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史诗考全编
三七章 穆王之朝平安,复兴歌叙,制《命》而承赋言;《君牙》布王命、宣德教,甚宜口传周知;《冏命》则主旨臣道,亦诵播传代。纪叙句之诗读,以文为诗,《书》《颂》比类此况
据《史记·周本纪》,西周尝“王道衰微”,穆王即位承德治, “复宁”,在位五十五载。《君牙》《冏命》出穆王朝,宣文武周公之道统。《周书》编选此两篇,与其传存名王名臣之大旨相符。该两篇原读大似赋体,兹请意译如下。而后文《吕刑》尤见穆王之朝复兴诗史九歌。
《君牙》原文 《君牙》意译
王若曰 穆王言如此
呜呼君牙 奉天啊君牙
惟乃祖乃父 你祖父与父
世笃忠贞 都笃行忠贞
服劳王家 辛勤侍王家
厥有成绩 其历世成绩
纪于太常 都纪于《太常》
惟予小子 我区区后辈
嗣守文武 继守文武王
成康遗绪 成康王遗绪
亦惟先王之臣 也望先王之臣
克左右乱四方 辅我治平四方
心之忧危 现下我心忧
若蹈虎尾 就似踩虎尾
涉于春冰 似涉履薄冰
今命尔予翼 今命你助我
作股肱心膂 作手足心腹
缵乃旧服 继你先祖业
无忝祖考 勿辱没先辈
弘敷五典 弘布五典教
式和民则 谐民众作则
尔身克正 你自身能正
罔敢弗达 众不敢不正
民心罔中 民心无准则
惟尔之中 以你为准则
夏暑雨 夏暑热多雨
小民惟曰怨咨 众人惟怨叹
冬祁寒 冬大寒难耐
小民亦惟曰怨咨 民也惟怨叹
厥惟艰哉 处民事难啊
思其艰 多虑事之难
以图其易 以图解决方
民乃宁 民众遂安宁
呜呼 天运盛大啊
丕显哉 光大显扬那
文王谟 文王之大略
丕承哉 光大继承那
武王烈 武王之功烈
启佑我后人 祖先启佑我
咸以正罔缺 都依正道行
尔惟敬明 你敬祖明教
乃训用奉 奉行其训典
若于先王 合先朝之范
对扬文武之光命 谢文武之福运
追配于前人 追配于前人
王若曰 穆王如此曰
君牙乃惟由 君牙你奉行
先正旧典时式 先辈之正法
民之治乱在兹 治民乃系此
率乃祖考之攸行 循你前辈所行
昭乃辟之有乂 显君王之德治
如《君牙》首章,前十二行略似叙事散体之读断,唯顾及四言句式耳,大致变通自王言,却并无骈对联仗及兴叹比喻之诗修。此种叙事赋体亦辄见于《诗经》之《颂》,无怪墨子每将《书》视同《颂》(前文已详此)。若钱钟书《管锥编》,有言乾隆帝诗作滥多,往往以文为诗,寡味不堪。殊不知乾隆自小背诵《诗》《书》,谙《颂》体,有底气在,每挥笔而就,并不自惭。《君牙》中又多有联对成语,显然口传相沿者,如“若蹈虎尾,涉于春冰”,“尔身克正,罔敢弗正;民心罔中,惟尔之中”等等。前文言“《命》辄臣代今王立言”,此等成语,复显见臣工编诗时所择取之合于王意者。以下《冏命》亦具此等特徵如《君牙》。《书序》:“周王命君牙为周大司徒,作《君牙》。”又“穆王命伯冏为周太仆正,作《冏命》。”两篇主题则王道德政,可能颁于“明堂”,明堂本意即王宣明德之堂,设自周朝。分封诸侯之礼行于明堂,其旨分封分德;所赐彝器即称明器,往往铭文记该事(俟春秋战国“礼崩乐坏”,民庶用陶仿明器陪葬以攀权贵,“明器”遂指称葬器)。
