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结构研究史平议
作者简介:宁镇疆,男,史学博士,上海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从事古代文献及思想研究。
Email:shdtchxj@163.com
本文所谓的《老子》结构,指的是今本《老子》一书的分章、分篇及章序和篇序布局。今本《老子》分上下两篇(《道》上、《德》下)、八十一章,以及由此确定的章与章之间次第关系的结构模式,为传世的绝大部分传本所依遵。但上个世纪马王堆帛书本《老子》(甲、乙)及湖北荆门郭店简本《老子》相继出土后[1],学者注意到这些《老子》早期写本的结构与今本不尽一致,有的差距还相当大(如简本)。这就启发学者探讨早期《老子》传本的结构形态以及今本结构的形成问题[2],进而推进人们对《老子》一书结构演进乃至《老子》成书问题的认识。实际上,在帛书本、简本发现之前,历史上也有不少学者对今本的结构表示过怀疑。兹按依据材料的不同,分三个时期对学者在此一领域的研究略加介绍,藉以透视《老子》结构、乃至《老子》成书研究的发展方向。
一、帛书本发现以前
就目前所能掌握的材料看,有史可查的最早对今本《老子》结构产生怀疑,并作出自己理解的,似应推西汉的严遵。《老子指归·序》云“上经配天,下经配地。阴道八,阳道九,以阴行阳,故七十有二首。以阳行阴,故分为上下。以五行八,故上经四十而更始。以四行八,故下经三十有二而终矣。”[3]此外,后来的葛洪也对《老子》的结构有独特的安排:“乃云天以四时成,故上经四九三十六章,地以五行成,故下经五九四十五章,通应九九之数”[4]。严、葛二氏对《老子》结构的安排,透露出鲜明的阴阳五行色彩,有明显的附会嫌疑,不但不是得之古本,亦非出自对《老子》自身章句结构的分析。特别是他们的调整都只及分章而没有涉及到章序,更给人一种“凑数”的印象。严格说来,这还不能算真正严肃的结构研究。
严灵峰先生在《中外老子著书目录》中曾提到唐代孔颖达曾为《老子》作注[5]。在孔氏的本子中《老子》被分为64章。不过孔氏注本今已佚失,我们不知道其64章的分法是得之古本还是自己的重组。但无论如何,这至少说明在孔氏看来今本81章之外,《老子》尚有其它更“合理”的结构形态。上面提到,陆德明曾为《老子》作音义,提到老子著书“十九篇”,这一结构十分奇特,为载籍所仅见,不知陆氏何据。另外,对于今本德经的44章,他说“一本四十三章”[6]。这“一本”的存在,也说明其时今本的结构并没有一统天下。在李约的《道德真经新注》里,《老子》被分成了78章:道经37章,德经41章,办法是将今本的43、44,48、49,68、69分别合并成一章。但李氏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么做的理由。我们知道,唐代老学曾经在官方居于非常显赫的地位,唐玄宗的好老、注老更是出了名的。作为这一环境下的产物,唐代曾用官方的力量对《老子》作过手术,其中自然也包括《老子》的分章。如:“道德分上下者,开元二十一年,颁下所分,别上卷四九三十六章,法春夏秋冬;下卷五九四十五章,法金木水火土”[7]。其上36,下45的安排与今本略有出入,看来是玄宗认为“合理”的分章方法。不过,这里的“法春夏秋冬”、“法金木水火土”表明此种分法的附会性很大,实际上与葛洪等的阴阳说如出一辙[8]。
唐玄宗时期,与《老子》结构有关的另一件大事也颇值得关注,那就是玄宗专门以诏令的形式对《老子》《道》上《德》下的格局加以固定,略谓:“道经为上,德经为下,庶乎道尊德贵,是崇是奉”[9]。有学者据此认为“玄宗时道上德下的篇次才划一固定”[10],是有道理的。据董逌《藏书志》云:“唐玄宗既注《老子》,始改定章句,为道德经。凡言道者类之上卷,言德者类之下卷,刻石涡口老子庙中”,据此,似乎时人对《老子》章句动了相当大的手术:不仅章句作了大规模移动,而且这种移动还超越了上下篇[11]。其实,这里说的仍是钦定《道》上、《德》下的篇次,与大规模的调整章句无涉。皇权的力量自然可以保证对《老子》动手术的合法性,一般的学者就很难说有这样的资格和底气了。更何况,玄宗还把钦定的《老子》版本诏告天下,通国奉行,这对学者的怀疑精神无疑是一种禁锢。总体上说,唐代的《老子》结构研究虽有起色,但仍尚嫌薄弱。
降及宋元,《老子》结构研究渐成潮流,只是较侧重于分章方面。此一时期分章研究的主要特征是,学者们对《老子》分章的历史源流进行有意识的追溯,以此凸显今本的分章并非亘古如斯。这方面的代表性作品是董思靖《道德真经集解序说》及谢守灏的《混元世纪》。特别是董氏之作,对今本81章的来龙去脉及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分章有详尽的介绍,是一份相当完整的有关《老子》分章史的文献学资料。尤其是董、谢二人的作品中更保存有《七略》有关《老子》分章的佚文,更是弥足珍视。这种对《老子》分章的历史源流追溯,已自觉不自觉地得出了一个初步但却非常重要的结论:《老子》本来是不分章的,或至少不是像今本这般分章,而倾向于认为今本81章为刘向所手定。此一时期学者之所以能达此认识,一方面是由于老学在宋时已失去唐时的显赫地位[12],因此就少了许多禁忌;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老子》的古体写本尚有存世[13]。董思靖就提到江袤曾经说:“余昔于藏书家见古文《老子》,次序先后与今篇章不伦,亦颇疑后人析之也”[14]。薛季煊也说:“古文《老子》道德上下经,无八十一章之辨”[15]。李零先生曾认为宋时的古体写本“只是摘取《说文》引书或将某些古书中的异体改写成古体,并非别有所见”[16],但今以江氏等所见及《古文四声韵》所载大量与出土战国古文相合的《老子》古文材料看,此说似嫌绝对。能够直接地目睹篇章形制大异于今本的古体写本,对学者怀疑今本乃至探讨《老子》原始的结构形态无疑是个极大的促动。宋人以上的认识看来对元人影响很大,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引褚伯秀说,径云:“盖古本不分章,后人误以失之”[17]。对今本分章的不满和怀疑,终于使学者们“付诸行动”:元代吴澄根据自己的理解,对今本的分章重新进行了调整,这就是吴澄的“六十八章本”。吴氏云:“庄君平所传章七十二,诸家所传章八十一,然有不当分而分者,定为六十八章”。看得出,他不但对今本的结构不满意,对其它的分法也颇有微词。具体做法是将5、6,17、18、19,23、24,30、31,40、41、42、43,57、58,63、64,67、68、69,73、74分别合并为一章[18],并将78章“正言若反”归入今本79章。这是对《老子》结构较为大胆的调整。其工作除了涉及分章外,63、64两章的合并,还打乱了原有的章句顺序,一定程度上又触及到了章序问题。吴澄的“六十八章本”一定时期里很有影响,后来明太祖注《老子》就基本上采用了吴氏的分法[19]。
清代学者继承了宋元以来的“《老子》本不分章”说,并有所推进。而且,此时的研究也不再仅仅局限于分章方面,于章序也多所关注。如龚自珍云:“《道经》、《德经》,唐人所分。《老子》本不分章,亦不分上下篇,亦无《道德经》之名。”[20]看得出,龚氏对今本的分章、分篇乃至书名都持怀疑态度。不过,龚氏并没有说出其理由,实际上仅止于推测。与龚氏的推测且“坐而论道”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清代出现了第一位对今本《老子》结构作大刀阔斧调整的学者,他就是姚鼐。姚氏在其《老子章义》一书中,对今本《老子》的结构作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调整,由于其所涉章次太多,笔者无法在这里一一介绍,只能撮其要者以窥其大概。姚氏的工作主要涉及分章、章序两方面。就分章而言,既有将今本多章合并成一章,也有将今本一章析分出若干章。前者如将2、3,7、8,22、23、24,74、75等分别合并,后者如将17、36、42、79等章一分为二,另外63章实际上被分成了三部分。章序方面,如将37章移至32章后,将45章“躁胜寒”以下移至57章前,46章前半放在今本57章“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前等。