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宰执(宰相、执政)名号变更简表
宰执名 | 北宋初 | 神宗元丰后 | 徽宗政和后 | 南宋初 |
三师 | 太师、太傅、太保 | 同宋初 | 同宋初,但称“三公” | 同政和之时 |
三公 | 太尉、司徒、司空 | 同宋初 | 同宋初但称“三孤” | 同政和之时 |
宰相 |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 门下侍郎、中书令、尚书令不除人 (即因品级高,不授于人) |
左辅、右弻 不除人 |
改称左丞相、右丞相 |
参知政事(副相) | 尚书左仆射 尚书右仆射 门下侍郎 中书侍郎 尚书左丞 尚书右丞 |
太宰 少宰 门下侍郎 中书侍郎 尚书左丞 尚书右丞 |
参知政事 | |
枢密院 | 枢密使(知院事) 枢密副使(同知院事) |
知院事 同知院事 签书院事 |
知院事 同知院事 签书院事 同签书院事 |
枢密使 枢密副使 知院事 同知院事 签书院事 同签书院事 |
注:
1、“三师”、“三公”为宰相、亲王的加官,除少数权臣外并不预政事。
2、宋承唐制,只有加上“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平章事”才为担任实际职务的宰相。
资料来源:刘昫《旧唐书·职官志》,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百官志》,脱脱、阿鲁图《宋史·舆服志》,徐松《宋会要辑稿》
陈友冰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