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负剑
摘要: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227年),燕使荆轲[1]向秦王献督亢地图,图穷匕见,当肘如果不是群臣高呼“王负剑”,秦王很可能就会丧命于荆轲毒匕之下。近年来有不同的论文解释何谓“王负剑”[2,3]。笔者认为其中都有不当之处。本文试图探讨荆轲刺秦王这段历史,同时对“王负剑”作一个明确的解释。
由《史记·刺客列传》可看出,刺杀秦王之计是经过三个阶段才定下来的。整个事件是因太子丹在秦受到冷遇而起。太子丹和嬴政是小时玩伴,他们小时侯在赵国同为人质。成年后,嬴政已贵为秦王;但太子丹非但没有什么长进,反而被送到秦国来做人质。太子身为人质,却不明“贵易交”的道理,以为凭当年交情,秦王会厚待他;那知秦王日理万机,正在策划并吞六国的大计,那里会有功夫和他叙旧。太子欲求当年情谊不可得,一怒之下,带着满腔怨气逃回燕国,誓言报复。
所谓报复,也就是欲致秦王于死地。致秦王于死只有二途;一是正大光明的出兵讨秦,二是暗中行计刺杀秦王。燕国小而力弱,出兵讨秦是不可能之事。这时太子已有刺杀秦王之心,但不知如何下手。这是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是从秦王出兵山东,蚕食诸侯,直逼燕境开始。太子眼见秦军压境,已到了非采取行动不可的时侯,于是向他的老师鞠武求教。鞠武知他心怀怨恨,因而对他分析情势,指出秦国天险民丰,“民众而士厉,兵革有馀”,劝他不可“以见陵之怨,欲批其逆鳞”,大敌当前,要谋而后动。所以当太子问他,然则如何是好时,他说得要回去好好想想才行。
鞠武身居太傅之职,老成持重,对此等军国大事,绝不会贸然行事。燕势单力薄,鞠武所想到的应是如何联合各国共同抗秦。但此时却发生了一件大事,使抗秦政策急转直下,进入了非作最后定夺不可的第三阶段。这事因秦叛将樊於期而起。
樊於期得罪了秦王,逃奔燕国,太子丹收留了他。鞠武得知后,顿觉大事不妙,认为秦对燕本来就积怨甚深,现在又收留了秦叛将,秦王更加有了攻燕的藉口,燕必危在旦夕。鞠武向太子建议“願太子疾遗樊将军入匈奴以灭口。请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购单于,其后可图也。”这是一个先断秦军入侵藉口,再联合各国,共同抗秦的大计。
太子不忍送走樊於期,同时又只知急功近利,认为“太傅之计,旷日弥久,心昏然,恐不能须臾”。此时太子定然提出了刺杀秦王的建议,以致鞠武一听之下,大为震惊,说出了一番话:“夫行危欲求安,造祸而求福,计浅而怨深,连结一人之后交,不顾国家之大害,此所谓资怨而助祸矣!夫以鸿毛燎于炉炭之上,必无事矣!且以雕鸷之秦,行怨暴之怒,岂足道哉!”无奈太子心意已决,鞠武对行刺暗杀之事一无所知,只好把燕国处士田光推荐给大子。
田光其人交游广阔,智深勇沉,年轻时也是个侠义之士。太子对田光执礼甚恭,对他说:“燕秦不两立,原先生留意也”。田光是江湖中人,不懂行军布阵之事,要他“留意”,也就是要他刺杀秦王了。田光闻言,当即表示他已年老力衰,非盛壮之时可比。於是他向太子推荐正值盛年的荆轲。
荆轲本是卫人,好读书击剑,在卫不得志,远游他乡,结交各地贤豪长者,是个大智大勇的人物。田光知道他不是一个平庸之辈,和他相交甚深。
田光游说荆轲,先动之以情,再以节侠之义相勉,请求他去见太子。田光为了消除太子之疑,并为了激励荆轲,就在荆轲前自刎而亡。荆轲应允田光入宫见太子,他知道太子要见他与“燕秦不两立”有关,但并不真正知道太子要交给他什么任务。荆轲为人,深沈好思,他虽好饮酒击剑,但并非好勇斗狠之徒,他可能从来没杀过人;所以当他入宫见太子,听太子说了一番话后,久久不能言语。
太子对他说了什么呢?太子说:“燕小弱,数困於兵,今计举国不足以当秦。诸侯服秦,莫敢合从。丹之私计愚,以为诚得天下之勇士使於秦,…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这一番话,冠冕堂皇,拐弯抹角,话中有话,不似出自太子,这个纨夸弟子之口,想来应是鞠武教他的。荆轲听了太子这番话后,大感意外,所以久久不能言语。
显然,荆轲已在太子话中,听出一些话来。荆轲不是失土有责的曹沫;秦王也不是有贤相辅佐的齐桓公。秦王具雕鸷之性,暴戾之情,岂是可以轻易胁迫就范的?姑不论劫持秦王成功的机率有几何,即使劫持成功,战国末期的风气已大异于春秋时代,他会守信退让吗?“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只是一个婉轉的说词。荆轲一旦入秦,面对秦王,舍刺杀之外,别无他途。更何况,秦王宫中,警卫森严,不论劫持是否成功,他不杀秦王,秦王必杀他。太子分明就是要荆轲到秦国把秦王杀了。