考察姚氏的工作,以下几点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首先,在目的上姚氏明确标榜自己是在探求老子之“本意”,而非随随便便的改动,以求合于今人的理解。对老子“本意”的把握,姚氏显得极为自负:“余试取更之,或断数字为章,或数百字为章,若老子本意甚明……”[21],其弟子吴启昌更言:“盖自六朝至今,解《老子》者甚众,自有此本,然后分章当而析义精,老子著书之意大略可知”[22]。不论姚氏所做的调整是否能代表老子的“本义”,但明确宣称《老子》结构调整的目的是求其本来面貌,特别是其原初的结构形态,这应该说比后世形形色色的以阴阳五行等观念附会《老子》结构的做法,显然更为科学,也代表着《老子》结构研究的大方向。其次,在调整的原则上,不难看出姚氏遵循了一条可以称为“以类相从”的原则,即把“章义”相同或相近的章合并或让它们章次上相接——总之,要放在一起。这实际上是对吴澄工作的继承和光大,这种方法也为后来乃至今天的《老子》结构研究者所遵循。再次,由姚氏对今本一章的析分看,他明确看出今本有些章属“拼凑”而成,感觉可谓相当敏锐。这一点连同上面的“以类相从”原则,实际上不经意间已经凸现出在姚氏看来《老子》的组章原则——以“意义”为核心:一章之内“意义”应该单一,而“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应当归并。最后,特别应该提到的是,以后来发现的帛书本、简本来衡量姚氏的工作,有些调整与古本暗合,证明了姚氏的天才眼光。如他将今本45章“躁胜寒”以下分出,将46章前半分出,均与帛书本、简本相合。他让72章“民不畏威,则大威至矣”独为一章,让81章“博者不知”以上别为一章,也为帛书本所证实。由此看来,姚氏的工作无论是在方向、原则、还是方法上,都为后来的《老子》结构研究开辟了道路,奠定了此一研究领域诸多“范式”,成绩也相当突出。可以说,《老子》分章、章序等结构方面的研究只有到了姚鼐这里,才真正走向自觉。
此后,魏源对《老子》结构亦有调整[23]。在魏氏的本子中,《老子》被分成了68章。章数虽然与吴澄本同,但具体章的分合与吴氏本又不尽相同。其具体分法是将今本的5、6,17、18、19,23、24,30、31,39、40,42、43,57、58,63、64,66、67前,67后、68、69,70、71,73、74章分别合并。魏氏对前人的调整多有不满,尤其对姚鼐的工作批评尤烈,指其“最舛”[24]。所以我们看到魏氏的工作不乏保守之处:只是涉及分章,而并未对今本的章序表示怀疑。虽然如此,魏氏毕竟也对今本的分章进行了大规模的合并[25],这表明对今本结构的怀疑已经深入人心了。
到了近代,疑古思潮大兴。与此相关,《老子》研究的重点曾一度主要集中在诸如《老子》书之早晚,老、孔之先后等“热门”论题。不过,在“热门”论题的讨论中,学者有时也会连带地触及到结构问题。如唐兰先生提到:“《老子》并不是有章法结构的整的文字,只是一节一节地续起来的文字,和《论语》差不多”[26],并认为《老子》来源于语录,《老子》一书的编成显然要晚于这些语录,是以这些语录为素材的[27],郭沫若也基本持这样的观点[28]。此外,顾颉刚以及日人津田左右吉的所谓“纂辑”说,也与此相类[29]。不过,张岱年、叶青等则不赞成“纂辑”说,他们认为《老子》中尽管有些零散的句子,但基本上还应该承认其为“专著”[30]。这些主张虽然没有直接涉及《老子》篇、章等结构诸元,但他们实际上触及到了《老子》“成书过程”——这样一个即使在今天看来也非常具有前卫意识的话题。下文将会说明,在对《老子》分章、章序等结构诸元以及它们“流变”的研究上,离开“成书过程”这样一个大的背景是根本无法说清的。
在近代,真正有意识、专门对《老子》结构进行研究的,有马叙伦、唐文播、马其昶、陈柱[31]及严灵峰等。
马叙伦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专辟《老子称经及篇章考》一文,详考《老子》篇、章结构之流变,并进而提出对《老子》原本结构的看法。马氏的意见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那就是与宋元以降主张《老子》“原本不分章”的学者不同,他认为“《老子》原分章次”。因为在他看来,“古人治书,先辨章句”,“推之《老子》,理应亦然”[32]。这种看法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他试图从古书体例的角度去探寻答案,不纽于就《老子》论《老子》的故辄,这无疑开辟了一条新途经。附带说一下,其“《老子》原分章次”的看法,以现今发现的简本证之[33],的确是独具慧眼的。第二个方面是他继续了吴澄、姚鼐等人的路子,对《老子》的章句结构进行了重新的调整,撰成《老子校定文》。他的调整亦兼及分章与章序两个方面,一些章句的移动甚至超越了今本的上下篇,调整的幅度较之姚鼐实有过之。他的重组给人最突出的印象是“琐碎”:不惮使三言两语成为一章。这也暇瑜互见:一方面接近我们下面将要讲到的《老子》最初的“自然章句”状态,但对“意义单位”要求得过细,又经常造成新的“章句割裂”。
唐文播氏对《老子》篇章结构的研究,发端于对敦煌《老子》卷子的校理[34]。唐氏试图通过耙梳载籍对于《老子》篇章结构的记载,并参以敦煌卷子,探求今本《老子》篇章结构的由来。其主要观点,一是认为今本《道》《德》两篇、上下之分,实“魏晋以来之旧式”,而《老子》成书之初,则“既无书名,亦无篇目”。二是看出今传本有标章题、章第者皆非旧貌,认为所谓今本八十一章“始于刘向校理中秘”的说法,“文献无徵,辜难质言”。基于今本《老子》早非原貌这样的认识,唐氏亦认为今本颇多“错简”,暗示“调整”之必要。其文中对姚鼐、马叙伦的看法多所引证,即其显者。此外,马其昶撰《老子故》,将《老子》书分作30章:上篇11章,下篇19章。由81到30,马氏合并的幅度应该说是很大的。不过,他的合并也是继承了原来的章序,并且是局限于原来的上下两篇之内的。特别是,马氏并没有说出具体章次合并的理由,只是于其书之末加“昶案”云:“易曰地数三十,车以行地,故车辐之数取于三十。《老子》曰‘人法地’,又曰‘三十辐共一毂’,今分其书上篇十一章,下篇十九章,共三十章,以法地。天数始于一,终于九,藏天数于地数之中,天地之间则备矣。意《老子》原书章句盖如此也。”[35]从这里可以看出,马氏的合并实际上是附会了所谓“地数三十”、“天数始于一,终于九,藏天数于地数之中”的阴阳五行学说,而非本自《老子》之书自身的内容结构,这就使得他的合并有很大的臆测成分。至于说“《老子》原书章句盖如此”就更失之武断了。
在帛书本发现以前,对《老子》章句结构作最深入的研究、最大胆、调整幅度也最大的,莫过于严灵峰先生[36]。严氏治老垂数十年,广采诸家之说,在《老子》章句的重组上,实集前贤之大成[37]。按严氏的处理,全书依道的实质、道的原则、道的功能、道的方法重新编排章句。这样全书共分四篇,记54章(初版是56章)。如果说前述姚、魏、马诸氏的调整还限于很小的范围,因此基本上保存今本章句的概貌的话,而严氏的调整则无异于推倒重来,其章句离合之巨(一章有析为四、五节者)、变动之大(章句移动的跨度少则几章、十几章,多则跨越篇界,悉按“主题”归并),均可谓“重组”的登峰造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严氏的重组并非简单的文字游戏,其背后有严肃的动机:“庶几毋背老氏立言之本旨”[38]。也就是说,他也是意在探求《老子》“原本”,并非为了迎合今人的记诵之便。在方法上,严氏说:“凡协韵之不失其义者,从其韵。韵虽协,而义不胜者,依其义之长者。其未得土高切证据者,则以己意月乙改之”[39]。看得出,严氏并没有将古书体例作为一大证据,这是其关键的失误之处,而太多的“月乙改之”,以及多依“逻辑”的原则处理章句,也因此使他的工作带有太浓的主观色彩和理想化。对严氏的得失,我们会另文讨论,此不赘。
小结
