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民间说唱底稿的信息化探索

  【内容提要】流行于民间的俗文学作品,自古以来被称为是不登“大雅之堂”之作。然而近年,在我国各地,各民族中此类的文学作品已开始备受人们所关注;对于俗文学作品的搜集整理和研究,亦是更有发展之势。本文中,就蒙古族民间说唱文学形式-胡仁乌力格尔(Hurinuliger)及其在说唱底稿的搜集与保存方面,结合实地调查,做一个分析与探索。本着如何有效利用民间所藏的民族语文献的论点,从建立数据库,将其信息化处理的视点出发,达成数据共享;致以传承民族文化和促进民族文学研究是本文的主旨。

  【关键词】胡仁乌力格尔;说唱底稿;数字化;数据库

1.胡仁乌力格尔与胡尔齐

  胡仁乌力格尔(HurinUliger)一词为蒙古语。胡仁(亦称胡尔/Hur)是蒙古族乐器的一种,古称胡琴。乌力格尔(Uliger)意为故事。胡仁乌力格尔即指流行于内蒙古地方的统说唱艺术形式,也被兄弟民族称为蒙古说书。

  胡尔齐(Hurqi),在历代汉文文献和蒙古族文献中有“忽儿奇”、“虎儿赤”、“忽儿臣”、“虎林赤”、“浩尔齐”等多种写法。都指承担胡仁乌力格尔的说唱者,即我们所说的说唱艺人。

  素有“马背上的民族”之称的蒙古族,因其“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等特点,致使我们现在很难找到有关本民族在民间艺术,理学方面的详细文献记载。所以对于胡仁乌力格尔在蒙古地区的发展历史,至今也是各抒己见,而未能得到统一。归纳各方观点,主要集中在清朝雍正年间(1722-1735)或道光(1821-1850)年间之说等,颇为引人注目。然而,有关就这两种观点都没有确凿的根据或者理由等来证明这一事实姑且不谈;几百年以来,胡仁乌力格尔的说唱主要分布于内蒙古东部的哲里木盟科尔沁旗、兴安盟、昭乌达盟、赤峰市的巴林右旗、阿鲁科尔沁旗、吉林省前郭蒙古族自治县和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等地为中心发展到现在。成为牧区人们茶余饭后必不可少的主要文化娱乐食粮。

  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快速化城市进展,冲击着原有的牧区文化艺术的发展格局。伴随着通讯和网络信息的日新月异的发展,在可多样化选择条件下,使人们对文化娱乐的追求方式有了新的定位。仅仅一把胡琴,一位艺人的表演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于青年一代的娱乐需求;且能听懂民族语言,能书写民族文字的现代年轻人明显地在逐年减少。昔日热闹非凡的说唱场景,时下显得清静孤寂。对于一个具有悠久说唱历史的民族而言,这一传统的民间艺术形式正面临着它发展的关键时刻;蒙古族胡仁乌力格尔说唱的发展将要终结吗。

2.蒙古族艺人的说唱底稿

  老艺人在逐年减少,年轻艺人的说唱又倾向于表演化。所以要了解和深入研究这一蒙古族民间说唱艺术形式,从通过采访调查年迈艺人和他们保存的说唱底稿入手,无非是一个最好的突破口。

  蒙古族艺人的说唱底稿在这里指,说唱艺人最初在学习胡仁乌力格尔的说唱过程中,为了便于记忆而对故事的脉络、人和事物的名称等所做的文字记录。单从现在发现的说唱艺人所保存的说唱底稿来看,有如下特点:

  一、部分说唱底稿的保存方法不当。表页的脱落、张页的折损、蛀虫等现象对梳理文章的脉络和对文字的辨认带来了困难。

  二、以民族文字为中心,个别的说唱底稿中夹杂着汉字词;这是参考或翻译了汉文书籍的写照。例如下图2所示,传统蒙古文字的说唱底稿中夹杂着“吉寿永常,受命于天”几个汉字,这显然是说唱艺人对传国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误写。从近代所发现的说唱底稿中,这种情况比较多见。还有一点是,在搜集到的说唱底稿中,一部分为仿照蒙古文而创造的满文的说唱底稿,其中并无夹杂汉字(如图一)。从现今发现的手写底稿中看,这一点或可以成为满蒙文的说唱底稿区别于传统蒙古文说唱底稿的明显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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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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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三、从所收集到的说唱底稿而言,除了翻译汉语的长篇小说,启蒙教育读本等外,主要是记录有关自民族的传说故事,英雄人物事迹和现在的歌颂生活等底稿为主。

