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与明代的灯俗
作为反映明代市井生活的文学作品,《金瓶梅》不仅描写了当时人们的衣食住行,也有许多民俗,丰富多彩的节日彩灯就是其中一项,第十五回《佳人笑赏玩灯楼 狎客帮嫖丽春院》就是一篇专门描写上元节(元宵节)彩灯盛景的回目。
那一日,应李瓶儿之邀,西门庆的大小老婆月娘等人率家奴前往看灯。李瓶儿家的房子有“门面四间,到底三层:临街是楼……”正是看灯的好地方,她在“临街楼上设放围屏桌席,悬挂许多花灯”、“楼檐前挂着湘帘,悬着灯彩”。再看那灯市:“人烟凑集,十分热闹。当街搭数十座灯架,四下围列诸般买卖,玩灯男女,花红柳绿,车马轰雷”。灯的样式有金莲灯、玉楼灯、荷花灯、芙蓉灯、绣球灯、雪花灯、秀才灯、媳妇灯、和尚灯、师婆灯、刘海灯、骆驼灯、青狮灯、猿猴灯、白象灯、螃蟹灯、鲇鱼灯,各式各样,应有尽有,简直就是灯的海洋。而且这些灯并不是单单的挂在那里不动,“转灯儿一来一往,吊灯儿或仰或垂”,那场景着实令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四十二回《逞豪华门前放烟火 赏元宵楼上醉花灯》,描写了西门庆与其一帮狐朋狗友在观灯的过程中,还掺有词曲表演:“西门庆吩咐棋童回家看去,一面重筛美酒,再设珍羞,叫李铭、吴惠席前弹唱了一套灯词。”灯词的内容小说中没有说,但顾名思义,应该是与灯有关的小曲。
与文学作品呼应的是明人笔记关于灯俗的记载。张岱《陶庵梦忆》卷6《绍兴灯景》一节中详细的描述了绍兴地区人们放灯的情形:“绍兴灯景为海内所夸者无他,竹贱、灯贱、烛贱。”因为做灯的材料容易获取,所以家家都要做灯,如果不做灯就可能遭人家耻笑。因此,无论穷家富户,都要做灯。大街小巷,彩灯高悬,流光溢彩。在观灯的同时,人们还要进行一些活动,如竞猜灯迷、鼓吹弹唱、施放烟火等。沿街住户的家人杂坐在门前,赏花灯、吃糖豆、嗑瓜子、看美女。
这里张岱告诉我们,竹子是当时普通人家做灯的材料。一盏竹子灯,肯定费不了几个钱,万历时北京四钱银子可以买五个铁丝灯笼(沈榜《宛署杂记》卷10),那么竹子灯就更便宜了,这也难怪在《金瓶梅》里会有那些光怪陆离的灯了。
当然,也有一些灯不是用竹子做的。张岱的一个乡人,在福建某地做县丞,奉巡抚之命造灯。县丞得令之后,挑选雕工、匠工,穷工极巧,用了两年的时间做了十盏灯。灯做成了,那位巡抚却死了。县丞就把灯带回了老家放在柜子里藏了十年,后来知道张岱喜欢灯,就赠送给他,张岱以五十金作以酬谢(《陶庵梦忆》卷4)。十盏灯,五十金,平均每盏五金,这还不是灯的实际价格,只是张岱给人家的酬金,足见那些灯的昂贵,绝不是用竹子做的。
南方人如此观灯,北方的灯市更是多姿多彩。明人沈榜记载,京城放灯“每年正月初十日起至十六日止,结灯者,各持所有,货于东安门外迤北大街,名曰灯市……十四日曰试灯,十五曰正灯,十六曰罢灯”(《宛署杂记》卷17)之所以称灯市是因为除了观灯,在那里还有商品买卖。
灯市里无所不有,但多是冲着两类人,一是“纨素珠玉多”,赚妇女的钱;二是“华丽妆饰多”,赚富人权贵的钱。其他的五花八门,饮食器具、假古铜器等等(谢肇淛《五杂俎》卷3)。谢肇淛说他想在灯市上买一本古书、一副古画,但是逛了四届,每天都去,结果什么也没有买到,他自嘲自己是进了宝山去,两手空空归。
灯市结束,“城中游冶顿寂”(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3),伴随着灯市的结束,其他娱乐活动也宣告终止。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年过去了,该把心思用在工作、生产上了。
明代民间放灯始于永乐七年(1409),这年正月初十,永乐皇帝下诏,上元节“听军民张灯饮酒为乐,五城兵马驰夜禁,著为令。”(《明太宗实录》卷87)
民间观灯,皇家自然也不甘寂寞。每逢元宵,宫里处处都能见到用彩灯堆叠而成的灯山,很像传说中的巨鳌的形状。
成化四年(1468),因为正月十五要张灯,宪宗命词臣撰诗词进奉。有个名叫章懋的编修认为张灯不是尧、舜之道,诗词非仁义之言,劝皇帝停止烟火,省些钱好振饥恤困。皇帝想,上元节张灯是历朝留下来的规矩,又不是我非要显摆。他认为章懋妄言,于是将其“杖之阙下,左迁其官”。(《明史·章懋传》)对于章懋而言,这就是灯惹的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