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南北朝乐府清赏之二十三
北朝乐府·梁鼓角横吹曲
《梁鼓角横吹曲》的前身叫《鼓角横吹曲》,是我国北方少数民族在马上演奏的一种军乐,乐器以鼓和号角为主,所以称为《鼓角横吹曲》。《鼓角横吹曲》流传到南方后,梁武帝萧衍下令整理改造,并被梁朝乐府机构保存下来,所以后来又称为《梁鼓角横吹曲》。
宋代郭茂倩收集整理的《乐府诗集》中的北朝乐府以《鼓角横吹曲》为主,共六十六首。除《出塞》等一、两首汉曲外,其余皆是北朝以鲜卑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民歌。
企喻歌
男儿欲作健,结伴不须多。
鹞子经天飞,群雀两向波。(其一)
放马大泽中,草好马着膘。
牌子铁裲裆,(钅互)鉾鸐尾条。(其二)
《企喻歌》是北方鲜卑族的民歌。据《唐书·乐志》大概产生于后燕和北魏之际。在现存北朝的北朝民歌中属于较早的一类。宋代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共收《企喻歌》四首,这里选第一首和第二首。
第一首《男儿欲作健》是首位少数民族孤胆英雄的颂歌。其表现手法既直抒胸臆,显得刚健彪悍,又运用生动的富于地方特色的比喻,显得贴切而形象。
开头两句“男儿欲作健,结伴不须多”是直抒胸臆。自称男儿,这本身就带有封建社会中性别上的自豪感。但做一个“男儿”,这并不是诗中主人公的追求目标,他的目标是做一个“健儿”,这就更带有民族的尚武精神和剽悍气质了。因为在北朝民歌中,“健儿”意味着万人辟易的勇猛和扶危定倾的豪雄。那么,怎样才能做一个健儿呢?应当说,健儿的条件绝不止一个,譬如,同为北朝乐府中的《折杨柳歌》就提出健儿健儿必须备有快马、善于骑射和敢于拼杀这三个条件:“健儿须快马,快马须健儿。 跸跋黄尘下”。但在这首《企喻歌》中只提一个条件,就是“结伴不须多”。 “结伴不须多”,这意味着要富有独立精神,不依仗别人;也意味着要艺高胆大,富有冒险精神。在这里,它强调的是发挥个人才干,尊重个人价值。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许多比喻都意在强调这点:“宁撞金钟一响,不打铙钹三千”,“千只鸡不如一只凤,千条蛇不如一条龙”。英国也有这样的民谚:“虎是孤独的,但最有力量;母鸡是成群的,但只会叽叽喳喳”。这首《企喻歌》中也用了个生动的比喻:“鹞子经天飞,群雀两向波”。鹞,又叫鹞鹰,是我国西北地区尤其是西北草原上一种猛禽,飞得又高又快,常独自在空中盘旋,一旦瞅准猎物如鸟类、野兔、羊羔等,便像利剑一样俯冲下来叨食。这两句就是形容鹞鹰经天,群雀纷纷逃避的情形。诗人用鹞比喻健儿,用群雀比喻在健儿的攻击下,对手纷纷逃避的情形,不但带有鲜明的地域特色,而且也非常形象,更强化了称颂孤胆英雄这个主题。
最后要指出的是,这首《企喻歌》中所歌颂的剽悍气质,不但是北方少数民族的民族气质和尚武精神的再现,同时也是南北朝时期时代精神的体现。如上所述,《企喻歌》产生于后燕至北魏之际。此时的中国北方正正处于空前的动乱之中。从公元384年鲜卑贵族慕容垂在滎阳称燕王,到公元433年北魏拓拨焘统一中原,前后不到五十年时间。但在这短短的五十年内,却经过前燕、前秦、后燕、西燕、北魏、北燕、南燕、后秦等八个王朝上百次的攻伐吞并。长期接连不断的征战,在造成“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民生凋敝、民众死伤同时,自然也形成了一种好勇斗狠的社会风气。走马灯般的政权更迭中接连不断征战,更需要一种临危不惧的独立精神和挽狂澜于既倒的坚毅果断。所以《企喻歌》中歌颂的这位孤胆英雄,正是北方粗犷的民族气质和当时时代精神相结合的产物。
第二首则是幅英武的北方鲜卑族骑兵的写生画:前两句写的是战马,后两句说的是马上的战士,时间大概是在战斗的间歇中。
