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我是风流帅——苏轼的浪漫兼论“春娘换马”
许多人都读过苏轼的《江城子》,被“十年生死两茫茫”感动,知道苏轼是很重视夫妻感情的文人。但是,不必否认,苏轼也爱女色,朝云本是杭州的歌妓,是他在杭州任上买下来侍候他老人家的,后来纳为小妾。他的生活里也几乎离不开女人,客人来访,朋友饮宴,他都会招妓歌舞;偶尔也会与朋友出门游冶章台,高兴起来,为歌妓们写诗填词、纪念册上留言;逢场作戏,忘了老婆,愉快地爱一次。
苏轼在私生活上并不很检点,有时甚至比较放荡。除开了“男女之间,大欲存焉”的原因外,长期漂泊异乡也是一个因素。政治上郁郁不得志,只好在女人身上释放。那些妓女姣美的容颜和超群的才艺往往会感染了他。所以,他面对女色,总兴致盎然,尽情地欢乐,尤其喜欢嫖妓。如果在今天,早就被纪检委“双规”了。
宋人王明清在他的《挥尘录》有这样一段记载:
姚舜明庭辉知杭州,有老姥自言故娼也,及事东坡先生,云:公春时每遇休暇,必约客湖上,早食于山水佳处。饭毕,每客一舟,令队长一人,各领数妓任其所适。晡后鸣锣以集,复会圣湖楼,或竹阁之类,极欢而罢。至一二鼓夜市犹未散,列烛以归,城中士女云集,夹道以观千骑骑过,实一时盛事也。
东坡在担任杭州知州的时候,公务之暇,往往带着妓女,邀朋结侣,出去在西湖上泛舟玩儿。早餐总是在山水最宜人的地方举行,大家一起享用。吃完后,每个客人坐一条船,若干条小舟组成一个船队,任命其中一个人当队长,凭他挑选,带上几个歌妓,然后一起畅游山水,恣意取乐。下午玩累了以后,就鸣锣集中,重新聚集在圣湖楼或竹阁之类的高档餐厅,先喝茶聊天,到晚上再一次尽情痛饮。一二更天了,夜市还没有散场,这队人马就浩浩荡荡回去,妓女们高举巨烛,挺骄傲的走在队伍前列。杭州城里士女云集,夹道观看这千骑长龙,缓缓过去。“至一二鼓夜市犹未散,列烛以归,城中士女云集,夹道以观千骑骑过”,这是多么大的规模啊!
当然,我们都知道,宋代,男人纵酒狎妓是普通现象,即使“先忧后乐”的范仲淹老先生有时也携妓出游,胸襟不如他的苏轼更不能例外。但是在宋代文人里,如苏轼在杭州时那样游玩的规模是绝无仅有的。
东坡在晚年时回忆这段欢乐时光,心里还挺得意的。有《蝶恋花》一词为证:
别酒劝君君一醉。
清润潘郎,又是何郎婿。
记取钗头新利市。莫将分付东邻子。
回首长安佳丽地。
三十年前,我是风流帅。
为向青楼寻旧事。花枝缺处余名字。
这首词是在送潘大临(以“满城风雨近重阳”这句诗出名的诗人)的酒会上写给小潘的(潘比他年纪小),他似乎有些倚老卖老,对往昔挟妓女醉歌的淫亵生活毫不忌讳,公然对潘大临“戏说”这类往事,而且说得唾沫四溅,眉飞色舞。可见东坡也以自己的这种“泛爱主义”而自豪。毫无疑义,他爱王弗、王闰之与朝云,这些都是他生命中的伴侣,同舟共济,相濡以沫,怎么补爱呢?然而,从他看来,男人的感情,可以偶尔出轨一下,也没有多大关系。所以,他当官时每逢举行酒会,或者与接待客人,总是歌妓不离身,也不怕政敌借此诬陷。
他词集里许多作品都与妓女有关。我们先读他的两首描写“佳人”的词。第一首是《鹧鸪天》:
罗带双垂画不成。殢人娇态最轻盈。
酥胸斜抱天边月,玉手轻弹水面冰。
无限事,许多情。四弦丝竹苦丁宁。
饶君拨尽相思调,待听梧桐叶落声。
词里描写中国女子穿着绫罗做的衣服,罗带飘飘,颇有些仙姑的样子,那种独特的丰韵即使高明的画家也不一定能够画出;她胸脯微露,白得如奶酥,手细腻如美玉。纤手轻拨,乐声就像清泉一样流淌出来。这种声音,非常像冰面震动时发出的铮铮响声,无限心事,都借琴声表达出来;那凄苦的声音,似乎就是她悲痛际遇的写照。可是,虽然天天弹琴诉相思,即使弹到深秋梧桐叶落时,心上的人儿也不知道在哪里!