《冏命》原文 《冏命》意译
王若曰伯冏 穆王对言伯冏
惟予弗克于德 我未胜任德治
嗣先人宅丕后 以承先君之位
怵惕惟厉 我怵惕厉行
中夜以兴 每中夜警觉
思免厥愆 自省戒过失
昔在文武 昔文王武王
聪明齐圣 聪明如神圣
小大之臣 上下之臣工
咸怀忠良 都怀忠良志
其侍御仆 并宫中仆侍
从罔匪正 从事无不正
人以旦夕 其人每旦夕
承弼厥辟 侍辅其君主
出入起居 出入或起居
罔有不钦 所侍无不敬
发号施令 或发号施令
罔有不臧 所言无不善
下民祇若 民众恭而顺
万邦咸休 万邦都称好
惟予一人无良 我在位却乏善
实赖左右前后 实赖左右前后
有位之士 在位之仕臣
匡其不及 匡正我不及
绳愆纠谬 纠正我谬愆
格其非心 规范我非份
俾克绍先烈 使我承祖业
今予命 今我发命
汝作大正 你作太仆长
正于群仆 统领正群仆
侍御之臣 及侍众近臣
懋乃后德 勉君王德行
交修不建 修君德未善
慎简乃僚 你慎选下僚
无以巧言令色 拒巧言令色
使辟侧媚 阿谀奉承者
其惟吉士 惟贤良是任
仆臣正 仆从侍臣正
厥后克正 君王能行正
仆臣谀 近臣善谄媚
厥后自圣 王自以为是
后德惟臣 君德臣成全
不德惟臣 失德也由臣
尔无昵于憸人 你勿亲小人
充耳目之官 任其为近侍
迪上以非 至君上违背
先王之典 先王之教训
非人其吉 不以贤为吉
惟货其吉 惟以货财吉
若时瘝厥官 若此你败职
惟尔大弗 你便违君意
克祇厥辟 并不敬君王
惟予汝辜 我将惩罚你
王曰呜呼 王呼天鉴啊
钦哉永弼 臣敬职永弼
乃后于彝宪 辅朕循先典
《冏命》叙事赋言特徵更显,然也窥辞臣之用心。如其有句:“汝作大正,正于群仆”,此诗修之“顶真”法,周廷乐府之惯技也,俾益纪叙句诗读之俳律。后之诗家,如岑参:“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轮台路”等顶真句例,则不胜枚举。
《尚书》以纪言叙事之纪叙赋体为常,未似《风》《雅》之比兴韵趣,然而类《颂》。本书反复言此,兹请再列叙事体《商颂·玄鸟》如下以参,诗中每见两言“顶真”修辞,如“孙子”、“四海”“来假”等。
《玄鸟》原文 《玄鸟》意译
天命玄鸟 玄鸟负天命
降而生商 降生商先祖
宅殷土芒芒 使居殷土广
古帝命武汤 天帝命汤王
方命厥后 诸方酋听命
奄有九有 遂奄有九域
商之先后 商族先代王
受命不殆 承天命亨国
在武丁孙子 功高孙武丁
武丁孙子 彼孙子武丁
武王靡不胜 武功无不克
龙旗十乘 龙旗标十车
大糦是承 所载是粮贡
邦畿千里 国土广千里
维民所止 人民乐安居
肇域彼四海 拓疆至四海
四海来假 四方来朝觐
来假祁祁 进贡者繁多
景员维河 幅员阔黄河
殷受命咸宜 殷天运尤宜
百禄是何 故尽亨福禄
三八章 周公朝尝动荡而急就诰体散篇,穆王朝久安故从容诗编《吕刑》;《吕刑》成因以古文说为正,其四言句读则旁徵《诗》可得正解。吕侯奉王命编此篇,集成先代典故,所及帝、苗与众先贤言行,亦集自歌叙。以《周书》“之”字互较《诗》,可见《尚书》歌言之演进合符常律,无可伪疑,且有诗修之他例可援。华夏法治正统见诸《书》,但非秦政法术