在帛书本发现以前,历代学者对《老子》结构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首先,认识到今本分章多有谬误:或将多章误合,或将一章误分,章序也不尽合理。其次,对今本《老子》分章、章序等进行了重新的组织。最后,在对今本《老子》章句结构的重组中,学者们初步明确了《老子》原本章及章序组织的基本原则:以“意义”或曰“章义”为依归。不过,由于材料的缺乏,上述研究和工作虽不乏卓识,但实际上“推测”的成分是很大的。
二、帛书本出土之后到简本发现之前
1973年长沙马王堆帛书《老子》甲、乙本的出土,极大地震动了中外学界。两种《老子》写本一为秦汉之际、一为汉初抄本,都比今本要早一千多年,其珍贵不言而喻。更重要的是,帛书《老子》在结构方面与今本“全方位”不同:(1)篇序。甲、乙二本无一例外地《德》篇居上,《道》篇居下,与今本正相反。(2)分章。甲本以圆点作为分章符号,虽残损,但从所存圆点标示的分章看,也与今本不尽相同。乙本则无任何分章符号,连章直书,一气呵成。(3)章序。帛书本(甲、乙)章序虽然绝大部分与今本相同,但仍有三处差异:将今本24章置于21、22章之间,将今本40、41章的顺序颠倒,将今本80、81章整体移至66、67章之间。如果说此前的《老子》研究仅止于“推测”的话,而帛书本的出现则使得结构研究真正有了实实在在的文本作为依据。尽管帛书本也存在许多瑕疵,尽管帛书本也非《老子》原本,但由于其较传世诸本实在要早得多,所以在简本出现之前,很多学者在潜意识中实际上是将帛书本结构等同于《老子》原本结构的。
帛书本的出现,首先使很多学者更加坚信前人的说法:“《老子》本不分章”。理由就是帛书乙本无任何分章符号,甲本虽有,但很少,该分章而不分的地方很多。有人甚至认为甲本的符号根本不是分章符号[40]。“《老子》原本不分章”说的赞同者,囊括了其时《老子》研究的大部分学者:高亨[41]、高明[42]、张松如[43]、饶宗颐[44]、尹振环[45]、郑良树[46]、严灵峰[47]等。不过,对于“不分章”说,也有不同的意见。韩禄伯倾向于认为早期的《老子》是分章的,只是其时的分章与今本的不同而已[48]。古棣、周英的意见更具有代表性:“《老子》故书当是分章的,其每一段落,从文字形式到内容都自成系统,都是完整的一首诗,故不可能不分章。”[49]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主张“不分章”的学者,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又默认、甚至是承认《老子》原来是分章的。如高明先生在帛书本出现以后,仍然主张将“绝学无忧”归属“上章”(即今本19章,笔者按),但这实际上与其力主帛书本或《老子》原本不分章有个逻辑上的矛盾:既然“不分章”,那为何非要斤斤于它的“归属”问题呢[50]?尹振环一则说:“于是到了西汉,《老子》有了分章本”[51],表明原本是“不分章”的,但又在另处主张:《老子》古貌当为百余“章”之多[52]。这种矛盾的情形似乎昭示着问题的答案。
由于帛书甲本尚存一些分章符号,且这些分章符号所展现的分章情况与今本也存在不同,一些学者开始尝试探讨《老子》古本或曰原本的分章原貌。尹振环就参照帛书甲本,将《老子》分成了一百一十二章[53]。刘殿爵则把全书分为196个单元,又将这些单元分为三种类型:所谓的“原有”段落—它们通常是押韵的、对这些段落的解释说明,通常为散文体、简短的编辑评论[54]。韩禄伯虽没有明确将今本重分为多少章,但也谈到对今本分章的许多意见。如认为应将4、5章,22、24章,30、31章等分别合并。特别要提到的是,学者在重新划分章句的实践中,一方面进一步认识了《老子》原本的组章原则,另一方面也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判断“章界”的方法。对于前者,那就是进一步巩固了吴澄、姚鼐以来形成的以“意义”断分章的看法。如尹振环说:“帛书《老子》的分章完全是根据文义决定的。凡论点独立的,就是独立之章。凡论点互不统属的今本《老子》的章,就是多章合成的”[55],“文义”也好,“论点”也罢,都代表一个独立的“意义”单位。虽然其仅称“帛书”,但从其实践来看,显然是指向“原本”,并不满足于“帛书”。台湾刘荣贤先生提到,《老子》的原始文本都应该是表达“单义”的文句[56]。韩禄伯也说:“一章之所以成为一章,首要的是要看它是否是一个意义单位,它的主题是否把它从其前和其后的文字区分开来,它的意思是否是它自身所含有的”[57]。韩氏之所以主张将上述几章合并,原因就是感到它们在“意义”上有相通之处。对于后者的所谓判断“章界”的方法,以韩禄伯讲得最全面、也最系统。韩氏提到的方法有“意义”、用韵、及“结尾的特征”。关于“意义”,前面已经谈到。而“用韵”的方法,主要是根据两章用韵上的变化来判断它们是否为一章。所谓“结尾的特征”,即韩氏总结出一些章结束的常见方式,如“夫唯……故”、“故去彼取此”、“是以圣人”等[58],以此作为判断一章结束或章界的标志。
就研究的方法来讲,此时学者的目光也并不局限于《老子》,开始尝试着一种“比较分章学”的方法:通过研究其它典籍(传世的和出土的)的分章,寻求古籍“分章学”的一般,并试图将其引入到判定《老子》分章的证据系统。正是在这一工作中,尹振环提出了《老子》也有可能存在“一句一章”的情况,这可以说是《老子》章句研究领域的重大突破。这种比较方法的运用,以及上面提到的章界判断方法的提出和对“意义”单位的深度认同,都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帛书本出现以后,学者对《老子》“章”的把握更加努力、准确,手段也更加丰富了。
再来看对《老子》章序的研究。此一研究主要集中在帛书本章序与今本存在差异的三处地方。学者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帛书本的章序排列要比今本合理。首先帛书整理小组就认为帛书本的这三处差异:“寻绎文义,其顺序亦较通行本合理”[59]高明、尹振环等都持这样的看法[60],所以尹振环对《老子》结构的调整,于章序方面,也就只涉及到这三处。但有的学者并不满足于此,比如王土辛从帛书本三处异于今本的章序就看出:“《老子》(今本,笔者按)书中章节次序的排列,并不是不可改变的固定程式”,并在评论吴澄、魏源等人重新分章的尝试时认为,他们的重新分章“都是按照原来的头尾、顺序来分章切断的,这就必然依样画葫芦,继承了原有的缺陷”[61]。这不但表明对今本结构的调整绝不应止于三处,实际上还暗示着这样一种信息:应将分章问题与章序问题综合考虑。在没有看到简本的情况下能提出这样的看法,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不过,也有学者并不认同帛书本的章序。李炳海立足于今本《老子》《道经》、《德经》之间存在所谓“经——传结构”这样一种认识,以今本的章序为是,而帛书本的为非[62],不过,这种先入为主的方法实不足取。另外,古棣、周英认为:“《老子》书各章皆自成系统,因此,章次往往可此可彼”,但他们也认为今本在章序上亦多有不合理之处,原因就是同一主题、内容相近,理应衔接者却分属上下篇[63]。这里实际上道出了章序组织的一条原则:依然是以章的主题、“意义”为出发点,也就是所谓“以类相从”。不过在“分章”那里是要“合并”,而在章序的问题则是要“衔接”。依此认识,古棣、周英对今本章次进行了大规模调整,“从原下篇调入上篇14章,从原上篇调入下篇十一章”[64]。可见,他们对章次的调整已经突破了上下篇的界限。不过,他们的工作完全抛开了帛书本,尤其是未对三处与今本存在差异的章序作出说明。虽然我们不能唯帛书本是从[65],但视而不见总是不对的。
