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洵与王安石思想异同论

  内容提要:苏洵与王安石是同时代人,但二人关系并不密切,没有相互交往的记录,也谈不上有何个人恩怨。为了攻击王安石,有人刻意制造苏王矛盾,并大谈其思想冲突。本文旨在说明二人在思想和政治主张方面有很多共同之处,并无根本冲突。

  关键词:苏洵;王安石;思想;冲突

  苏洵与王安石素无瓜葛,然而一篇伪造的《辨奸论》却使他成为反王先锋,洞察王安石之“奸”的第一人。为了说明《辨奸论》为真,某些人又曲意制造苏王之间的矛盾,甚至大谈二人的思想是如何冲突。对于所谓苏王之间的纠葛不欲置辩,只想说明所谓二人思想冲突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二人思想主张相同之处居多。

  苏洵的身世经历与王安石相去甚远,但二人出身都是社会中下层。苏洵祖辈“三世不仕”,其祖父杲虽然“善治生,有余财”,但为人慷慨,“好施与”,故“终其身田不满二顷,屋弊陋不葺”,最多算是一个中小地主,父序少孤,有乃父风,“敝衣恶食,处之不耻”,虽然“陆田不多”,却好济众,“凶年尝鬻以其田以济饥者”,丰年时人欲偿之,却不肯受,因此家中生活算不上富裕。苏洵自谓“有山田一顷,非凶岁可以无饥”,虽然不能说是赤贫,但也只能划作富农或者上中农之类。他又屡屡称贫,看来并非虚言,而且他至终“爵不过于九品”,可以说一直位居社会下层。

  王安石的境遇表面上比苏洵好一点,其父王益进士出身,官至江宁通判,算是中层官僚,但不幸早亡,其时王安石只有十七岁,更为不幸的是“无田园以托一日之命”,王家是一个完全的“工薪族”,因而其父一死,就等于没了收入来源,且“家贫口众”,孤儿寡母,生计极为艰难。王安石于逆境中奋起,一举而中进士,但在他的前半生,家中贫困的局面一直没能改变。王安石俭朴的习惯一则出于天性,更重要的是后天的生活环境造成的。难能可贵的是,王安石后来虽然官至宰相,但他俭朴的习惯和平民立场一直得以保持。

  过于强调出身,大谈“唯成份论”,当然是错误的,然而否定一个人的出身对他的立场的影响也是不对的。从二人实际情况来看,其政治立场一直站在平民一边,为下层人民说话为其一贯的传统。王安石的政治立场言之者众,兹不赘述。苏洵对于“贫民耕而不免于饥,富民坐而饱以嬉”、“上之人常幸,下之人虽死而常无告”的社会现实十分不满,对于韩琦厚葬仁宗的奢侈行为十分不齿,乃至以华元不臣讥之,充分表明了他的基本立场。

  出身影响人的立场,人的基本立场又是其思想主张的决定因素。正是由于苏王二人都坚持平民立场,为社会中下层谋利益,因而其各方面的主张都是建立在这一立场的基础之上的。一般来说,上层既得利益者往往会趋于保守,以维护其现有地位为原则,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下层往往对社会现实不满,趋向于变革,改变不合理的现状及自身的地位,故多倾向于锐意进取,奋发有为。苏王二人恰恰明显表现出后一特征。

  为了攻击王安石和变法运动,为了说明《辨奸论》为真,苏洵总是被后人刻意打扮成保守派的代言人,这与真实的苏洵相去甚远。苏洵对庆历新政十分支持,对领导新政的范仲淹、富弼、尹洙、欧阳修、余靖、蔡襄六人“慕望爱悦”,为新政之失败“仰天叹息”,这与王安石完全一致,充分表明其政治立场是趋向于改革而非保守的。

  苏洵本来对曾参与庆历新政后又复为宰相的富弼寄予厚望,希望他定能奋发有为,以副仁宗“与天下更始”之望,期待他有所改作,“下令而异于他日”,而富弼却变成了一个因循保守的“老成”之人,“自为相,一无施为”,这使苏洵十分失望,上书直言其失,并为其出谋划策,欲助其成功,不料富弼不仅不为之改过,反以苏洵为轻躁,“亦不乐之”,因而使其志不得伸,“无成而归”。

  对于苏洵的力主改革,力倡苏王矛盾说的曾枣庄先生也是承认的,并于《苏洵评传》中以专章述之。而曾先生却偏偏认为苏洵的政治主张“同王安石的变法主张有很大不同”,以为“政治上,王安石强调变法,苏洵强调改革吏治;经济上,王安石强调‘生财’,苏洵强调节流”,(1)军事上,苏洵主张“寓兵于民,兵民合一,以所谓新军来逐渐代替现有的军队。在这个问题上,苏洵与王安石也是有分歧的”。(2)今就这些问题逐一辨析。

