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三百丈大师考
百丈怀海(749-814)为马祖道一的亲传弟子,其下出沩仰宗、临济宗,递传宗旨,影响深远。对于百丈怀海的名字人们早已熟知,但对除了怀海之外,尚有另外两位住锡百丈的大师,即怀海弟子百丈法正和怀海之师兄百丈惟政,则知者不多。且三人的事迹往往相互混淆,须加辨析。
百丈怀海,诸书皆载,对于其在马祖门下超众的地位,一向无人怀疑,然近人葛兆光先生独持新说,以为怀海在马祖门下的地位本来不高,其为马祖门下第一人之说始自后世(1)。此说颇有其理,但稍嫌论据不足,有待补充。
对于怀海的禅法和贡献,前人论之已祥,且争议不多。今谨就怀海的生卒史事略加探析。有关史料,以陈诩元和十三年(818)《唐洪州百丈山故怀海禅师塔铭》为最早,其次是作于五代时期的《祖堂集》和北宋初的《宋高僧传》,三者最具代表性,后世皆踵其说。
据陈诩《塔铭》,怀海原为太原王氏,福州长乐县人,落发于西山慧照,进具于衡山法朝,进具之后,至庐江阅读佛经,积年不出庭宇,后参马祖,尽得心印。马祖告寂,怀海初居石门,依大寂之塔,继于其地弘法,其后又居百丈山,元和九年(814)正月十七日示灭,春秋六十六,僧腊四十七。
如此则怀海生于天宝八年(749),卒于元和九年(814),大历三年(768)受具。他受具之后又到庐江读经积年,如此他从马祖参学最早在大历四年(669),他可能是一直在马祖身边,直至贞元四年(788)马祖去世,故随参二十年,浸润日久,尽得法味。马祖辞世,他在建昌石门守护祖塔,后受请宣法,据权德裕《唐故洪州开元寺石门道一禅师塔铭》,贞元七年(791)始成宝塔,则他最早开法于此年。
怀海移居百丈山的时间,诸书皆未明述。然据《古尊宿语录》,怀海“移住洪州大雄山,以居住岩峦峻极,故号百丈。既处之未期月,参玄之宾,四方麇至。沩山、黄檗当其首”。这表明沩山为最早到百丈参学者之一,又据《祖堂集》,沩山灵佑(771-853)二十三岁即贞元九年(793)时参百丈,则怀海移居百丈的时间很可能就在此年。
据《祖堂集》,怀海福州长乐县人,俗姓黄(福州口语,黄与王音同,未知孰是),幼年随母入佛寺,见佛像如人,便言后当做此,此虽童言,却示其志,其后为僧,“志慕上乘,直造大寂法会,大寂一见,延之入室,师密契玄关,更无他往”。他在住大雄山之前曾经到善劝寺读经,初时寺主不许,以为禅僧衣服不洁,恐有污经典,在他再三请求之下,才被允许,后来这位寺主便成了他的弟子,也就是第二百丈法正。对于他的生卒则未曾明言。
《祖堂集》对于怀海的史事语焉不详,且次序零乱,但对其机缘语句则记载颇多,见其侧重本不在兹。
据《宋高僧传》,怀海,闽人,少年出家,慧根天然,“闻大寂始化南康,操心依附,……以元和九年甲午岁正月十七日归寂,享年九十五矣,穆宗长庆元年,敕谥大智禅师,塔曰大宝胜轮焉”。
值得注意的是,《宋高僧传》将怀海的寿数说成九十五岁,如此则怀海生于开元八年(720),卒于元和九年(814),其生年较《塔铭》之说提前了二十九年。后《景德传灯录》亦踵其说。
这么一来,则出现了两种怀海寿数说,一说为六十六岁,一说为九十五岁。表面看来,这似乎无关大局,但事实上和怀海在马祖门下的地位密切相关,不可不辨。
若依《塔铭》之说,怀海在马祖门下为小字辈,与兴善惟宽(755-817)、百岩怀晖(756-815)、南泉普愿(748-834)等一样,再加上他“居常自卑,善不近名”,故名不显时,“先师碑文,独晦其称号”。
若依僧传之说,则怀海为马祖门下的长老,较当时公认地位最高的西堂智藏(735-814)还长十五岁,其与智藏“同号入室”、相互角立就不足为怪了。
两种说法都有根据,《景德传灯录》载怀海弟子法正语录,谓其与南泉应对,称南泉为师伯,南泉本来在马祖门下为小字辈,其尊南泉为师伯,则怀海年腊不应长于智藏。然《古尊宿语录》载有僧来问西来意,马祖云无心情,令其去问智藏,智藏自称头痛,又让其去问“海兄”。智藏既然尊怀海为“海兄”,可见其年腊不及怀海。
