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十玄门”的哲学意义
佛教是一种宗教,同时也是一种哲学;中国佛教如华严宗、禅宗是一种宗教,同时也是一种极高的哲学,中国佛教的华严宗讨论了许多哲学问题;我认为这些哲学问题不仅在中国哲学史上有着重要意义,如大家经常讲到的“理事无碍”,“事事无碍”对宋明理学的影响;而且它所讨论的某些哲学问题,如果我们顺着它的思路深入地发挖下去,仍然会有丰富和发展我们今日的哲学研究。在这里,我们不可能全面解剖华严宗所包含的全部哲学问题的意义,但可以讨论若干有典型意义的华严思想。我认为,华严的“十玄门”最有哲学意义,当然这并不排斥其他思想如华严的“判教”理论,“四法界”和“六相圆融”等等的哲学意义。
一
为了说明“十玄门”的特殊意义,我想先来简单的讨论华严的“判教”理论。虽然“判教”理论不始于华严,早于华严的天台已有“判教”理论;而且也不始于中国,印度佛教已有大小乘之分,《解深密经》立“三时义”,以小乘、般若、唯识为佛教之三阶段等等,但我们如果从一个系统论的观点看,华严的“判教”或更为严整,它表现了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所谓“判教”,是佛教各宗派为调和佛教内部不同的说法,树立本派的正统地位和权威,对先后所出之经典从形式到内容给予重新的安排和估价,分别深浅、大小、权实、偏圆等,用以确定本宗派为佛的最完善的学说。华严之“判教”分为五教:小乘教、大乘始教、大乘终教、顿教、圆教,它表现了由小乘而大乘,大乘则由始而终,由渐而顿、由偏而圆的次第,而这一次第是由相对的矛盾概念展开的,因而从理论上说较天台的“判教”系统更为严整。从宗教哲学的观点看,它表现了一层高于一层,这无疑是一较完善的系统。后来,宗密作《原人论》,不仅对佛教本身作了一系统的次第安排,而且把儒道两家也纳入其“判教”体系之中。我们没有必要去讨论宗密的“判教”系列是否正确,因为这是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一种较好的、较有价值的哲学体系大都应是能容纳其他哲学的体系。因此,我认为华严判教的意义可注意有二:它的判教体系是严整的,此其一也;它可以容纳其他学说,此其二也。严整而又可容纳其他各种学说正是“圆融”的特征,故华严为“圆教”应甚合理。
法藏的“四法界”的哲学意义讨论得比较多,这里只想提出一个观点:华严虽为佛教一个宗派,但从思维方式上说,它却是更为中国式的,至少可以说它必然引出或归于中国式的思维方式。印度佛教无论大小二乘、空有二宗都有一根本性之前提:这就是承认一个与现象世界相对的超现象的世界,这样从根本上说不可能坚持“体用如一”。小乘依业感缘起,而认为现象界是人受苦的,而另有一超现实的“常乐我净”的世界,这两者并无联系。空宗要破除现象界的一切,在破除之后才可以显现出“真如实相”,这叫“破相显性”,这样才可以达到成佛的涅槃的境界。但现象界破除了,还剩什么呢?“真如实相”也将成为空名。有宗的法相唯识,立阿赖耶识以含藏一切种子,如果要得到解脱必须“转识成智”,这也是要以否定现象为基础。而华严宗就其“四法界”学说看,如果我们据“理事无碍”,“事事无碍”所得出之结论;本体必须由现象来呈现,现象与现象之间因均为本体之呈现而互相呈现,则可以不必于现象界之外求超现象的世界,不必离现象以求本体,不必于个别外求一般,这样就打通了众生界与佛世界、现象与本体、个别与一般之间的隔绝,而达到一种“圆融无碍”的地步,所以照我看,隋唐佛教宗派之中国化,从根本上说,主要不在其体系之内容,而在其思维方式的中国化。它影响宋明理学,主要也不在其思想内容(其思想内容是受到理学家批评的),而在于它的中国化的思维方式。