言在此而意在彼,作者并不是写她的色艺,而重点刻画这个佳人心中的苦楚——永远的相思不已。
第二首是《西江月》
碧雾轻笼两凤,寒烟淡拂双鸦。
为谁流睇不归家,错认门前过马。
有意偷回笑眼,无言强整衣纱。
刘郎一见武陵花,从此春心荡也。
如果说第一首是纯粹的描写歌女的色艺双绝和对冶游远离情人的思念,那么这首词借刻画佳人(歌妓)的外表美丽,而表达自己的“刘郎一见武陵花,从此春心荡也”淫亵心理。其意明确再不过了。
下面《临江仙》一词也是写佳人的:
昨夜渡江何处宿,望中疑是秦淮。
月明谁起笛中哀。
多情王谢女,相逐过江来。
云雨未成还又散,思量好事难谐。
凭陵急桨两相催。
想伊归去后,应似我情怀。
写好事多磨,鸳鸯梦被打破。那个心爱的出身高贵的女子,追逐我的脚步赶过江来了。两人正要共赴阳台,被翻红浪的时候,却被人拆散。云雨不成而分离,令人耿耿于怀,这实在太遗憾了。他相信对方也如同自己的心一样遗憾。词里名曰“王谢女”,其实并不一定是贵族家的女子,要知道,贵族女子是不会半夜三更越过大江去偷情的。应该是词人在旅途中偶遇的一个歌姬。为了称赞她,进而抬高自己,才把她说成“王谢女”。在宋代,官员与歌姬(不是营妓)做爱是令人艳羡的韵事,人们不会非议,所以词人也就把这件事忠实地记录了下来。
他的《贺新郎》写的是哪个女人,众说纷纭:
乳燕飞华屋。悄无人、桐阴转午,晚凉新浴。
手弄生绡白团扇,扇手一时似玉。
渐困倚、孤眠清熟。
帘外谁来推绣户,枉教人、梦断瑶台曲。
又却是,风敲竹。
石榴半吐红巾蹙。待浮花浪蕊都尽,伴君幽独。
秾艳一枝细看取,芳心千重似束。
又恐被、秋风惊绿。
若待得君来向此,花前对酒不忍触。
共粉泪,两簌簌。
这首词写得超尘绝俗,品格特高,似乎不是描写普通歌女的,所以引起了一场笔墨官司。据陈鹄《耆旧续闻》卷二载,苏轼此词是写自己侍妾榴花的;但杨湜在《古今词话》说,这首词是为营妓秀兰而作。且言之凿凿:
苏子瞻倅杭日,府僚高会湖中,群妓毕集,惟秀兰不至。营将督之,良久乃来。诘其故,答因午浴倦眠,忽闻扣门声,起视,乃营将催督也。整妆趋命,不觉稍迟。时府僚有属意於兰者,责以有私,秀兰力辩,子瞻亦为之缓颊,终未释然。榴花盛开,秀兰以一枝献座,府僚愈怒其不恭,秀兰进退失措。子瞻欲为解围,乃赋贺新郎词授秀兰歌之。
而南宋人对杨湜之说嗤之以鼻,认为另有寄托。胡仔在《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九说:
野哉,杨湜之言,真可入笑林。东坡此词,冠绝古今,托意高远,宁为一娼而发邪?“帘外谁来推绣户,枉教人梦断瑶台曲,又却是,风敲竹”,用古诗“卷帘风动竹,疑是故人来”之意。今乃云,忽有人叩门声急,起而问之,乃乐营将催督,此可笑者一也。“石榴半吐红巾蹙。待浮花浪蕊都尽,伴君幽独。秾艳一枝细看取,芳心千重似束”,盖初夏之时千花事退,榴花独芳。写幽闺之情,今乃云是时榴花盛开,秀兰以一枝藉手告倅,其怒愈甚,此可笑者二也。此词腔调寄贺新郎,乃古曲名也。今乃云取其沐浴新凉,曲名贺新凉,后人不知之,误为贺新郎,此可笑者三也。词话中可笑者甚众,姑举其尤者。第东坡此词,深为不幸,横遭点汙,吾不可无一言雪其耻。
