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佛学会议综述(1997—1998)

“佛教文化艺术与社会经济发展”学术研讨会

  1997年3月5日至8日,由中国宗教协会主办、无锡市中诚广告公司协办的“佛教文化艺术与社会经济发展学术研讨会”在江苏无锡马山举行。一批佛学界、文博界、美术界、企业家等约60余人参加会议。收到论文31篇。代表们围绕“佛教文化艺术的基础性理论研究”、“佛教艺术(以造像艺术为主)专题研究”、“佛教文化艺术资源的开发与管理”之三个主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论者以为,佛教文化艺术是一个极宽泛的概念,举凡佛教的一切理论、实践、仪轨、器物、建筑、书画、音乐等等,都可以用文化艺术加以涵盖,或说可以从“文化艺术”的角度去理解、阐释。佛教艺术的继承与发展有五个方面。

  一是本与末。

  二是主观与客观。

  三是今天的佛教艺术创作应坚持三个原则:即

  (1)经典的依据。

   (2)传统形象的继承。

   (3)应机的方便。

   (4)因缘和合而成。

   (5)今日的佛教艺术要理顺宗教、文化、经济各方面的关系,仅突出一面都是不够的,要各方面都要有所体现。

  学者认为,佛教造像艺术是佛教发展的自然产物。所以它既有对原有的宗教文化采取批判和摈弃的一面,同时又有继承和适应的另一面,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融合的特征逐渐增加,这不管在教义思想理论抑或在宗教仪式和神像设置等方面都能看出来,而且这种融合的趋势不仅在印度本土有,就是在印度以外的亚洲其它佛教国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过。在所有的佛教造像艺术中还体现了佛教普遍共有的特征和各个教派、民族或地区的特有的征状之统一。一般特征是指佛教造像都有一个统一的规定的模式,个别的特征是指每个地方的佛像艺术又有着自己的本地特点,这些特点既表现在造像的技法上,又反映在一些带有本地风光的神像上,尤其是与本地宗教文化精神有关的地方神的崇拜上。代表指出,一切佛教文化艺术现象都是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既满足了观众的精神需要,又适应了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这种满足和适应在同一时代有针对不同阶级或阶层的变化,在不同的时代更有其时代特色。当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介入时,这种满足和适应则发生了不可避免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宗教的神圣性、出世性与商品经济的世俗性、入世性产生了微妙的相互作用,并追求一种新的平衡与稳定。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时代,佛教文化艺术的动作规律或许已无法简单归纳,勉强归纳起来,可以称之为“尽心去做”。这时包含着不能仅凭主观意志、兴趣、爱好决定风格、形式、内容,而是要把文化艺术创作与对民众情感的了解、适应、引导和培育结合起来,抓住这一运作规律,发展就一定会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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