今之《书》学,解《吕命》多歧意,尤见于刘起釪说。刘氏崇今文,其《尚书校释译论》于古文篇皆摈弃之。如李民、王健《尚书译注》则合璧今古文,解说往往从古文家,而题注《吕命》明实简概如下,全篇句读亦大体存赋言原貎(刘起釪之标点则成长短句散体,难读)。其题注曰:“《史记·周本纪》:‘甫侯言于王,作修刑辟。命曰《甫刑》。’郑玄注曰:‘周穆王以甫侯为相。’《国语·周语》韦昭注:‘谓周穆王之相甫侯所作《吕刑》也。’《书序》:‘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今文作甫,古文作吕。《孔疏》云:‘《扬之水》为平王之诗,云:不与我戌甫。明子孙改封为甫侯。……穆王时未有甫名,而称为《甫刑》者,后人以子孙之国号名之也,犹若叔虞初封于唐,子孙封晋,而《史记》称《晋世家》然。’”其中《书序》:“吕命穆王训夏赎刑”句,刘起釪以为不通、《书序》原不可信。余则持史诗说,以“《命》体”解“命”,如《毕命》、《冏命》,皆毕、冏受命于穆王义。读如:“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即吕侯受王命,乃“命吕”也。但并非赴任,而是作文。前文已详《书》之《命》篇,辄词臣代王立言,命公侯赴任。参《孔疏》:“名篇谓之《吕刑》,其经皆言‘王曰’,知吕侯以穆王命作书也。”乃穆王以律法命天下也,《命》之变体。因知古文《书》可信,并存赋体之概貌;天下一体遵律,此所以诗赋口传也,合于时势世情。而纵观商周之《书》,如盘庚、周公之朝治局动荡,辄急就散篇以布天下,一旦治顺久安,赋体《诰》《命》等亦遂复兴。
《吕刑》原文 《吕刑》意译
惟吕命 吕侯受王命
王亨国 穆王在位久
百年耄 年迈命吕侯
荒度作刑 远虑制刑律
以诘四方 以规范诸侯
王曰若古 穆王说先代
有训蚩尤 以蚩尤为训
惟始作乱 蚩尤始作乱
延及于平民 乱祸及平民
罔不寇赋 寇贼遂四起
鸱义奸宄 常邪行奸诈
夺攘矫虔 强夺且窃取
苗民弗用 苗民既失治
灵制以刑 曾令制以刑
惟作五虐 作五律严禁
之刑曰法 其刑称法律
刹戮无辜 但戮及无辜
爰始淫为 刑不免滥施
劓刵椓黥 刑罚辄残酷
越兹丽刑并制 于此刑并罪
罔差有辞 不细辨曲直
民兴胥渐 社情起欺诈
泯泯棼棼 纷乱叠纷乱
罔中于信 无地容忠信
以覆诅盟 誓言翻假义
虐威庶戮 治乱则滥刑
方告无辜于上 民无辜吁天
上帝监民 先帝察社情
罔有馨香德 失馨香德政
刑发闻惟腥 但闻酷刑腥
皇帝哀矜 帝哀矜庶民
庶戮之不辜 被戮之无辜
报虐以威 制虐以威严
遏绝苗民 镇叛逆苗民
无世在下 令其恶不传
乃命重黎 帝命重与黎
绝地天通 各主天地祀
罔有降格 纠祭祀乱局
群后之逮在下 遂诸侯臣下
明明棐常 都明德归正
鳏寡无盖 鳏寡也无侵
皇帝清问下民 天子询民情
鳏寡有辞于苗 民怨苗之政
德威惟畏 而德政威信
德明惟明 明德则明治
乃命三后 帝遂命三君
恤功于民 恤民建功业
伯夷降典 伯夷制法典
折民惟刑 治民以正刑
禹平水土 禹理顺水土
主名山川 主九州大局
稷降播种 稷教民播神
农殖嘉谷 耕精而丰收