至于“六相圆融”,法藏在《金狮子章》中讨论到,在《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作了更为详尽的讨论。所谓“六相”即“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所谓“圆融”,即指一法依他法而有意义,相即相融,任何一概念的意义只有在一种关系中才能成立。“总相”是就全体方面说的,从全体方面说个别就是全体。“别相”是就个别方向说的,从个别方面说全体就是个别。这裹微妙处是法藏认识到“个别”就是“全体”之“个别”,它不能离“全体”而为“个别”,“全体”即是“个别”之“全体”,它不能离“个别”而有“全体”,故“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也。因此,“总相”和“别相”是讨论“全体”和“个别”的关系。“同相”是就同一性方面说的,一切构成某物之“因素”就其是构成某物之“因素”说,由于同为“因素”而彼此相同;“异相”是就差异性方面说的,构成某物之众多“因素”,正因为此“因素”不同于彼“因素”才可以构成某物,由于“因素”之不同而相异。“同相”与“异相”从作为哲学问题说,是讨论“同一性”与“差别性”的关系的。“同相”,“异相”是“总相”,“别相”之“同相”,“异相”。盖有“总相”才有“同相”,而“总相”中之个别因素为“别相”,而有“异相”,所以“同一性”与“差别性”是“全体”与“个别”的同一与差别。“成相”与“坏相”是讨论“现实性”与“可能性”问题的。构成一物体之“因素”,如果是这一物之“因素”,此物才是此物,此物之“因素”才是此物之“因素”,此物与此物之因素互相成就,才有现实的此物,此谓“成相”。各种构成彼物之“因素”,如果它还不是构成彼物之“因素”,那么既无彼物,亦无彼物之“因素”,它们不能互相成就,因此不可能有现实之彼物和彼物之“因素”,但仍不失有成为彼物和彼物之“因素”的可能性,此谓“坏相”。“坏相”只是说明无现实之物与其“因素”,而不是说无成为现实之物与其“因素”之可能。如无可能性则“现实性”亦不存在。盖因肯定与否定,从一方面说否定是肯定之否定,而肯定则是否定之否定,“坏相”不仅可以是对肯定之否定,也可以是对否定肯定之后的否定。“六相圆融”构成一从多层次、多视角观察的概念系统,可以由“总相”而有“别相”;有“总相”而有“同相”,由“同相”而有“异相”;有“总相”而有“成相”,由“成相”而有“坏相”。同样也可以“坏相”(对肯定之否定)而有“成相”;有“坏相”(对否定肯定之否定)而有“异相”;由异相而有“同相”;有“坏相”而有“别相”,由“别相”而有“总相”。无论由那一概念作出发点,都可以从各个层次各个视角把所有的概念整合起来,而成为一个相对而成就的概念体系。因此,“六相圆融”不过是举例说之,而我们可以由此得出“相相圆融”,就这方面说华严为“圆教”亦不无根据。以上我们讨论华严宗之若干重要思想的哲学意义,并同以说明其为“圆教”有其学理上之根据,其目的也是为了下面便于展开关于华严“十玄门”之讨论。
二
“十玄门”首创于智俨,而完成于法藏,两者内容基本相同,但次第与说法稍有差异。法藏立“十玄门”以说“法界缘起”,根据法藏之《金狮子章》“勒十玄”加以说明,以显其哲学意义。
(一)同时具足相应门:《金狮子章》说:“金与狮子,同时成立,圆满具足。各同时具各相应门。”意谓金与狮子形相同时成立,无先无后,圆满具足了金体与狮子相的一切。这也就是说,本体与现象互相适应,互相依序,故是同时圆满具足的,这是就“理事无碍”说的。在《华严经义海百门》中说:“且如见高山之时,是自心现作大,非别有大;今见尘圆小之时,亦自心现作小,非别有小。且由见尘,全以见高山之心而现尘。见高山之高大,与尘粒之微小,皆是此一真心,是故即小容大也。”所以一切事物都是此真心全体之显现,用不离体,即体即用,故此“同时具足相应门”所表现之哲学意义,当为说明“体用互相依存之统一”也。
(二)诸藏纯杂具德门:《金狮子章》说:“若狮子眼收狮子尽,则一切纯是眼;若耳收狮子尽,则一切纯是耳,诸根同时相收,悉皆具足,则一一皆杂,一一皆杂,为圆满藏,名诸藏纯杂具德门。”此意谓,任何一部分现象都是整个本体之表现(按:盖本体不可分),所以可以说整个本体都表现在部分现象之中。从另一方面说,此现象与其他现象不同,而呈现为“杂”(差别):另一方面,由本体通过它所呈现此现象可以包含其他一切现象,此现象又是纯(同一)。《华严经义海百门》谓:“理不碍事,纯恒杂也,事恒全理,杂恒纯也。由理事自在,纯杂无碍也。”狮子眼耳等都是狮子的,一一现象皆一一是本体的,同时又彼此不同,因此所谓“诸藏纯杂具德门”所包含的哲学内涵是说明“现象的同一性与差别性的统一”,这就是“事事无碍”说的。