  曾先生认为,王安石将“天下久不安”的原因归结为“不知法度”,因而要求“变更天下之弊法”,可见王安石是主张法治的;苏洵在《议法》中称“政之失,非法之罪”,又于《上皇帝书》中说“法不足以制天下”,可见苏洵是主张人治的。将法治与人治完全分开,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王安石于《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亦引孟子之言曰“徒法不能自行”,以为人才不足,皇帝虽欲改易变更天下之势,其势必不能也,那么是否由此得出王安石也主张“人治”的结论呢?王安石还说过:“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即使在位皆得其人矣,而一一以法束缚之,不使之得行其意,亦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是不是由此可以得出王安石反对法治的结论呢?

  苏洵是否反对法治,不主张变法呢?曾先生指出苏洵主张“应修改一些弊法”(3),看来也不是完全不主张变法的。曾先生还指出(4),苏洵力主“一赏罚,一号令,一举动,无不一切出于威。严用刑罚而不赦有罪,力行果断而不牵众人之是非,用不测之刑,用不测之赏,而使天下之人视之如风雨雷霆”,强调以“尚威”、“强政”(《审势》),那么“严用刑罚而不赦有罪”是不是主张法治呢?曾先生又指出(5),苏洵以为宋朝“常病于弱”的根本原因是赏罚不循于法,“赏数而加于无功”,“刑驰而兵不振”,赏及无功,刑不加罪,刑法松弛,法同虚设,这不是说苏洵同样强调法治,力主变法吗?

  再为曾先生补充一个证据。苏洵在《审势》中对所谓王者任德不任刑、任刑便是霸道的说法进行了有力地批驳,指出“用刑不必霸,用德不必王,各观其势之何所宜用而已”,“今之势,何为不可用刑,用刑何为不曰王道”,以用刑为王道,这样的话王安石都不敢公开讲,而苏洵却毫不顾忌。可见苏洵认为德治与刑治(法治)都是治国的手段,并无高下王霸之分,在当时天下之民“淫惰不事法度”的形势下,就应当强调法治,用刑就是王道。这不是主张法治是什么?

  那么苏洵为何于《议法》中称“政之失,非法之罪”呢?苏洵的本意是说宋朝所袭用的唐之《刑统》“毫厘轻重,明辨别白”,法律条文十分清楚,本身并无太大问题,问题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使得法律只停留在条文上。法治并非只是制订法律条文,关键还在于如何推行。苏洵对于在用法方面存在的弊端进行了批评,指出当时有法令不一、民风奢靡、上下无制、胥吏侵民、官商为害五大弊端,因而有法等于无法,“法明禁之,而人明犯之,是不有天子之法也”(《用法》),明明是执行法律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而议者皆以为今之弊,不过吏胥骫法以为奸”,将法治问题归结为吏治问题,这其实是本末倒置,因为“吾以为吏胥之奸由此五者始”,正是因为在执法方面存在漏洞,胥吏才有为奸的机会,而不是因为吏胥之奸,才导致执法不严,因而“必先治此五者,而后诘吏胥之奸,可也”。苏洵指出当时最严重的问题在于用法(执法),这一见解是非常深刻的,他主张先解决法律本身的问题,再治理吏胥之奸,先治本,后治标,以法治促吏治,比起那些只看到吏胥骫法、只强调整饬吏治的“议者”高明多了。

  苏洵固然在《上皇帝书》中说过“法不足以制天下”,但对此不能断章取义,其本意是说“徒法不足以制天下”,法律本身有局限性,除了法治,还应有德治,根本没有反对法治的意思。王安石也从来没说过单靠法治就能解决一切问题,他又何必“反驳苏洵的观点”?而且苏洵此言是有特指的,他反对的是宋室猜忌大臣、上下不接的弊法,认为“人君御其大臣,不可以用法”,而应当“济之以至诚”,具体来说这种弊法就是两府与两制不可相往来,害怕他们相互交通,朋比为奸。宋室对大臣不信任,惯用“异论相搅”,以法束缚之,不使其有所作为,这种弊法不仅不足以制天下,甚至足以乱天下,王安石变法的不能成功就与这种弊法有关,在这方面苏洵与王安石的看法是完全一致的,由此根本不能得出二人思想矛盾的结论。