三后成功 三大臣成功
惟殷于民 于是正民风
士制百姓 士师治诸侯
于刑之中 则完善刑法
以教祇德 犹教敬德政
穆穆在上 帝德穆于上
明明在下 政清明于下
灼于四方 明德照四方
罔不惟德之勤 无不遵王道
故乃明于刑 故以德导刑
之中率乂 中道而治顺
于民棐彝 治民辅于法
典狱非讫于威 刑治不赖严
惟讫于富 而导以仁德
敬忌罔有 恭谨勿犯忌
择言在身 慎言自择善
惟克天德 天德为准则
自作元命 自作善获命
配享在下 配享天赐福
王曰嗟 穆王慨而叹
四方司政 诸侯主政法
典狱非尔 典刑但尔辈
惟作天牧 行天道牧民
今尔何监 今尔效法谁
非时伯夷 无非学伯夷
播刑之迪 传刑法正道
其今尔何惩 今尔何为训
惟时苗民 以往之苗政
匪察于狱之丽 不察狱之施
罔择吉人 不择妥善者
观于五刑 不察诸刑法
之中惟时 合否道与时
庶威夺货 俾贪酷之辈
断制五刑 武断私其刑
以乱无辜 乱法欺无辜
上帝不蠲 天不免其罚
降咎于苗 降咎于乱政
苗民无辞于罚 苗无由脱罪
乃绝厥世 于是遭放逐
王曰呜呼 穆王指天吁
念之哉 牢记教训啊
伯父伯兄 伯父和伯兄
仲叔季弟 仲叔与季弟
幼子童孙 及幼子童孙
皆听朕言 皆当听朕言
庶有格命 以永亨天运
今尔罔不 今你等无不
由慰日勤 自以为勤劳
尔罔或戒不勤 但并不戒惰
天齐于民 天顾念民安
俾我一日 暂降命于我
非终惟终 能否终天运
在人尔尚 则事在人为
敬逆天命 尔等应敬天
以奉我一人 助我为天子
虽畏勿畏 临危而不惧
虽休勿休 顺利仍谨慎
惟敬五刑 敬律法正心
以成三德 以成就德政
一人有庆 天子仁可嘉
兆民赖之 万民受其益
其宁惟永 则国运长久
王曰吁来 王慨然招呼
有邦之士 邦国众卿士
告尔祥刑在 教善政所在
今尔安百姓 今你安百姓
何择非人 岂非择贤人
何敬非刑 岂不行正法
何度非及 岂不审公正
两造具备 原被告到场
师听五辞 法官听辩辞
五辞简孚 择其要核实
正于五刑 判案据刑律
五刑不简 案情不落实
正于五罚 依情处罚金
五罚不服 情节不当罚
正于五过 轻判作过当
五过之疵 轻判或不公
惟官惟反 则法官用私
惟内惟货惟来 因权钱枉法
其罪惟均 则量刑加罪
其审克之 犹审查核实
五刑之疑有赦 罪欠证减为罚
五罚之疑有赦 罚欠证减为过
其审克之 凡此慎审核
简孚有众 检验以服众
惟貎有稽 细查有实据
无简不听 否则不取信
具严天威 各方敬法权
墨辟疑赦 墨刑欠证据
其罚百锾 减为罚百锾
阅实有罪 赦脱其罪名
劓辟疑赦 劓刑欠实证
其罚惟倍 则罚二百锾
阅实其罪 赦脱其罪名
剕辟疑赦 剕刑有疑点
其罚倍差 其罚五百锾
阅实其罪 赦脱其罪名
宫辟疑赦 宫刑欠证信
其罚六百锾 其罚六百锾
阅实其罪 赦脱其罪名
大辟疑赦 死刑不落实
其罚千锾 减为罚千锾
阅实其罪 赦脱其罪名
墨罚之属千 墨刑判例千
劓罚之属升 劓刑条律千
剕罚之属五百 剕刑条五百
宫罚之属三百 宫刑条三百
大辟之罚 死刑之断案
其属二百 有条律二百
五刑之属三千 诸律共三千
上下比罪 例外则比罪
无僭乱辞 辩罪忌僭乱
勿用不行 否则损法权
惟察惟法 核察据法理
其审克之 慎审处刑事