对杨湜之说胡仔深为苏轼不平,力辩此词绝不是为歌妓而作。其实,胡仔大可不必为东坡辩护,大苏自己也承认有文人的劣根性,有性要求,也喜欢狎妓,他家里就有四五个小妾。绝不像胡仔那样,说苏轼不食人间烟火。如果说这首词是为歌妓而写,读者也不必大惊小怪。
苏轼无论在哪里,看到美色,总情不自禁地吟诗作赋,记载艳遇。例如,一次,老色鬼张先来访,两人臭味相投,是忘年之交,他们一起驾船游西湖,在湖面上,看到美眉弹筝,苏轼就作《江城子·湖上与张先同赋,时闻弹筝》记述这件事情:
凤凰山下雨初晴,
水风清,晚霞明。
一朵芙蕖,开过尚盈盈。
何处飞来双白鹭,
如有意,慕娉婷。
忽闻江上弄哀筝,
苦含情,遣谁听!
烟敛云收,依约是湘灵。
欲待曲终寻问取,
人不见,数峰青。
傍晚时分,雨后初晴,空气格外清新,晚霞照在湖面上,波光粼粼,如碎金似的闪光。正是良辰美景啊,苏轼与张先乘着官船,优哉游哉地在湖水里荡漾。水面上一枝荷花盛开之后依然婀娜多姿,远处飞来一双白鹭,似乎有意,仰慕水中莲花之美而飞来的。这里,词不直接描写身边自己携来的女子之美,而是借荷花艳丽多姿,暗示和衬托出女子的娇艳明丽,简直就是娥皇、女英般的仙子啊!这样,这对白鹭就变成了作者与张先两人了。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加上“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的飘渺,使词的意境带着几分神秘,几分轻灵,几分浪漫。这是个值得令人遐想的时光!
此类的香艳词在东坡乐府里并不少见。郁达夫(抗日烈士,大节无亏)的诗云:“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钓台题壁》)郁达夫的情不能说少,也连累过美人。由于时代风气使然,苏轼这样的风流韵事可远远超过郁达夫呢。
苏轼不仅自己喜欢与妓女玩,而且对那些与妓女相知的僚属也格外垂青。他知杭州时,手下有一个叫毛滂的僚属(字泽民,也是宋代有名的词人)担任法曹,苏轼把他当作一般的工作人员对待。这个毛滂在工作之余,与营妓琼芳偷偷地好上了,但这时正值他任期届满,应该离开杭州去其它地方赴任,无奈之下,写了一首《惜分飞》词送给琼芳,用来表达离别的情意:
泪湿兰干花着露。愁到眉峰碧聚。
此恨平分取。更无言语空相觑。
断雨零云无意绪。寂寞朝朝暮暮。
今夜山深处。断魂分付潮归去。
正好东坡举行宴会,招待客人。宴会上,照例让琼芳唱歌佐酒。琼芳就唱这首词。东坡奇怪了,感到这首词写得不错,是哪位同志写的呀?他猜想可能是琼芳心上人写的,就问她词的作者是谁。琼芳回答是刚刚离任的毛滂。东坡马上自责起来:“自己属下有这样杰出的词人而不知道,这是我的过失啊。”马上写了信,派快马将毛滂追回,让他和琼芳好好玩几个月,解解相思之苦。你看,这样的上级真够大方的了吧?这就叫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苏轼平时最喜欢与妓女开玩笑,对待歌妓的命运,他依然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北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第十卷载有这样一件事:
