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宋代文化史研究的材料建设
宋代文化史研究的意义,我想是无容置疑,也是不劳多说的,现在的问题是怎样有效地进行。说是“有效”,我的意思是要避免文化史研究中极易产生的空对空的现象。文化本来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我们如果不从一个个具体的课题着手进行研究,就很容易过了若干年,热闹了一阵,回过头来一看还是停留在原来的起点上。
我们几个对陈寅恪先生的学问感兴趣的朋友常常谈起陈先生的一篇长篇专论《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南京大学的周勋初同志总是说这篇文章写得漂亮极了。我觉得它实际上是有关东晋南朝一篇幅度很广而立论深刻的文化史专文。文章首先从天师道起源于山东、吴越一带滨海地区这一易为人忽略的现象说起,然后逐渐说到天师道如何从民间传入到官僚、贵族、皇室,引发上层的权力倾轧及社会动乱,接着又逐个考察东晋南朝的一些世家大族,如琅邪王氏,高平郑氏,吴郡杜氏,会稽孔氏,义兴周氏,陈郡殷氏,丹阳葛氏、许氏、陶氏,东海鲍氏,吴兴沈氏,这些士族的代表人物无一不受天师道的传习和影响。如著名文学家沈约,表面上以阐释儒、佛自许,但临终之际,却仍采用道家的上章首过之法。文章概括地说:“东西晋南北朝时之士大夫,其行事遵周孔之名教(如严避家讳等),言论演老庄之自然,玄儒文史之学著于外表,传于后世者,亦未尝不使人想慕其高风盛况,然一详考其内容,则多数之世家其安身立命之秘,遗家训子之传,实为惑世诬民之鬼道,良可慨矣。”文章从天师道的传习路线考察,竟至挖掘出当时上层士族行为与心理矛盾的一个深秘,这些表面上风流倜傥的士大夫,头脑深处却为极愚昧浅薄的鬼道迷信所盘踞。因此陈寅恪很有自信地说:“明乎此义,始可与言吾国中古文化史也。”这篇文章还论述了天师道的传播与书法艺术发展的关系,而且敏锐地提出了滨海地域为不同文化接触最先之地,容易接受外来的影响,促进文化的交流与发展。这些,都使他的论文有足使后人探究的理论深度和学术思路。
但陈寅恪的立论是有着大量的文献材料作依据的。除两晋南北朝的正史外,他大量引用了《真诰》、《抱朴子》、《水经注》、《世说新语》、《太平御览》、《异苑》、《广弘明集》、《高僧传》、《风俗通义》、《云笈七籤》,以及为数众多的唐宋人笔记。没有这些材料,就不可能作出这种种引人思考、令人信服的新颖见解。
话说回来,我觉得,我们现在要进行宋代文化史的研究,也得先作材料上的准备,要有计划、有分工地作材料上的积累。我想到的有这样几方面:
一、科举。科举开始兴盛于唐朝,但真正得到发展是在宋代。唐朝每年选取的进士不过二、三十名,明经多一些,也不过一百来名。宋代每科的进士一般是几百名,再加上诸科、特奏名,总要上千名,甚至几千名。到了宋代,科举才真正与知识分子的生活道路联系起来。但我们现在还缺乏像清人徐松《登科记考》系统地记述唐代历年科第状况那样的书,对宋代科举的具体情状可以说还是若明若暗。而对宋代科举的情况不了解、不熟悉,则有些与作家生活有关的事情就易发生误解。如大家知道李清照与其后夫张汝舟离异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十八绍兴二年九月是这样记载的:“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什么叫“妄增举数”?张汝舟何以因此而属吏定罪?过去一些论著,有的说是贪污受贿,更多的则是含糊不清,一笔带过。其实这所谓“举数”,即与宋朝科举制特殊规定有关。原来宋朝科举中有特奏名一项,即举子累试不中,到了一定的年龄和次数,可以不再经解试和省试,直接参加殿试,而殿试时不管合格与否,都赐予及第、出身,授予官职。举数即参与省试、殿试的次数。现在留存的宋代几种登科录,进士及第人名,都注明有一举、二举、五举等字样。也正因此,政府对此有严格的规定,《宋史·选举志》说,举子所报家状及试卷,“署年及举数、场第、乡贯,不得增损移易。”而这位张汝舟,当是考了几次未中,于是在试卷中作弊,妄增举数,蒙混过关,被授予官职。这当是作为妻子的李清照清楚此事,等二人关系变恶,李清照即以此告他,张汝舟当然只好服罪。这只是举极小的一个例子,科举与文人的关系有不少值得探索的地方。据我所知,国家教委考试中心正在组织编撰中国历代考试制度资料,宋代部分已委托邓广铭先生主编,由张希清同志具体负责,而杭州大学历史系龚延明同志于研究宋代官制稍告一段落后,正倾其全力作《宋登科记考》的工作。当然,有关宋代科举的材料,可搞的还有不少,希望这些系统的辑集在近几年内都能有所成。
