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俊《敦煌诗集残卷辑考》序
徐俊同志在即将完成《敦煌诗集残卷辑考》时,就嘱我为此书写一序言。去年九月初,我应台湾清华大学之邀,赴该校中文系讲学,我本想将已排出的校样带去,于教学之馀阅看并即撰序。但当时校样未能出齐,徐俊又有一种执着过细的本性,还想在校样中再作修改,就说等回来再看吧。我于今年二月初返京,徐俊就给我厚厚一叠已经排好但还有他不少改动字迹的校样,我接过来,就好像接过一副重担。
说实在话,我对撰写此序,是感到很为难的。因为我虽然研究唐代文学已有二十馀年,但对敦煌遗书文献,包括诗歌辑录,虽有所接触,但未曾多阅细看,没有下过工夫。我有一个习惯,为友人作序,虽然不过一二千、二三千字,但总要翻阅全书,有时不止看一遍。接过本书的校样,正值春节刚过,我用了整整一星期的时间,不做别的,数万字的前言细读了两次,近一千页的正文逐页翻了一遍,刚刚经历了半年教学,好像一下子又从课堂进入了专题研究的书房,眼界顿开,随手即有所获。
如我这几年较留心于唐代翰林院与翰林学士,想从文化与政治的综合考察入手对这一部分知识分子作些研讨,其中就涉及李白于唐玄宗天宝初入长安为翰林供奉事。关于李白任翰林供奉,唐代的人就有种种说法,有的把李白即说成翰林学士,有的说他直接参与政事,制作诏书。我以为这些都是不确切的。这次我在此书上编法藏部分中,看到P.2567、P.2552所录唐诗丛钞,有李白《宫中三章》,即其《宫中行乐词八首》之前三首,原卷题下所署作者为”皇帝侍文李白”,这对我忽似一大发现。据考此卷传钞时间为天宝十二载(753)以后,顺宗李诵即位(805)之前。可见这一距李白时间很近的钞录者,确把李白仅仅视为“皇帝侍文”,这是最为切合李白当时身份的。又如同卷页78录李白一诗题作《从驾温泉宫醉后赠杨山人》,据徐俊校考,宋本《李翰林集》卷8、清编《全唐诗》卷168,均题作《驾去温泉后赠杨山人》。我认为从诗中所写,及李白当时的身份,应是李白作为一个“皇帝侍文”,随从玄宗游骊山,酒后作诗赠一友人。詹锳先生主编的《李白全集校注汇释集评》也注意及此,谓当以敦煌本所题为是(卷8,页1347。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年12月)。
以上所说只是我通阅全书所得的极小一点,也只是结合我目前所做的课题而言的。徐俊对敦煌诗集残卷的辑考,我认为功绩有二,一是总结已有的成果,辑录至今为止所能得到的最多最全的敦煌诗歌,可以体现世纪性的成就;二是提供新的文献整理的思路,既力求恢复原件钞录的准确面貌,又力图运用多种科学研究手段,特别是强调敦煌写本之间、敦煌写本与传世文献之间的互证,开阔对敦煌文献清理、研究的视野。
正如作者在前言中所说的,在全面普查已经公布的敦煌文书的基础上,经过对400多个敦煌诗歌写本的整理、缀接和汇校,此书上编《敦煌诗集残卷辑考》共厘定诗集诗钞63种,诗1401首(包括重出互见诗71首),下编《敦煌遗书诗歌散录》辑录诗歌524首(句)。二者合计为1925首(句)。这一数字确实大大超过已有的各种辑本。而且所辑的诗,包括诗的作者,都通过大量的文献辑比和严密考证,作了精细的校勘,有不少已经可以成为结论。人们今天拿到这部书,除了已辑集整理的王梵志诗以外,敦煌遗书中的诗歌,可以说这是既全而又可信的一个定本了。当然,这并不是徐俊一个人的功劳,他充分吸收了二十世纪几代学人的学术成果。而且上一世纪自二三十年代起,中国学者连续到海外辑录有关资料,特别是八九十年代,几种大型的文献(如英藏、法藏、俄藏,以及国内部分藏品)以集成方式影印出版,给敦煌诗的全面整理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学术和文化研究的突破,确是离不开文献资料的。
至于书中体现的新的文献整理思路,我想,这在前言和正文的校录中随处都能察觉,我的这一序言不是论文,不能作详细的介绍和阐释。我这里只能提出几点。如徐俊是很注意敦煌诗歌写本所显示的地区、时代和民间文本的诸种特色的。对敦煌诗歌的时代分段,除了人们通常采用的按中原王朝的兴替分为先唐、唐五代、宋初三个阶段外,他又强调与敦煌历史发展的一致,划分为吐蕃占领以前的唐朝时期(即唐德宗贞元二年以前)、吐蕃占领时期(即吐蕃于贞元二年攻占沙州、敦煌以后的七十馀年)、沙州归义军时期(即唐宣宗大中二年张议潮率领沙州民众起义、驱蕃归唐,直到北宋仁宗景祐三年为西夏所灭)。这就不受中原王朝兴替的传统约束,更便于展开有关中原文化在敦煌地区传播及敦煌本土文化自立发展的研究。