再来看篇序、分篇的研究。这一领域引起学者兴趣和关注的首推帛书本《德》上《道》下、与今本正相反的篇序形态。围绕帛书本篇序与今本篇序的关系,学者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主要意见可以分为三种。第一,以帛书本篇序为《老子》古本原型。持这一看法的学者有徐复观、波多野太郎、张松如、余明光、尹振环等人。对此的理由,徐复观的解释是“由先秦以至西汉,皆德经在前,道经在后。这种情形或因老子本人多言德而少言形而上之道,由此次序以保持其思想发展之轨迹。或者只反映出德经集结于先,道经集结于后”[66],张松如基本上也同意《老子》早期是《德》上《道》下的格局[67]。而尹振环则以韩非的《解老》、《喻老》先解《德》经,以及严遵本《德》经为上证明《老子》古本篇序确实是与今本相反。第二种意见是以今本的篇序为古本原型,严灵峰、饶宗颐、张学方等人皆取是说。他们的共同理由就是《老子》一书中“道”是第一位的,“德”是第二位的。基于“道”主“德”从的关系,所以应该《道经》居上,而《德经》居下[68]。更何况,太史公也屡言“道德之意”。另外,严灵峰还对帛书本颠倒的原因作出了解释:“竹书存放的次序由右而左,而传抄者却由左而右顺序取出抄写”[69]。不过,严氏所忽略的是,这种“存放”——“抄写”的错位,为何会在并非同一系统传本的甲、乙两个本子中同时存在?张学方则把帛书本的篇序归结为后来的“黄学家”所为[70]。第三种意见相对折衷一些,认为帛书本和今本的篇序是并行的,是不同学派所传而致。邱德修认为当时北派传的是今本的篇序,而南派则是帛书本的篇序[71]。高亨则主张帛书本篇序乃法家所传,今本则属道家的本子[72]。不过,这种折衷的意见却没有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既是不同派别所传,到底哪一个本子更早些?或曰何者为主流传本,何者又为变异的个例?这一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实际上前述张学方的意见也可归结为不同学派传本的差异,但张氏却作出了判断:今本早起,而帛书本晚出。值得一提的是,有关《老子》篇次先后问题的讨论,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甚至接近简本的发现。正因为此,所以最后的结论也就较为公允、平实。尹振环认为“道”、“德”的篇题,本无实际意义,就象《论语》往往以首句之字名篇,“看来始初是作为记号的篇题,渐渐演变成篇名,而这篇名又误导篇次的颠倒”[73]。看得出,尹氏的方法已经突破了那种单纯纠缠于道、德之间义理关系的逻辑理路[74],转而从古书体例上去找原因,这应该是比较符合实际的方法。
与对篇序的热烈讨论相比,对分篇的研究则很少涉及。这大概是由于帛书本已分作上下篇,很难使人更启怀疑。不过陈梦白提出《老子》实际上是由四种老学著作组成,倒是别具一格。不过,他说帛书本不分篇(章),则明显失实,因此他的“四篇”说在呼应、乃至解释与帛书本的关系时就显得理据不足[75]。另外,谢阳举认为《老子》原来并无上下篇之分,倒是开启了别一种思路,但惜乎并未详述。而他认为是刘向始作上下篇之分,则又显然置帛书本于不顾[76]。
小结
总结帛书本发现以后的《老子》结构研究,有以下几个特点或推进值得注意:
1、如果说此前的结构研究更多的是猜测的话,此一时期则由于帛书本的出现转向扎实的实证研究。不过,这一阶段需要做的工作,因此就多了这样一条,那就是首先要对材料进行解读和消化。这是前人所没有做过的。客观地说,此一阶段围绕《老子》结构所产生的争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在对材料进行认定和解释时发生分歧而导致的。
2、正是在上述对古本材料解读和认定的实践中,学者已开始觉得《老子》结构的研究,在立足于内容的逻辑推论之外,对古书体例的研究也相当重要,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当然,总体来看,把古书体例的研究引入到《老子》结构的研究,这一时期所作的工作还只能说是初步的。
3、帛书本实实在在地告诉人们,今本的有些分章的确是错的。而帛书本的分章状况,又使人们对《老子》组章原则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即对“意义”原则的认同。相应地,学者对《老子》“章”的把握也更加准确,手段也趋向丰富。比较而言,章序的研究则相对滞后(这也是由于材料的影响,仅有三处与今本不同)。不过,有学者提出章序的研究不能离开分章的研究而独立存在,确乎是极具前瞻性眼光的。
4、篇序的研究不只确立了帛书本篇序的“合法性”,更重要的是,在这一研究过程中学者初步认识到古书体例研究、古书体例比较研究的重要性。而且,从篇序的演变中,学者对《老子》结构的“历时性”特征也有了新的认识。
三、简本发现以来的《老子》结构研究
1993年发现、1998年公布的郭店楚简《老子》,可以称为上个世纪最重大的发现之一,有西方学者将其与死海古卷的发现相媲美,不为过誉。简本《老子》的年代比帛书本又要早一百年左右[77],其时的《老子》结构是什么样?这自然是惹人兴味的课题。不过,与帛书本的内容与今本基本吻合相比,简本的内容却只有今本总量的三分之一[78]。这就表明在讨论简本的分章、章序等结构之前,应该先搞清楚材料的性质:简本是当时《老子》的全部还是部分?如果是部分,那简本是属“摘抄”、“选辑”还是分篇别行的面貌?与帛书本相比,对材料的讨论在简本这里显然更必要、任务也更艰巨。忽略这个前提,分章、章序等结构方面的研究则无异于空中楼阁。
简本公布以后,有一个问题可能倒不用经材料的讨论而一望可知。那就是宋以来渐盛、帛书本出现以后达到高潮的所谓《老子》“原本不分章”说。虽然简本内容只当今本的三分之一,但就其所涉的章来看,分章符号却标示得明明白白[79],且只当今本的三分之一的简本保留的分章符号,甚至要比号称足本的帛书甲本还要多。有鉴于此,学者们已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原本不分章”说。如高明先生原来主张《老子》本不分章,认为今本的章均系汉人所分,但面对简本也是屡言“章次”、“章节”[80]。更多的学者更是撰文直接探讨简本《老子》的“分章”问题[81]。虽然他们看上去似乎仅就“简本”立论,但比帛书本早了一百年左右的简本显然更接近《老子》“原本”,实际上无异于放弃旧说。对“原本不分章”说犹明确坚持者,据笔者所见似乎只剩下日本池田知久、台湾刘荣贤及大陆的聂中庆先生。池田知久云:“……但郭店简本与马王堆帛书甲本、乙本相同,尚未将其分章”,但他在探讨今本17、18章的演变时却认为,从简本到帛书甲本所代表的战国后期的《老子》相当今本17、18章的两部分“不分为两章,而是合成一章的”[82]。刘荣贤、聂中庆对《老子》的“分章”是以今本的角度来衡量的,由于不明了古书的章句体例,特别是对“章”作为独立“意义单位”的特征缺乏认识,因此他们才认为简本《老子》“并未分章”。但有意思的是,在具体分析简本章次时,像刘荣贤仍然用到了“分章”一词[83]。这种矛盾的情形,其实意味着“原本不分章”说是应该放弃了。
下面笔者将按对简本材料性质的不同认识,分别介绍当前学术界对简本《老子》结构的研究。
首先来看主张简本为其时《老子》足本的学者的研究。这一派学者以崔仁义、尹振环为代表[84]。
崔仁义可以说是最早对郭店《老子》进行研究的学者[85]。其书《荆门郭店楚简〈老子〉研究》完成于《郭店楚墓竹简》一书问世之前,故而崔氏对简本《老子》的处理和看法,今天看来都显得相当“怪异”[86]。崔氏认为“帛书《老子》吸收了竹简《老子》的全部内容,并增加了大量内容”,这其实是“足本”说可以预期的结论。基于帛书本对简本“增加”这样一种认识,崔氏认为简本中某些章只相当于今本一部分的章(5、16、63、46、30、15),在帛书本时都经过了后人的增益和补充[87]。他的这种“对应补充”的说法,其实意味着帛书本时这些章就是“一章”了。尹振环认为简本提供了《老子》分章最原始的证据,而帛书乙本取消分章符号是“退步”。另外,尹氏认为甲、乙两组从形制上看当初应该是编为一册,这就证明“始初《老子》也是上下两篇组成的”[88]。章序方面,他认为简本章序“合符思维逻辑,大多能看出层层展开的踪迹”[89],但他又说帛书本时对章序进行了重新的安排,章序又被组织得“井然有序”[90]。应该指出的是,尹氏对简本及其结构的论述不乏逻辑矛盾及随意之论。如他在陈述简本非“摘抄”、“节选”本的理由时说:“节选,会不会63章选一点,跳过5个章再回到64章选一点,然后又经过18个章再回到64章在选些重复的东西呢?”且不说这里默认《郭店楚墓竹简》一书对简本章、组的排序已欠严谨,而且,这里的反问实际上也是预先承认了其时有一个内容、章序同于今本的《老子》传本,这反倒证明了“节选”说。《老子》云:“慎终如始”,可不慎欤[91]!
