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危言”——《叫魂》读解
按照常规,地方官(首先是知县)有责任维持自己辖区的治安,并将所有超出杖责处罚的刑案报告省巡抚法庭,而死刑案则要由皇帝亲自审核。《清律》将多种妖术定为死罪,据此叫魂案似乎也应该移送省庭,并最终移送北京。表面上看来,对妖案无论是就地处理还是奏报朝廷,地方官都是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公务,而奏报朝廷还可以减轻他们自己的责任。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如果把发生的事件局限在自己辖区和职权范围之内,地方官就可以按官僚制度的常规独立全权地来处理,而不必受制于专断独裁的君权。但是一旦朝廷和皇帝卷入了地方妖案的清剿,官僚制度优游从容的常规就会被打乱,地方官就把自己直接置于君权的反复无常的淫威之下。对地方官来说,要避免这样的结果,最好的办法就是息事宁人,把地方上的叫魂恐惧局限在自己辖区和职权范围内,对朝廷封锁有关的信息。因为按照官僚责任制的常规,一项罪行如果未被官方——朝廷确认,地方官员就不会因为对此项“罪行”失察而受惩罚。这就是为什么在叫魂危机发生的最初两个月里,没有一个官员主动向乾隆皇帝报告过地方上发生的妖术恐惧。各省官僚的这种默契,织成了一张官官相护的网络,共同对皇帝封锁消息。
虽然乾隆皇帝暂时被自己的地方官员们蒙蔽,但他在各省有自己的眼线。通过这一独立于官僚体制的情报来源,他终于知道了春天在江南发生的那些“叫魂案”。一旦面临君主的震怒和迫在眉睫的惩罚,各省官僚间原先的那种默契立刻不攻自破。山东巡抚富尼汉抢先一步,在本省发动了对叫魂妖术的围捕,各省也随着跟进。很快地,山东就抓获了许多“妖党”、从妖党的“口供”中得知掀起这场叫魂恐惧的“妖首”就潜伏在江南。乾隆命令各省向山东看齐,并令江南各省缉拿妖首。在乾隆的巨大压力下,整个官僚体制终于被动员起来,一场对叫魂妖术的清剿迅速在全国展开。这场清剿持续了好几个月,在制造了无数冤案,戕害了许多无辜无助的性命之后,才因破绽百出而被迫叫停。
和官僚们的故事不同,叫魂案的第三个版本是专制君主乾隆(在《叫魂》一书中,作者在提到乾隆皇帝时都是径用其本名弘历)的版本。虽然乾隆皇帝只是一个人,他代表的却是满清帝国的整个制度。不管他是否相信妖术本身,在他眼中,妖术的威胁及其背后所隐藏的政治阴谋是确实存在的。他相信有人正在利用剪辫妖术来煽动(汉)人们对清帝国的仇恨,并阴谋挑起反满叛乱。所以,当他一得知地方上的叫魂恐惧,就立刻发动了对妖术的清剿。不仅如此,叫魂危机中官僚们的表现更让他愤怒和失望,并强化了他对官僚们、特别是对汉官僚们长期来抱有的猜忌。在他看来,正是官僚们的满轩怠惰、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官官相护才使得“妖术”在帝国的江南腹心横行无阻,并像瘟疫一样迅速蔓延。对帝国来说,这种官场的腐败积习同样是一种威胁,其危害程度并不亚于民间的妖术。这种腐败积习是以江南为中心的汉官僚—士大夫文化的毒痈,它侵蚀着满清帝国的活力,腐化着满洲统治精英的道德士气。要清剿妖术,必须首先对这样一部官僚机器加以整肃。
乾隆从一开始就对这样一场包含内外两条战线的清剿倾注了全副的精力和热忱。他坐镇北京和承德行宫,通过与各省督抚间的秘密通讯渠道,直接指挥着各省的清剿。一时间,清剿成了帝国的头等大事,各种行政常规,如田赋、科举、河工、盐政、肃贪,都要为其让路。对清剿的任何延误都将受到严厉惩罚。各省的清剿奏章雪片般地飞抵乾隆的御前,在加上他的御批指示后又迅速回到奏报人手中。乾隆运用其君主权威和帝王手段对他的督抚们不停地激励鞭策和训斥威胁,把这场两条战线的清剿上演得有声有色,紧张激烈。