此时虽只有四句,结构上却分为两层:前两句写战马,后两句写战士。前两句是铺垫和陪衬,后两句则是咏歌的主体。
前两句描绘的是放马大泽的壮阔风光。也许是在一次血肉横飞的战斗之后,也许是在“金山西见烟尘飞”的南下之前。总之,这是一个短暂的间歇。战士们利用这个间歇,把战马放到大泽之中去饮水食草。大泽,指大片的浅水滩。这里有草有水,草肥水美,是个理想的放牧之所,战马会在这里吃得膘肥体壮。诗人在此不仅仅是在描绘放马大泽、草肥水美的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壮阔风光,而且意在含蓄地表现以下两点:一是写出少数民族骑兵与战马之间的亲密关系。鲜卑部队多骑兵。骑兵与战马,是征战中的战友,也是生活中的伙伴。少数民族战士的剽悍、迅猛,往往是借助战马表现出来的:“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岑参《走马船行送封大夫出师西征》),“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杜甫《房兵曹胡马》),许多古代诗人描绘的正是骑兵与战马之间生死相依的关系。也正因为在战斗中生死相依,所以在平时,骑兵对战马也就关爱备至,尽可能选择草肥水美的“大泽”让它“着膘”。二是用战马的健壮来反衬骑兵的英武,为下面两句正面描写骑兵暗中做好铺垫。北朝乐府中常用战马的矫健来衬托骑兵的英武,如《琅琊王歌》:“快马高缠鬃,遥知身是龙。谁能骑此马?唯有广平公”;相反,也常用马的羸弱来衬托人的贫穷,如《幽州马客吟》:“快马常苦瘦,剿儿常苦贫。黄禾起羸马,有钱始作人”。这首《企喻歌》采取的是同样的方法:用牧放于大泽之中膘肥体壮的战马,来衬托集结于草原之上英武剽悍的骑兵战士,是“健儿”与“快马”相得益彰。
下面两句“牌子铁裲裆,(钅互)鉾鸐尾条”则是对骑兵战士的正面描绘。“牌子”即是“盾牌”,裲裆即是今日的“背心”。《释名·释衣服》云:“裲裆,其一当胸,其一当背也。”在南北朝乐府中是一种男女都能穿的常见服装,如:“裲裆与郎著,反绣持贮里。汗污莫溅浣,持许相存在”(南朝乐府《上声歌》;“所欢子,问春花可怜,摘插裲裆里”(南朝乐府《读曲歌》);“新衫绣裲裆,迮著罗裙里。行步动微尘,罗裙随风起”(南朝乐府《上声歌》)“瑯玡复瑯玡,瑯玡大道王。阳春二三月,单衫绣裲裆”(北朝乐府《瑯玡王歌辞》);“独柯不成树,独树不成林。念娘锦裲裆,恒长不忘心”(北朝乐府《紫骝马歌》)。但这首《企喻歌》说的是“铁裲裆”,即一种铁甲背心,有人认为即是“明光铠”,即一种在胸背之处装有金属圆护的铠甲。“(钅互鉾〔hù móu〕)是头盔;鸐(dí),山鸡,有色彩斑斓的长尾。据《本草纲目》:“翟居山林,故得山名。尾长三、四尺者,鸐雉也;尾长五、六尺,能走且鸣者,钨雉也”“(钅互)鉾鸐尾条”即是用山鸡长尾装饰的头盔。诗中对骑兵战士的描写有两个很显著的特征:在另一首《企喻歌》中描写的是一支战斗队伍的群像:“前行看后行,齐著铁裲裆。前头看后头,齐著铁(钅互)鉾”(之三)。但这首描写的不是群像,而是特写,从中捕捉一位战士加以放大,以点带面;二是描写这位战士时又不是动态的而是静态的,不是描述他的动作行为,而是专写他的服饰。在服饰中又突出最能反映战士特征的头盔和胸甲,以及头盔上最能突出战士英武的头盔上“鸐尾条”。这种静态的描写,给人一种雕塑感,更能给人一种英武、粗犷、永恒的视觉感受。况且,诗人又把他放在辽阔的大泽中,放在那膘肥体壮的战马身边。这种阔大的又有着战斗气息的背景更能衬托出他英武剽悍的形象特征。诗人用这种雕塑式的手法去塑造一位英武的战士,很容易把读者的视觉印象加以放大,形成一种更为清晰的特写镜头。所以我们说,北朝乐府的总体风格是雄浑粗犷的,但这并不排斥粗犷之中有着精细的构思,雄浑之中镶嵌着精致的细部。