  苏王二人的政治主张不仅没有根本冲突,还有许多相同之处。二人都曾向仁宗上书,把这两封上皇帝书作一番比较是颇有趣的,可以发现二人的主张基本上是一致的。苏洵的政治主张主要表现于《审势》、《衡论》和《上皇帝书》中。苏洵于《审势》中强调治天下者应先定所尚,即基本制度,古代圣人皆是如此,制度一立,所尚一定,则可“使民之耳目纯于一,而子孙有所守,易以为治”,三代传国久远,主要是由于“子孙得其祖宗之法而为据依,可以永久”,而宋朝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制度未定,号令不一,因而内忧外患,积贫积弱,故先当尚威用刑,建立法度,使民不苟简,俗无怠惰。苏洵还在《上皇帝书》中指出,天下初定、民厌劳役之时,可以务为因循之政,与民休息,但不能长期如此,“久安而无变,则必有不振之祸”,汉之元、成两代,不知此理,一味因循,以至于乱。其时天下已经“少惰”,必须“破其苟且之心,作其怠惰之气”,立法度,“变其俗”。

  王安石受知神宗,皇帝问治国所先,安石答以择术为先,要神宗法尧舜,择术就是定所尚。王安石在仁宗时便力主变法,指出当时内忧社稷,外惧夷狄,财力日困,风俗日衰,必须法先王之道,变革天下之弊法。二人在必须变法方面意见是完全一致的。

  苏王二人的政治主张都是以人才为中心。苏洵于《衡论》中主张任贤相、用才将,“广士”而“养才”。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疏》通篇都是以人才为中心,主张对人才要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以人才为政事之本,充分体现二人的见识,印证了英雄所见略同之说。

  苏洵在如何教育培养人才方面论述不多,他重视有用之学,反对只是强调声律记问等无补之学,欧阳修于《荐表》中称其“文章不为空言而期于有用”,赞其著作“博于古而宜于今,实有用之言”。以有用之学培养有用之人,强调古为今用,培育符合现实需要的人才,实为苏洵人才教育的要义。王安石在这方面的见解更加系统,更加富于创造性。他强调教之以道,兴办各级学校,严格选择教师,教学的主旨即“先王之法言德行治天下之意”,朝廷的礼乐刑政都是学习的内容,凡是“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无不在于学,无用则不教也。看来强调有用,着重“宜于今”,是苏王二人共同的看法。

  王安石主张对人才养之以道,即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苏洵的主张与此相近。苏洵主张尊重人才,“任之以权,尊之以爵,厚之以禄,重之以恩”,除了饶之以财、厚之以禄之外,更强调“接之以礼”,“重之以恩”。苏洵强调责任与权利、待遇的统一,先“接之以礼”,后“重之以责”,礼轻而责重,则彼必怨;礼重而责轻,则其必怠。王安石主张以财禄为待遇,以礼法为约束;苏洵则主张以礼禄为待遇,以责任为约束,表面上有所差别,其实质是相同的,都强调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反对偏重一边。当时宋朝的现状是两失,一方面制禄太薄,接礼过轻,一方面权力太小,责任不明。这种状况苏王二人都看到了,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增吏禄、清吏治,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这一状况。

  在如何取才方面,苏王二人有更多的共同点。苏洵在《上皇帝书》中指出:“今之用人最无谓者,其所谓任子乎?”他坚决反对不经选拔,直接使用官僚子弟,主张彻底废除这一制度,因为任子是不学而得,不劳而获,得之既易,失之不惜,“以不学之人,而居不甚惜之官,其视民如草芥也固宜”,这样的人一方面不学无能,缺乏官才,一方面又不劳而获,不惜官职,必然草菅人命。王安石亦于《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坚决反对“恩泽子弟”,指出武王数纣之罪,其一便是“官人以世”,因而“恩泽子弟”“乃纣之所以乱亡之道,而治世之所无也”,用语较苏洵更直切,更大胆。

  苏洵主张广泛吸纳人才,唯才是举而“无择于势”,不论出身地位,即使盗贼、夷狄之贤者亦举而用之。他指出,当时布衣寒士、公卿子弟、武夫健卒、巫医方技等都有进取之阶,而胥史贱吏“独弃而不录”,其“贤与功者不获一施”而“老死于敲榜趋走”,不仅十分不公,而且使大批贤才无由进用,无益于治。他以汉之赵广汉、尹翁归、张敞、王尊为例,以为能为国立不世之功、“卓绝隽伟震耀四海”、“出之可以为将,而内之可以为相者”皆是胥吏中之贤者。胥吏“少而习法律,长而习诉讼”,都是熟知下情的专业人才,任其贤者为公卿,必不败事。汉时对胥吏很重视,故“士君子皆优为之”,吏士之间并无流品之别。而今胥吏地位低下,长官一怒则袒而苔之,根本不管他们有罪无罪,如此平民尚不肯为之,何况士大夫呢?