荆轲听了太子那番话后,沉思默想,早已察出其中玄机,因此说;“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但事已至此,田光已死,他只有接下任务。田光和荆轲都是智深勇沉,侠义之士。他们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诚,不爱其躯,为当世所敬重。
荆轲接下刺杀秦王重任后,详加策划,然后按计划一一行事。首先,他要找寻一个可以接近秦王的机会,以便于行刺。秦王曾以“金千斤,邑万家”的重赏,以换取叛将樊於期的项上人头。于是荆轲拜访樊於期,透露自己所负谋刺秦王的重任,并解释此行既可解燕国之患,又可报将军之仇。但为了取信于秦王,“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王,秦王必喜而见臣”。樊於期也是一个热血汉子,闻言当场自刎而亡。至此已有两位侠义之士,为荆轲之行献出了生命,荆轲刺杀秦王,可谓势在必行。
接着,为了取信于秦,荆轲又准备好献给秦王的燕国督亢地图。同时太子丹以高价为荆轲购得一把锋利匕首。这匕首出自赵国铸剑名师徐夫人之手,锋利异常。这匕首不但锋利,太子丹还“使工以药淬之”,其毒无比。《史记》说:“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如果太子只是打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地”,那只要用一把普通匕首就可以了,何必淬毒?可见太子本来就有置秦王于死地之心。
荆轲惯于用剑,为什么要他改用匕首呢?皆因匕首便于隐藏之故。以往曹沫、专诸、豫让等刺客都用匕首行刺。匕首是特短兵器,用法与剑不同,荆轲为此得费上一番功夫,演练使用匕首的招术。他为此特别设计好刺杀秦王的招式:“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胸”。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招夺命的招式,他用的又是一把淬毒匕首,显然荆轲完全没有生劫秦王的打算,这正是太子的本意。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荆轲还广为收集有关秦王的情报。他知道中庶子蒙嘉是秦王的宠臣,通过蒙嘉的引见,他便可得见秦王。他必然亦已查得咸阳宫中的各种规矩,知道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召,不得上”。荆轲估计他一旦展开刺杀行动,在诸郎中应召上殿之前,他应有足够的时间,左手把秦王之袖,右手持匕首揕秦王之胸,一招夺秦王之命。
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一个副手。但是他等待的副手却迟迟未至。太子丹听说他要一个副手,心想这有什么难的,不就是要找一个杀手吗?于是便替他找来十三岁便在闹市杀人的市井无赖秦舞阳。荆轲没有理会秦舞阳,继续等待。《史记》:“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其人远居未来”。
荆轲除了知道咸阳宫中警卫森严外,他可能亦已打听到秦王颇精剑术。他要等待的是一个能内实精神,外示安逸,临危不乱,身手不凡的副手。当年荆轲浪迹江湖,阅人无数,连盖聂、鲁勾践等剑术名家,他都看不上眼。荆轲大勇若怯,面对他们的挑衅,认为他们暴虎冯河,心浮气燥,不值一交,于是走而避之。对于秦舞阳这等角色,他当然就更瞧不上眼了。
太子丹见荆轲毫无动静,不觉心急如焚,误以为他打算悔改,是个骗饮骗食的江湖骗子,于是便试探性的问他:“日已尽矣,荆卿岂有意哉?丹请得先遣秦舞阳。”一闻此言,受此冤辱,荆轲愤怒交加,对太子戟指大骂:“何太子之遣?往而不返者,竖子也!且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荆轲马上出发。
他自知带着秦舞阳这个“竖子”同行,一定凶多吉少,自料此行“往而不返”;因而在诀别之日,于易水之畔,和生平知己高渐离,击筑悲歌,唱出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之句。
秦王听说燕使者带着樊於期的首级和燕国督亢地图,前来称臣求见,高兴非凡,决定在咸阳宫以高规格接见。《史记》:“(秦王)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秦以法家治国,法家讲究法术势,特别注重威仪排场。在咸阳宫中,秦王身穿朝服,设九宾之礼,召见燕使荆轲,那是怎樣的一个场面呢?