子瞻通判钱塘,尝权领州事。新太守将至,营妓陈状,以年老乞出籍从良,公即判曰:五日京兆,判状不难;九尾野狐,从良任便。”有周生者,色艺为一州之最,闻之,亦陈状乞嫁。惜其去,判云:慕《周南》之化,此意虽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请宜不允。”其敏捷善谑如此。
妓女要求脱籍从良本是一件好事,苏轼担任杭州市副市长,市长出差,他暂时代理杭州市长职务,大权在握。面对两个妓女的请求,关系到她们未来的命运,理应严肃认真地处理,而他的判词却仍然是玩笑。一个妓女已经人老珠黄,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就称之为“九尾野狐”,想从良,随你的便;而另一个色艺俱佳,走了之后就会空“冀北之群”,让那些远道而来的客人不能有称心的歌妓陪伴了,所以不同意她从良。这简直是拿妓女的命运开玩笑。可是偏偏被后人认为善谑多才。
还有一次,他的朋友林希子中任润州(今镇江)知府时,东坡从杭州召回京城,路过镇江,老林挽留他在镇江玩几天,同时举行宴会。宴席间,妓营中传出文书,郑容要求脱籍,高莹也要求从良。老林很看重东坡处理公事的能力,就把这些文书让属下呈给东坡,由他决定两个妓女的去留。东坡就在文书后面题上一首《减字木兰花》词:
郑庄好容。容我尊前时坠帻。
落笔风生。藉藉声名满帝京。
高山白早。莹骨冰肌那解老。
从此南徐。良夜清风月满湖。
两个歌妓不解其意,就给林希看,林希哈哈大笑,好一个东坡,还玩弄文字游戏、打哑谜呢!原来词的每一句第一个字连起来正是“郑荣落籍,高莹从良”两句话。林希当即批准她们:苏大人让你们脱籍从良,回家去吧,早点找个男人,嫁掉算了!
东坡既是在开玩笑,也是考验考验老林肚子里究竟有没有些才学,这首藏头词他能不能读懂。林希毕竟是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的,肚子里有一些墨水,马上就解放了两个歌妓。
《春渚记闻》也记有苏轼一则幽默的故事:
东坡在黄州日,每有燕集,醉墨淋漓,不惜与人。至于营供传,扇书带画,亦时有之。有李琪者,小慧而能书札,坡亦顾之喜,终未尝得赐。至公移汝郡,将祖行,酒酣奉觞再拜,取领巾乞书。公顾视之久,令琪磨砚,墨浓大书云:“东坡七岁黄州住,何事无言及李琪?”即掷笔袖手,与客谈笑。坐客相谓,语似凡易又不终篇,何也?至将撤具,琪复拜请,坡大笑曰:“几忘出场。”继书曰:“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虽好不留诗。”一座击节,尽醉而散。
东坡即将离开黄州移汝州的时候,州里为他饯行。歌妓李琪在东坡这么几年里,竟命运得到他的一词片纸,于是趁这次机会,拿了围在脖子上的丝巾,请东坡题字。读读东坡这首诗吧:
东坡七岁黄州住,何事无言及李琪?