台湾刘荣贤先生倾向认为今本不见于简本中的部分为后人所增,这意味着在他看来简本亦为其时足本(但他也承认这证明起来非常困难),因此我们将刘氏的观点放在此介绍[92]。刘氏认为《老子》最原始之文本是经由口传方式传播的“简短韵语”,这些“简短韵语”在简本中仍然有所体现,即为一章中短促之“段落”。“所谓‘段落区隔’即是后代《老子》书之‘章节’之所本”。后世“章节”形成不外两大方式,一是不同“段落”之间的“整合”(其实即合并),二是后人对某一段落的“诠释、引申和补充”。鉴于简本尚未形成今本的章节体,所以刘氏认为简本“未分章”。但刘氏又认为简本《老子》已离原始面貌有很大的距离:已经是初步“整合、诠释、引申和补充”的结果,而且还没有结束。因此他认为“在《老子》之形成过程中,它始终是一本‘未定之书’”。章序方面,他认为“《老子》古今本之间章序之不同并没有值得注意之意义”。因为“《老子》书本来就不是一本首尾一贯,体系严谨之著作,因此章次间必然不可能有多大意义”。刘氏的研究有两点值得特别注意:一是认为《老子》的原始文本为口传之“简短韵语”(其用“段落”来概括却并不恰当),而此即为今本“章”(刘氏用“章节”也不准确,因为“节”很容易与“段落”混淆)之所本,二是看出《老子》是不断完善之书,即《老子》的成书是一个“长时段”的过程。下文将会证明,这两点都包含了相当的“合理内核”。在对简本《老子》结构研究的学者中,刘氏是为数不多的从《老子》之书发生、发展的角度着手的,其工作可谓独树一帜。
相对于“足本”说的势单力孤,主张简本并非为其时《老子》足本的学者阵容相当庞大:裘锡圭、王博、彭浩、丁四新、高明、陈鼓应、高晨阳等,可谓极一时之选。当然,他们也并不一定都涉及到了《老子》分章、章序等结构问题,下面所要介绍的是在结构方面有特别关注的学者的意见。
先来看一下裘锡圭先生的意见。裘氏认为郭店简属“摘抄”本,在郭简之外,其时还应该有篇幅与今本相同的简本[93]。而且,郭店简的“摘抄”是经有意识“策划”的。既然如此,则章序或曰章次的研究首先就遇到了困难,诚如裘氏所说:“……其所抄各章的次序就不一定符合简本各章原来的次序。……很难根据郭店简的章序,来研究简本的章序。”[94]尽管如此,裘氏还是指出郭店简有两处章序与今本密合[95],并云:“这就是说,这两章的次序[96],简本跟今本很可能相同”。虽然直接的材料寥寥无几,但裘氏从帛书本章序已有三处与今本不同的事实推测:“简本比帛书本早了一百年左右,章序与今本不合之处可能要比帛书本多得多”。相对于章序的证据不足,简本分章情况则由于有明显的分章符号,比较容易辨明。据此裘氏认为今本64章当时本为两章,今本20、45、46在当时也可能为两章,而今本5、52在当时则可能为三章。不过,裘氏仍然审慎地指出:“简文某一章的内容只相当于今本相应之章中的一段的现象,不能都用今本的一章在简本中本为两章或三章的模式来解释”,这实际上是充分考虑到了“摘抄”的影响以及后人添入注语的可能。此外,裘氏还提到了原本为一章,后来分成两章的情况,即今本的17、18章。不过,总结《老子》分章的演变规律,裘氏认为:“在《老子》流传的过程中,原来的一章被分成两章的情况大概很少发生。《老子》分章方面的变化,其主要趋势是合而不是分”。
再来看一下王博的意见[97]。王氏主张简本属“摘抄”本,且三组是依据三个不同的传本来“摘抄”的;作为“摘抄”本的三组简都有相对明确而统一的主题。既然是“摘抄”,王氏认为存在为了“主题”的需要而对“原来的《老子》有删减的现象”。王氏倾向于以此来解释简本某章只相当于今本一部分的现象。这一点其实上面裘先生已提及,不过,王氏对此似乎更为看重。这其实意味着在王氏看来,简、今本之间在分章上的差异,主要由“摘抄”造成的,并不代表简本所据的《老子》传本在分章上与今本存在不同。也就是说,他似乎并不认同裘氏所主张的,《老子》分章在由简本到帛书本再到今本所发生的演变。基于三组“主题集中”,所以王氏认为“各段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凑”,并进而推测:“这种情形有助于说明在郭店《老子》之前,已经存在着一个类似于通行本规模与次序的《老子》书。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如果竹简各本是今传《老子》底本(或称祖本)的话,后来的编者没有理由打乱原本非常整齐又紧凑的顺序,而另外代之以一个较松散的次序。”王氏这里实际上是援引了《周易》帛书本、今本在卦序上的差异作为证据的。同分章一样,王氏主张简本的章序有着编者的特殊用意,并不代表它所依据的传本的章序。基于以上认识,王氏认为“郭店《老子》所依据的三个传本与通行本之间的差别不会很大。尤其在整体的结构(包括字数、顺序等)上,应该是非常类似的”。这一点与裘先生的看法也有不同。王氏并认为通行本的样子直到刘向时才基本定型。在对简本《老子》结构研究的学者中,王博在材料的讨论、方法的运用等方面都显得较为细密,他的观点因此也更有代表性。
再来看一下彭浩先生的意见。首先要指出的是,彭氏并没有对简本是否为其时《老子》的足本作出说明。不过他明确指出其时的《老子》在分章上大异于今本,认为“按照简本《老子》的结构,通行本与之对应的三十一章实为四十章左右”,并认为《老子》“原本应超过百章”[98]。很明显,彭氏这种看法实际上排除了“摘抄”及后人补入注文的可能,认为简本的分章即为《老子》的分章原貌。在章序上,彭氏也认同简本的章序。认为“简本《老子》各章的文义衔接要优于帛书本和通行本”,从而认为简本的章序安排比帛书本、今本“更能体现《老子》原意”[99]。看得出,在章序的问题上,同样认为简本合理、有机,但彭氏主简本早而今本晚,与上述王博的意见正好相反。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彭氏还提到帛书本形成时对《老子》作了很大的调整,包括文字、分章、章序等方面[100]。不过,他说“帛书本比简本更系统”,不知这是否和其前述的有关简本结构更合理的看法相矛盾。而且,他说帛书本时已有“八十一章”的框架[101],却是明显的失实。
郭沂最初主张简本属足本,但后来也作了修正。其最新的意见是“郭店《老子》有可能并非当时《老子》的全部,但其全部应该保存在今本《老子》里”[102]。他认为简本无论从文字、分章还是章序上看,都更为原始,因此不同意“今本系统在简本出现之前业已存在”的看法,当然也不同意“摘抄”说[103]。也就是说,郭氏认为简本的结构形态就是其时《老子》结构的原貌,这实际上与彭浩的意见不谋而合。
再来看一下丁四新先生的意见。丁氏首先也认为简本并非当时的足本,但并不同意王博等人的所谓按主题“摘抄”的看法[104]。实际上也就倾向于认为简本的结构形态即为其时《老子》“实在”的结构模式,并没有因为“摘抄”等编辑行为而改变。在这个基础上他主要对简本与帛书本、今本在分章方面的不同进行了讨论。他认为“总的来看,简本分段(亦可理解为分章,笔者按)过细,文本按思想上的共通性结集的密度不大,这应当是帛书及各通行本的编者要重新编辑文本的最深沉内在的原因”[105]。看得出,他特别强调帛书本时对简本以来《老子》文本的编辑、改造。这从他对帛书本墨记符号运用的评价尤可看出:“很明显帛书中墨记符号的使用和减少都受到某种或一些观念的指导”,“(帛书本)消去分章记号,重新编辑文本以成篇成书……这就是在《老子》文本流传过程中最根本性的一次观念变革和革命性的文本编辑实践”[106]。这实际上是以“突变”的方式来解释简、帛之间的结构变革。这与彭浩的观点近似,但深度过之,而和王博的意见却截然不同。需要说明的是,丁氏对帛书本材料的讨论有明显误读或失实的地方,这难免要影响到他的结论。
最后来看一下聂中庆先生的意见[107]。在聂氏看来,“从简本《老子》的文本构成上看,当时尚未形成一个数量上相当于今本五千言的《老子》全本,简本《老子》正处在老子的语录缀合到编辑成书这样一种过渡形态。”[108]看得出,同样是认为当时未有相当今本的《老子》全本,但对简本的性质,聂氏的看法却与前述尹振环等人的意见正好相反:简本并非当时的足本——这好象与裘锡圭等先生的看法一致,但实际却不然:裘锡圭等先生的“非足本”说,是承认当时已有近乎今本规模的“五千言”,而简本只是其中的部分,或“摘抄”;但聂氏却认为其时《老子》还是“语录”状态,虽有“缀合”,但尚未形成整体意义上的“书”。需要指出的是,聂氏的工作与上述刘荣贤、丁四新先生一样,是学界为数不多的循着《老子》一书从语录结集到章句整合成书这样一条“历时性”线索展开研究的,其思路和眼光都值得肯定,但在具体的研究中,特别是对材料(帛书本、简本)的解读中,聂氏也存在严重的误读,而其根本的问题就是可以称之为“微观”主义的研究方法:以墨钉符号的运用来说明《老子》文本结构的形成[109],特别是以同一文字的不同写法来说明《老子》文本构成的“历时性”[110]。由于没有对简本中这些微观特征的作全面关照,特别是缺乏对同墓出土的其他文献以及近年来出土的更多文献这些微观特征的全面把握,聂氏的结论就是孤立的。“微观”研究当然是历史研究之必需,但这种研究应该有尽可能多的“样本”作为依托,否则就有可能流于“盲人摸象”,不得不慎。