据《祖堂集》,有僧举一因缘,或问西堂:“有问有答则不问,不问不答时如何?”西堂答曰:“怕烂却那作么?”怀海闻举,云:“从来疑这个老汉。”《传灯录》亦载此因缘,唯将“老汉”改为“老兄”。不论是“老汉”还是“老兄”,都表明智藏长于怀海。
因此凡是以怀海为小字辈的证据都比较早,凡是以怀海为长老的证据都为晚出。陈诩为怀海作《塔铭》,没有必要故意让怀海年轻数十岁,其文既作于怀海卒后不久,作者又“从事于江西府,备尝大师之法味”,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因此当以《塔铭》之说为正。
如此怀海在马祖门下本为小字辈,不仅“先师碑文”(此处指丹阳公包佶所立之碑)晦其称号,权德舆撰道一《塔铭》,列马祖门徒十一人,其中亦无怀海之名,这表明怀海确实名不著当世,当然也不能由此抹煞怀海对马祖禅法的贡献。
怀海住锡百丈二十余年,授徒传教,开恳力耕,创成法席,居功至伟,故后世以百丈号之,尊为百丈大师。但是怀海还有一个弟子,名为法正,号为第二百丈,亦称涅槃和尚。
据《塔铭》,怀海“有门人法正等,尝所秉奉,皆得调柔,递相发挥,不坠会嘱,他年绍续,自当流布”。这表明法正为其亲受付嘱的传法弟子之首,地位相当重要。
又据《祖堂集》,有一僧为善劝寺主,怀海欲读寺中经藏,寺主初不许之,后勉强答应,怀海读经后至大雄山住持,其后供养主僧到善劝寺看望寺主,相谈之后,寺主始知前时读经僧为怀海大师,于是二人一起到大雄山,怀海得知后亲自下山迎接,寺主“因此被纳学禅,号为涅槃和尚,便是第二百丈也。”
这一寺主《祖堂集》并未明言就是法正。《景德传灯录》以百丈涅槃和尚为怀海弟子,同乎《祖堂集》。然慧洪《林间录》卷下云:“百丈第二代法正禅师,大智之高弟。其先尝诵《涅槃经》,不言姓名,时呼为涅槃和尚。住成法席,师功最多,使众开田,方说大义者,乃师也。黄蘖、古灵诸大士皆推尊之,唐文人黄武翊撰其碑甚禅,柳公权书,妙绝今古。”由此可知,法正就是继怀海之后住持百丈的涅槃和尚,亦号第二百丈。
法正的机缘语句传世不多,《传灯录》载其一日谓众曰:“汝等与我开田,我与汝说大义。”众开田了,归请说大义。其乃展两手,众罔措。这表明慧洪之言不谬,他确实在领众开荒造田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功劳最大。
慧洪提到的法正碑铭,今收入《全唐文》中,不过题为柳公权作,不是黄武翊作,柳公权书,可能是后世误传。且虽然名为《百丈山法正禅师碑铭》,却是有铭无碑,想是碑文已经失传了。其文曰:
敷演毗尼,洪严戒范。覃思探赜,会理研幽。振发长途,摆捐素习。入百丈深山,与众(此有脱文)。悦随溪谷,脱遗身世。年光六易,度众千余。
一读此文,令人惊异。众所周知,怀海对禅宗的一大贡献便是始创《禅门规式》,折中大小乘戒律,创建禅宗律法,别立禅居,不同律寺,以摆脱长期以来禅僧寄名律寺,受其制约的旧规。然而在其去世之后,他的大弟子法正却又复辟旧制,甚至成了一名“敷演毗尼,洪严戒范”的律师,这不能不让人感到震惊。
或疑此文非法正碑铭,但其中言其“入百丈深山”,又题为《百丈山法正禅师碑铭》,不应是误置,若云是有意作伪,则不知这么做有何用意。因此此铭文当为法正碑铭无疑,碑文虽然不存,但大意无非是慧洪所述的诵习涅槃经,率众力耕,开创法席,居功至伟,故为黄蘖、古灵诸人所推尊之类。
法正既为怀海的付嘱弟子,继之住持百丈,为什么不弘宣师法,传心授禅,反而去当了一名持戒度众的律师呢?为什么《塔铭》提到的百丈山一系除法正尚存名字之外,其他弟子如谈序、神行、梵云等全被后世忘却了呢?这不能不使人怀疑法正除怀海外还另有师承,或许就是《祖堂集》所提到的百丈政和尚,,亦即《传灯录》所说的百丈惟政禅师。
《祖堂集》提到除怀海和法正外,还有一个亦号百丈的政和尚,而且这位政和尚还是马祖的大弟子,怀海的同门。《祖堂集》有三处提到政和尚,其本传曰:
百丈政和尚,嗣马大师,在江西。未睹行录,不决化缘始终。师向僧道:“汝与我开田了,为汝说大义。”僧云:“开田了,请师说大义。”师乃展开两手。有老宿见日影透过窗,问:“为复窗就日,为复日就窗。”师云:“长老房内有客,归去好。”