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虽好不留诗。
先是自我检讨,自己在黄州七年,竟没有给李琪写过一句话,这是为什么?哈哈,就像当年杜甫在西川的时候,看到海棠虽然可爱,却到底没有写一首海棠诗。
说得多巧妙啊,既赞美李琪像海棠一样艳丽,又道出自己为什么不题诗的原因,而且把自己与老杜相比,东坡也为自己能够这样想得意极了;而李琪知道,这尽管是诡辩,但心里挺滋润的。
苏轼还常常拿妓女与人开玩笑,尤其是与大通、仲殊等和尚朋友戏谑。他在杭州时,公余时间常常在西湖上游玩。一次,深知大通老底的苏轼,带了妓女拜访这位大通禅师,看看所谓的圣僧看到妓女动心不动心。大通本名叫善本,“大通”是皇帝所赐之号。他是杭州静慈寺名僧。妓女被视为不贞洁的下贱人,历来被人歧视。带妓女到佛门圣地,完全是恶作剧,非常的不应该。所以,大通不禁怒形于色:东坡你这家伙,太不像话了,本禅师早就远离尘世,不近女色,你为什么带一个妓女来看我?东坡看到大通发火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老朋友啊,别发火,我让这个女士为您献上一首歌,不会玷污你耳朵的。便当场写了一首小词《南歌子》,让这个妓女歌唱。词云:
师唱谁家曲,宗风嗣阿谁。
借君拍板与门槌。
我也逢场作戏不须疑。
溪女方偷眼,山僧莫皱眉。
却嫌弥勒下生迟,
不见阿婆三五少年时。
苏轼竟不理会大通颜色,率性作此词让歌妓唱给大通和尚去听,语语含讥,直揭大通老底。
词一开始就接连提了两个问题:禅师您唱的的哪家曲子?继承的是哪一宗派的风气啊?据说大通年轻时也是风月中人,并不是六根清净的圣僧。所以接下来老苏说,我现在也是想学学您当初啊,有什么稀奇呢?“借君拍板与门槌”是说借用你讲经说法的拍板和棒,照你的样子讲经说法。僧人说法时,说到紧要关头,往往用棍击案(称棒”)或者大声叫喊(称喝”),故称“棒喝”。然而苏轼偏不称棒,却称其为“门槌”,表示对佛门的清规戒律的不屑。以示嘲讽。“我也亦逢场作戏,莫相疑。”请您不必埋怨我啊。
下阕直接描写这位圣僧对妓女的反应。“溪女”当指妓女,是东坡代妓女自谦的称呼,与“山僧”相对成趣。那妓女才偷偷地瞟了你一眼,你就在意了,发怒了,这就说明你心中并非没有她,那装模作样的怒形于色正反映了她的到来,在您心中掀起的波澜啊。最后装作感叹:“却愁弥勒下生迟。不见老婆三五少年时。”其实是进一步揭其老底:只怪那些年轻的僧人(弥勒)出生得迟,以为你道貌岸然,一派正经,却没有看到你(阿婆)青年时代的浪漫啊,老兄!
小小的一首词,在笑谑中,却把所谓六根清净的禅师假正经的道学嘴脸彻底撕破,这就是苏轼的本事。
苏轼还有一个最好的朋友陈慥,号方山子,他从洛阳到蜀地去时,载了两个侍女,自己身穿戎装,骑着骏马,威风凛凛,挺潇洒的,每当来到山水美丽的地方,就在那里停留几天。人们看到这个人英姿勃勃,凛然不可侵犯,都认为他是天外来客,惊悚不已。十年后,他来到黄冈造了房子,定居下来。一人居住,自号静庵居士,修炼长生之道。为什么一回到家中陈慥就这样窝囊了?原来他家里的老婆非良善之辈,特别具有统治欲,长期在家里把陈慥压得透不过气来。故苏轼曾写过诗笑陈慥:“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没办法,他就一个人躲在黄冈,老苏就写了一首《临江仙》笑他:
细马远驮双侍女。青巾玉带红靴。
溪山好处便为家。
谁知巴峡路,却见洛城花。
面旋落英飞玉蕊,人间春日初斜。
十年不见紫云车。
龙邱新洞府,铅鼎养丹砂。
龙邱子,就是陈慥。昔日载着侍女游山玩水,现在竟然修炼养生之道,岂不令人大牙笑掉?回过头来,想想他之所以载着侍女出游,也并非无故。东坡笑他见了老婆就畏之如虎,只好躲在“洞府”里,与十年前载着侍女登山临水恰成鲜明的对照。
读这首词,我总想起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里《马介甫》一篇最后的议论:“家家床上,有个夜叉坐。”纵然是降龙伏虎的英雄,也免不了做老婆的奴隶。那些怕老婆的男人,想到自己何等英雄,却被老婆统治,跳到黄河里自杀算了。
从以上几则被古人赞为文坛佳话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苏轼最喜欢拿女人开玩笑,无论是对女人本身,还是对朋友,都是如此说话,态度太随便了。尤其是卖弄自己的才华,轻率、随意地处理妓女命运,反映了他对那些被侮辱被蹂躏的女子不够尊重,从侧面我们也可以看到风尘女子命运的可悲。
总之,苏轼的人生是浪漫而又绚丽的,这个在文坛上倜傥风流的奇男子,私生活也非常随便。
所以,我们在肯定东坡在文学上杰出造诣和伟大贡献的同时,也大可不必为尊者讳,否定东坡风流的一面,把东坡说成一个深于情,专于情的可敬可爱的男人。特别是不知道哪个糊涂虫,居然杜撰出王弗死后东坡在她墓前载重三万棵松树的神话。稍有常识的人都懂得,三万棵树,栽种它们需要多少时间、多少面积啊?一棵树占有一平方米那是根本不够的,而且松树也要成长,长大后那就不是几平方米了。这样一算,这个神话就不攻自破。
另外,苏轼也不是傻瓜,他非常的聪明,自己也说“我被聪明误一生”,在亡妻墓四周种三万棵树,难道是要把亡妻的坟墓包围在森林之中吗?真是岂有此理!