  四、部分珍贵的手写底稿已经永远的丢失或已被毁弃。在采访当中年迈的艺人说很多珍贵的长篇说唱底稿如《东胡传》等已经不可能找回。

  从叁布拉诺日布编写的《蒙古胡尔齐三百人》一书和结合我从实地调查中了解到,事实中现在保存有说唱底稿的艺人少之又少。能搜集到成册的手写底稿已经是很困难的事了。在调查采访过程中,从一位老艺人的口中得知,而现代的蒙古族的说唱已经明显的趋向于形式化,和纯粹的“表演化”了。一个故事在以前,至少要用几天甚至几个月的时间来表演,而现在将其可以缩短到几分钟到几十分钟。这违背于说唱的规律,老人愤愤地说到。说明说唱艺术受到了时代的冲击,而变于形式化;它里面所包含的真正艺术元素已经被淡化,甚至消失。

  诚然,胡仁乌力格尔的说唱是一种表演艺术,然而将其作为纯粹的表演来发展,必将导致其不振的发展趋向。从本民族这一说唱曲艺的整体发展轨迹而言,现下可以说是一个转折期。我个人认为,至少不能说它正处在蓬勃发展时期;而恰恰相反,或者可以理解为正面临着衰落和延存的关键时期。至此,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保存和发展或者说抢救这一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形式?在国内对于本民族的这一曲艺形式的研究起步较晚,具体表现在更多的是对年迈艺人说唱的跟踪录音和对说唱形式特点,说唱流派以及对艺人的个人分析上;从方法论上讲确实是一种可行之方法。对于这一民族曲艺的研究,因为有民族语言文字做条件,所以研究者往往是集中在本民族出身者当中,是一个现实存在的实际状况。回到本论文话题的原点,如果能将说唱艺人所保存的说唱底稿通过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做到数字化处理,达成信息共享。这是保护民族艺术文献的很好方法的同时,从另一角度而言;这既能突破民族语言条件的障碍,又可以为研究和关心民族说唱曲艺者在参考和利用手写说唱底稿时在为空间和时间上得以节约,成为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亦是面临的一个有待解决的课题。

3.说唱底稿的数据库建立

  年迈艺人手中所保存的说唱底稿,大多已经过数年。例如,我在采访白乙拉老人时,他给我看了满蒙文手写底稿《薛仁贵征东》(共14册,上附图一),据老人讲至少是经过了三代以上传到自己手中的。就从所保存的说唱底稿本身而言,它不仅仅是对故事脉络所作的记录;而是在记录的过程中已注入了自民族的习俗,语言,思维等因素,成为研究本民族民俗,历史和文学的非常珍贵的文献。这也是手写底稿的价值所在。在采访艺人中还有幸看到了用传统蒙古文字写成的启蒙教育如《贤明集》、《三字经》、《百家姓》等手写稿。在研究蒙古族说唱文学时,这些写本是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论证依据。如此有价值的手写文本底稿常年封没在民间的衣柜中,箱子里;不但不能体现出它的价值所在,而且也不利于它的完好保存。从保存好重要民间说唱文献和研究民族文学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的考虑,有必要为其建立数据库和进行数字化处理。是抢救民族文化财产的一种更有效的方式。考虑到在建立数据库时所面临的基本问题有如下几点:

  一、对应文字、词的选用。因为说唱底稿是用民族文字写成,在建立汉语文字数据库时,面临最大的困难就是字词的选用。确切地说在字词的选用中以什么为标准是一个很大的难点。手写底稿中所出现的固定称谓;人名、地名和事物的名称等会有在不同写本文献中出现的情况,如何将其统一,或者说以什么标准来统一,是个很大难点。就拿《元朝秘史》(又名《蒙古秘史》)这一历史文献为例;它的蒙古语为Monggol-un NigucaTobciyan。就这一名词,在不同的汉文文献中有不同的“忙中豁仑·纽察·脱察安”或“忙中豁仑·纽察·脱卜赤颜”等书写现象。我们注意到,这两种对于一个民族语名词的两种不同的汉语写法中有“中”和“卜”两小字。按照明朝火原洁、马沙亦黑所编写《华夷译语》可解释为:“字傍小注“中”字者,乃喉內音也,如中“合”中“忽”之类”,“字下小注“卜”字、“必”字者,皆读合口音也,亦不用读出”。就笔者调查所了解到的说唱底稿当中类似上述特点的例子有很多。

