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制度略考
中国大陆的教科书,以马克思唯物史观作准绳,一直以来,对中国的历史是作如此分段的:夏、商、周为奴隶制社会;自秦始皇始到清朝止为封建制社会。这种分法,以我看来,是无视中国的史实,生搬硬套地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理论装进中国的历史框架去。本文试图对中国封建制度作一简略考察,期以能还中国封建社会的本来面目。
中国的封建制度,起源于何时?有文字记载的,黄帝时期就存在了。《史记》记载说,“轩辕(黄帝)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黄帝)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史记·五帝本纪第一》)此一记载,说明“诸侯”早在神农氏统治时期就存在,在神农后期出现衰败,彼此互相残杀,由黄帝拿起武器,征服了各诸侯。如依太史公的说法,中国的封建社会制度,早在神农时期就建立了。到了尧舜时代,史书亦有记载舜当了天子后,封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象去做一个诸侯国的王。在《孟子》一书也有讲这件事,有人问孟子,象凶残傲慢,几次谋杀舜不成功,舜还封他去做诸侯国的国王,舜还能称得上是圣人吗?孟子答说这是舜为了尽亲亲之义,正是圣人的行为。《史记》也记载尧帝死后,舜让帝位给尧的儿子丹朱,“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是为舜帝。”(《史记·五帝本纪第一》)从太史公说的“诸侯”、“中国”及舜“践天子位”等可以看出,在尧舜时期,封建制度已经作为一种常规的制度在实行。“中国”名称的来由,就是封建制度的产物,中国,即天子的中央之国,诸侯国分布于四周之谓。
毛泽东在文革时期,曾对其官员发出要“熟读唐人〈封建论〉”。这就是说,唐朝柳宗元所作的〈封建论〉一文,就是对中国封建制度作出界定的文章。以此来说,柳文所说的,对什么是“封建”,就具有代表性意义了。
柳宗元在此文说的封建制度,是周朝的制度,柳文论述周朝如何实行封建制度。他肯定周朝是实行封建制的,而没有说秦以后实行的是封建制。柳宗元很明显地将周朝的封建制度与他所处的唐朝的制度区隔开来。他说当年周王朝不是不想改变这个制度,是时势使然,他无法改变。其反意也就是说,现在他这个朝代改了,也是时势使然。中国的历史学家也多以秦朝作为一个历史分界线,认为先秦的“夏、商、周”是一个历史线索,秦汉以后又是另一个历史线索。很明显,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后,其已废除了三皇五帝的封建制,以君临天下的“郡县”制统治中国。柳宗元虽然没有说明他所处的唐朝是什么制,但他肯定所实行的不是封建制。因为他认定封建制度在他那个时代已是过时的产物。
那么,什么是封建制呢?柳宗元说,“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柳宗元〈封建论〉)所谓的“封建”,即天朝的天子将其拥有的土地“裂土田瓜而分之”,使所有的皇亲国戚和有功人员都得到一份奖赏的土地。它是按照与天子亲属关系的远近以及功劳的大小来进行封建的。封建设有五个等级:公、侯、伯、子、男。公的等级最大,分封的疆土最多,侯次之,依次分封,男最小,所得的土地也最小。据史书记载,在周成王时代,封建制度已经很成熟,其所分封给“公、侯、伯、子、男”所建的国,都有严格的规定,即使是最大的“公”,其国的疆土也不能超过天子的天朝中央国。太史公说,“殷以前尚矣,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然封伯禽、康叔于鲁、卫,地各四百里。亲亲之义,褒有德也。太公于齐,兼五侯地,尊勤劳也。武王、成、康所封数百,,而同姓五十五,地上不过百里,下三十里,以辅卫王室。”(《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第五》)可以看出,当年周王朝的封建,一是表“亲亲之义”,对皇亲国戚有所眷顾;二是分封诸侯建国,以辅卫周王朝。故其疆土大小是有等级的,大的不过四百里(有史书说三百里),小的只有三十里。