  王安石对于胥吏问题也很关注,他在鄞县任上便举荐下层小吏,对于“今世胥史,士大夫之论议常耻及之”的状况表示不满,又于《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反对将胥吏置于“流外”的“流品之别”,还以孔子为例,说明古代虽为吏,亦不害为公卿。王安石后来主张改革吏治,以期“自此善士或肯为吏,善士肯为吏,则吏、士可复如古,合而为一。吏与士、兵与农合为一,此王政之先务也。”(6)王安石试图恢复古代吏士合一的制度,这一设想是否受到苏洵的启发不得而知,但二人观点相同是毫无疑问的。

  宋代取士主要是靠科举制度,科场困顿的苏洵对于这一制度的弊端深有感触,以为此辈“书声病剽窃之文,而至享万钟之禄”,“以其一日之长,而擅终身之富贵”,是很不合理的。他主张对此进行改革,对于高中进士前三名者也不能升迁太快,馆阁台省之类的清要之职,非举不入。同时他还主张恢复并改革武举,减少数量,提高质量,于贡士之岁,由两制荐举,有司初试,最后由皇帝亲自策问,既试弓马,又考权略,务求有勇有谋,文武双全,且最后只录取一二人,“待以不次之位,试以守边之责”,以示荣宠。

  苏洵本人科场失意,颇有大骂酸葡萄之嫌。而少年高科、春风得意的王安石同样对科举制表示不满,以为诸科所试皆是章句声律记诵之类的无补之学,不肖者亦能由此“雕虫篆刻之学”而进至公卿,而有真才实学可以为公卿者,却“困于无补之学,而以此绌死于岩野,盖十八九”(此语能使苏洵为之感泣)。王安石后来改革科举,对此类弊端进行了大胆的整治,还接纳苏洵的意见恢复武举,崇尚法律,却受到苏轼的冷嘲热讽,看来有其父未必有其子。

  在任用人才方面,王安石主张使之以当,处之以久,任之以专。以人的专业特长任其职事,知农者以为后稷,知工者以为共工。任职必须相对持久,不能调动太快,否则不能熟知民情职事,贤者不见其功,不肖者不显其过。对人才还要信任有加,使之有任事之权,不可“一一以法束缚之”,捆住他们的手脚。任人才德高者在上,低者在下,不重资历出身。还要加强考绩,进贤退不肖。这些主张与苏洵完全一致。苏洵以为奉使有专才,需要“专对捷给勇敢”的“奇才辩士”,不能轮流均摊,其他方面的人才也是一样。苏洵认为“法不足以制天下”,“今者法令太密”,动辄得疚,因而贤俊之士不敢越雷池半步,只知道“奉法供职无过而已”,而不肯于绳墨之外有所建明。对于大臣应当“任之以权”,甚至“尊之如父师,爱之如兄弟”,对之信任,不能一味防范。苏洵还强调考绩,一方面“使朝臣议定职司考课之法”,一方面“于御史台别立考课之司”,既要有专门的法律条例,又要有专门的执行机关,这一思想看来是十分先进的。

  有趣的是,二人在书中都自称被讥为“迂阔”。苏洵谓“臣每每狂言,以迂阔为世笑,然臣以为必将有时不迂阔也”,王安石称“然臣之所讲,流俗之所不讲,而今之议者以谓迂阔而熟烂者也”,“群聚而笑之以为迂阔”。二人又皆引汉武帝引用主父偃之策(苏洵强调此乃贾谊之余论)以定天下之事。二人虽同年上书,却不可能相互商量和参照,其中有如此之多的共同点,只能以不谋而合解释。

  二人的不谋而合并非巧合,共同的主张源于共同的思想,共同的思想又源于共同的立场,他们如此之多的共同点就是因为都站在下层立场上,站在大多数人一边,事实上也是从国家和整体的角度考虑问题。

  苏洵每每为贫民说话,为下层胥吏鸣不平,反对官商,反对兼并,其主旨都是提高社会下层的地位,尊重普通百姓的人权,从而实现社会公正,以公平带动效率,使整个国家和社会和谐稳定,繁荣富强。在这一方面,王安石和苏洵是一致的,王安石后来的改革就是将这些思想主张付诸实践。