上刑适轻下服 重刑或宜轻判
下刑适重上服 轻罪或宜重罚
轻重诸罚有权 当依法理权变
刑罚世轻世重 理据民本社情
惟齐非齐 齐律与权变
有伦有要 宽严衡情理
罚惩非死 否则非死罪
人极于病 人犯近乎死
非佞折狱 勿刚愎断狱
惟良折狱 应怀仁执法
罔非在中 法治循中道
察辞于差 察供辞矛盾
非从惟从 令狡犯服罪
哀敬折狱 法官仁且严
明启刑书胥占 公示案推断
咸庶中正 皆望判公正
其刑其罚 其案情何判
其审克之 细审得公信
狱成而孚 狱辞详而实
输而孚 曲折也信服
其刑上备 轻重罪都犯
有并两刑 并入处重罪
王曰呜呼 穆王慨而叹
敬之哉 敬于政治啊
官伯族姓 君侯与贵族
朕言多惧 我言存惧畏
朕敬于刑 我敬畏法律
有德惟刑 德政导正刑
今天相民 天以民为本
作配在下 配帝王于世
明清于单 清政由诚厚
辞民之乱 可免民之乱
罔不中听 中立而听辨
狱之两辞 原被告之辞
无或私家 万勿徇私意
于狱之两辞 于两方讼辞
狱货非宝 收狱贿非宝
惟府辜功 乃聚集罪恶
报以庶尤 报应则众怒
永畏惟罚 当惧此恶果
非天不中 非天运不济
惟人在命 贪官自绝命
天罚不极 天不严惩贪
庶民罔有令政 民不享善政
在于天下 天下则如何
王曰呜呼 穆王慨而呼
嗣孙今往 子孙们从今
何监非德 谁监督德行
于民之中 于庶民之中
尚明听之哉 听其呼声啊
哲人惟刑 尤听辨狱情
无疆之辞 无尽之辨辞
属于五极 相系诸刑律
咸中有庆 都妥判则嘉
受王嘉师 良师受王命
监于兹祥刑 监督此祥刑
《吕刑》篇见“之刑曰法”、“之中率乂”、“之中惟时”句。“之”字多义,其中无义语助、“其” 义、“至”义等,辄“之”字置句首,而常见于《诗》《书》。例如《诗》之《桃夭》:“之子于归”;《柏舟》:“之死矢靡它”。
《采绿》复有“之子于狞”,又《桑扈》:“之屏之翰”,《白华》:“之子不犹”等。“之”尚有“他”、“于”、“焉”、“与”、“是”等义,多见于东周散文,之字置句中。读《书》作散文者,断句未从《诗》例,则欠妥。之字始见于《周书》及周廷乐府所编之《诗》,其义之发生发展,则犹虚犹实,虚而转实。此种演化轨迹,与虞、夏、商《书》中“曰”“厥”“惟”“克”等字类似,虽发生有先后,然皆合语言进化常规。由见《尚书》真实,史诗正解。
又文中“明清于单”,参《周颂·昊天有成命》:“单厥心”,“单”同“亶”,作诚信仁厚解。亶中穴近心位,心病则“tán”,同“瘅”,见王念孙注《荀子·议兵》“路亶者也(《王先廉集解》)”。下句“辞民之乱”,参《大禹谟》:“禹拜稽首固辞|”,又《礼仪·士昏礼》“姆辞不受”,乃“辞”作推辞、免去解,免乱则平安。复参曾运乾《尚书正读》:“古音辞读如怠也”,及王引之《经义述闻·通说》“怠,疑惑也。”则“辞民之乱”解作“疑惑则民乱之由”,相对上句之诚信义,亦通。参《秦誓》“俾君子易辞”可解如“使君子易受迷惑”。又有讲“怠”为“轻惰”,亦通。辞、怠之易文原由,参《说文》“辭,籀文作辝,从臺”。盖读此两句作赋言,可解,有据,上下文通顺怡然;异于往注之“单辞”对言“两辞”说,该说有碍前后文义训。