用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当年周王朝这个做法是很聪明的,他封建的土地有限,使诸侯国不能过强过大,“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他天朝就好发号施令,“轮运而辐集”了。到了春秋时代,诸侯列强兴起,天子微弱,天朝不能话事,诸侯乱来的事发生很多,鲁国季氏在其王室举行天朝的音乐会(八佾音乐,只有天朝才能演奏),气得孔子大骂“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孔子认为季氏是在破坏封建社会的礼乐制度;又有孔子的学生冉有为季氏做事,被孔子骂为“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论语·先进》)为什么孔子那么生气呢?原因是季氏是个诸侯国的一个国王,他的财产竟超过周天朝的周公,这在孔子看来,季氏是在破坏原有的封建制度,是不可原宥的大罪。其实封建制度不仅对分封土地有严格的要求,而对政治建设也有严格的制度。《尚书·武成》说“列爵惟五(即上说的五等),分土惟三(三个等级),建官惟贤,位事惟能,重民五教(五常是也),惟食丧祭,享信明义,崇德报功,垂拱而天下治。”诸侯国与天朝的关系,它是有一套规则来维系的:《国语·周语》说,“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就是说,在周朝邦内分封的诸侯国,要每月在祖庙举行祭典礼,不忘先祖,向天子表示孝忠;而邦外的侯服者每年举行一次祀典礼就可以了;而宾服者可以享受天朝给予的种种优惠政策;至于要服者则是要向天朝进贡;而荒服者的好处,就是得到天子的认可,名正言顺地作为王者。《国语》这段话,太史公在《史记》中也有引用。他对此有进一步的阐述:“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命,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有不至,则增修于德,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史记·周本纪第四》)天朝与诸侯的远近关系,有“祭、祀、享、贡、王”来维持,若有违反这些规则,则检讨天朝有那些做得不妥,然后用“刑、伐、征、让、告”等不同程度的惩罚来警告诸侯。天子三年内要去巡狩(即视察)一次诸侯国,到泰山去敬拜上帝(封禅)。史书有记载黄帝、舜帝巡狩诸侯并登泰山封禅之说,后来的秦始皇也学着先王(五帝)的做法,出巡登泰山封禅,回来的路上病死了。可以说,秦汉两朝,还带有许多周朝封建制度的痕迹。汉高祖取得政权后,亦作了许多封建制措施。不过他吸取了东周灭亡的经验,他封的诸侯国更小了。《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第五》说,“天子观于上古,然后加惠,使诸侯得推恩分子弟国邑。故齐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三,及天子支庶子为王,王子支庶为侯,百有余焉。吴楚时,前后诸侯或以适削地,是以燕、代无北边郡;吴、淮南、长沙无南边郡;齐、赵、梁、楚支郡名山陂海咸纳于汉。诸侯稍微,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数十里,上足以奉贡职,下足以供养祭祀,以蕃辅京师。而汉郡八九十,形错诸侯间,犬牙相临,秉其阨塞地利,强本干,弱枝叶之势,尊俾明而万事各得其所矣。”与周王朝不同的是,汉的“大国不过十余城”,比起周四百里的公、侯国更小了;而且还间杂着秦朝发明的“郡”行政机构(相当于我们现在的省市)。这个“郡”的行政机构,是秦灭诸侯国而设置的行政机构。汉初为了奖励有功人员,安抚人心,虽也回潮采用一些周王朝的封建制做法,但其也多采用秦始皇设置的郡制度,这说明汉以后就开始慢慢放弃封建制度了。而且汉代君主权力过大,宫廷斗争非常激烈,经常废封,分封不久的诸侯很快就被废掉。吕后掌权后,又封她的外戚,打破刘邦非刘姓不封的规矩,几经折腾,极大地破坏了封建制度的稳定性。到了唐代,柳宗元已完全看好秦始皇创立的这个君主制,他在〈封建论〉里为君主制辩护,说周王朝不是不想改变这个封建制度,而是形势使然,使他们不得不采取封建制的形式维持统治。其言下之意,就是封建制在唐朝这个时代已完全过时了,皇帝没有必要采取这种制度,设置郡县制度更适合君主专政。皇帝直接发号施令,没有诸侯国坐大的后顾之忧。
