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能成为一种民间信仰吗?

  新华网2010年12月7日的一则报道让曲阜教堂事件进入公众视野,官方本是正面宣传,不料却激起民间轩然大波。以十位知名学者联合签署反对书为开端,一些“儒家文化信众”在互联网上发起声势浩大的抵制运动,其余响至今未歇,以电子期刊发送的《儒家邮报》特辟“曲阜建耶教大教堂专辑”,到2011年1月16日已出至第八辑,而在呼吁停建教堂的意见书上签名的名单也越来越长。有评论认为,本次事件发挥了动员儒者的作用,并断言,在未来岁月中,儒者将会趋向活跃,儒者的进攻意识将会逐渐增强,而这可能搅动目前中国的宗教场域。在诸多宗教中,儒者很有可能成为宗教紧张的引发者。西方媒体(如美联社)从中则不无忧虑地观察到中国蓬勃的民族主义。

  富有戏剧意味的是,就在这些儒家(儒教)人士慷慨激昂地向“曲阜市政府、济宁市政府、山东省政府、中央政府”提出“立即停建曲阜耶教教堂”意见却一直未得到有关当局正面回应。

  可以看到,无论是反对曲阜兴建大教堂,还是欢呼天安门边上竖起孔子像,没有什么比政府的一举一动更牵动这些儒家(儒教)人士的神经。相比之下,近三十年来在中国民间获得巨大扩张的基督教与佛教,对政府的行为一贯保持低调的口径,即便是在这次事件当中处于漩涡,中国的基督教徒也没有作出任何强烈的反弹。

  何以儒家(儒教)比其他宗教对政府表现出更强的路径依赖?简单地说,这是因为,从本质上,儒家(儒教)就不是一种草根阶层的民间信仰。作为民间信仰,儒家不愿也不能。

  众所周知,儒学在中国古代社会扮演了意识形态的角色,至少表面如此。虽然在古代,儒家与佛、道合称三教,但在大多数时候,儒家因为与现实政治社会的密切关系而实际地位远远高于佛道两教,儒家也因此从不把自己看做像佛道那样的宗教。这个情况,当明代中叶传教士利玛窦作为一个外国人来到中国,立刻就观察到了。最初,利玛窦根据自己的欧洲经验,以为僧侣地位很高,所以以僧侣的面目示人,中国人也习惯性地把他当作一个从西土来的 “洋和尚”。很快,利玛窦发现,在中国受人尊重的不是僧侣,而是那些儒生—“士”,他就改变装束,跟儒生打成一片,随后得以进入中国社会主流,他自己也被中国士人尊为“泰西儒士”。

  中国历史上曾经有一个短暂的时期,儒家的地位下降到跟佛、道,还有外来的耶教(聂斯托里)、回教一个层次,都需要到政府那里登记注册,所谓“占籍为儒”,成为一种特殊的“儒户”,与其他宗教徒一样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那是蒙古人统治中国的元朝。然而,即使是在元朝,由于汉族知识分子的不懈努力,最后也促成蒙古统治者恢复一度中断的科举考试,并将程、朱等理学家的著作定为考试指定书目。也就是说,在儒家处于低谷的时代,儒者也没有放弃努力,要将其推上国家意识形态的宝座。

  让儒家自己感到有必要建立宗教,是在晚清,当时,康有为认为,国家面临被列强瓜分的危机,而儒家也到了生死存亡的危急时刻,所以要保国保教。康有为向光绪皇帝上书,要求将孔教定为国教,以便与外来的耶教抗衡。随着政治风云变幻,康有为的孔教计划在中国本土流产,在海外却借华侨之力得以开花结果。事实上,今天只是在马来西亚这些华侨比较集中的地区,孔教才是经国家承认的合法宗教信仰。换言之,真正合法的孔教徒也只有中国本土之外才存在。可是,在那些地区,孔教不是康有为所设想的什么国教,而不过是华人为免于宗教歧视所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不妨说,孔教存在之处,恰恰是孔教处于社会边缘之时。