此外,廖名春先生曾系统地对简本《老子》做了校释工作,侧重文字训诂。其虽然没有专门论及简本《老子》的结构问题,但对“结构”也偶有涉及。这其中值得注意是章序方面。廖氏立足于对简本文字的考证、训释,认为简本章序较今本更加合理,应为《老子》旧貌。如对于简本甲组相当今本30、15、64章后半的章序排列,廖氏认为此三章:“皆是讲人生论,讲治道无为,联系密切,而‘视之不见’章(即今本14章,笔者按)主要是讲天道,讲宇宙论,与此关系不大。可见楚简的此处章节次序应为故书原貌,王弼本不可从”[111]。对简本章序的这种看法,廖氏实际上与彭浩是相同的。
小结
总结上述对简本《老子》特别是其结构的研究,有以下特点或推进值得注意:
1、不难看出,学者把相当的精力投入到了对简本材料性质的讨论中。作为结构研究的前提和基础,这一工作是认真、严谨和必要的。虽然此一问题迄无定论,但应该看到,在讨论的过程中,学者对《老子》在早期的成书、流传、体例都有较以往更为深入的认识。虽然是“前提”的讨论,但这些问题其实都攸关《老子》的结构问题。从此意义上讲,“过程”和“结果”同样重要。说“材料的讨论”可比结构研究的“富矿”,应不为过。
2、不论简本是否“足本”、或否“摘抄”,相当一部分学者看出其时的《老子》结构应与帛书本有所差别,更遑论今本了。这有利于确立这样一种认识,即先秦时期《老子》结构是经历几次大的变化的。或者说《老子》结构的演变是与《老子》的成书相始终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
3、帛书本所昭示的许多今本分章的错误,再次为简本所证实。这意味着尽管简、帛之间在结构方面尚存在差异,但这仍不妨碍它们之间有“一贯”的、相通的东西。比如一章在“意义”上要尽可能“单纯”等。以上这种相通性可以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老子》结构的变化:是“突变”?是“渐变”?还是兼而有之?
4、在章序的问题上,很多学者都提到了简本相对“有机”,而帛书本或今本却相对“松散”,并试图透视其间的发展线索。但在具体的方向上,意见却截然相反:一主从“松散”到“有机”,一主从“有机”到“松散”。这表明这绝不是一个容易轻松回答的问题,对它的进一步追索可能会帮助揭示古书编纂学上一些规律性的内容。
四、存在的问题及推进之法
以上对《老子》结构研究及其阶段性的推进作了简要介绍。不难看出,以往的研究随着新材料的陆续发现,也不断取得进步。在《老子》结构或《老子》成书的研究上形成了一些相当有价值的看法,这可以说是我们进一步推进此项研究起点。但也要看到,以往的研究无论在材料的解释,还是具体的方法运用等方面都也还存在许多问题,这正是本文要重点关注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材料的解释和确认还欠准确。前面提到,材料的解释问题是结构研究的前提和基础。以前学者对此虽也多有关注,但仍有学者对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尤其对它与结构研究关系的认识,尚显模糊。这突出表现在有些学者对材料的解释过于随意,不能把它放到《老子》结构演变的大背景下去认识。不独简本如此,就是发现已经近三十多年的帛书本材料的解释也不能让人满意。如现在虽然有简本作为参照,但仍有学者说帛书本“不分章”,而且不承认帛书本的符号为分章标记。所以,我们认为结构研究首先要作的工作就是对材料进行尽可能合理的解释。不是就帛书本谈帛书本,也不是就简本谈简本,而是将其放到《老子》成书及结构演变的大背景下加以认识。在尽可能长的“时段”内去认识它变异的“阶段性”和传承的“一般性”。并结合简本、帛书本、今本,对各自的前身和下延作尽可能合理的推测,由此揭示《老子》成书及结构演变的线索和脉络。
第二,以往学者每每孤立地看待《老子》的结构特征,不能把《老子》结构的流变与《老子》的成书过程结合起来加以考察。这势必会影响到我们对《老子》结构演变背后的真实动机作出准确的评价。未来的《老子》结构研究应该结合近年来新出土材料,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对古书流传与形成的新认识,来对《老子》结构的流变作出解释和评价。应该进一步充实并丰富以往学者对古书体例的研究,并尝试将其引入到佐证《老子》结构的证据系统中,从而丰富我们把握、界定《老子》结构的手段。
第三,应该看到,在具体的方法上,前人也存在过分追求整齐的弊端。比如对分章的追求要尽可能“合情合理”、满足“意义”单位的原则,对《老子》结构的演变给出一个比较规则、完美的解释模型。但必须承认,我们上面总结出的这些方法、原则等往往都来自今人的观念、逻辑和习惯。这时候就要保持足够的清醒:这些观念、逻辑和习惯是否都是古人的那一套东西?这绝不是多余之虑。在分章问题上,我们常常有这样的体会,即往往觉得最合理、最理想的分法,却每每不是历史的、现实的分法。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绝学无忧”是归属20章还是19章的问题。无论从意义还是从用韵的角度看,它属19章显然更“合理”,但简本出现后马上令人哑口无言:它还是属相当今本的20章。这说明,有些时候“好的”却不是“真的”。传世有些版本依然让“绝学无忧”属20章,这应该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理想”归“理想”,“现实”归“现实”,“传统”和“习惯”应该得到尊重,不能轻易改变。其实,今人的观念、逻辑和习惯也无可厚非,不过由于时空的迁延,今人的这一套理念肯定与古人存在距离,这时如果仍然纯以今人的标准为是,就必然产生错位。因此,在以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该充分注意那些不能为“原则”、“模型”所容纳的因素,在“整齐”与“参差”之间维持一种必要的张力。
第四,回顾以往的《老子》结构研究,从目的上看,“原本追溯”一直是结构研究持续不断的动力。不过,帛书本、简本的陆续发现,又使我们认识到《老子》结构有很明显的“阶段性”特征。那些曾经非常相信帛书本结构的学者,现在又在主张简本代表了《老子》“原本”的结构模式。其实在这个问题上,严格地说,绝对的“原本”是不存在的,只有某一时代的《老子》传本存在,因为《老子》结构始终处在一种变化的运动中。但这并不等于否定“原本追溯”的意义,它的价值其实在于为结构研究提供努力的方向,而并非“目标”本身。它实际上是在以逆向的方式复原《老子》结构演变的线索。这就要求我们不能静止、机械地理解“原本追溯”。否则,它不但会使我们亦步亦趋地跟着出土材料走,看不清其潜在的内涵和外延,而对“原本”的过于迷恋也必将使我们坠入虚幻的空想,实际上又陷入上面提到的过于追求“整齐”和“理想”的误区。
第五,上面在谈对帛书本结构的研究时我曾经提到,有学者已经意识到将分章和章序结合起来研究的必要性。但可惜的是,那还仅停留在设想的阶段,更多的学者仍然是孤立地对待《老子》结构诸元:分章、章序、分篇和篇序。实际上,帛书本、简本的发现告诉我们,综合而非孤立的研究,有时不但是必要的甚至还是必须的,舍此《老子》结构的演变是无法说清的。比如学者虽然认识到“帛甲本相当于通行本第四十六章前段的‘·天下有道……戎马生于郊’部分本应是另外一章”,但却仍然说:“只是在帛甲本形成时,把本无联系的两章合并到一章之中”[112]。其实,帛甲本“罪莫大于可欲”前也有明显的分章符号,这说明今本46章在帛甲本时仍然是两章,帛甲本所作的工作,其实只是在次序上让这两部分前后衔接,而并没有把它们“合并到一章之中”。另外,对于像今本16章、20章在简本中内容少而在帛书本和今本中内容多的现象,学者每每将其归结为帛书本或今本有“增入”之内容。这实际上就是“默认”帛书本时多出的内容与原有内容是合为一章的。实际上这类内容可能原来就有,并非后人“增入”,帛书时人所作的工作大概仍是在次序上让这两部分前后衔接,而“合并”则是后来的事。在这类问题上,帛书时代的工作实际牵涉的是“章序”问题,而非“分章”问题。可见,孤立地对待《老子》结构某一方面,不仅在方法上有欠严密,其更深一层的后果必将妨碍我们对特定时代《老子》结构上的变化作出准确的评价。因此,在对某一时期《老子》结构的研究中,我们也应该尽可能地将《老子》结构诸元综合起来考察。
注释:
[1]分别参见《马王堆汉墓帛书(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及《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