  说苏洵强调节流,而王安石强调“生财”,因而二人经济思想不同,这一看法也大有问题。王安石强调“生财”没错,这是他的独到之处,当时之人都没这份见识,但他同样强调节流。因为王安石强调开源,后世俗儒特别是邵伯温之流便一味诬蔑,甚至编造出他劝神宗“以天下自奉可也”之类的谎言,这类人根本不懂辩证法,以为一讲开源,就是反对节流,一说生财,就是启人主奢侈之心,就是主张纵欲。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一方面盛赞仁宗的“躬行俭约”,一方面又批评他只会独善其身,而不能以法令制度改变当时天下“以奢为荣,以俭为耻”的歪风恶俗,对于奢靡无节者不能有所放绌,以正天下之风。他甚至主张以严刑峻法革此歪风,移风易俗,怎么能说他不重视节流呢?历神宗一朝,朝廷何曾奢靡无度?从王安石的个人生活作风上也看不出任何他主张奢侈的迹象,相反,他却由于俭朴得厉害而被视为不近人情,被讥为奸慝。

  苏洵同样力主节流,崇尚俭朴,这与其下层立场有关。经历过贫困的大多不主张奢侈,何况苏洵这样基本上都是在贫困中度过一生的人呢?苏洵冒着风险力斥韩琦之厚葬仁宗,还多次攻击富豪官僚们的奢靡无度。以苏洵的出身、立场及为人,他只会攻击奢侈,而根本不会嘲笑俭朴,让他充当反对王安石的马前卒,让他嘲笑王安石的节俭,实在是伪作《辨奸论》者的一大失误。

  反对土地兼并、主张改革田制,这是苏洵与王安石共同的立场。苏洵原则上并不反对复井田,只是主张“依仿古制,渐而图之”,他在《田制》中还大谈复井田的好处,以为“贫民耕而不免于饥,富民坐而饱以嬉,又不免于怨,其弊皆起于废井田。井田复,则贫民皆有田以耕,谷食粟米不分于富民,可以无饥。富民不得多占田以锢贫民,其势不耕则无所得食,以地之全力供县官于税,又可以无怨。”他不主张复井田,只是因为这样做难度和代价太大,一时半时无法完成,何况富民肯定会强烈反对。但他又开出了限田的药方,以为如此“不用井田之制,而获井田之利”。王安石确实在《发廪》一诗中说过“愿见井地平”,其实是说希望抑制兼并,并不一定主张完全恢复井田制,王安石只是强调法先王之意,从未准备完全照搬古人的制度。王安石后来亦是强调使富民“不敢保过限之田”,与苏洵的主张完全一样,看不出二人的意见有何矛盾。

  王安石以为“吏与士、兵与农合为一,此王政之先务也”,他后来推行保甲制,就是以寓兵于农、兵民合一为指导思想,说这方面苏洵同王安石有分歧,真是不知从何说起。

  韩琦在熙宁八年《答诏问北边事宜疏》中言道:

  臣尝窃计,始为陛下谋者,必曰:“自祖宗以来,纲纪法度率多因循苟简,非变之不可也。治国之本,当先有富强之术,聚财积谷,寓兵于民,则可以鞭笞四夷,尽复唐之故疆。然后制作礼乐,以文太平。”

  这段话当然是说王安石,然又何尝不是在点苏洵。言法度纲纪“因循苟简”,“久安而无变,则必有不振之祸”,又主张“寓兵于民”,这些不都是苏洵之意么?韩琦、富弼不用苏洵,与后来反对任用王安石,其根本原因是完全一致的,是因为他们这些“老成”之人、保守之士无法容忍苏王二人的变法改新主张,虽爱其才而不用,虽知其贤而不举,其有由矣。

  在韩琦等人看来,苏洵与王安石的富国强兵的政治主张是根本行不通的,只是躁进致祸的败亡之道,谁是谁非暂且不论,双方立场的截然不同则是显而易见的。苏洵科场失意,不遇英主,才不得施,志不及伸,真正是一个“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王安石则得遇神宗,得以推行其政治主张,变法图治,建功立业。二人立场相近,时代相连,却又擦肩而过,并未发生直接的关系。苏洵于变法前夕含恨而逝,未能与王安石一起将其主张付诸实践,“惜乎其啬于命也”。然而不曾得君行道的苏洵却大受称赏,成就伟业的王安石反每遭唾骂,幸与不幸,孰可论之?

  综上所述,苏洵与王安石的基本立场和政治主张是非常接近的,假造苏王思想冲突以说明《辩奸论》成立的根据是不能成立的。

注释:

(1)曾枣庄《苏洵评传》104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5月。

(2)同上书98至99页。

(3)同上书38页。

(4)同上书32页。

(5)同上书31页。

(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三十七,221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2月。

原刊《清华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Comments are clos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