下面我们再就那件众说纷纭的“春娘换马”谈谈。
先说元人伊世珍《瑯嬛記》载有唐朝郭子仪的儿子郭暧的一个故事:
郭暧宴客,有婢镜儿善弹筝,姿色绝代。李端在坐,时窃寓目,属意甚深。暧觉之曰:“李生能以弹筝为题,赋诗娱客,吾当不惜此女。”李即席口号曰:“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暧大称喜,彻席上金玉酒器,并以镜儿赠李。 郭暧粗豪公子,终是大家门风手段。
可以肯定地说,郭暧家里的婢女一定很多很多,有陪伴公主吟诗读书的,有侍候他与公主日常起居的,有专门歌舞佐兴的,等而下之的是干洗衣打扫之类活儿的粗使丫头……在他看来,送了一个善于弹筝的丫鬟没有什么稀奇,府里反正有点是。但这个婢女今后的命运有谁知道呢?也许李端是一介书生,不会怎样虐待她。那就谢天谢地了。
把婢女当作物品一样赠送,竟然荒唐到称为“终是大家手段”,当时婢女地位之低不言而喻。晚唐诗人杜牧者洛阳时,公然向一个退休干部索要歌姬,那位朋友没有办法,县官不如现管啊,自己已经退居三线,而杜牧却是纪检委干部,惹不起,还是宋给他,落得做个人情。
《唐才子传》里说司空曙“尝病中不给,遣其爱姬”。“爱姬”就是他心爱的小老婆或姨太,若不是,至少也是他蓄养的能歌善舞专为给自己解闷儿的歌姬。他因病而需要钱,无奈之下,就将“爱姬”卖了换酒食钱。查司空曙的诗,确有一首题为《病中嫁女妓》诗曰:
万事伤心在目前,一身垂泪对花筵。
黄金用尽教歌舞, 留与他人乐少年。
从诗里我们可以看出,他在那女伎身上花了不少银子,精心为她聘请著名老师教学歌舞,而如今自己还没有好好享受,就要卖掉让别人去快乐,心里自然很不平衡。
这是唐代可以随意处置侍女的例子。即使像白居易非常宠爱的两个侍妾小蛮与樊素,在老白晚年,也都让她们各自走散,自己去寻饭吃。
再看明人蒋一葵《尧山堂外纪》卷六十八里的一篇故事:
故宋驸马杨镇家有十姬皆绝色,名粉儿者尤绝。一日招(詹)天游饮,出诸姬佐觞。天游属意粉儿,口占一词曰:“淡淡春山两点青,娇羞一点口儿樱,一梭儿玉,一云。白藕香中见西子,玉梅花下见昭君,不曾真个也销魂!”杨遂以粉儿赠之曰:倩天游真个销魂也。
在古代,贫苦人家的女儿卖掉以后,就失去了人身自由,由主人随意处置。官宦富贵人家蓄养的小妾、歌女是他们的财富,赠送他人,以至卖掉之类的事情,比比皆是。苏轼崇拜的名臣韩琦、文彦博等,都有过买卖女人的记录。驸马杨镇家里养了十个歌姬,他送走一个有什么影响?那些歌姬本因家里贫困而不能生活,父母将她卖给大户人家为奴,她们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买家,本人没有任何决定命运的权利。
还有大家都很景仰的辛稼轩,他也有过赠妓的行为,《清波别志》记了这样的一件事:
辛稼轩在上饶,属其室病,呼医对脉,吹笛婢整整者侍侧,乃指以谓医曰:“老妻病安,以此人为赠。”不数日果勿药,乃践前约。整整去,因口占《好事近》词云……
老婆生病了,延请名医治病,稼轩手面阔得很,不但往来车马费照出,而且允诺如果治好他老婆的病,就将侍候汤药的婢女整整女士送给这位医生。在他的物质刺激下,医生拿出全部的看家本领,终于治好了稼轩夫人的病。作为一言九鼎的男子,稼轩当然践诺,把整整女士拱手相送。这叫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词苑丛谈》里也有类似的记载:
