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员选拔任用常识
四、科举制度有哪些内容和形式?
封建时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文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大业年间,还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
隋朝以后,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从其设置的科目和形式的变化可以看出统治阶层的用人取向,也反映了不同时代的人才需求。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考试也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是中国中古时代到封建末期所实行的主要人才选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