此处之开田只是机缘语句,未必是真的开田,不如《传灯录》所载明确。慧洪以为此机缘当归百丈涅槃和尚,即法正,后世《五灯会元》从其说。
《祖堂集·五泄和尚》载:
有一日,大师(马祖)领大众出西墙下游行次,忽然野鸭子飞过去,大师问身边:“什么物?”政上座云:“野鸭子。”大师云:“什么处去?”对云:“飞过去。”大师把政上座耳拽,上座作忍痛声。大师云:“犹在这里,何曾飞过?”政上座豁然大悟。
这位政上座当为百丈政和尚,亦即百丈惟政。但这个野鸭子的故事后来又被归入怀海名下,成了“海侍者”悟道因缘。究竟是属于“政上座”还是“海侍者”,暂置不论,然也许这一故事提供了百丈政和尚存在的另一证据。
《祖堂集·药山和尚》记载,道悟宗智与云岩昙晟为亲兄弟,昙晟先出家,为百丈怀海侍者,道悟在家为探官,一日行五百里,恰到百丈庄头,饥喝不耐,便讨饭吃,云岩出来接待,认得是家兄,问知老母已经去世,便带家兄上百丈,欲同出家。百丈曰:“投某出家则不得。”侍者曰:“作么生即是?”百丈曰:“投师伯处出家。”侍者领去师伯处,具陈前事,师伯便许,兄便投出家。道悟时年四十六岁,因出家较迟,反认亲弟为师兄。后来云岩又领道悟入京受戒,之后回到百丈,道悟在百丈处呆了一年,即到药山,转从惟俨受学。
这个故事的真假也暂切不论,然从中可以知道当时在百丈山一带还有一个“师伯”,这位师伯也许就是百丈政和尚,为怀海的同门师兄。
然而,《祖堂集·道悟和尚》却载道悟“依涅槃和尚指示而参药山”,这位“涅槃和尚”似乎应当就是前文所述的“师伯”,而《法正禅师碑铭》却道法正即是涅槃和尚,如此则惟政又和法正的事迹相混淆,未知孰是。
《景德传灯录》不仅继承《祖堂集》之说,认为在百丈怀海之外还有一位与其同门的百丈政和尚,而且明确指出其为百丈惟政,并记载了五则机缘,一是开田因缘,二是老宿问日影因缘,三是与南泉问答因缘,四是僧问佛佛道齐因缘,五是入京遇官人因缘。这表明道原得到了更多的资料,增补了后三则因缘,且知其法名为惟政。
然而正是道原增加的因缘出了问题,被人抓住了把柄。《景德传灯录》载:
师问南泉:“诸方善知识,还有不说似人底法也无?”南泉曰:“有。”师曰:“作么生?”泉云:“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师曰:“凭么则说似人了也。”曰:“某甲即凭么。”师曰:“师伯作么生?”曰:“我又不是善知识,争知有说不说底法。”师曰:“某甲不会,请师伯说。”曰:“我太煞,与汝说了也。”
这本是禅僧寻常较量的机锋,惟政设了一个圈套让南泉钻,先问有没有不说给人的法,南泉道有,又问是什么,南泉便讲了他惯说的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惟政抓住把柄,说这是说给人的法。如此南泉自相矛盾,说出了不说给人的法,先输惟政一筹。
《五灯会元》对此亦有记载,其前半段与《景德传灯录》所载完全一样,后半段则大有不同,其云:
(泉)曰:“某甲即凭么,和尚作么生?”师曰:“我又不是善知识,争知有说不说底法?”曰:“某甲不会,请和尚说。”师曰:“我太煞,与汝说了也。”
比照《传灯录》所载,可知问答之人已经悄然换位。细审其意,可知《传灯录》所载有误。
南泉发觉上当,自相矛盾,无可辩解,只好承认失言,道是我确实如此,但他又不甘失败,又进行反击,又道就算我有过,你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将这个难题又返还惟政。若依《传灯录》,则南泉只是甘心失败,不再反问,这不大符合南泉的个性。而且果然如此,南泉已经承认失言,不再反击,惟政就不应继续追问,而且对方已经做了回答,还要再问,也是语病。将“我又不是善知识,争知有说不说底法”当作南泉之语也大有问题,上文南泉已经回答说是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又怎么以不知来推托?如此岂不又添一层语病,再来一个自相矛盾!