又如上世纪初敦煌遗书的发现、流布,是有其特殊的历史环境的,这就是因为经过几次劫掠,分藏于不同地区,这样,有些原是一个卷子的钞件,却被割裂为两种或数种不同的文献。而过去对敦煌诗歌的整理,又往往只就《全唐诗》的补辑着眼,不作整体考虑。如最早有计划地从事敦煌唐诗写本辑录的王重民先生,他在《补全唐诗•序言》中就明确地说,敦煌诗在《全唐诗》中已十存八九,他的计划是,凡见《全唐诗》者校其异文,凡不见《全唐诗》者另辑为一集,以补《全唐诗》之逸。王先生在这方面是作了不少贡献的,但他的工作有两大遗憾,一是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并未作全,特别是数字统计不确(如说《全唐诗》已十存八九),二是这样做便把敦煌写本原件隔开,以致造成种种缺失。如P.2492、Дx.3865唐诗文丛钞共21首诗,原是一个写卷,但因一为法藏,一为俄藏,王重民先生只看到法藏所录的白居易诗,定名为”白香山诗集”,而且又主张这是当时单行的《白氏讽谏》原本。现在徐俊把法藏与俄藏缀接,恢复原来写本的原貌,人们就可以看清楚,这一写本所录不止是白居易的《新乐府》诗,还有元、白唱和诗,岑参《招北客词》,以及德宗时女冠诗人李季兰诗。这样,既正确否定原来单据法藏所作的结论,还进一步考知李季兰佚诗的写作时代背景(见本书页21~27所考)。书中类似的情况不少,如页171缀合P.2762、S.6973、S.6161、S.3329、S.11564等五个残卷,考出唐佚名诗18首原为一卷,从而推断诗作的时间,均极为精采。徐俊在前言中明确提出,”敦煌文学写本的整理应该以最大限度地保留其原有的可供研究的信息为目标”,这应该说是既符合传统的文献观念,更具有开拓新的学术发展的科学思路。
在述及整理、考录时,徐俊提出“广泛与传世文献相结合的原则”。“传世文献”一词我最初觉得不太好理解,我想,这当是指中原地区尚存于世的各类典籍。当然我是赞成这一提法的。陈寅恪先生在论及王国维的治学贡献时也曾提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证”(《王静安先生遗书序》,见《金明馆丛稿二编》,页219)。敦煌诗歌相当一部分是中原地区流传过去的,有一部分则是本土作品,但总的都是中华文化。我们今天作考证、研究,确应作综合的考察。如果不具备传统文化的素养,是很难作出真确的、高层次的考释的。本书在这方面作了不少努力,既博且精,时出新见。如页276考P.3597所录的《白侍郎蒲桃架诗》,今人多认为即是白居易诗,有的学者虽提到一作姚合诗,但认为不可靠。徐俊考出宋代史绳祖《学斋占毕》卷4记有当时所传姚合诗集即有《洞庭蒲桃架》诗,这一发现即可断定此诗的确切作者。又如P.2567、P.2552唐诗丛钞拼合卷中所录孟浩然《寄是正字》诗,过去的孟集及某些总集对”是正字”所载有异,今人也往往沿误传误,徐俊则依据《新唐书•艺文志》予以订正。这些都可见出,我们作古籍整理,推而广之,作古代文化研究,确需要有博厚的根基,而这又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积累。
我不可能再多举例子,虽然我在笔记中还写有不少。我在这里想再说一点,那就是,徐俊在校辑、考录时,真是参阅了二十世纪中外学者不少著作,这从书后所附“征引及主要参考文献”有28页之多,可以想见。对有些有争议的记载和说法,根据徐俊所提供的论据,有的我认为可以下断语的,但他还是表示维持原说,不遽加改变(如页461关于“荀鹤”二字的校释),这种慎重的做法使人感到一种谦和之气。不过徐俊还是有硬脾气的,他认为是就是,认为非就非,即使是有很大名气的前辈或当今学者,他一方面很尊重,但另一方面碰到实在难以成立的具体论点,他还是明白表示“误”、“不确”。我认为这是治学的一种正气,一种与虚假、作伪绝然对立的正派作风。
徐俊在“后记”中说,他编撰这部书,如果从普查写卷算起,已有十三个春秋,而开始动笔写作至去年,也已整整十年。他感慨地说:“人生有几个十年呢,这本书竟耗费了我十多年全部的业馀时间!”我说,这不是耗费,这是值得的,也是必须的,没有这十多年,能有如此厚实的成果而为当代及后世所引用吗?人生确应珍视每一个十年,徐俊能够在中华书局编辑部的学术氛围中充实自己,并已立足于难得的敦煌学术行列。这样的十年,应是为人企羡的。是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