随着清剿的展开,妖术案的破绽越来越多,但这并不能轻易动摇乾隆的意志和决心。他一方面命令各省将重要的叫魂嫌犯解往北京、承德,由他的军机大臣们直接会审;另一方面他对各省官员们施加了更大的压力。他埋怨地方官员继续敷衍姑息(这是事实),致使妖首至今逍遥法外;又埋怨他们滥捕充数,滥刑求供(这也是事实),使得案情益加扑朔迷离,茫无头绪。他对官僚们的愤怒和失望随着案情的展开也日益加剧。清剿越来越成了他与各省官僚间的暗中较劲,仅仅是为了整肃他们,清剿也必须毫不犹豫地继续下去。不过,至此为止,乾隆并未处罚过一个官员,并不是他不想这样做,而是时机未到。如他自己对督抚们说的,这时若惩罚官员,谁还会真心实力去从事清剿?显然,乾隆在准备秋后算帐。
乾隆的军机大臣对押解来京的嫌犯反复地交叉审讯,终于发现整个叫魂案根本就是一场冤案,而且冤狱的程度大大超出了他们的想象。迄今为止他们一直协助皇上在进行这场清剿,不过现在他们不得不考虑如何善后。为了避免整个朝廷陷入更大的尴尬,他们显然表现了相当的道德勇气。乾隆毕竟还不是昏君,他很快接受了军机大臣们的建议,下令停止清剿。不过乾隆不甘心认错,在下令叫停的谕旨中,他仍然坚持妖术阴谋的存在,只是由于各级官僚的玩忽职守,才导致妖首至今逍遥法外。所以各级官员仍应保持高度警惕。有了这样一个说辞,乾隆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对各级官僚加以清算。绝大多数官僚都因玩忽职守而受降职、革职和流放的处罚,包括六名现任和前任江浙督抚。作为平衡,一些滥刑无辜以求假供的官员也受到惩罚。相比之下,在清剿中滥捕滥刑,给朝廷和官僚机器制造了最多麻烦的山东巡抚富尼汉(所有关于叫魂阴谋的供词都是山东嫌犯在重刑之下编造出来的)却只受到相当轻微的责罚:他被贬为山西布政使,革职留任。当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乾隆在为自己开脱。
在讲完了三个不同版本的故事后,作者又进一步讨论了叫魂故事背后的历史意蕴。按照作者的分析,叫魂故事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传统中国政治和中国社会的一些基本问题。
在传统的中国政治生活中,君主和官僚是同一制度中的两个方面。官僚的职责是维持帝国政治机器的日常运转,管理帝国的各级行政。官僚就其本性来说,倾向于按常规办事。从积极的方面来说,这种倾向有助于政治的理性化发展,但其消极方面则是助长官僚主义的惰性。官僚制常规权力的发展必然对君主的专断权力造成威胁。在传统中国的制度安排中,君主的权力是专断的和绝对的,其职责是制定重大决策和对官僚机器进行控制。如果听任官僚制度朝常规理性(和惰性)的方向发展,君主就会逐渐丧失其决策和控制官僚的专断权力,成为官僚制度的傀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韦伯争论说,君主的专断权力和官僚的常规权力是相互消长排斥的,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专制君主屈从于官僚理性化的常规。
但是作者不同意这样的论断。他认为在中国的制度中,专断权力和常规权力并不一定格格不入,而很可能有和平相处之道。因此他把传统的中国政治制度定义为“官僚君主制”。那么,君主的专断权力和官僚的常规权力是如何和平相处,特别重要的是,君主是如何实现其对官僚的控制的呢?作者通过对叫魂妖术危机的进一步讨论,提出了“政治罪”这样一个概念。孔飞力强调是政治罪为帝国政治的运作提供了燃料。按照他的定义,政治罪指的是威胁帝国安全的各种形式的谋反,它们是超出常规的非常事件,无法由官僚制度的行政常规来处理。这种非常的形势给了君主极大的自由来动员、驱策和整肃他的官僚,并强化他对官僚机器的控制(因为在常规情况下,一切行政事务都可以、而且应该照章办事,专制君主也不得不遵守由这些行政则例所定下的游戏规则,这种常规的管理给君主的活动留下的空间有限)。在叫魂危机中,乾隆皇帝正是利用了妖术恐惧这样的非常事件,迫使整个官僚机器把清剿当做压倒一切的政治,并以清剿的表现来赏罚官僚,从而强化他对官僚的控制的。