如依柳宗元的说法来看中国的历史,夏、商、周就是封建制;秦汉至清,就是君主制(当然中间亦间杂有封建制形式)。
封建制度的主要形式,就是将土地的所有权,封给某人去建立一个国家。他完全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和设置他的行政机构。我们从春秋战国的各国情况来看,诸侯国还拥有自己的军队。与现代定义的国家所拥有的权力没有什么两样。天朝与诸侯的关系,是靠“礼”来维持的。天子很少,也很难直接干涉他的内政。有人分析商纣王荒淫无度,是当时的物质文明很发达,而作为天子又无事可做。久而久之,就物足思淫欲了。这从则面说明封建社会的封建,是将生产资料真正落实到个人身上,封这块土地给他建国,这国就是他的了,他拥有治理这个国的一切权力。
秦汉以后的王朝就不同了。皇帝的权力很大,秦始皇设置的郡县,是派官员去治理,而不是封建。一切疆土都是皇帝的。秦始皇灭六国后,实行的君主专制,国就是一国:秦国;国王就是秦始皇。诸侯世袭的王国就没有了。后来的中国历史,也有许多“诸侯并起”,如“三国”、“五代十国”之类,但这些诸侯国,并非周朝时代的、真正意义的“封建”国,是他们自立为王的诸侯国。又如历史所谓的“藩王”,如唐朝的史思明、安禄山,明朝的宁王朱寰濠等,他们虽然割据一方,拥有一个地方政权,但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封建国。现代中国大陆的教科书说北洋军阀“封建割据”是错误的,没有那个皇帝封他们为王,是他们自己割据一方,根本谈不上“封建割据”。当今大陆还将封建与迷信联系在一起,叫做“封建迷信”,这就有点不伦不类了。封建是一种制度,而迷信是一种信仰程度,这完全是两回事。执政当局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来画分中国的历史,说秦朝至清朝是封建社会,而把“夏、商、周”定为奴隶社会,极大地错置了中国的历史面貌。我们为什么要把秦汉以前,有明显封建制度形式的“夏、商、周”定为“奴隶制”?如果说中国有奴隶社会,只有秦始皇的暴政短暂出现过。典型的欧洲奴隶制,在中国历史上真的很难找得到。
我们对中国封建制度作一粗略考察后,对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社会应该有一初步的认知:中国的封建制度,并不是象共党宣传的那么可恶,一无是处。中国文化灿烂辉煌时期,都是在封建社会下发达的。儒、道两大中国文化哲学的发端,也是在封建社会下进行的,老子和孔子,都是生活在封建社会时代。中国传统所称的“圣人”:黄帝、尧、舜及孔子,没有一个是君主专制时代的人物,全都是诞生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如果说,没有古希腊文明,就没有现代西方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那么也可以说,没有中国早期的封建文明,也就没有中国传统文明的儒、道文化发展。研究中国历史文化的人都知道,中国文化有一历史界说,叫做“先秦文化”,即秦始皇统一中国前的文化。其实这个“先秦文化”,就是封建文化,是在封建制度下生成、发展起来的文化。至于秦汉以后的文化叫什么?在君主专制时代下的文化,称之为“皇权文化”或许合适些。
如果我们将中国几千年来的历史作个概观,所谓的中国文化:儒、道(释除外)两家,都是在封建社会下形成的。秦汉以后的王朝只不过是继承、发展这个文化而已。故我们称三皇五帝的时代是中国高度文明发展的时代,是圣哲聪明的时代。这个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度发展,全赖于这个“封建制度”。我们以中国封建制与君主制作个比较,封建制也优越于君主制:中国三千多年的历史(或说五千年),封建社会和君主制社会时间大约各占一半(以秦为分界线),封建社会只经三个朝代(夏、商、周。若说五千年,追溯到神农氏时期,封建社会更长。),而君主制的朝代就多达二十几个。以长治久安而言,封建制比君主制更有合理性。君主制是一人独裁,封建制是分而治之,封建制可以说更能发挥人的能动性。如依现代的经济眼光来看,封建诸侯国就如现代法人独立的公司,他经营好坏、赚多少钱都由他负责;而君主制的“郡”,相当于现代的国营企业,这个管家的是皇帝派去的官员。两者谁属优劣,就很分明了。当然,我们以现代民主制度来看封建制度,它是有缺陷的。它以“亲亲之义”来分封诸侯,即以裙带关系来分封。这种世袭爵禄是造成社会不公的一个最大弊病。