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前期府兵制与兵募新探

  唐代的武功强盛,府兵制是重要的因素,唐代衰微之时,其原因亦是府兵制度的松弛。一众治史的前辈对唐代兵制已有不同方面和层次的研究与探讨。[1]然而,不少教科书对府兵制度的解释却混淆不清,有说府兵兵力强盛,乃对外武功之主力。但考府兵制的原则,乃宿卫京师为主,加上府兵有寓兵于农的特性,战斗力有多大能打胜对外战争?本文欲考府兵制在传统说法上的问题,并论证唐初对外战争与府兵及兵募的关系。

  府兵制度,乃指西魏、北周、隋、唐的一种兵制,在隋代灭亡时,府兵组织也随之解体。李渊、李世民据太原一带时,虽然控制部份地区的军府,但起兵时就临时召募一万人,进军途中又招降和收编不少军队,共达二十万。[2]李渊得国后,初置十二军,乃承袭隋制。《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七〈唐纪〉三载高祖武德二年云:

  秋七月,初置十二军,分关内道诸府以隶焉。皆取天星为名(以万年道为参旗军、长安道为鼓旗军、富平道为玄戈军、醴泉道为井铖军、同州道为羽林军、华州道为骑官军、宁州道为折威军、岐州道为平道军、豳州道为招摇军、西麟州道为范游军、泾州道为天纪军、宜州道为天节军),以车骑府统之。每军将、副各一人,取威名素重者为之,督以耕战之务。由是士马精强,所向无敌。[3]

  十二军是唐代最基本的军队,也是唐室基本禁卫的部队。及至唐太宗登位,需要进一步中央集权,政权的巩固有赖强大的军事力量,使府兵制进入全盛时期。太宗于贞观十年(636年),确定军府专名为折冲府,分布于全国各地,军人不脱离乡土及其本业和家庭生活。[4]府兵制的卫士基本是农民,平时务农,遇有战事出征,这似乎是传统教科书上的说法。府兵出外征伐,朝廷临时命将帅指挥,任务完成将领还朝,府兵归府,[5]照理上府兵是兵农合一。

  学术界对府兵制是否兵农合一,说法不一。以《邺侯家传》、《资治通鉴》、《新唐书》为资料的,认为府兵为兵农合一制。[6]以《北史》者为资料的,则认为府兵乃兵农分离制。但至少可以肯定,唐代时的府兵制,是兵农合一的。唐代户籍中有以下资料:[7]

  1.户主郭玄昉年五十六岁,白丁,下下户,课户见输

  2.妻李年五十岁,丁妻

  3.男思宗年二十二岁,卫士

  4.男思楚年一十七岁,中男

  5.女伏力年一十九岁,中女

  6.女无上年九岁,小女

  7.女小小年一十四岁,小女

  8.女娘娘,年九岁,小女

  9.廿亩永业

  10.二十亩永业已受

  11.合应受田二顷一亩

  12.一顷八十一亩未受

  从上可知,户主郭玄昉之子思宗身为卫士,即府兵;而此户应受田二顷一亩,即二百一亩。再考《新唐书·食货志》的授田制度:

  授田之制,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人一顷。[8]

  此户户主郭玄昉五十六岁,白丁,即丁男,其子思宗当府兵时二十二岁,亦是丁男,两位丁男应受田二百亩,郭思宗本身又可受田一百亩,证明唐代府兵是兵农合一之制。[9]再举一例说明:[10]

  1.户主杨法子年三十八岁,卫士,下下户,课户见不输

  2.母,王年七十三岁,寡

  3.一十四亩永业

  4.一十五亩已受

  5.合应受田一顷三十一亩,一亩居住园宅

  杨法子本身是卫士,也是丁男,即属府兵,应受田一百亩。其母寡应受田三十亩,园宅一亩,总计就是一百三十一亩。府兵本质是兵农合一,但实行时如何做到所谓的「寓兵于农」?丁男一身兼兵及农二业,假设没有战事,一年四季就只有在农闲之时,亦当在农历十月中,集中于折冲府进行军事战争训练,至翌年正月,农家再度修整田亩,则返回本乡。府兵只有集中在冬季时的三个月进行训练,府兵的军事能力可以有多强?三个月府兵之间相聚于折冲府,卫士彼此能有多大的团结?