虽然政治罪这个概念有助于我们认识中国政治中君主和官僚之间的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但我觉得它却不能从根本上否认韦伯关于君主专断权力和官僚的常规权力此消彼长的立论。因为从理论上来说,君主的权力应该是绝对的,他对官僚的有效控制本应是常规框架之内的安排,而无须借助政治罪这样的非常事件来大做文章。一旦他需要借助非常事件来强调他的专制权力,这已经表明他无法在常规领域内对他的官僚实行有效控制。孔飞力本人也不得不承认在乾隆时期满清政治的发展已到了这样的阶段,这时君主要“实现对官僚的有力有序和可靠的控制已变得十分困难”,因而政治罪就成为君主“不可或缺”的手段,以达到其“不如此就无法达到的目标:对有权有势的官僚精英的帝王控制。”从常规控制到非常规手段的这种转变不正说明,面对官僚体制,君主的绝对权力在逐步削弱吗?事实上,到了帝国和王朝的后期,专制君主运用政治罪那样的非常事件来强化对官僚的控制也变得越来越困难、越来越少见。乾隆以后,类似的叫魂恐惧又曾在民间发生多次,但没有一个满清君主抓住它们大做文章。除了形势境遇的不同外,难道就没有韦伯的“咒语”在起作用吗?
与其对传统政治的分析相比,我觉得作者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分析更为精彩,虽然书中这部分的篇幅远比前者所占要少得多。叫魂恐惧为什么会演变成这样丑恶的社会歇斯底里?除了专制君主乾隆的蓄意利用和许多官员的滥捕滥刑以图邀功补过外,它主要和民间社会的心态和行为有关。读《叫魂》一书我们可以看到,在近代中国的前夜,整个社会充满了一股戾气,用作者的话说,叫魂恐惧向人们“凸显了一个特别令人不快的方面:即以怨怨相报为形式广泛弥漫的社会敌视。”虽然清王朝仍在其峰巅时期,通过叫魂危机,乾隆盛世已经向后人透露出了有关近现代中国许多悲剧之根源的信息。这是一个人口过度增长,人均资源比例恶化,并受社会道德不断堕落所困扰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怀疑他们可以通过辛勤工作来改善他们的境况。这种情况“由于腐败而不负责任的司法制度而变得更令人无法容忍,没有一个平民百姓会指望从这个制度中得到公平的补偿。”于是,人们会不择手段地抓住任何趋利避害的机会,并不惜牺牲他人,特别是弱者,来保护和增进自己的利益。妖术和妖术恐惧恰好触到了民间社会的这根神经。而官府发动的清剿则把作为一种潜在威胁的妖术恐惧变成了一种实在的生存斗争,把广泛弥漫社会的怨怨相报的相互敌视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相互攻击。下面这段精彩的引文就是这场全社会的歇斯底里的真实写照:
一旦官府对妖术的清剿正式发动,人们就有了很好的机会来清算宿怨或谋取私利。这是扔在大街上已经上了膛的武器,每个人,无论强壮或懦弱,都可取而用之。在这个权力对普通民众来说向来稀缺的社会里,以叫魂罪名来恶意中伤成为一种突然可得的权利。对任何受到横暴的族人或贪婪的债主逼迫的人来说,这一权力为他们提供了解脱。对任何害怕迫害的人,它提供了一块盾牌。对任何想捞取好处的人,它提供了奖赏。对妒嫉者,它是一种补偿;对恶棍,它是一种权力;对虐待狂,它是一种乐趣。”(注:孔飞力:《叫魂》英文原版,第228—229页。)
值得悲叹的是,这种丑恶的全社会歇斯底里在近现代中国还一再地重演,并在本世纪六、七十年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相信任何一个有幸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读到这里都会有似曾相似之慨。更为重要的是,造成这种全社会歇斯底里的社会历史根源似乎仍旧深植于中国社会的土壤,正因为如此,把此书译介给国内的读者就不会是毫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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