(三)一多相容不同门:《金狮子章》说:“金与狮子,相容成立,一多无碍;于中事理,各各不同,或一或多,各住各位,名一多相容不同门。”此处就“理事无碍”说,“理”(本体)是“一”,“事”(现象)是“多”,事统于理,“多”统于“一”,故每一事皆为理之全体的显现,《华严经义海百门》中说:“一多相由成立。如一全是多,方名为一;又多全是一,方名为多。多外另无一,明知是多中一,一外别无多,明知是一中多。良知非多然能为一多,非一然能为多。”“一”和“多”是相对成立的,无“一”即无“多”,无“多”亦无“一”,不把“多”与“一”割裂开来才有“一”之“多”,则“事”在“理”中,不把“一”与“多”割裂开来才有“多”之“一”,则事在“理”中。但由另一方面看,虽“事”为“理”之“事”,“事”只是“事”,各与各有不同的位置,所呈现为千姿百态;一多唯相容无碍(理事无碍),“理”自是“理”,“事”自是“事”,如“理”就是“事”,“事”就是“理”,则无“理”亦无“事”,所以理和事相容无碍,又各不相同,故名为“一多相容不同门”。此命题所蕴涵之哲学意义正说明“统一性与多样性之统一”。
(四)诸法相即自在门:《金狮子章》说:“狮子诸根,一一毛发,皆以金收狮子尽。一一彻狮子眼,眼即耳,耳即鼻,鼻即舌,舌即身。自在成立,无障无碍,名诸法相即自在门。”如前“一多相容不同门”是就理事说无碍,那么此门则是就事事说无碍。从一方面说,现象世界中每一事物(事)都是真如本体(理)全体所现,所谓“一切即一”。既然“一切即一”那么“眼”和“耳”从根本上说就没有什么分别,故可说“眼即耳,耳即鼻”等等。但自另一方面看,每一事物只是每一事物,眼只是眼,耳只是耳,自在成立,无障无碍。任何事物都有多重属性,这多重属性都是此事物之属性,属性虽有差别但同为此事物之属性,就构成此事物说是相即而又自在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出“差别性与多重性的统一”的观点。这也就是说,从哲学上说“诸法相即自在门”表现了差别性与多重性的统一”。
(五)秘密隐显俱成门:《金狮子章》说:“唯狮子无金,即狮子显而金隐;若看金,唯金无狮子,即金显狮子隐。若两处看,俱显俱隐。隐则秘密,显则显著,名秘密隐显俱成门。”如果专注现象就看不到本体,那么现象显现,本体隐没,但并非没有本体,如果专注本体就不见现象,那么本体显现,现象隐没,但并非没有现象。如果既关注本体,又关注现象,则“性相同时,隐没齐现”,本体现象都有隐,都有显,因此隐显同时存在。这就是说,现象与本体既有排他性,又有共存性,而排他性与共存性可同时存在,这样就可以构成(现象与本体)的排他性与共存性的统一”,这同样是“理事无碍”的一种表现方式。
(六)微细相容安立门:《金狮子章》说:“金与狮子,或隐或显,或一或多,安纯定杂,有力无力,即此即彼,主伴相交,理事齐现,皆悉相容,不碍安立,微细成办,名微细相容安立门。”此门是把上述各门作一总括,再进一步说明本体(理)与现象(事)可以一齐呈现,都可以互相包容(就理事无碍方面说);由于一切现象都是本体之呈现,故就现象方面说最微细的事物(事)也可以呈现其他一切事物(这是就事事无碍方面说的)。因此,由“理事无碍”可以得到“事事无碍”,故此门之哲学意义或者可以说,从本体与现象的关系方面看,本体为共性,现象为特性,它表现为“本体与现象的共性与特性的统一”;就现象与现象的关系方面看,一切现象既呈现为共性,同时又呈现为特性,因此它表现为“现象的共性与特性的统一”,据此可知“徽细相容安立门”可以说有“共性与个性的统一”的哲学意义。
(七)因陀罗网境界门:《金狮子章》说:“狮子眼耳支节,一一毛处各有金狮子;一一毛处狮子同时顿入一毛中。一一毛皆有无边狮子,又复一一毛,带此无边狮子,还入一毛中。如是重重无尽,犹天地网珠,名因陀罗网境界门。”现象界中之任何一事物皆是本体全体所现,本体包罗一切事物,故现象界中之任何一事物,作为现象,它相对于其他现象说,只是一现象,但在整个界域中,它则是本体之呈现,故亦可包罗一切事物。此一事物不仅包罗一切事物,并且可将其他所有的事物所包罗的事物亦包罗之;彼一事物同样不仅包罗一切事物,而且亦可将其他所有事物所包罗之事物包罗之,各个事物包罗一切事物,正所谓“一毛中,皆有无边狮子;又复一一毛,带此无边狮子,还入一毛中”。《宋高僧传》谓法藏“又为学不了者,设巧便,取鉴十面,八方安排,上下各一,相去丈余,面面相对,中安一佛像。燃一炬以照之,互影光交,学者因晓刹海涉入无尽之义。”盖每一镜中不仅有其他镜之影,且有其他镜中之影之影。现象与现象各成一相,而且任何一相实际上都包融其他现象以及其他现象所包融之现象,故呈现现象与现象的互相交融而重重无尽所成的普遍联系,从哲学的意义上说,此或为“现象与现象的相对性与互融性的统一”。