我们不妨管中窥豹,从秦始皇兵马俑中,可见一斑。秦始皇兵马俑三号坑是军幕[4],也就是三军主帅的指挥司令部。考古人员在坑中,发掘出六十多具仪仗卫士兵俑。那些兵俑身高体壮,手执金光闪闪的仪仗殳,威猛异常。我们可以想象,主帅坐镇帐中,帐外卫士林立,叱斗森严,帐内一声传令,帐外齐声咐和,是何等威风!但这不过是军营阵地中,一个大将的排场而已;那秦王在咸阳宫中的排场,何只十倍于此!秦舞阳无赖出身,那曾见过这等阵仗,他一入咸阳宫,早已吓得心胆俱裂,勉强支持到殿阶之下,已是脸无人色,全身发抖。荆轲不得已,只好独自一人上殿。
如果荆轲能等到他的理想副手,他就可以和副手同时上殿,并按计划行事。首先由荆轲献上樊於期的首级,再由副手呈上暗藏匕首的地图。副手把图卷放在秦王案上,双手按着卷首,荆轲用双手握着卷末,慢慢把图卷展开,时而用左手对着地图指指点点,吸引秦王的注意力。待全图打开到接近卷末时,荆轲突然出其不意,左手一把捉住秦王左袖,右手抽出那藏在卷末的匕首,籍着衣袖的掩蔽之下,往秦王胸胁之间直刺。整个行动,自始至终,秦王都没有看见那地图卷末的匕首。这一个刺杀过程,荆轲定已研究演练过多次,可说是万无一失。即使有所闪失,他和副手也可共同合力,以二对一,刺杀秦王。
可惜秦舞阳不是那个理想副手。秦王见秦舞阳振恐,也无心看那樊於期的首级,叫荆轲直接带地图上殿。荆轲上得殿来,一人无法兼顾,只好左手按着卷首,右手开展图卷,待图穷时,匕首已为秦王所见。荆轲左手一把捉住秦王左袖,右手举匕直刺。秦王惊见匕首,连忙起立后退,匕首只割破了秦王的衣袖。秦王乘机扯断衣袖,环柱而走,跟着便发生了“王负剑”那一幕。
《史记》:“(荆轲)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
何谓“王负剑”?自从秦始皇铜马车出土后,对王负剑的解释,又多了一个实物论证的根据。铜马车御者把长剑佩在后背腰间,论者据此认为,那就是秦王的佩剑方式[3];而“王负剑”就是指把剑从身后拔出。具体的方法是:一,左手伸向身后,抓住剑鞘下半部,把剑由腰后斜向左肩上方推。二,继续推剑使剑茎(把)在背后升高超过左肩,右臂横过颈前,用右手握住左肩上方的剑茎。三,右臂曲过颈前,右手握着左后肩上方的剑茎,左手在背后握剑鞘,双手上下用力把剑拔出。
上述拔剑出鞘的方法,不但非常繁复,而且难以实行。秦王的剑串在剑带之上,而剑带则紧束于腰间,即使秦王站立不动,也无法以左手抓住挂在后背的剑鞘,顺着背部,把剑茎推到左肩之上,何况当时秦王正处于惶急奔逃之中。此外,如果剑茎已在右后肩上方,再用右手把剑从右后肩向右拔出,是可行的;但用右手曲过颈前,把在左后肩上方的剑拔出,是个极危险的动作。用此法拔剑,剑一出鞘,那锋利的剑刃离颈侧大静脉只有毫厘之差,在奔跑晃动之际,秦王必会未伤人先伤己,甚至血溅当场,刎颈而亡。剑是双刃兵器,在头颈肩间挥舞时,要特别小心,所以剑术中,有“剑不过脑”的用剑原则。
要弄清楚何谓王负剑,先要了解秦人是如何把剑佩在身上的。参考铜马车御手的佩剑,可以看出,秦剑剑鞘外侧有一剑带环,此环古代称之为“王彘”(这是一个单字,左旁为“王”,本文称之为剑带环),剑带穿过环孔,把剑悬挂在剑带上后,再把剑带绕腰部一周,在腹前打一个花结,击在身上。剑带击好后,剑鞘上的剑带环朝外,剑绑在剑带之内。所以秦人的剑是经由剑带环悬在剑带上的,剑可以沿着剑带前后滑动。也就是说,剑可以挂在由前腹,经左侧,到后背的任何一个位置上。至于剑应佩在何处,端视当时的情况而定。