[2]专门探讨此类问题的,有尹振环、王博、刘荣贤(台湾)、彭浩等先生。他们的成果分别可参见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论<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简本、帛书本<老子>比较研究》(《文献》1999年第3期),王博《关于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的结构与性质》(《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刘荣贤《从郭店楚简论〈老子〉书的段落与章节之问题》(《中山人文学报》第十期),彭浩《谈郭店〈老子分章及章次〉(《中国文物报》1998年10月28日,第3版)、《郭店一号墓的年代与简本〈老子〉的结构》(《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
[3]严遵本虽然分章与今本不同,但明显是在今本的基础上重组而来,故在分章上严本并不具有“早期传本”特征,我们之所以把它归入“早期传本”,还在于其篇序方面的独特性。
[4]董思靖《道德真经集解序说》,《道藏》短五——短八。
[5]参见韩禄伯《论〈老子〉的分章》,《简帛研究译丛》(第二辑),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
[6]陆德明《经典释文》,中华书局1983年,第358页。
[7]参见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第5页。
[8]韩禄伯认为唐玄宗的分章就是直接秉承葛洪的,见《论〈老子〉的分章》。
[9]《册府元龟·帝王部·尚黄老》,中华书局1960年。
[10]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第6页。
[11]蒙文通先生即认为其“悉乱旧次”(蒙文通《辑校〈老子李荣注〉跋》,《图书集刊》第8期,四川省立图书馆1948年)。其实,玄宗并没有言“道”都归上、言“德”悉归下地大规模调整《老子》章句。原因很简单:《老子》中许多章既不言“道”,也不言“德”。若依上规则,这些章岂不是没处放?而蒙氏也承认“世传五千文本,次第皆无改易”。“凡言道者”、“凡言德者”,其实主要还是针对首章(1章与38章)而言的,不能一概而论。
[12]尽管宋徽宗也注《老子》,但那更多的是个人雅好,并没有强制性地以御注统一天下。
[13]这些古体写本,一方面有可能是唐初傅奕所见的所谓“项羽妾冢本”,还有可能是汉以来的中秘旧本(河间献王所得所谓“古《老子》”)
[14]蒙文通认为江氏所见出自唐司马承祯的三体写本,不确(见上揭蒙文)。蒙氏此处实际上是将司马承祯的三体写本直接等同于董逌所云的玄宗注本。其实,孙诒让早已提到,所谓“玄宗本”有“天宝”和“开元”之异,并非单一(参见高明《帛书老子校注》,第263—264页)。如果江氏所见真的为司马承祯的三体写本,而此写本又确据那种“悉乱旧次”的“玄宗本”,则其出自后人离析,昭然可见,何劳江氏之疑。笔者以为江氏所见,即当为真正的古体写本:不特字形为战国古文,其章句结构亦当颇为有据。
[15]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参见王重民《老子考》,中华图书馆协会丛书第一种,1927年。
[16]李零《出土发现与古书年代的再认识》,《李零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2月,第39页。
[17]《道藏》诗一——染八。
[18]韩禄伯将30、31两章的合并漏掉,见《论〈老子〉的分章》,《简帛研究译丛》第2辑,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8月,第47—48页。
[19]明太祖注本还将76、78也作了合并。韩禄伯已指出此点,见前引韩文。
[20]《定庵年谱外编》,转引自饶宗颐《书〈马王堆老子写本〉后》,《道家文化研究》第3辑。
[21]见是书《老子章义自题三则》。
[22]见该书后序。
[23]见魏源《老子本义》,上海书店1987年据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影印。
[24]魏源《论老子》,《老子本义》第6页。
[25]有些地方还颇显卓识。如对于唐张君相以来许多学者所主张的,将今本20章“绝学无忧”归19章的看法,魏氏并不苟同。认为“文义音韵俱不协”,遂“不取”。见《老子本义》第20页。
[26]唐兰《老聃的姓名及时代考》,《古史辨》第四册,罗根泽编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8月。
[27]唐兰《〈老子〉时代新考》,《古史辨》第六册,罗根泽编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11月。
[28]郭沫若《老聃·关尹·环渊》,《古史辨》第六册。
[29]张季同《关于老子年代的一假定》,《古史辨》第四册。
[30]分别见前引张文及叶青《从方法上评老子考》,《古史辨》第六册。
[31]据严灵峰《周秦汉魏诸子知见书目》称,陈柱曾著《老学八篇》,书后另附《新定老子章句》,“改定《老子》章句文字,移动颇多,虽未尽善,但比马叙伦之校定《老子》为优。盖胜前人之大胆尝试也”。笔者虽多方搜求,陈书竟不克寓目,不能不引为憾事。
[32]马叙伦《老子称经及篇章考》,《老子校诂》,第20页。
[33]马王堆帛书本《老子》发现以后,学界几乎一边倒地认为《老子》“原本不分章”。详下文介绍。
[34]唐文播《老子篇章字数考》,《说文月刊》第四卷(合刊),卫聚贤主编,说文社1944年。该文附题“法人柏里和氏paul pellict (今译伯希和,笔者按)敦煌《老子》卷子校记之三”。下凡引唐说,俱见是文,恕不一一标出。
[35]马其昶《老子故》,秋浦周氏刊本1920年。
[36]严灵峰《老子章句新编》,东方书店(上海)1946年再版。按该书曾迭经“再版”,共记有四(帛书本发现以前)。其中“三版”时将章数由56更为54,遂为定本。笔者虽多方搜求,仍仅见其“再版”,其它则不克寓目,虽不无遗憾,然由此亦可窥其“新编”之大概也。
[37]举凡对《老子》章句有所重组的学者,概不出严氏之法眼。如其谓:“吴澄效之,尤多窜改……姚鼐欲言是正章句,又率而从事。魏源继之,虽无甚可取,然不拘虚成见,有足多者。马其昶作三十章,而亦分二篇。……而陈柱氏更有《新定老子章句》之作,可谓已胜前人矣!”见《〈老子章句新编〉定本跋》,严灵峰《老庄研究》,台湾中华书局1979年。
[38]严灵峰《〈老子章句新编〉序》,《老庄研究》。
[39]严灵峰《〈老子章句新编〉序》,《老庄研究》。
[40]戴维先生认为:“如果是分章符,为何甲本的分章有那么多与今本不同?”这种发问实际上就是认为《老子》的分章自古到今都是一样的,这就忽略了考察《老子》结构阶段性特征的绝佳机会,殊为可惜。见《帛书老子校释》,岳麓书社1988年版,相关论述见该书后所附“关于帛书《老子》甲本中的圆点标志”一文。
[41]高亨、池曦朝《试谈马王堆汉墓中的帛书老子》,《文物》1974年11期。
[42]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中华书局1996年5月,第19页。
[43]张松如《老子说解》,齐鲁书社1998年4月,“引言”部分。
[44]饶宗颐《先老学初探》,载《中国宗教思想史研究新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按,该书出版时简本《老子》早已公布,但其文写作当在简本发现之前。
[45]尹氏说“于是到了西汉,《老子》有了分章本”,说明也是主张“原本不分章”。见《帛书老子释析》,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页。
[46]郑良树《论帛书本〈老子〉》,《竹简帛书论文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
[47]严灵峰《马王堆帛书老子试探》,台北河洛出版社1976年。
[48]韩禄伯《论〈老子〉的分章》,《简帛研究译丛》第2辑,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8月,及《再论〈老子〉的分章问题》,《道家文化研究》第14辑,三联书店1998年7月。
[49]古棣、周英《老子通》(上),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8月,第26页。
[50]高明《帛书老子校注》,第315页。
[51]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第8页。