若依《五灯会元》,则无此过。南泉自知相违,又将皮球踢给惟政,看他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惟政便道,我又不是什么善知识,哪知道说不说的法,道是我不会道,心中无这许多葛藤,他在这里非常巧妙地避开了南泉的反问,同时显示了自性圆满、心不涉境的境界。南泉见没难倒惟政,又继续追问,非要让惟政也来一个自相矛盾,说出不可说的法来。惟政见其执迷不悟,便道我已经对你说了,你只是充耳不闻。
因此《景德传灯录》在记载这段话时有误,在“某甲即凭么”和“师伯作么生”之间误加了一个“师曰”,将一个人的一段话分成两个人的话,以至下文主客颠倒,语意混乱。而且由于这一错误,被后人抓住了把柄。元刻本《景德传灯录》将百丈惟政禅师一条移入百丈海禅师法嗣中,作百丈涅槃和尚机缘,理由便是既然惟政“又称南泉为师伯,则知嗣百丈海公明矣”。(2)
若依《五灯会元》,则应是南泉呼惟政为师伯,尽管其书将“师伯”改为“和尚”,仍然是尊称。然惟政若即法正,其呼呼南泉为师伯还算合乎情理,若惟政与南泉同为马祖弟子,南泉又怎么能呼其为师伯呢?
其实依唐代口语,师伯未必是指其师之师兄,而是有时与师兄一词同义。如《祖堂集·昙晟和尚》载:
(洞山)共(密)师伯欲往沩山,直到潭州,过大溪次,师伯先过,洞山虽离这岸未到彼岸时,临水睹影,大省前事,颜色变异,呵呵地笑。师伯问:“师弟有什么事?”洞山曰:“启师伯,得个先师从容之力。”
这位密师伯便是潭州神山僧密禅师,也是云岩昙晟的法嗣,他和洞山关系密切,经常结伴游方参学,《景德传灯录》卷十五、《五灯会元》卷五皆有其传。他本是洞山的师兄,洞山却称他为师伯(《五灯会元》中洞山亦称僧密为师伯,《传灯录》则改),这表明师伯有时也指师兄,是对同门中年老有德者的尊称。
因此南泉呼惟政为师伯,表明惟政为马祖门下的长老,与“政上座”的身份相称。南泉虽长百丈怀海一岁,但他大历十二年(777)始受具,夏腊不如怀海,即便惟政即是法正,也不应呼南泉为师伯。
既然师伯有时与师兄义同,那么上文怀海所说的师伯是否也指师兄呢?若然则有可能指的是昙晟的师兄、涅 和尚法正,《祖堂集·道悟和尚》云道悟受涅 和尚启发,往参药山,或许为此提供了证据。但细推其理,还是不然,因为据陈诩《塔铭》,法正等得师付嘱,“他年绍续,自当流布”,这表明法正在元和十三年(818)陈诩作《塔铭》之时尚未正式开法,也许他忙于主持为先师建塔、结集语要等各项活动,在这些任务完成之前无法传授大法。而且怀海让昙晟领道悟到师伯处剃度,表明师伯有一个独立的住处,而依照怀海制订的禅门新规,作为上座弟子的法正只能在僧堂里与众僧同住,不可能有独立的住处。
不仅《传灯录》如此,明教契嵩《传法正宗记》卷七亦云马祖法嗣有“一曰百丈惟政者”,又于怀海法嗣下列“一曰洪州九仙山梵云者,一曰百丈涅 和尚者”,此九仙山梵云即是《塔铭》所谓“结集微言,集成语本”、编撰怀海语录的梵云,表明其后住洪州九仙山。
《祖堂集》载百丈怀海、百丈政、涅 和尚(第二百丈)三人,而未言涅 和尚之法名,也未为其单独立传,百丈政也是未得全名。《传灯录》载百丈怀海、百丈惟政而不录涅 和尚。《传法正宗记》三德俱载,并将三人明确分立。