二、刻书。宋代刻书风气极盛,印刷事业与城市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物质条件。这对宋代文化是极有关系的。北京大学古文献所编纂的《全宋诗》,在《编纂说明》中曾以诗文集的刊刻为例,说:“宋代司库州军郡府县书院都有刻书,除了医书、史书、地志外,就要算刻本朝人的诗文集,所刻者大多为其所在乡里,或历官之处,如宣和四年吉州公使库刻欧阳修《六一居士集》五十卷,绍兴十年宣州军州学刻梅尧臣《宛陵集》六十卷,绍兴十七年黄州州学刻王禹偁《小畜集》三十卷等;宋时又有所谓家塾本,数量也很多。……这些公私所刻,再加上杭州、四川、福建等地的书坊大量印行,宋人别集的编刻,据现在所知,在六百家以上,大大超过唐集。”文学如此,医学、农业及其他科技等书,随着刻书事业的兴盛,也当更加大量印行。但是,关于宋代刻书的材料,现在还缺乏系统的搜集与编纂,我们现在要引用有关的情况,还须从《书林清话》等少数几十年前所编的书中翻检,这对我们目前所要进行的文化史研究是极不相称的。
三、文人生活。文人生活与文化的密切关系,当然是不言而喻的。我觉得与文人生活有关的,除科举外,还有学校,这方面的材料我们还相当缺乏。又譬如为后人所艳称的翰林学士,我们往往唐、宋并提,实际上宋代的翰林学士与唐代有很大的不同。唐代的翰林学士,在中后期,职位相当重要,称为“内相”。宋代翰林学士,初期尚受到重视,但到后来,权限就日益不及唐朝,特别是元丰改官制以后,学士院成为正式机构,学士品虽高,但政治作用却下降,被置于相权控制之下。因此即使像苏轼那样,也终于受到政治斗争的牵连,而累起累贬。至于传统所谓宋代文人待遇优厚的说法,也应有具体的分析。北宋中期以后,直至整个南宋,党争不断,文人遭难遇祸者不在少数,甚至有些年份连作诗都要被禁,可谓历史上所未有。这种种情况,都应该有系统的材料汇辑和分析。我相信,经过材料的辑集,有关宋代的文人生活将会被重新研究与认识。
四、城市生活研究。宋代城市发展是经济史的一个特点,其实城市发展对于文化的影响恐怕是更大的。我们过去有一种看法,认为封建社会主要是农民与地主的对立,则研究的重点应放在农村,这样就长期忽视对城市的研究。实际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即使在封建社会,城市的地位与作用也越来越显著。马克思就说过:“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里所看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孤立和分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宋代城市生活,如酒楼、倡伎即与音乐、词曲有关系,说书与小说有关,至于像南宋几个城市集中的刻书中心,更与文化的发展有关。我们应在《东京梦华录》、《都城纪胜》、《梦粱录》、《武林旧事》以外,更广泛的搜辑城市生活材料,这对于认识宋代文化的特质有极大的帮助。
五、文学年表。我总觉得我们对年表的作用还是估计不足。实际上详尽的、准确的年表或编年材料,对于系统地认识文学发展过程,梳理互相交错的文学现象,有非常大的好处。譬如过去曾有一度误解的王禹偁反对西昆体,就是没有搞清楚王禹偁与杨亿、刘筠的生活年代与活动经历。好的年表或编年材料,将会清楚地提供我们:在哪些年份,有哪些作家退出了文坛,而同时又有哪些有才华的新秀脱颖而出;在同一时期,在不同的地区有哪些作家在进行活动,他们的创作彼此有什么影响;作家间的交往,有些只是一般的唱和,有些则明显带有创作群体的意识,这些又是在哪些年月中进行的。这些,都可在年表或编年材料上,如电视屏幕那样得以显现。我相信,这对于我们把握错综复杂的文化现象,加深我们对发展过程的研究,是极其有利的。
当然,文化史研究的材料准备,要做的还有很多,但如果我们在以上几方面都能在今后几年内作出成果,这必将大大推动我们整个的研究,使我们的文化史研究工作也像我们的经济发展一样,隔几年就能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