  府兵制本身的任务是如何?主要是宿卫和出征作战。《新唐书·兵志》对府兵制有以下的描述:

  初,府兵之置,居无事时耕于野,其番上者,宿卫京师而已。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渐,绝祸乱之萌也。[11]

  府兵制度的特点是内重外轻,没有战事的时候在田野耕作。轮番上值的,亦只是宿卫京师,四方有事才出征,这说明了府兵制主要是宿卫京师,出征并非主要任务。盖关中一带,文化较高,人民体质不及边疆强壮,故府兵以防御为主。[12]折冲都尉和果毅都无调兵之权,只负责练兵。出外征战时,由朝廷命统帅指挥,任务完毕将归于朝,兵归于府,府兵就只能对国家效忠,不会长期受将军控制,更不会有私人军队的情况出现。府兵既要宿卫,又要作战,作用会有多大呢?

  府兵制兵额是有限,能够用于出征的数量不会太多。府兵从二十一岁到五十九岁,都在兵籍上,本身免除租庸调和杂徭。府兵数量过多的话,就会影响政府收入。「若次男以上,并点入军,租赋杂徭,将何取给?[13]」因此,府兵的兵额必须控制。[14]对外战争和防边,往往还得用临时性募行的兵募。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年)征高丽一役,所用的兵种就包括了兵募:

  发天下甲士召募十万并趣平壤,以伐高丽。[15]

  长安洛阳募士三千,战舰五百艘。自莱州泛海[16]

  是役唐太宗说是接受了隋炀帝的教训,但更重要的是,府兵在的兵额根本不足。《资治通鉴》有记载了尉迟敬德的上疏云:

  陛下亲征辽东,太子在定州,长安、洛阳心腹空虚,恐有玄感之变。<[17]

  长安、洛阳的守兵显得不足,可见府兵数量与实际需要有很大距离,更令唐室需要兵募来满足当时的战争。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太宗再出征高丽,主力仍是兵募。《册府元龟》有以下的记载:

  遣陕州刺史孙伏伽召募勇敢之士。[18]

  《旧唐书》则以房玄龄反对这次战争的疏文中可得证明:

  罢应募之士。[19]

  高宗朝的对外战争,包括百济、高丽仍有兵募的情况。高宗显庆五年(660年)《旧唐书·刘仁轨传》云:

  显庆五年,破百济勋,及向平壤苦战勋,当时军将号令,并言与高官厚赏,百方购募,无种不道。洎到西岸,唯闻枷锁推禁,夺赐破勋。[20]

  唐灭百济之后,再图进攻朝鲜。《旧唐书·高宗本纪》载显庆六年(661年)正月乙卯:

  于河南、河北、淮南六十七州,募得四万四千六百四十六人,往平坏带方道行营。[21]

  由此可见,唐代前期的军事战争,府兵固然是其中一部份,但兵募亦有其作用。唐代每逢对外战争,都必须征兵,[22]对外作战就不可能只是府兵。历来对府兵为唐代军事战斗立下功劳的说法,恐怕过誉。

  唐代为何要实行兵募?如前所述,府兵是以宿卫为主,其次才是出征,兵募与府兵不同在于兵募不需要宿卫,它的责任只是应付临时性的征行。突然性的战争和大规模化令朝廷不得不在短时间内动员兵员应付。府兵在数额有限及宿卫为主的原因上,临时的兵募就可以满足对外战争的兵员需求。[23]府兵是一种制度,兵募则是临时召募之兵,平时没有固定的兵员和编制,有事征募。兵募是自愿性质,应募者少,就采用强制手段征发。[24]兵募的选取原则,在《唐六典》卷五的〈兵部郎中〉中写得十分清楚:

  凡天下诸州差兵募,取户殷丁多,人才骁勇,选前资官、勋官部分强明堪统摄者,节级权补主帅以领之。其义生者,别为行伍,不入募人之营。[25]

  很明显,「户殷、丁多、人才骁勇」者是选取原则的关键。富户首先当兵、多丁,都是为了照顾单丁户在唯一男丁当兵募的情况下,离乡别井会影响农业生产。身材强壮的去当兵,自然更可理解了。兵募是取「天下诸州」,说明了兵募的范围比府兵要广,[26]府兵亦不是全国性征兵,由于府兵不会离开乡里,是地着的兵,只是每年上番,才往京师。在府兵制普遍推行下,设府甚多的的道,许多八等、九等的户,也需要被征发;江南折冲府却寥若晨星。[27]相反,兵募的征发,实际上包括了唐境所有州府,并就近征发,例如西州戍兵来自陇右道,西南府兵出自剑南道,又或者在特定地区征发,如水军来自江淮,对抗吐蕃入侵,则在关内道、河东道、河南道、河北道征发。[28]这种征发灵活,可视需要而定,而唐代边防重点在西北、东北两面,征募也就此原则就地选取「人才骁勇」之士,盖关内道、河南道、河北道、陇右道位处边陲,当地人口众多,以所募之士多是胡人,有尚武传统。[29]事实上,唐初战争,尤其是胜利之役,都有胡人,如征高丽、回纥、突厥等。[30]战突厥时,曾就有数万回纥兵及十万铁勒兵。[31]由于兵募不同于府兵,其服役方式,是征行与镇防。一般情况下,兵募需要直接为某次军事行动而出击,战还即罢,但亦有战争结束后不立即遣还,而由行军转为留镇的;镇防则以防秋为主,是指每年秋季派兵镇守要塞,以防西北少数民族兵马侵犯。[32]