(八)托事显法生解门:《金狮子章》说:“说此狮子,以表无名,语其金体,具章金性,理事合论,况阿赖识,令生正解,名托事显法生解门。”现象可以是有生有灭的,在人没有觉悟的时候往往执着于现象的生生灭灭;而本体是不生不灭的,而人们只能通过现象(事)体会本体(理),盖因现象是本体之现象,本体是现象之本体,由于事物有两个方面,即有生有灭之现象(事)和不生不灭之本体(理),因此人如果执着现象而不能透过现象以证本体,那么人就是不觉悟的;人如果不执着现象,而能透过现象以证本体,那么人就是觉悟的。这也就是说,人们可以通过觉悟而有对事物的真实认识,由不觉悟达到觉悟。因此,觉悟不是离开不觉悟而有的,是通过现象以达本体,而由不觉悟到觉悟。我们可以说“托事显法生解门”所表示的是“觉与不觉的相离性与相即的统一。”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我们可以得到“已知与未知的相离性与相即性的统一。”
(九)十世隔法异成门:《金狮子章》说:“狮子有为法,念念生灭。刹那之间,分为三际,此三际各有过现未来;总有三三之位,以立九世,即束为一段法门。虽则九世,反各有隔,相由成立,融通无碍,同为一念,名十世隔法异成门。”佛教认为,由诸因缘和合而成的有生有灭的一切事物叫“有为法”。所谓“三际”,指过去、现在、未来,而“三际”之中又各有过去、现在、未来,总为九世。现象界一切事物都受九世的约束,即都有过去、现在、未来之分而相隔。但虽有九世之分,而却又互相联系,相继成立,圆融相通,无障无得,何以之故,因同在一念生灭之中。即由现象说各各不同(有分别),又相即不离(“过”,“现在”,“未来”相互联系);而由心之一念说,通融无碍,事事物物亦通融无碍,“念即无碍,法亦随之”,故“一念”(主体之心)与“九世”(客体之体)相异又相成,此即“十世隔法异成门”之义,从哲学意义上看,或为“主体与客体的差别性与同一性的统一”。(十)唯心回转成门:
《金狮子章》说:“金与狮子,或隐或显,或一或多,各无自性,由心回转。说事说理,有成有立,名唯心回转普成门。”《金狮子章光显妙》谓:“寻如此诸义,于金狮子上无有隐显一多等自性,唯心分别所成。即金非狮子,心分别为狮子,唯由心力回转成狮子,乃至于狮子上知隐显等诸义,故云无有自性,由心回转也。”此一门与前“同时具足相应门”所引之《华严经义海百门》首尾相呼应。一切现象界之事物或隐或现,或一或多等等,皆在心之一念中生灭,均无自性,故为“非存在”,虽现象界之事物无有自性,但由“理事无碍”上说,现象(象)乃为本体(理)之呈现,故亦非“非存在”,“非非存在”者即“存在”也。“存在”与“非存在”既具有差别性,或隐或显,或一或多,又具有同一性,说理说事,有成有立,而此均随心回转“心生一切法生,心灭一切法灭”。如果我们讨论此门的哲学意义,或者可以说它表现了“存在与非存在的差别性与同一性的统一”。
以上就“十玄门”之哲学意义分别述之,如我们从总体上考察其哲学意义,我认为可注意者有:第一,一概念必有其相对应之概念而立,如有“体”必有“用”,有“统一性”必有“多样性”,有“排他性”必有“共存性”等等;第二,所有成对之概念均为互补性之概念,故在法藏思想体系中必然表现为相对之概念之统一,从表面上看“同一性”与“差别性”是一对相对应之矛盾概念,但正因为它们是相对应之矛盾概念才有不可相离之互补性;第三,法藏之“十玄门”只是举出十个方面的相对应的概念的相关性,但并不是说只有这十个方面的相对应的概念有相关性,而是说任何一概念都有其相应之概念,这一对相对应之概念必是相互成立、互补的,这样才构成一圆融无碍之图景。
三
通过对“十玄门”的哲学意义的分析,我们可更为集中地讨论几个哲学问题,如果我们顺着华严宗之思路来考虑,有些今日讨论的哲学问题或可得出较为合理解决之途径。