《吕刑》前半篇以先古之“帝政”对比“苗政”,为教训,导出后续之王道正刑。其“苗”,可视为先前未开化野蛮族之代称,“帝”,则河域先进族领袖之代称,不必确指,而重黎、禹、伯夷、稷亦遂大贤集全。乃见吕侯受命编此篇,集录多许先古口传资料,以作今政之反衬。该部分之各段落,大都可辨其世训、政谚、司法术语之口传性质。周穆王时代久安,吕侯始可如此从容不迫集古论今,并作诗言以便广播。当时册文传播仍属难事,何况律法必当口传广泛始见实效。其顺理成事,无可疑虑,诚不烦曲解。
该篇“之”之句,修辞得周诗特徵,如前述。另如“非时伯夷”之“非”作“无非”讲,“绝地天通”之“绝”,作“通绝”解,则虞夏商以来惯用之歌叙修辞法,以省言合律也;亦见诸《诗》。后世散文修辞则非如。
王道以德教为主旨,令人心自加约束,而辅以刑法之外力,犹令刑法具人性,人本之内核,导人类社会向文明。若国人仅畏于刑罚而善性不修,恶性不改,如先前之“苗”,社会形态粗率,则严刑不能平乱,反添暴虐。复如后之秦政,能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因其治窃盗之律严酷极致,人心畏惧故。惟秦人虎狼之心反长,为争敌首级报功,竟至于自相残杀。商鞅、韩非、李斯之流,助暴政为虐之权术家耳,弃人性,丧仁心,但讨暴君之欢心,纵其贪欲。制严刑苛法,养虎狼之师,驱全民执刃杀戮,唯以取首级为功为禄,一如今之法西斯军国主义。华夏自古有王道法治,以民为本,其先典实存于《尚书》,而与秦政霸道无干系。前文亦曾及此,参《皋陶莫》“象刑惟明”等等。而《吕刑》之“祥刑”、“五刑”尤著,其中包括“疑罪从轻”等名句。至若《立政》言王权勿扰司法,也为法学史家所乐道。
三九章 东周初侯国百计,《命》篇仍宜诗传,解读今文篇以赋言,平易一似古文
《书序》“平王锡晋文侯秬鬯、圭瓒,作《文侯之命》。”郑玄、《蔡传》从此说,今之注家亦辄从之。晋文侯护卫周平王东迁洛邑,平王表彰其德其功,特作此《命》篇,以周知诸侯。盖平王势孤,亟望诸侯拱卫、效力周室也。篇中平王追逆祖德、文武之业,表述晋侯之功绩合德;而“明德”之辞,尝迭见《梓材》、《召诰》、《多士》《君奭》等篇,今重申之,乃望诸侯遵德统、循周道也。周廷专设明堂,以行册命诸侯之礼,意即分德于诸侯。推《文侯之命》即宣于明堂,并行赐圭之礼,其圭瓒亦属“明器”,《命》辞则出乐府,乃合“臣代今王立言”之规,以便口传广播方国诸君。篇中“王若曰”、“王曰”间见。推明堂宣命,乃“王曰”躬亲;遍告诸侯,则师臣代宣,故作“王若曰”。当时侯国仍以百计,非口传不能及。“呜呼”之辞,则转由交通天灵、神灵、圣灵之呼吁,皆遗自乐礼。
由前篇《吕刑》及此篇《文侯之命》,及后之《费誓》、《泰誓》,均见今文篇之章句若从赋体,亦皆义畅易读,一似古文篇。
《文侯之命》原文 《文侯之命》意译
王若曰 平王如此言
父义和 伯父义和啊
丕显文武 先圣文武王
克慎明德 敬慎明德政
昭升于上 德辉升映天
敷闻在下 美声布臣民
惟时上帝 故于是天帝
集厥命于文王 降大任文王
亦惟先正 也因昔贤卿
克左右昭 助文武左右
事厥辟越 任事于王业