这两首《企喻歌》虽是鲜卑语,但在语言结构上皆是整齐的四句五言形式,与南朝乐府主要的语言结构方式完全相同。这也说明它在流传的过程中,是经过南朝乐府机构(只要是梁朝)的加工改造。这也说明即使在分裂时期,中国的北方与南方,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一直没有被割裂、中断过。
放马大泽中,草好马着膘
琅琊王歌
新买五尺刀, 悬着中樑柱。
一日三摩挲, 剧于十五女。
姚弼(?-416),北方少数民族氐族人,北朝前秦国主文桓帝姚兴之子,后主姚泓之弟,曾为后秦雍州刺史、尚书令、侍中、大将军,封广平公、琅琊王。其女西平公主为北魏明元帝夫人,后追封为皇后。据《北史》、《晋书》等史料记载,为人孔武有才干。公元407年,赫连勃勃自立为大夏王。姚兴遣齐难去讨伐,结果全军覆没,赫连勃勃趁机攻占安定郡,后又攻占杏城,前秦诸将望风披靡。后来姚弼率军力战并大破之,因此深得姚兴宠爱。义熙十二年(416年)二月,姚兴病重,姚弼想趁机杀太子姚泓自立为王,带兵入宫作乱。战斗激烈,姚兴带病平乱,在一番激战后杀姚弼。第二天,姚兴病发去世,后主姚泓继位。后人据此作《琅琊王歌》:“快马高缠鬃,遥知身是龙。谁能骑此马,唯有广平公”; “瑯玡复瑯玡,瑯玡大道王。阳春二三月,单衫绣裲裆”。但郭茂倩收录的八首《琅琊王歌》,并非皆是咏歌琅琊王姚弼的,而是依其声调反映民间生活的作品,如第三首:“东山看西水,水流盘石间。公死姥更嫁,孤儿甚可怜”;第四首:“琅琊复琅琊,琅琊大道王。鹿鸣思长草,愁人思故乡”,就是反映孤儿的愁苦和流浪者的思乡之情。这首“新买五尺刀”也是一样,作为八首《琅琊王歌》的首篇也借其声调来咏歌西北一带勇猛剽悍、喜爱拼杀的氐族健儿的民族气质。
汉代的辞赋家贾谊写过一首《鵩鸟赋》,赋中写道:“贪夫殉财兮,烈士殉名。夸者死权兮,品庶每生。怵迫之徒兮,或趋西东;大人不曲兮,意变齐同。愚士系俗兮,僒若囚拘;至人遗物兮,独与道俱。众人惑惑兮,好恶积意;真人恬漠兮,独与道息。”也就是说,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目标和追求,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情操和爱好。那么,作为驰骋在北方辽阔草原上的氐族健儿,他们在自己雄壮的歌声中反映出什么样的追求和爱好呢?这首民歌为我们作了具体的回答:他们最爱的是战刀(当然,最向往的也是战斗生活),这种朝夕把玩、从不离身的爱,甚至超过对美丽姑娘的爱!为了表现一位战士对战刀的爱,诗人不再像前面那首《企喻歌》“牌子铁裲裆,(钅互)鉾鸐尾条”那样,透过静态的雕塑式的肖像描绘,而是透过他的行为。这种反映战士心态的典型动作有两个:一个是将战刀“悬着中樑柱”。中梁,屋内最顶劲的一根樑柱。它位于全屋的中心位置,也是全屋的最高敞亮之处。五尺刀就悬挂在那里,可见这把刀在壮士心中的位置。至于为何喜爱这把战刀,则暗示这是位战士,喜爱和渴望战斗生活。有人将刀解释为少数民族用来解牛或剔骨的尖刀,说是反映了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性,以此回避氐族好勇斗狠的民族性格。这种解释不对,因为诗中明确说是“五尺刀”,这是战刀,而解牛或剔骨用的是匕首,用不着“五尺”长的。二是细写这位壮士对五尺刀的爱恋动作:一日三“摩挲”。摩挲,是轻轻地用手抚摸,神情专注又极为喜爱的神情。强调“一日”,是说他整天都沉浸在对“五尺刀”的欣赏和眷恋之中,简直是魂牵梦萦。壮士的动作本来应该是极为粗犷和剽悍的,但诗人在此故意渲染这种与他性格极不相符的轻抚、细摩动作,这就更加突显他对“五尺刀”的极度喜爱和眷恋。为了进一步渲染这一点,诗人又来了番对比:“剧于十五女”。 剧,是超过、胜过。对这位壮士来说,他对战刀的喜爱远远超过对一位少女的喜爱。天下之事就是这样:有人爱美人而不爱江山,也有人爱战刀超过爱美色!这也许不仅仅是在描绘这位壮士对战斗生活的眷恋和向往,也许是在咏歌氐族壮士的共同的刚猛气质和尚武精神,也许从中也能窥探出前秦之所以能驰骋北方、统一中原的原因之一!