有名妓侍宴开府,一士访之,相候良久,遂赋《玉楼春》一词,投诸开府。词曰:“东风捻就腰儿细,系得粉裙儿不起。看来只管掌中行,怎教在烛花影里?酒红应是铅华退,暗蹙损眉峰双翠。夜深著緉小鞋儿,靠那个屏风立地。”开府见此词,喜其纤丽,呼士人,以妓与之。
由此看来,苏东坡即使拿春娘换马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我们从东坡自己的话里来看,这则故事载也并非空穴来风。东坡《赠朝云诗》前面的序说:
世谓白乐天有《鬻骆马放杨枝》词,嘉其至老病不忍去也。然梦得有诗云:“春尽絮飞留不得,随风好去落谁家。”又云:“病与乐天相伴住,春随樊子一时归。”则是樊素竟去也,余家有数妾,四五年相继辞去。独朝云者随余南迁。因读《乐天集》,戏作此诗。
于明末冯梦龙编的《情史类略》附卷十三“情憾类”:
坡公又有婢名春娘。公谪黄州,临行,有蒋运使者饯公。公命春娘劝酒。蒋问:“春娘去否?”公曰:“欲还母家。”蒋曰:“我以白马易春娘可乎?”公诺之。蒋为诗曰:“不惜霜毛雨雪蹄,等闲分付赎蛾眉。虽无金勒嘶明月,却有佳人捧玉卮。”公答诗曰:“春娘此去太匆匆,不敢啼叹懊恨中。只为山行多险阻,故将红粉换追风。”春娘敛衽而前曰:“妾闻景公斩厩吏,而晏子谏之;夫子厩焚而不问马,皆贵人贱畜也。学士以人换马,则贵畜贱人矣!”遂口占一绝辞谢,曰:“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今日始知人贱畜,此生苟活怨谁嗔。”下阶触槐而死。公甚惜之。
是说东坡因“乌台诗案”而下狱,后来死里逃生,被贬黄州,那时的苏轼,真叫落毛的凤凰不如鸡,落魄透顶了,身上没有几个小钱,朝廷当时只允许他可以带几个仆人。临走时,有一个蒋运使为他设酒饯行。东坡就请他的婢女春娘劝酒。那个春娘大概姿色不错,姓蒋的竟一见钟情了,心想,东坡现在是虎落平阳,口袋里没有几文钱,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哪里还有条件蓄养婢女啊?让给我倒不错。于是就问苏轼这个春娘的去留怎样处理啊?东坡告诉他,我不想连累她,让她回老家去算了。蒋运使一听大喜,说,我拿一匹白马换你的春娘,这样,你既有了脚力,可以多携带一些用具,春娘也有着落了,怎么样?东坡知道对方的心思,但想,这样也好,春娘也能够有一个安身之处,我也就放心了,于是就答应下来。要知道,像春娘这样的女子,其家庭一定非常贫苦,能够跟随一个官宦,比回到老家要好一些。苏轼做这样安排,其实也是出于对春娘往后生活的关心。根据史籍记载,这次苏轼去黄州,连家眷也不允许带,后来由苏辙把嫂子和侄儿送到黄州的。这样情况下,大家想想,苏轼哪里顾得上春娘的善后事宜呢?有这样的机会,那是再好不过了。