  唐代的军事兵制史研究中,学者大多集中府兵而忽略兵募,人们甚至认为唐前期的兵制只有府兵一种,始作俑者的是李繁的《邺侯家传》。《资治通鉴》、《新唐书》等书,往往把唐代前期的「兵募」改写成「兵」,以致不能与其他兵员来源区别,甚至夸大府兵作用,忽略了兵募。[33]总结全文,我们发现府兵的任务当以宿卫为主;而府兵短时期的军事训练可以创造出唐代前期的军事成就一说,是应受到质疑的;兵募从中参与战争,得出战争实府兵与兵募二者结合。我们把唐代前期的对外战争成就纯粹归功府兵是对兵募的不公平,愚竟以为应在前辈学者研究成果之上,重新审视唐代初期对外战争上府兵的功劳与兵募的重要性。

  附记:本文是在业师谭劲勤先生的鼓励下完成的。去年(2008),谭师要我研究唐初对外战争所用府兵的数量,以此证明府兵与对外战争没太大关系,打破传统说法。我本身不是从事军事兵制史的研究,深知自己才疏学浅,论文漏洞百出,但在谭师的支持和引领下,我竟不识浅陋,抛砖引玉。在今年(2009)年初,初稿完成后,谭师在多方面作出指点与修正,但因锁事繁多,无瑕整理,至年中才定稿完成。事实上,本文仍有很多发挥空间,特别是府兵制与均田制的关系,但始终学力尚浅,只待来日再作有关讨论。

  按:本文承蒙谭师劲勤指导及修正,仅此致谢。当然文责自负。

注释:

[1]学界对府兵制度研究已有相当丰硕的成果。在中国学界除陈寅恪发轫外,岑仲勉的《府兵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谷霁光的《府兵制度考释》【载氏着:《谷霁光史学文集》(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一卷,页1-287。】、唐长孺的《唐书兵制笺正》【北京:科学出版社,1995年】及数篇论文最为深入,讨论面最广。岑氏认为唐承隋制,府兵统帅权为十二卫和太子卫率,但其著作自1957年出版至今,时日已久,资料与见解有必要再补述。谷氏则主张西魏、北周是府兵形成期,论定了府兵制是一种以汉代封建制为主、鲜卑部族为辅的具有新的特点的兵制,揭示了唐代府兵制对宋代兵制的影响,又校正了府名、地域。唐长孺的《唐书兵制笺正》自文书印证卫士需承担上番宿卫和征镇防戍任务,将兵志整理笺正。日本学界方面,贺泽保规的《府兵制の研究──府兵兵士とその社会》【东京:同朋舍,1999年】,可说是精辟之作,由贺泽保规的整理中可知,滨口重国的〈府兵制度より新兵制ヘ〉【载氏着:《秦汉隋唐の史研究》(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66年),页3-83。】透过兵役和百姓租调力役的负担及授田关系,解释府兵从西魏开始的发展过程。菊池英夫则对府兵制度历史从西魏开始作出全面论述。【〈府兵制度の展开〉,载《岩波讲座世界历史五》(东京:岩波书店,1970年),第十一章,页407-439。】而谷川道雄的〈武川镇军阀の形成〉【缺出版地:缺出版社,1982年】(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府兵国家と府兵制〉【载氏着:《增补隋唐帝国形成史论》(东京:竺摩书房,1998年),页409-429。】则论述府兵制源流,具寻根作用。而近代的劳经原、劳格的《唐折冲府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罗振玉的〈唐折冲府考补〉【载二十五史刊行委员会:《二十五史补编》(台北:开明书店,民48年),第六册,页7631-7659。】及谷霁光的〈唐折冲府考校补〉【载氏着:《谷霁光史学文集》,第一卷,页299-342。】等考证了军府之府名及所在地,是以石刻资料补充军府之先河。