唐代诗人贾岛有首绝句叫《剑客》,诗中写道:“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诗中透过剑客拔剑示客的动作,来表现壮士见义勇为、勇猛剽悍的气质。这与此首《琅琊王歌》的表现手法相近。不同的是:《剑客》虽有动作行为的描绘。但主要是通过剑客的自白来呈现他的性格特征。而这首《琅琊王歌》则是通过客观描绘和对比来显现,以不外露、不张扬见长。
最后说点题外话:诗人写爱刀剑之人或咏歌爱刀剑的诗篇,自古至今可谓汗牛充栋。其中无古无今,也无论男女,都有此人此诗。但究竟是爱刀、咏刀还是爱剑咏剑,则大有讲究,往往与性格或出身经历有关。有人研究过,性格豪放的或出身贫贱的喜欢刀;性格文雅的或出身儒雅的往往喜欢剑:《水浒》中的宋江,担任郓城县小吏时怒杀阎婆惜用的是压衣刀,但做了梁山泊寨主当了强盗首领后,舞的则是锟吾剑;出身贫寒靠哥哥养大的武松,上鸳鸯楼酒楼去杀西门庆的时候,提的是明晃晃的刀,而绝不是轻飘飘的剑。当了行者以及落草当了强盗,佩戴的也是一把戒刀。唐代诗人刘叉,《唐才子传》记载他少时重义行侠,曾经因为酒醉杀人逃命,后来改志学诗。诗中咏歌的也是刀而不是剑:“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偶书》)。他的名字刘叉中的 “叉”,就好像是两把刀交相砍来。秋瑾为人豪气,自称“鉴湖女侠”。据吴芝瑛《记秋女侠遗事》说:秋瑾在日本留学时曾买个一把宝刀,并写有一首七绝:“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珍重, 洒去犹能化碧涛”(《对酒》)
相反,作为李唐王王孙、瘦弱文雅的李贺,喜欢的则是剑:“我有辞乡剑,玉锋堪截云。襄阳走马客,意气自生春。朝嫌剑花净,暮嫌剑光冷。能持剑向人,不解持照身”(《走马引》);世代为儒的杜甫也是“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夜宴左氏庄》)。诗中有画、酌酒与裴迪画中有诗兼为大音乐家的王维笔下的好友秀才裴迪,也是“白首相知犹按剑,朱门先达笑弹冠”(《酌酒与裴迪》)即使是以浪漫著称的。诗人李白,如果不是“仗剑去国”而是拿一把戒刀或者短刀出门,是不是有些不伦不类?当代也是如此,以当代几位著名的武侠小说家梁羽生、金庸和古龙为例:梁羽生、金庸出身于世代书香门第,自小受到良好的传统文化教育。他们笔下的主人公在诸多兵器中偏爱剑,古龙出身于平民家庭,少年时代父母离异,是靠朋友接济和半工半读完成的学业好刀,他笔下的李寻欢最接近他自己,出手一招,例不虚发的则是刀古龙甚至发如下高论:“人类的生活里,不能没有刀,就好像人类的生活里,不能没有米和水一样。”
可见这首《琅琊王歌》对刀的喜爱与咏歌,与这位壮士的好勇斗狠、粗豪剽悍性格,乃至氐族好勇尚武的民族习性是极为相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