小大谋猷 于大谋小计
罔不率从 无不加遵循
肆先祖怀在位 故先主政安
呜呼闵予 呜呼我感伤
小子嗣造 小辈承位时
天丕愆殄 天降大灾祸
资泽于下民 掠民为资用
侵戎我国家 外戎侵我国
纯即我御事 难在我近臣
罔或耆寿 无或曾老练
俊在厥服 长在其要职
予则罔克 我则不胜难
曰惟祖惟父 吁祖辈父辈
其伊恤朕躬 期尔等助我
呜呼 呜呼圣灵
有绩予一人 成就我王业
永绥在位 永平安在位
父义和 伯父义和
汝克绍乃显祖 你承辉先祖业
汝肇刑文武 你当效文武朝
用会绍乃辟 合诸侯辅周室
追孝于前文人 追随于前圣贤
汝多修扞我于艰 你大功救我难
若汝予嘉 若你我当嘉奖
王曰父义和 王称父义和
其归视尔师 归封国整军
宁尔邦 安宁其一方
用赉尔 今我赏赐你
秬鬯一卣 香黍酒一卣
彤弓一 红漆弓一张
彤矢百 红溙箭百支
卢弓一 黑漆弓一张
卢矢百 黑漆弓百支
马四匹 良马四匹
父往哉 伯父归去吧
柔远能迩 抚远且善邻
惠康小民 惠康于民众
无荒宁 勿荒惰政事
简恤尔都 大抚恤邦都
用成尔显德 成显赫德政
此篇句读或违旧本,然释辞无多异往注;除前文特有详解数字外,其余易讲者从略。此因本书主题在“史诗考”,字义注详不胜其文,宜参他书。
四○章 《尚书》编由上廷师氏,而依时排序;唯《费誓》《秦誓》采自方国故附末尾。秦穆公纵横其才,《誓》遂变体
前文尝言《尚书》意即“上书”,夏商周中央上廷之史编也,显见依时代为序。既为史诗,按乐府例,亦有采诗自方国,则作段落间于篇章。而殊有《费誓》《秦誓》整篇采来,则未按时序而附诸《书》末,是在情理中,亦见古文本排序之善。
《书序》:“鲁侯伯禽宅曲阜,徐夷并兴,东郊不开,作《费誓》。”是记西周初鲁国与徐戎淮夷相争,伯禽备兵誓师。复《书序》:“秦穆公伐郑,晋襄公帅师败诸崤。还归,作《秦誓》。”乃言秦晋殽之战之后,穆公归国对军队作败绩之检讨,乃《誓》体之稍变,非作于战前,然亦遍告将士耳。两《誓》各具特色,亦皆饶具思想,攸宜采编入《书》。其体裁,亦未脱军歌特性,但可能有所删节其步操列阵之歌辞,尤如《秦誓》者。
《费誓》原文 《费誓》意译
公曰嗟人 鲁公嗟呼众
无哗听命 勿哗听我命
徂兹淮夷 今之淮夷族
徐戎并兴 并徐戎兴兵
善敹乃甲胄 缝好你甲胄
敽乃干 系牢你盾牌
无敢不吊 万勿有疏忽
备乃弓矢 备妥你弓矢
锻乃戈矛 精锻你戈予
砺乃锋刃 磨砺其锋刃
无敢不善 凡事必精心
今惟淫舍 今当扩厩舍
牿牛马 以关牢牛马
杜乃擭 撤闭捕兽夹
念攵乃阱 填塞彼陷阱
无敢伤牿 勿误伤牛马
牿之伤 若伤及牛马
汝则有常刑 你将被刑罚
马牛其风 牛马春骚逸
臣妾逋逃 佣婢私奔逃
勿敢越逐 勿离队去追
祇复之 获逃者来还
我商赉尔 我将赏赐他
乃越逐不复 私离队追亡
汝则有常刑 你将受刑罚
无敢寇攘 军纪禁盗掠
逾垣墙 翻墙作案
窃马牛 窃盗牛马
诱臣妾 诱骗婢妾
当则有常刑 你将受刑罚
甲戌 待甲戌日至
我惟征徐戎 我征伐徐戎
峙乃糗粮 尔等备干粮
无敢不逮 如集合不到
汝则有大刑 你将受死刑
鲁人三郊三遂 郊村鲁国人
峙乃桢榦 备妥筑城具
甲戌我惟筑 甲戌当筑垒
