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开展

  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近期正式启动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集中申报评审工作。日前,全国各地申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

  经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研究并通过文化部批准,古籍版片和版片收藏单位分别被纳入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范围,这成为此次申报评审中新增的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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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籍版片是历史上雕版刷制古籍之后的版片留存。雕版印刷是一种将图文刻于木、铜等板料之上,然后在版上加墨印刷的传统工艺。直至近代,雕版印刷一直占据着中国印刷业的主要位置,同时也是中国对世界文明最卓著的贡献之一。我国古代雕版印书,发端于唐,奠基于五代,兴盛于两宋,延袤于元明清,至民国而式微。期间,举凡官署、藩府、私宅、坊肆、儒学、书院等竞相刻书,为后世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典籍,传扬了传统文化,但刷印这些典籍的版片迄今却万不一存,弥足珍贵。

  因此,将传世珍稀的古籍版片纳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将重要的版片收藏单位纳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范围,进一步丰富了古籍保护的内涵,促进了古籍活态化保护和传承,同时也进一步深化社会大众对古籍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公藏单位、私人藏家对古籍版片的重视和保护,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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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启动,评审公布《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其重要内容。至今,国务院先后公布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1375部古籍入选。随着古籍保护工作力度的加大,《名录》逐步纳入新的内容,收录类别不断扩展:从第二批起开始收录舆图、碑帖拓本和存藏于中国的外文珍贵古籍,从第四批起又增选甲骨,从第五批起纳入古籍版片。这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有效保护和利用,进而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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