
廿六节:“歌永言”,《释论》引王先谦《参正》:“据马注知古文作永,与班(固)王(充)用今文作咏不同。史公作‘歌长言’,以长代永,此又《尧典》用古文说之一也。”参《说文》:“长,久远也”,“永,长也”。余意即“永传史教”之旨,可见古文之义合史诗说。此“歌永言”正与《大禹谟》“歌俾勿坏”互为换言。
帝舜远见先知,此歌叙极大称事,因命夔典乐以谐歌。“直而温,宽而栗”云云,为雅乐立则也。雅乐雅言互生互成,乐律导合声言,则谓“律和声”云。此非一日之功,当时边遒,各尊其兽图腾, “百兽率舞”,是嫌刚暴也。然而实际如此,由见“典乐”之现实意义,及圣贤史诗之纪实精确。“典乐”堪称虞廷大政,暨歌叙纳于正轨(古文篇之“歌叙九功”与之息息相关,必出真传,详下章)。
“於”,《释论》引《史记·正义》:“於,音乌”而言“是此‘於’字有乌、于二读,亦即不同二释。‘乌’,叹词。‘于’,助词。”苏轼、朱熹等言此节之末十二字为《益稷》之错简,然而未必。史诗本来采集合编,各篇所集不妨重叠,类此者本当互见《书》之诸篇,奈夫子删其重耳。此处幸存,固诗证之一耳。此节多句,较之《诗》,亦比比常见。
廿七节:“帝曰龙朕堲”分作三、二言联句,可参《诗·鱼丽》“鱼丽于罶,鲿鲨”之四、二言联句,及《诗·维清》等也见二言句。《山海经》载晏龙为帝俊之子,善乐舞。余意《舜典》之“龙”,已转为图腾祭之领舞者职称,其妆扮则集诸动物图腾特征于一身,由生后世之龙象。“纳言”,《孔疏》:“宣出王命,如王咽喉口舌,故纳言为喉舌之官也。此官主听下言,纳于上,故以纳言为名”。龙既主乐舞,必合歌诗为一体,其“纳言”,该当“采诗”讲,又涵编集义。遂帝有此命,以察上下情是否通达,朕命有否实行。自十八节“舜曰”起首,至此,诸节各自成章,章法则互见重叠排比之趣,盖乃诗赋修辞惯例,断非散文。
廿八节:通行本“二十有二人”,唐石经作“廿有二人”,从“廿”,谐诗节故可取。“亮天功”,旧说“民事即天事”,所谓发扬光大天意,亦即以民为本。《史记》“三岁一考功,三考绌陟,远近众功皆光”云,从其大意。“分北”则训分判,旧说“北”通“背”、“别”。前文鲧失职而判流放故也,而族亲从之。通览尧舜二典所述,皆氏族万方联盟时代当行宜行之实事,孔子则以“大同”时代说之,洵非渺漫神话也。儒家之和谐社会,大同小康之世,有自河城古文明实况,而共产主义则据原态社会调查而得之推论而已。
廿九节:通行本之征庸“三十”,乃依《孔传》。今文有作“二十”,而苏轼《书传》等从古文作“三十”。比看第四节“绩三载”云云,显然缺文“十”;“三载”非但与此节“三十”说上下龃龉,尤违事理,尧万不能试舜三年即命其登大位。若此与尧之事迹也大出入。此节句读从郑玄古文本,恰合于诗格。由此节见舜寿百一十。今之人类学调查,见人迹罕至之地,存原态民族,仍近亲婚配,而此婚俗利弊两端,利则其人多长寿逾百岁。
夔制新乐兼采诸邦,《舜典》于是多姿。复后文十九章有言《舜典》完于夏臣,乃雅乐雅言滥觞于舜廷,成熟有待夏朝,是故夏师宜润色前史也。而夏廷乐兼南北,而南乐复杂于北乐云云,亦宜参之。比较《尧典》、《舜典》,前者乐循北律也,故其诗四言八句整一。推虞朝之万邦各执方言,夔于是以乐谐其歌言;而中原语言之官方地位逐渐形成,至夏遂雅言大成,遂为商朝甲骨文之形声字奠基。
《书》《诗》文体、语例之类似、后文屡屡有证说,如三○章之比较《周颂》与《书》等。《尧典》、《舜典》若非伏生误传其章句,本当如古文篇之易读如诗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