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国学杯”全国业余围棋公开赛补充规定

一、比赛采用2002年围棋竞赛规则

二、特殊规定:

  • 在比赛中禁止全局同形再现,如棋局中出现三劫、四劫循环,长生劫、双提两子等罕见特例,双方互不相让时,一律按无胜负处理。由两名棋手抽签决定胜负。

  • 在比赛中,如出现双方弃权、双负,由于电脑编排原因,需由裁判组抽出胜负,继续进行电脑编排。

三、名次确定与奖励:

  • 比赛录取前20名予以奖励。

  • 比赛采用比较积分的方法计算名次,如遇积分相同时,则比较对手积分区分名次,对手积分再相同,名次并列,奖金均分。

  • 如遇冠军并列,二人并列时比较直胜。如二人未相遇则依次比较对手的最好名次,多人并列时则直接依次比较对手的最好名次,上述两项仍无法区分时则抽签决定。

四、计时规定:

  • 比赛采用包干计时制。严格执行哪手落子,哪手按钟的规定。若有违反者,提醒两次后第三次判警告。每轮比赛自裁判长宣布开始后,超过15分钟未到场者,判该轮弃权。

五、赛场纪律:

  • 进入赛场必须配戴有效证件。

  • 棋手下完棋后,须由胜方持双方名签到裁判处签字方可离开。

  • 比赛结束后,棋手收完棋子自觉退场。

  • 进入赛场必须关闭手机。

  • 赛场内禁止吸烟。

六、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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