根据各种史料,怀海与法正的存在是没有疑问的,且法正就是涅 和尚,第二百丈。但百丈惟政是否存在则有争议,似乎青原一系的史料都强调惟政的存在,而属于南岳一系的《古尊宿语录》、《林间录》等都力图否认惟政的存在,这不由得使人怀疑是否又和两派的争端有关。
慧洪《林间录》卷下谓“《传灯》所载百丈惟政禅师,又系于马祖法嗣之列,误矣。及观《正宗记》,则有惟政、法正。然百丈第代可数,明教但皆见其名,不能辨而俱存也,今当依柳碑为正”。然慧洪对契嵩的批评不一定成立,契嵩恐怕未必是不能辨其名而俱存,而是经过自己的分析和考查得出的结论,尽管这一结论可能不对慧洪的胃口。
元刻本《景德传灯录》从慧洪之说,将百丈惟政的机缘改移入百丈怀海法嗣之中,作百丈涅 和尚机缘,将二者视为一人,以为“虽然惟政、法正二名不同,盖传写之讹耳”(3),并为此做了许多论证。
《古尊宿语录》怀海部分其出虽晚(4),却也保存了一些珍贵的资料。其中惟录怀海机缘语要,对惟政、法正皆未提及,值得注意的是其将《祖堂集》中的野鸭子因缘转归怀海,成了“海侍者”得法因缘。其云:
(怀海)一日随马祖行次,闻野鸭声。马祖云:“什么声?”师云:“野鸭声。”良久马祖云:“适来声向什么处去?”师云:“飞过去。”马祖回头将师鼻便 ,师作痛声。马祖云:“又道飞过去!”师与言下有省。
将此与《祖堂集》所载对照,可发现两处不同,一是强调见野鸭子,一是强调闻野鸭声;其二,一是强调 耳,一是强调 鼻。细审其理,应是各有所得,各有所失,当是将闻野鸭声与 耳合在一起为佳。
马祖之意,是强调耳不闻声,心不涉境,自性自足,无役于物,这也是禅宗古来相传的法门。《楞伽师资记》载神秀法语,有云:“汝闻打钟声,打时有,未打时有?”又云:“打钟声,只在寺内有,十方世界亦有钟声不?”都是强调闻性常在,不随声迁。一句“飞过去”,表明耳随声转,心由境迁,故为马祖所呵,一负其痛,才知原在这里,何曾迁移。
这则公案,汾阳善昭(947-1024)曾为之作颂(5),表明临济宗人早就将其归到怀海名下,《祖堂集》则强调是政上座得法故事,究竟谁是谁非呢?
归入惟政名下的机缘率多争议,如开田因缘,慧洪强调应归法正,野鸭子因缘,又被认为应归怀海,这是否意味着惟政直是一位乌有先生,是由怀海和法正二人事迹合在一起编出的人物呢?
《五灯会元》为临济宗人普济之作,该书虽然从慧洪之说,将开田因缘移入百丈涅 和尚名下,但是仍然承认百丈惟政的存在,并且改正了《传灯录》的错误,这是否表明普济得到了新的资料,以为百丈惟政的存在为既定事实、不可抹煞呢?
作为怀海师兄的百丈惟政的存在固然有损百丈怀海的地位,这是慧洪最不满意之处,但青原一系并未在这一问题上大作文章,《祖堂集》即便有误,也是无心之过,绝非有意作伪。若惟政实有其人,慧洪等人为此费尽心机,试图抹煞他的存在,也是大可不必的。
值得注意的是,《宋高僧传》一反《塔铭》之说,以为怀海(720-814)寿九十五岁,元和九年(814)卒,而不道其夏腊,(《传灯录》亦然)此说得到绝大多数学者的重视和承认,这就意味着有两个百丈,一者寿六十六,一者寿九十五。
依前所述,陈诩《塔铭》在这一问题上不会犯错误,怀海应为寿六十六岁,这与其早年参马祖为侍者的情况相符,这就意味着寿九十五者另有其人。那么是否指的是第二百丈法正呢?