无敢不供 胆敢不供役
汝则有无 你则绝无有
余刑非杀 他刑可替死
鲁人三郊三遂 郊村鲁国人
峙乃刍茭 你准备马料
无敢不多 胆敢不充足
汝则有大刑 你将受严刑
《费誓》之“马牛其风”句,“风”当作发情风骚讲。笔者赴滇西,曾与山民共牧牛马,每牛马发情,老牧人即指道“风了”。畜牲情骚不安,嘶鸣奔逸,如风起之飘忽。失常则疯,风通疯。又黄牛与马,脚力相若,可合群共牧,然而发情之牛马必追随相逐同类,故《左传·僖公四年》)曰“风马牛不相及”,不相干也,马发情不逐牛也。于此千载来得末正解。《费誓》乃以牛马骚逸并提佣婢私奔。郑玄注“风”为“逸”则近是。时值仲春,骚情勃发,而牛马佣婢皆军资(可能有虏自敌国者置在军营)。而开春启征固军事常规。又“汝则有无,余刑非杀”,意“你有没有,他刑可选而逃死刑?”按此四言句读,豁然义畅。往注断句则不然,唯曾运乾《尚书正读》释义甚是:“本意言:‘非杀尚有余刑无’。”
《秦誓》原文 《秦誓》意译
公曰嗟 公呼众将士
我士听无哗 听我言无哗
予誓告汝 我发誓告众
群言之首 此言甚重要
古人有言 如古人曾说
曰民讫自 人自以为是
若是多盘 便行为多邪
责人斯无难 责备人容易
惟受责俾如流 但从谏如流
是惟艰哉 是难上难啊
我心之忧 我心中忧急
日月逾迈 时不我待啊
若弗云来 时机不重来
惟古之谋人 昔日之老臣
则曰未就予忌 我以其违意
惟今之谋人 惟今之谋臣
姑将以为亲 我以其顺心
虽则云然 虽姑且若是
尚猷询兹黄发 终知询老者
则罔所愆 才不至有失
番番良士 苍苍白发老
旅力既愆 虽体衰力弱
我尚有之 我仍应亲信
仡仡勇夫 纠纠之勇夫
射御不违 武功虽娴熟
我尚不欲 我不当倚重
惟截截 谍谍巧辩者
善谝言 善谮言谎语
俾君子易辞 陷正人君子
我皇多有之 我何须理会
昧昧我思之 默默我思之
如有一介臣 设想一良臣
断断猗 诚实忠正啊
无他技 似并无特长
其心休休焉 唯其心胸宽
其如有容 有容人之量
人之有技 别人有长处
若己有之 善视若己能
人之彦圣 别人德高尚
其心好之 就衷心欢喜
不啻如 不仅如此情
自其口出 称贤尤胜己
是能容之 宽容而大度
以保我 是可以保我
子孙黎民 子孙与黎民
亦职有利哉 并造福国民
人之有技 若见人有能
冒疾以恶之 妒忌且厌恶
人之彦圣 见人具德才
而违之俾不达 阻挠埋没之
是不能容 则无宽容心
以不能保我 则不能保我
子孙黎民 子孙与黎民
亦曰殆哉 若此大危害
邦之杌陧 邦国之危殆
曰由一人 往往由某臣
邦之荣怀 国繁荣安顺
亦尚一人之庆 也因一贤臣
《秦誓》之注译,诸家有分歧,而刘起釪《释论》之译文能达义。但该书取秦穆公誓于诸臣说,余则以为不然,盖“我士听无哗”之场景已开宗明义矣。穆公不用蹇叔、百里奚老臣忠贤之谋,至于败绩殽之战。《书序》:“败诸崤,还归,作秦誓”;军败既成事实,穆公坦诚不忌讳,向全军悔过。众将士或觉意外,但在情理中,痛定思痛也。唯此理性精神符合《尚书》之一贯,故收入。《礼记》也曾引《秦誓》,亦见其流播口传之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