中国人念念不忘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是打洞”的血统论观念至今还很流传。这一封建余孽据说始作俑者乃夏禹的儿子启。尧让位给舜,舜让位给禹,都是禅让制,启做了天子后,就一直世袭了。可以说,当初的封建制,强调的是以“德”来选拔人才,对世袭制也讲,但不是作为首选条件。这一世袭制度,在君主制时代得到进一步加强。清初学者顾亭林说,“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辩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日知录·正始条》十卷)国已与种姓紧密联系在一起。君主制国家,亡国即“易姓改号”,并非制度的改变。可以说,君主制虽继承了封建礼教(儒教)的内容,但并无封建制度的形式。我们仔细品味孙中山先生说中国历史上的战争都是为皇帝一人而战就不无道理了:君主制的皇帝独揽大权,已堵死其它王子发挥才能的路子(没有分而治之的封建制形式),宫廷斗争不激烈才怪了。儒家两大礼教内容:亲亲杀和尊尊等,就成为儿戏了。没有达成权力分享的制度,如何“思事亲”(〈中庸〉语),行亲亲之义?因这个皇帝不是靠竞争、德性好得来的,这个“尊尊等”不就成为一句空话了?“亲亲杀”和“尊尊等”,是在早期较为合理的封建权力分配下所设的“礼”。尧舜时期,做天子的是靠德而立,谁的德性好,诸侯就拥护他,他就成为天子。而后来发展为氏族传承制,几代以后,其家族子孙还是坐享其成,这就造成极大的社会不公。春秋战国,是封建社会制度的衰败时期,孔子记《春秋》:“杀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也。”(《史记·太史公自序第七十》)后期的诸侯国,已没有封建的本质(已不再封建),诸侯的子孙及臣子都在为争夺权力而互相残杀,这个儒术的“亲亲杀”及“尊尊等”就得不到制度的保障了。“成者为王,败者为寇”,那来“亲”?那来“尊”?汉武帝实行的是君主制,既用旧瓶装新酒,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皇帝老子的尊严可能是立起来了,但“亲亲之义”引发宫廷斗争更激烈了。荀子对春秋战国时期的混乱看得是非常清楚的。他对“礼制”十分重视,而他认为“礼”就是分。荀子说,“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荀子·勤学》)又说“故人道莫不有辩。辩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荀子·非相》)荀子看得非常清楚,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如此混乱,就是没有“分”-职权不分,名不其实。他在〈王制〉一文说,“分均则不偏,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封建制的初衷,是为了“分均”。当年周公、成王创立的封建制度以礼分立,各司其职,使社会井然有序,就是分封得很合理(“分均”),没有偏差。由此我们也可看出封建制度的一个弊病:就是初封建时是合理的,封建后传承到几代以后,其问题就来了。到了其子孙后代,凭什么你就可以享受此国的所有资源呢?无非是靠以前你的祖父辈被封的爵禄。就是说,他是靠祖辈的庇荫而得的好处,这就呈现出不公了。再说诸侯国王有很多子女,为什么就由他继承王位而不是另一个的他?这在其内部也不公。内外都不公,国就由此而争乱。由周公、成王建立完整的封建制到春秋战国时代,封建国已传承好多代了,故说春秋战国时代已无封建的形式,只存在一个外壳而已。荀子是看到这点的。他说当年周公、成王立七十一国,姬姓(周公、成王的姓)居五十三人,而天下没有说不公平的。(见《荀子·儒效》)为什么呢?按我们现代人的说法,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老子爱怎么分就怎么分,岂容你外人说三道四呢?但时间久了,后辈奋起,原来的封建就不合情理了。汉武帝以及历代的皇帝不理解儒家的“亲亲杀、尊尊等”是封建制度下的“分均”产物,而把它放在君主专政的制度下实行,就有些名不其实了。而当今的共产政权,比君主皇朝又差一等,而在实行“老子英雄儿好汉”的封建等级制度,由他们垄断所有的社会资源,社会不公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