当然,姓蒋的想要春娘,是贪恋春娘的美色,苏轼的侍女可不是一般女子啊。现在能够得到苏轼的同意,他心里格外高兴,就写了一首诗,得意地说,我不惜失去骏马,用它来换取美眉。今后,虽然没有了骏马月下飞奔,却自有佳人为我斟酒,这也很好啊。苏轼写的这首诗意思是,春娘这一次离开太匆忙了,我也不敢叹息懊悔。只因为这一次远行,山高水长,道路艰难,实属不得已,我不能让红粉也去受罪,所以做了这样的安排。春娘看到他们私下里做这出交易,就是没有征求她的意见,看来是不把她当作人了。于是,便整理了一下衣襟,向前说:“我听说,齐景公马厩失火,他要杀马夫,晏子劝他:‘失火,烧死的是马,现在你为了马而杀人,难道人的生命不如马吗?’齐景公一听有道理,就不杀马夫了,这是重人而轻视马的做法;而现在苏学士却拿我去换马,这正好与古人相反,是轻视人而重视马的行为。”于是,也吟诵了一首诗,然后头撞上老槐树上而自杀了。东坡非常痛悔自己的草率处理,不禁惋惜不已。
其实,春娘有一点理解是错误的,就是“今日始知人贱畜”,她把苏轼这样处理,认为苏轼为了换取马儿舍弃她的,哪知苏轼这次去黄州,从死难里逃出,自顾不暇,哪里还想骑着高头大马去享受呢?
古人强调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为长者讳。看来这“三讳”继续在我们的思维中延续。
苏轼是人,是人免不了有缺点,甚至犯错误。可是,许多研究者却认为,像苏轼这样对感情非常专一的人,做事很人性化的人,怎么会用春娘去换马呢?这一定是假“新闻”!或所以对“春娘换马”事曲为之辩,认为一定是《情史》的作者冯梦龙杜撰。吴处厚的《青箱杂记》里有一段话说得好:
文章纯古,不害其为邪;文章艳丽,亦不害其为正。然世或见人文章铺张仁义道德,便谓之正人君子;若言及花草月露,便谓之邪人,兹亦不尽也。
从文章看为人,实在是皮相的见解。所以,我们在前面不嫌其烦地阐述了苏轼对待女色的随便态度,言下是,这件事查无实据,确事出有因。所以大可不必为苏轼辩护,而应该问一下:无风不起浪,讲故事的为什么不杜撰别人而造苏轼的谣呢?
苏东坡犯事前身为知州,家里肯定不止有春娘一个婢女,被贬去黄州时,朝廷令御史台差人“转押前去”,如同犯人,人身根本是不自由的;而且身上穷得叮当响,家里闲杂人等理应遣散,让他们不要跟着受罪。既然那个蒋运使愿意用白马换春娘,这样既解决了春娘的去留问题(春娘在蒋运使家里生活不一定比过去差),自己又得到了一副脚力,何乐而不为?如此处理,也是符合常理的呀,丝毫也无碍东坡的人品!
因而,在这件事情上,苏轼并没有多少错误,错就错在春娘的道德观念。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既然已经做了苏轼的侍妾,那这辈子就是苏轼的人了。同时,春娘太爱这个风流才子,心里想的,就如教堂里举行婚礼时,神父的问话“你愿意一辈子跟随他,侍候他,无论贫穷富贵,落魄尊荣,你都愿意跟随着他,无怨无悔吗”一样。现在要让她离开,跟随一个俗气逼人的老蒋,这不仅仅是摧毁了她的理想和气节,更是从这件事上看到苏轼并不了解她的心,并不非常爱她,信心失去,精神的支柱也就倒了。所以,她失望,她灰心,再也没有生存下去的勇气。不能与他同行,毋宁死!她用死来向苏轼表示了自己的对东坡的爱。可惜东坡开始并没有了解春娘,他不是春娘的知音!
在这件事情上,我佩服春娘对主人的忠诚,却反对她的自杀行为。这样死,太傻了。死得实在不值得。其实,在那个社会里,侍妾算什么?只是被主人买来卖去的“东西”而已,这个世道哪有多少侍妾能够与主人终生相守?
唉,如果苏轼不潇洒风流、满腹才华,春娘会这样轻率地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