以战车御者的情况为例,战车用的是木轮,古代车辆没有避震设备,道路崎嶇不平,在战场上甚至连路都没有,战车行走,非常颠簸。御者如果把长剑佩在左侧,剑把上下振动,敲击御者手臂身躯,严重妨礙御者驾车;于是御者把备而不用的剑,沿着剑带推到后背。也就是说,御者把剑挂在后背腰际,是一时权宜之计,不是常态。
御者的剑为什么可以备而不用,推到后背呢?这是因为在正常状况下,御者要心不二用,全神灌注在驾御上,他的安危全由身旁的车士负责。只有在危急的情况下,如马死车毁,或车士伤亡,他才须要拔剑自保,参加战斗。
至于一般士人贵族,在正常状态下,剑应是佩在左侧腰际的。佩剑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用于战斗,另一是身份的表征。用于战斗固然应佩在左侧,以便于拔剑出鞘。用于表明身份,更应佩在左侧明眼处,使人一望便知,若把长剑藏在身后,就失去其意义了。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的编钟支柱武士像,全都是左腰佩剑的[5]。
当荆轲独自一人上殿时,坐在案后的秦王,是否把长剑佩在后背呢?肯定不是。古人席地而坐,秦王如果和御者一样,把长剑佩在后背,便无法坐下了。那他是把长剑佩在左侧吗?也不是。长剑佩在左侧,也不便于席地而坐。秦王在坐下之前,应是把佩在左侧的剑,沿着剑带,拉到腹前,席地而坐后,把长剑横放在腹前左腿之上。
荆轲把地图卷轴放在秦王案前,慢慢打开,图穷匕见,秦王惊起,扯断衣袖,急忙拔剑。如上所述,秦王席地而坐,长剑横放在腹前左腿之上,他匆忙间自引而起,心慌意乱,忘卻把剑推回左侧原位,长剑还是悬挂在腹前。他惊慌失措之下,急忙拔剑,左手约略抓住剑鞘的中段,右手抓着剑茎,往右用力一拔。
现在的问题是:秦王这一拔,能拔出的剑身有多长呢?这得要看秦王的身材而定。太史公对身材异常的人,往往会加上一些描述,如“籍长八尺馀”,“晏子长不满六尺”等。但他对秦王,除了提到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等特征外,对他的身材并无特別的记载。我们可以假设秦王是中等身材,身高约170厘米左右,臂长约75厘米,头部到腰际约60厘米。根据兵马俑出土的秦剑估計,秦王剑的长度约为95厘米,剑身约80厘米。经简易的几何运算,秦王这一拔,拔出的剑身约为50厘米;也就是说,剑身至少还有30厘米在剑鞘内,所以“剑长,操其室”。又因青铜硬度颇高,无法把剑身弯曲拔出,所以“剑坚”,“故不可立拔”。太史公的记载有很合理的科学性。
从图穷匕见起,秦王在短时间内,完成了闪避、起立、断袖、奔逃、拔剑等动作,可谓身手不凡。秦王出身王族,必常佩剑。他生于乱世,童年寄人篱下,饱受欺凌,登位后又逢宫庭内乱,世情险恶,虽属至亲,亦不可信任;为求自保,定然练过剑术。只是秦王大概和一般人一样,很少会去练习拨剑技术。秦王登基后,更是养尊处优,练剑时,早已有人把剑解下,拔剑出鞘,双手奉上,他那会想到,拔剑时,剑应佩在何处,手应握在何方。