[2] 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谷霁光史学文集》,第一卷,页115。

[3] 司马光着,胡三省注:《资治通鉴》(台北:文化图书公司,民63年),卷187,〈唐纪〉3,页1280。

[4] 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谷霁光史学文集》,第一卷,页122-125。

[5] 古怡青:《唐代府兵制度兴衰研究──从卫士负担谈起》(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页41。

[6] 司马光:《资治通鉴》认为开元十年(590年)以前乃兵农合一制。

[7] 唐开元十年沙洲敦煌县悬泉乡籍。参王永兴:《唐代前期军事史略论稿》(北京:昆仑出版社,2003年)页55-56。

[8]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台北:开明书店铸版,缺年份),卷51,〈食货志〉第41,页3753。

[9] 王永兴:《唐代前期军事史略论稿》,页56。

[10] 唐开元四年沙州敦煌县兹惠乡籍。

[11]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50,〈兵志〉第40,页3751。

[12] 林天蔚:《隋唐史新论》(台北:台湾东华书局股份有限公司,民67年),页293。

[13] 王溥:《唐会要》(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卷85,〈杂录〉,页1556。

[14] 唐耕耦:〈唐代前期的兵募〉,《历史研究》1981年4期(1981年8月),页163。

[15] 刘昫:《旧唐书》(台北:开明书店铸版,缺年份),卷3,〈本纪〉第3,〈太宗〉下,页3070。

[16]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197,〈唐纪〉13,页1324。

[17]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197,〈唐纪〉13,页1325。

[18] 王钦若:《册府元龟》(台北,中华书局,民56年),卷135,〈帝王部·好边功〉,页723。

[19] 刘昫:《旧唐书》,卷66,〈列传〉第16,〈房玄龄〉,页3311。

[20] 刘昫:《旧唐书》,卷84,〈列传〉第34,〈刘仁轨〉,页3346。

[21] 刘昫:《旧唐书》,卷4,〈本纪〉第4,〈高宗〉上,页3072。

[22] 林天蔚:《隋唐史新论》,页293。

[23] 孙继民:《唐代行军制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民84年),页103。

[24] 唐耕耦:〈唐代前期的兵募〉,页160。

[25] 李林甫等撰:《唐六典》(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卷五,〈兵部郎中〉,页157。

[26] 府兵仅限于有折冲府的州,主要在京师周围和边境沿线地区。由于折冲府的数目在不同史籍有不同记载,甚至出现同一作者,有两种不同军府数字的情况。岑仲勉把若干数字分为两组,分别以574-594为一组、630-634为一组。【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页54。】但并无加以说明,后被毛汉光认为前者可能有讹,则可分为593-595一组及630-634一组。毛氏认为593-595一组代表府兵衰微时期(尤其是玄宗时期)之数额;630-634一组当为唐初府兵盛世之军府额。【毛汉光:〈唐代军卫与军府之关系〉,《国立中正大学学报》,第五卷第一期(民83年),页115。】古怡青按各家之言把数字按年份排序,颇能纠正前人学者之误。【古怡青:《唐代府兵制度兴衰研究──从卫士负担谈起》,页11-19。】谷霁光亦有把唐十道的折冲府加以比较:

道名 关内 河东 河南 河北 陇右 山南 剑南 淮南 岭南 江南 合计
军府数 288 164 74 46 37 14 13 10 6 5 657
占军府总数的百分比 43.9 24.9 11.2 7 5.6 2.13 1.98 1.52 0.91 0.76 100

【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谷霁光史学文集》,第一卷,页137。】由上表可见,折冲府最集中之地,当为关内道,其次为河东道与河南道。而后二者之总数和也不及关内道。虽然折冲府各道皆有,但分布并不平均当为事实。(统计数据引自古怡青:《唐代府兵制度兴衰研究──从卫士负担谈起》,页529-543。)

[27] 陈高华、钱海皓总主篇:《中国军事制度史》(郑州:大象出版社,1997年),王晓卫编:《兵役制度卷》,页206。

[28] 唐耕耦:〈唐代前期的兵募〉,頁161。

[29] 章群:《唐史》(台北:华冈出版有限公司,民67年),页68。

[30] 林天蔚:《隋唐史新论》,页158。

[31] 林天蔚:《隋唐史新论》,页293-294。

[32] 张国刚:〈关于唐代兵募制度的几个问题〉,载氏着:《唐代政治制度研究论集》(台北:文津出版社,民83年),页36-37。

[33] 唐耕耦、张国刚均持此见。见唐耕耦:〈唐代前期的兵募〉,页166;张国刚:〈关于唐代兵募制度的几个问题〉,页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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