  今天,在中国内地,有政府支持的孔子基金会、国际儒联,也有在民政部登记的合法社团中华孔子学会,但就是没有一个像佛教协会、道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协会那样性质的儒教组织。因此,在这次曲阜教堂事件中,让儒者甚觉尴尬的是,竟然没有一个合法的可以代表儒家(儒教)的组织出面跟政府交涉,只能采取最原始的动员方式—征集签名,最初签署反对书的十学者是以个人身份出现的,而一直在推动抵制运动的则是若干儒家网站(比如“儒家中国” )。在讨论中,已经有人提出,要尽快将建立儒教组织(比如儒教协会)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要争取儒教的合法宗教身份。

  儒教协会这样的组织不是不可以成立,问题是:儒教协会不会满足于只跟其他宗教协会平起平坐的地位。从这次讨论中儒学者发出的声音来看,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意无意将儒家作为中国文化的代表,将儒家与中国文化身份等同起来,甚至将认同不认同孔子作为通过中国人身份验证的一个标准。仅仅作为一种民间信仰,儒家,至少很大一部分儒家信众,是心不甘情不愿的。

  然而,一个以代表中国文化甚至中国文明为己任的儒教协会注定是得不到中国政府和各社会阶层同意的。不要说中国基督徒、中国佛教徒不会同意由儒教协会来代表,就是认同中国文化的非儒家学者也不会同意由儒教协会来代表。即便对儒家文化信众本身,这样一个儒教协会又如何能保证其充分的代表性呢?

  从儒家所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来看,儒家在当代已没有可能恢复它一直以来扮演的国家意识形态、人民生活习惯法的角色。早在上个世纪20年代,陈寅恪在为王国维之死所写的著名挽词中就指出,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以“三纲六纪”为中心的儒家纲纪理念,由于本身非常抽象,所以不得不依托于实实在在的社会制度(尤其是经济制度)当中。而从清季道光朝以来,由于西方列强入侵,中国固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即所谓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趋于瓦解。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以《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一书蜚声海内外的已故美国著名汉学家列文森,更深刻地分析了儒家走向衰亡的原因:儒家强调整体本位、和谐稳定,注重等级名分,反对专业分工,是一种保守的人文主义,与现代社会强调个人价值、社会竞争、专业分工、科学主义的精神格格不入,它在现代走向衰亡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历史学家余英时在《现代儒学的困境》一文中用了一个刺激性的比喻:“儒学死亡之后已成为一个游魂。”这个比喻颇受误解,实际上,它所针对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当代对于儒学的讨论已经没有生活经验的内在根据,已经不再与一般人的“日用常行”发生联系。然而,从孔子以来,儒家都强调儒学的价值必须在“人伦日用”中实现。儒学在传统中国社会的确体现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而这一生活方式是依附在一整套的社会结构上面。可是20世纪以来,传统的社会结构解体了,生活方式也随之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今天观察儒学在中国的实际状况,恐怕很难说,在大多数中国人的“人伦日用”中依然存在着丰富的儒家价值。因此,如果要继续以往的传统,即:儒学在“人伦日用”方面继续发挥规范的作用,那么,无法绕开的一个难题就是:怎样在儒家价值和现代社会结构之间重新建立制度性的联系?

  恢复昔日荣光已不可得,那么,儒家“纡尊降贵”成为民间信仰是否可能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儒家没有佛教、基督教那样的专职传教人员,更要命的是,儒家甚至没有一个鲜明的教义,其中包括民间信仰必不可少的神祗、彼岸许诺。说到底,儒家跟基督教、佛教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从而对后者也无法构成非此即彼的替代威胁。事实上,在中国古代,有那么多儒者用佛道仪式迎生送死、祈福禳灾,在晚明甚至出现很多像徐光启这样自愿受洗的儒者。

  作为民间信仰,儒家不愿亦不能,这诚然是儒家在当代的悲剧,人声喧哗的曲阜教堂事件无法扭转这种悲剧,只不过将这种悲剧放大了。

原载《时代周报》2011年1月20日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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