  又如,《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一记中:“洪武十五年春正……复取元秘史參考,纽切其字,以谐其声音。”说明“用汉字译写胡语(蒙古语),其中间有有声无字者,今特借音声相近字样,立例于后,读者依此求之,則无不谐矣。”说明火原洁、马沙亦黑是参考《元朝秘史》的拟音书写特点上借用声音相近的字来加以编写蒙汉辞书《华夷译语》的。那么在当代,对说唱艺人保存的手写底稿加以数据库建立时,是否可以将《华夷译语》这一工具书来作为数据编写的依据呢,是下一步数字化建立过程中首先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二、在我国大陆,繁体字和简体字使用时期的划分是1956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定通过的《汉字简化方案》。之前采用的汉字主要为繁体字。繁体字在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所以我们所看到的历史古籍文献大都以繁体字写成。明朝在朱元璋时期,翰林译员出于教学蒙古语的需要,用汉字音写蒙古语原文,逐词傍注汉译,并分段作了节译,题名《元朝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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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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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如上图1为用汉字音写的蒙古语原文《元朝秘史》。图2是图1的节译)

  如上图中用汉字音写的蒙古原文和译文都是用繁体字写成。 例如;“儿-児、边-邉、孙-孫、讷-訥、额-額、关-関……”等。如果将说唱艺人的所保存的民族文字的说唱底稿加以汉字信息化处理,是否也应以《元朝秘史》中出现的繁体字为标准,进行处理呢。因为在汉语里一音多字的情况是非常之多,一个蒙古语音节或单词中可能会出现多个相同发音的汉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用什么标准来选择相应的字词呢?这是文字数据化处理时必须要解决和处理的一个规范化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就对于古籍文献中简繁体的应用而言,如果将民族说唱文字写底稿用以简体字音写的方式来转换处理,在检索或利用数据时,会不会和已被数字化处理的文献产生连贯上的冲突,是我们所关心的问题。

  三、诚然,用于学说唱时记录和保存下来的手写底稿,对艺人而言是无价的珍宝,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无形的财产。处理好在利用这些或者可以说独一无二的手写底稿进行数字化处理时所涉及的版权问题,也是古籍数据库建立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4.说唱底稿的古籍数字化展望

  数据库(Database)一词,是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它的历史不超过一个世纪,从它发展所渗透到的各个领域来看,或者尚可以说它是个新兴名词。而从它在少数民族文学领域的应用来看,相比之下,我们还有更大的空间利用这一新兴科学技术手段。不仅仅是蒙古族,我国的各个民族都有非常传统特色的,悠久的民族文学史,而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许多传统性的民俗,文化已经被淡化,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具体表现在,其一,文字上的淡化。接受民族教育,掌握民族文字的年轻人在逐年减少。其二,文化上的淡化。淡化了文字的基础,民族文化也显得没有生机。在当代,被视为民族文化继承者的年轻一代中,有语言而没有文字和有语言而不用语言的状况在日趋严峻。在这种社会条件下,保存和抢救民族文化财产,选择一个有效的,更好的方法和手段就显得尤为重要。数据信息化处理的建立无非是一个最好的突破口,这一点从本民族的俗文学研究角度来讲,也是一个极具有意义的新的挑战。

  尽管本篇文章内容短浅,文章中也并没有充分明确的用论据和论证来系统地阐述究其如何对蒙古族说唱底稿进行数据信息化处理。然而从本民族的俗文学研究角度出发,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对古老的话题所设立的新视角的思考和探索,或者说对于这一民族的通俗文学现象的今后发展上所作的一种新的换位思考;即如何具体落实蒙古族胡仁乌力格尔说唱底稿的信息化处理。这对我们保护,研究和发扬民族文学是有裨益的。相关本篇的论点,我相信不久会有更多的人士会相继提出宝贵的建议,能看到有关更多的研究成果;从而最终达成这一领域的专业古籍数字化建设,得以民族文化信息资源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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