法正在从怀海受学前便是寺主,其与怀海年龄相差不会太大倒是事实。但据《法正禅师碑铭》,法正开法度人的时间不长,“年光六易,度众千余”,只有六年,就算他从元和十三年(818)才开法,其卒年应在长庆三年(823),晚怀海十年,则其在怀海去世时就已经八十六岁了,长怀海二十余岁,尽管禅宗也不乏年老者向后生参学的先例,但学生比老师大二十多岁还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何况让一个八十六岁的老人受嘱传法呢?
因此,寿九十五的百丈大师另有其人,此人可能就是百丈惟政。《祖堂集》将惟政列在大珠慧海之次,在马祖门下排第二位,又称其为政上座,怀海亦尊其为师兄,足以表明他是一位年长有德之人,因此他的寿命可能较长,至九十五岁,后世赞宁不能辨,不知另有一位百丈大师,将此当成怀海的寿命。
惟正之名也不见唐代禅宗史传,可见他在马祖门下的地位也不是很高,至于后世,几被埋没。一般认为,《祖堂集》最早记载惟政之名,其实未必。
据柳宗元《衡山中院大律师塔铭》,律师希操(732-788)“凡所授教,若惟瑷、道郢、灵干、惟正、惠常、诫盈,皆闻人。”其弟子还有兴果神 (744-817)、药山惟俨(745-828)等,二人都是先从希操受戒,后从马祖学禅(6)。因此这个“惟正”有可能就是百丈惟政。
这一假说是完全有可能成立的。从时间上看,惟正和惟政前后同时。既然惟政的同门神 和惟俨是先从希操受具,再从马祖参禅,也不能排除他有类似经历的可能。惟政在马祖门下被尊为上座,惟正在希操门下为传法弟子之一,都是当时的“闻人”。
如果惟正就是惟政,就可以非常容易地解决上文提出的疑问了。惟正(政)先从希操受具学律,再参马祖明心习禅,故一生兼明禅律,而又以律学为主,这与百丈怀海主弘禅法、创立新规是不同的。
惟正也在新吴大雄山住持,但他另有住处,和百丈怀海不杂。怀海住处壁立千尺,十分险绝,故号
百丈,以至百丈成了大雄山的别名,使得在此山别处住持的惟正也被称为百丈惟政,其事迹也往往和怀海、法正之事相混淆,难以辨别。
尽管怀海和惟正为同门,又同住一山,但二人的思想主张却大有不同。怀海继承马祖的思想,大弘禅法,同时创立百丈规制,主张禅宗摆脱律寺的限制而建立自己的律法。惟正则与之相反,虽然他也是马祖的弟子,兼弘禅律,却又以明律度人为主,对于百丈的抛开旧律、另搞一套不愿苟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二人关系不好,怀海对师兄惟正相当尊重,惟正也度脱了许多怀海的弟子,使其成为合法的僧徒,如怀海令道悟从惟正出家便是一例。
惟正寿命较长,大概活到九十五岁,或许后于百丈怀海而卒。是故继怀海住持百丈的上首弟子法正又从惟正受学,结果也成了一名律师,改变了怀海的主张。由于法正一改旧规,转事律学,使得百丈山失去了原有的特色,再加上法正其后不数年即辞世,使得怀海在百丈的法统不得其传,法正之后就基本上断绝了,倒是百丈之外的沩山和黄 反成了怀海禅法的传播中心,其后又流出沩仰、临济二宗,使怀海的地位也随之不断上升,最后成了马祖门下第一人。
综上所述,历史上可能确实存在三位百丈大师(7)。由于年代久远,三师的事迹往往相互混杂,难以分辨,也由此造成了不存在惟正其人的假象。由于资料不足,这一结论尚有待推敲,但愿有更多的学者对这一问题产生兴趣,以有助于最后的澄清,解迷团于千载之下,开疑网于万绪之中。
注释:
(1)葛兆光《中国禅学思想史》30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景德传灯录》卷九。
(3)《景德传灯录》卷九。
(4)《古尊宿语录》前言,中华书局1994年版,萧 父,吕有详点校。
(5)吕 《中国佛学源流略讲》259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
(6)徐文明《唐衡岳大律师希操考》。
(7)《祖堂集》卷八“ 山和尚”机缘提到“第三百丈”,此“第三百丈”可能是法正的弟子,继法正主持百丈法席,其辈份较 山高一辈,却与 山 同时,可见也是年高德劭的禅僧,如此则至少有四位号称百丈的大师。
原刊《佛学研究》2000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