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南北朝乐府清赏之二十四
北朝乐府·梁鼓角横吹曲
紫骝马歌
烧火烧野田,野鸭飞上天。
童男娶寡妇,壮女笑杀人。
南朝陈代的释智匠《古今乐录》收录《紫骝马歌》六首,皆属于梁鼓角横吹曲。其实,六首中的后四首是将《古诗十九首》中的《十五从军征》十六句分作四章。只有这首和另一首“高高山头树”是真正的北朝民歌。“高高山头树”是反映当时频繁的战乱给人们带来的苦难。这首“烧火烧野田”反映的则是北朝的社会问题和北方少数民族当时的风俗习惯。
北朝时代北方妇女的地位相对比较高。据颜之推的《颜氏家训》记载:邺下(邺城在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三台村迤东一带。魏晋南北朝时期,邺城是中原地区富庶繁盛的大都市之一)一带专门以妇女持门户。平时送往迎来,娶妇嫁女,乃至“代子求官、为夫争曲”都是由妇女一手承担。甚至那些本来是由男子驰骋的领域如狩猎、征战也有女子涉足。例如北朝时代后魏李波将军的妹妹李雍容就精于骑射:“褰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我们所熟悉的木兰从军故事也发生在北魏时代。但值得注意的是,妇女的这种相对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活动范围不包括寡妇的。相反,寡妇的地位却非常低,如北齐神武帝高欢曾以民间的寡妇配给俘虏(《北齐书·神武纪》);又如北齐御史中尉崔亮曾拷打三个寡妇,逼她们诬陷河间太守寿兴曾威逼他们作为婢女,“受晖旨,鞭挞三寡妇,令其职自诬,称寿兴压己为婢”。把寡妇配给俘虏为妻,可见地位连俘虏也不如;后者更说明当时寡妇在社会上毫无人身保障可言。这首《紫骝马歌》这是反映了北朝社会寡妇的卑贱地位,让我们从一个独特的视觉来认识当时的社会问题。
这首少数民族歌谣,使用的则是儒家经典《诗经》中常用的起兴手法:通过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的情景来比喻将寡妇嫁给“童男”的荒唐做法:“烧火烧野田,野鸭飞上天”。在家中烧火,却烧着了野外的田地,居然让栖息在田中的笨重的野鸭飞上了天空。田野不可能因家中烧火而着火,野鸭栖息在水边的芦苇丛中而不是在田地中,现在居然因田野起火而飞上天空。在歌者的眼中,这一切都是世事的颠倒,都是不可思议的怪事。歌者之所以要以此起兴,是为了表示对寡妇嫁“童男”的态度:“童男娶寡妇,壮女笑杀人”。“童男”,这里不是指年幼的男孩,而是指未婚的男性青年。童,是童贞之意,所谓“童男子”。“壮女”,这里指已经到了乃至超过了婚龄的姑娘。歌者认为,童男就应该娶壮女,现在居然舍弃壮女而娶寡妇,这简直像或烧野田、野鸭上天一样荒唐,让人不可理解,让人好笑。当然,在这讪笑声中也有那些待字闺中“壮女”的笑声。是的,她们有着美好的青春,应该有着美好的婚姻前程。但是且慢,其实,歌者创作此歌并不是要嘲弄寡妇,也不是为了好笑,因为歌者的这种态度固然反映了当时鲜卑族的风俗习惯和婚姻观念,但更是那个时代现象的客观反映。要知道,南北朝时期的中原大地正处于空前的战乱之中。仅从公元384年慕容垂建立前燕,到公元433年北魏拓拨焘统一中原,前后不到五十年时间,就更替了前燕、前秦、后燕、西燕、北魏、北燕、南燕、后秦等八个王朝,经过上百次的攻伐吞并。长期接连不断的征战,造成了“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民生凋敝和民众的死伤。死伤的民众自然更多是已婚的“壮夫”和未婚的“童男”。况且,“|马边悬人头”的同时也“马后载妇女”。婚后的壮女很容易沦为寡妇或胜利者的奴婢。即使能脱逃劫难,也多会成为嫁不出去的“老女”。寡妇的不幸命运,有一天也会轮到她的头上,她也会被“笑煞人”的。不过,这不是诗中的歌者所要表达的,只是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则是从诗外得到的感受,更有种历史的沉痛感罢了。
这首诗在表现手法上,采用了汉族民歌传统的起兴和对照手法。我们从《诗经》的“谷风”、“氓”,两汉乐府的“圹上行”、“陇西行”,南朝乐府的“子夜歌”、“读曲歌”中,以无数次欣赏过这种表现手法的妙处。这也说明中华文化中各民族文化是互相吸收、互相交融的。《紫骝马歌》作为北方鲜卑族的民歌,他吸收了汉族民歌的表现手法。反过来,它又流传到南朝,经过梁代乐府机构的记录、整理而流传千古,成为光辉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