[52]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即将《老子》重新划分为一百一十二“章”。
[53]见前揭尹氏书。
[54]参见韩禄伯《论〈老子〉的分章》。
[55]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第12—13页。
[56]刘荣贤《从郭店楚简论〈老子〉书中段落与章节之问题》,台湾《中山人文学报》第十期,2000年。
[57]见前揭韩文,第53页。
[58]见韩氏《论〈老子〉的分章》及《再论〈老子〉的分章问题》,《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四辑。
[59]《马王堆汉墓帛书(壹)》,文物出版社1975年版。
[60]见高明《帛书老子校注》及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于相关章次下作的说明。
[61]王土辛《关于〈老子〉分章问题之管见》,《社会科学辑刊》1986年第6期。
[62]李炳海《〈老子〉一书的经、传结构及编次》,《东北师大学报》1984年第1期。
[63]古棣、周英《老子通》(上),第27页。
[64]古棣、周英《老子通》(上),第28页。
[65]古棣有文《傅奕本优于帛书论》,另题“为反对唯帛书是从而作”,亦收入《老子通》(上)。其对帛书本的视而不见盖出于是乎!但不应该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66]《明报月刊》(香港)1975年6月,第114期,及《明报》1976年4月,第11期。
[67]张松如《老子说解》,齐鲁书社1998年,“引言”部分。
[68]分别见饶宗颐《书〈马王堆老子写本〉后》(《道家文化研究》第3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8月)及张学方《〈老子〉古本道德顺序试探》(《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
[69]严灵峰《马王堆帛书老子试探》,见上揭张学方文。
[70]张学方《〈老子〉古本道德顺序试探》。
[71]邱德修《楚帛书老子德先道问题蠡测》,《中华文化复兴月刊》1977年第10卷第11期。
[72]高亨、池曦朝《试谈马王堆汉墓中的帛书老子》,《文物》1974年11期。
[73]尹振环《〈老子〉篇名篇次考辨——三论帛书〈老子〉》,《文献》1997年第3期。
[74]遗憾的是,直到最近,有学者在谈帛书本篇次时,仍然是狃于这种“义理”关系的故辄而不觉(参见高华平《楚简本、帛书本、河上公注本三种〈老子〉仁义观念之比较》,《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颜之推曾说“观天下之书未遍,不得妄下雌黄”(《颜氏家训·勉学篇》),要求未免太高。但是,作为严肃的学术研究,对于自己关注课题的“学术史”背景的了解,则是起码的要求。
[75]陈梦白《论组成〈老子〉书的四种老学著作》,《福建论坛》1989年第4期。
[76]谢阳举《为五千言正名》,《广东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
[77]裘锡圭《郭店〈老子〉简初探》,《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8月。
[78]文物出版社《郭店楚墓竹简》(1998)于“前言”中曾提到简本相当于今本的五分之二,但这是把《太一生水》也算在内了。如果将该篇除去,再去掉重复的今本64章后半,简本实际的内容应相当于今本的三分之一。此一点裘锡圭已经指出,见前揭裘文。
[79]当然也不排除由于疏忽漏标、误标或标得不标准的现象,但这些疏误所占比重并不多。
[80]高明《读郭店〈老子〉》,《中国文物报》1998年10月28日,第3版。
[81]参见彭浩《谈郭店〈老子〉分章和章次》(《中国文物报》1998年10月28日,第3版)及前引裘锡圭先生文。
[82]池田知久《尚处形成阶段的〈老子〉最古文本》,《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
[83]见前揭刘氏文。聂氏的意见见《郭店楚简〈老子〉研究》,中华书局2004年,第18页。
[84]作为较早涉足简本《老子》研究、且较有影响的学者,郭沂最初也力主“足本”说,但后来已有所修正,其前后观点可分别参见其《从郭店楚简〈老子〉看老子其人其书》(《哲学研究》1998年第7期),及《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2月,第514—515页。
[85]崔氏曾参加了郭店简的整理工作,因此具有常人难以比拟的资料优势。相关背景见其著《荆门郭店楚简〈老子〉研究》(科学出版社1998年10月)书末“后记”。
[86]详情请参崔著第26—29页。
[87]见崔著,第31页。
[88]尹振环《重写老子其人重释〈老子〉其书》,《中州学刊》2000年第2期。
[89]尹振环《楚简与帛书〈老子〉的作者和时代印记考》,《贵州文史丛刊》2000年第2期。
[90]尹振环《也谈楚简〈老子〉其书——与郭沂同志商榷》,《哲学研究》1999年第4期。
[91]郭店简初始公布的时候,学者鉴于其材料之新,故常作新颖、“惊世”之论,却较少细密、严谨的考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意见也每每站不住脚。这差不多成了新材料公布之初常有,可能也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92]以下刘氏意见均见刘荣贤《从郭店楚简论〈老子〉书中段落与章节之问题》。
[93]裘先生对“简本”的定义是其时《老子》的完整传本,而本书中除非特别注明,笔者所用“简本”仅指郭店简。
[94]裘锡圭《郭店〈老子〉简初探》,《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8月。以下凡引裘说,除非特别说明,均见该文。
[95]裘氏在下文谈到今本45章在当时本为两章时说:“这两章在简本中就应该是前后相次的,后来的本子沿袭了这种章序,以致这两章最后被误认成了一章”。准此,则章序与今本相合的情况还应该包括这种特例,对此,我在下文会有进一步的讨论。
[96]指甲组27—32简顺次抄写了今本56、57章的内容。前面提到“两处”,即还有丙组1—3简顺次抄了今本17、18章的内容,但无论简本还是帛书本它们都只是一章,故而勿论。
[97]见王博《关于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的结构与性质》,《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8月。以下王氏意见均见该文。
[98]《谈郭店〈老子〉分章和章次》,《中国文物报》1998年10月28日,第三版。相似论述又见于彭著《郭店楚简〈老子〉校读》,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第12页。又“百章”之说,前述尹振环在对帛书本进行研究时,已提出类似结论,惜乎彭氏并未对其进行呼应。
[99]同上。
[100]彭浩《郭店一号墓的年代与简本〈老子〉的结构》,《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
[101]同上。彭氏已经指出帛书本有些分章同于简本而异于今本,又怎么能说帛书本时已有今本般“八十一章”的框架呢?
[102]郭沂《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第515页。
[103]郭沂《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第516—517页。
[104]丁四新《郭店楚墓思想研究》,东方出版社2000年10月,第39页。
[105]丁四新《郭店楚墓思想研究》,第56页。
[106]丁四新《郭店楚墓思想研究》,第44页。
[107]聂中庆《郭店楚简〈老子〉研究》,中华书局2004年,以下但凡涉及聂氏的观点俱见是书。
[108]见聂书第17页。
[109]从简本来看,墨钉仅仅是分章的标识或句读符号,在分析《老子》章句结构时确有用处,但聂氏将其看成是《老子》文本“历时态”“聚合”的痕迹,显然求之过深。
[110]参见聂书第25—27页。
[111]廖名春《楚简老子校释(九)》,《简帛研究2001》,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112]《中国文物报》1998年10月28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