左右见秦王心慌意乱,六神无主,绕柱而逃;于是高喊“王负剑”。什么是王负剑?“负”的适用范围是整个背部,包括左侧背,后背,和右侧背。“王负剑”就是提醒秦王,把挂在身前腹部的剑,负在左侧背上。也就是说,叫他握着剑鞘上的剑带环部位,把剑由腹前沿着剑带,向左后推,把剑负在左侧腰背部。如此,即使剑长一米,亦可以轻易拔出。
长剑挂在左侧是拔剑的标准位置。无论是坐下前把剑拉到腹前的秦王,还是为求便于驾车而把剑推到背部的御者,拔剑时,都要把剑回归到左侧,才能拔剑出鞘。
秦王听见左右高呼,回过神来,左手把剑推往左侧背,右手拔出长剑,回身与荆轲搏斗。这一场搏斗,太史公虽只用了六句,区区二十七个字,但写得惊心动魄,而且句句合乎匕剑相搏之道,值得一提。
荆轲手执匕首,见秦王拔出长剑,毫不犹豫,举步便向秦王贴身冲去。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荆轲这一冲,用的是短兵长用的战术。荆轲只要冲入长剑之内,与秦王贴身相搏,秦王的长剑便失去威力,荆轲的短匕便可展其所长。不料荆轲才举步,秦王的长剑已朝他腿部刺来。秦王显然孰知用剑之道,以长剑对短匕,须拒敌于长剑之外;而剑走轻灵,以剑制敌,首攻对方四肢,只要敌方手足受创,无力再战,便可为我所乘。
荆轲自图穷匕见,左手把秦王之袖,右手揕其胸不成后,已知难以生离咸阳宫。兵贵神速,更何况殿下郎中已蠢蠢欲动,荆轲抱着同归于尽的决心,眼见秦王长剑刺来,却不闪不避,仍然住秦王贴身冲去,但求以淬毒匕首,刺上秦王一剑,便可完成使命。也是他低估了秦王长剑的威力,秦王长剑锋利无比,这一剑直透筋骨,荆轲跌扑倒地,无力再战。
短兵长用,除了冲入长兵之内近身相博外,还有一法,就是在长兵范围之外,远距离掷击。只是这一掷极险,孤注一掷,如若不中,便得束手待毙。荆轲已别无选择,短匕脱手飞掷而出。也不知是秦王身手了得,还是荆轲手法欠准,这一掷并未击中秦王,匕首击中桐柱。秦王惊魂甫定,馀恨未消,冲步上前,对着手无寸铁,已无法再战的荆轲,连刺八剑。荆轲因缺少了一个得力副手,功亏一篑,未能完成使命。
《史记》记载荆轲谋刺不成,负伤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事实上,他知太子丹已难逃杀身之祸,燕国亦将不保,想起太子当日的说辞,便说出这一番话,打算独自一人揽起刺杀秦王之罪责,为太子脱罪,希望秦王能放过太子。这是他谋刺不成后,唯一能为太子做的事。只是这个说法骗不了秦王,秦王明显看出,在这场搏斗中,自始至终,荆轲都是招招夺命,舍身相搏,那有丝毫生劫的打算。于是秦王大怒,立即命大将王翦攻燕。王翦大败燕军于当日荆轲辞行道别,那风萧萧兮的易水之侧,接着又攻破蓟城。秦军势如破竹,燕王虽献上太子丹的首级,亦难息秦王之怒。五年后,秦军灭燕。
参考资料:
[1]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
[2]袁仲一,《释“王负剑”》,《早期秦文化研究》,三秦出版社,2006年。
[3]党士学,《秦陵铜车御者佩饰及“王负剑”考辨》,《秦陵秦俑研究动态》,2008年第一期。
[4]王学理,《一幅秦代的陈兵图–论秦俑坑的性质和编成》,《文博》,1990年5期。
[5]谭维四,《曾侯乙墓》,三联书店,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