(一)关于“先有飞机还是先有飞机之理”的讨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事”与“理”的关系问题,冯友兰先生的“新理学”据新实在论而提出“先有飞机之理”,而据唯物主义则以为应是“先有飞机”。我认为,如果用法藏华严宗理论,则可把这两种观点统一起来。如果说飞机是现实的存在,我们可以说:“它是存在的”,那么在未有飞机之时的飞机之理只能是可能的存在,而不是现实的存在,不是现实的存在,我们可以说“它是非存在的”。如果我们不从飞机的现实性方面而是从其可能性方面考察,那么我们可以得出飞机之理可以是真实存在的,因为“理”可以是不生不灭的;而飞机则是可能存在的,因其只是可能存在的,所以可以是“非存在的”,因为它是可生可灭的。如果我们从现实性和可能性两个方面同时考察,那么说“理先”(“理”存在,而“事”尚未存在)或“事先”(事已存在而理未知)都是可以成立的,而都是不能成立的。盖因“理先”是可能性方面说的,而“事先”是就现实性方面说的。不过“可能性”(坏相)可以转化为“现实性”(成相):同样“现实性”也可以转化为“可能性”。因此,我们可以说,由“理事无碍”的观点看“存在与非存在的差别性与同一性是统一”的。
(二)关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哲学的发展越来越证明“主体”与“客体”虽有别,但只有相对的意义,从根本上说它们是同一的,而主客二分是把人们的认识引向歧路的重要原因。相当一个阶段,我们总强调,“思维对存在的关系是哲学的根本问题”以及“存在是独立于人们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可是如何说明这个“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呢?其实离开人们的意识,离开了人们对这个“独立于人们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的说明,“存在”将是无意义的,是空洞的。既是说明就是在意识之中了。《传习录)下中有一段:“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中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花不在你的心外。”人们常据此批评王阳明否认“客观存在”,其实王阳明根本不是讨论“客观存在”有否的问题,而是讨论“客体”只有在“主体”的观照下才有意义。华严“十玄门”中之“十世隔法异成门”、“唯心回转普成门”等正是为我们解释“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提供一有意义的思路。现象界之事物只有在心之观照下才有意义,“客观”与“主体”虽有别,但“客体”的意义是由“主体”给与的,所以“主体与客体的差别性与同一性是统一”的。
(三)关于“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西方哲学有“一般”(共相)与“个别”(殊相),中国哲学有“名”和“实”之讨论,西方中世纪更有唯实论与唯名论之争,而马克思主义也颇注意此问题,但对事物的“共性”与“个别”的统一并不像华严宗那样作了多方面的论证。华严宗的“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理事无碍”的观点对深化此问题应是有重要意义的。在“十玄门”中“微细相容安立门”不仅说明“理”(共相、一般)与“事,(殊相、个别)可以一齐呈现,互相包融;而且各个呈现“理”之“事”又都可以一齐呈现,互相包融,即可由“理事无碍”而有“事事无碍”以证“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以及“个性与个性之相对性与互融性的统一”。
当然华严宗的思想,特别是“十玄门”所涉及的哲学问题是多方面的,这里只是举例说明之,因此从哲学上探讨华严宗的思想应受到重视。
原载《中国文化研究》1995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