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届“ 应氏杯”中国大学生围棋赛竞赛规程

一、批准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主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上海市应昌期围棋教育基金会

三、承办单位: 汕头大学、汕头市围棋协会

四、协办单位:汕头市体育局、中国国学网

五、支持单位:汕头纹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六、竞赛日期:2016年7月19日至27日

七、活动地点:广东汕头市帝豪酒店、汕头大学

八、竞赛项目:男子个人赛、女子个人赛、团体赛(男子组、女子组)以及混双赛。

九、参赛单位: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二)特邀台湾、香港、澳门、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地知名大学代表队。

十、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 参赛运动员应为按照教育部有关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特殊招生政策),经考生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注册备案)的在校在读大学生(函授学生、成人高考学生、电大学生、进修班学生、短训学生等不予报名)。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有关规定,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比赛者。

  (三) 除港、澳、台及被邀请国家、地区的高校棋手外,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正式履行注册并通过审核。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为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本届比赛年度,已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颁发的学历或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十一、运动员注册:

  参赛运动员以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单位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网址:http://nssc.org.cn)》中进行网上注册。

十二、竞赛办法:

  (一)采用应氏计点制围棋规则。

  (二)在男、女组个人赛中同时计团体赛成绩,一次比赛决定个人和团体名次。

  (三)采用“积分编排制”男子11轮,女子9轮。专业业余混合比赛。

  (四)每轮比赛,每方限时72分钟,超过者可“超时罚点”。超时罚点为:每超时12分钟罚2点,总超时超过36分钟以上判负。棋手迟到15分钟者按弃权判负处理。

  (五)个人赛以个人总得分排列名次。

  (六)若遇总分相同时,则按照:违纪次数、所胜对手的最高总得分、所遇对手的最高总得分、直胜、抽签的顺序进行比较,优胜者名次列前。

  (七)比赛严格执行中国大学生体育竞赛违纪处理规定。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 学生团体和个人赛依照参赛的队(人)数决定录取名次并给予奖励,8队(人)以下减一录取,8队(人)以上录取前八名。

  (二)团体名次:普通组和高水平组分别录取;计算办法按各队在男、女专业和业余混合比赛个人总得分相加计算,得分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次计算出本次比赛男子组、女子组团体成绩。

    1、普通组:未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2、高水平组: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业单招)。

  (三)个人名次:专业段位棋手和业余段位棋手分别录取。

  (四)邀请队伍不参加中国大学生团体名次争夺,将另设优胜奖1名,其余每队授予荣誉奖杯;可参与个人名次争夺,名次不影响中国大学生排名(并列),颁发证书。

  (五) 奖励办法

    1、获得各组团体前八名的队颁发奖牌。

    2、获得各组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并给以奖励。

  (六)为了增进各校间的交流,比赛期间将设立晚间棋艺交流环节,增设混双赛,混双赛是以参赛每队男女棋手各一人组成,领队教练可以混合配对方式参赛。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制定具体竞赛办法。

  (七)参赛人员赠送纪念品。

十四、报名日期、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棋手4名,女棋手2名。其中专业男棋手最多2名,专业女棋手最多1名。

  (二)棋手参加个人赛方可参加混双赛。

  (三)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学校章,于2016年7月1日前扫描或拍照发至dxsqx@bnu.edu.cn(大棋协)531421058@qq.com(赛会联络部),联系人:周龙13809845678,报名截至日期为7月1日。

十五、报到:

  (一)报到时间:2016年7月19日。

  (二)报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帝豪酒店(中国广东汕头市金砂路188号)。

  (三)报到时参赛队需携带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参赛人员须交验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四)所有参赛代表队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途中)。

  (五)交通: 揭阳潮汕机场距离酒店30公里; 汕头火车站距离酒店 2公里; 潮汕高铁站距离酒店 20公里。如需接站请报到前7天提交需接站的日期、车次、时间、航班、人数等信息。

  (六)各代表队自备队(校)旗一面,尺寸颜色不限。报到时交予接待处(报到处)。

十六、经费:

  (一)各参赛单位差旅费自理。

  (二)所有参赛代表将会安排入住帝豪酒店。为参赛代表队提供的所有房型为双人间和部分大床间。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每人每天向赛会交纳食宿费人民币200元;超编人员食宿费用每人每天300元。如需单间每人每天另交纳180元。

  (四)大会负责竞赛、宣传、奖品、文化考察活动、食宿不足部分的补贴及有关比赛费用。

十七、仲裁、裁判:

  (一)仲裁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选派,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与中国围棋协会负责审查和监督运动员资格。赛会期间,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与仲裁委员会协助资格审查委员会工作。

  (三)正、副裁判长、编排长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和中国围棋协会商议后选派。

十八、其它事宜:

  (一)开幕仪式:于7月19日在18:30在汕头市帝豪酒店召开;各队全部出席;

  (二)联系会议:裁判长、领队和教练员联系会议于7月19日21:00在汕头市帝豪酒店召开。各队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出席;

  (三)由于机票、火车票实名购买,请各参赛队务必在当地预定或购买返程机票或火车票;

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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