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衡岳大律师希操考

  内容提要:希操为中唐时期南岳著名律师,一生度人无数。其弟子中有不少是禅宗大师,因此他与禅宗有不解之缘。弄清希操的史事,不仅有助于了解唐代南岳的律学传承,对于理清药山惟俨、丹霞天然、百丈惟政、兴果神湊等人的师承与受戒时间也有所裨益。本文依据唐人碑传等史料,对希操的名字、师承、生卒、传人、等提出了一些假说。并肯定了他对律禅发展的贡献。

  关键词:希操;律学;禅宗

  中唐时期,律学颇盛,毗尼之中心也渐次南移,形成了“言律藏者宗衡山”(1)的形势。其时南岳名德辈出,言律者众,而希操律师德感天地,度人无量,非但挺出时辈,亦足垂范后世。世事沧桑,孰能料之!其后禅宗大兴,言律者稀,虽当时之大德宗匠,亦不为后人所知,今之稍存其名,未全埋没,也是由于其弟子中出了几个禅门宗师,这恐怕也是希操本人始料未及之事。

  禅史云药山惟俨从希操律师受具,但语焉不详,名或乖误,《祖堂集》云是惟俨“大历八年受于衡岳寺希澡(今本稍有漫漶,但亦可辨认出确为’澡’字)律师”,《宋高僧传·惟俨传》亦云其年“纳戒于衡岳寺希澡律师所”,《景德传灯录》则称受戒于希操律师(《五灯会元》同),唐伸《澧州药山故惟俨大师碑铭》道是“受具于衡岳希琛律师”,令学者无以为从。因读白乐天集,见其中有《唐江州兴果寺律大德湊公塔碣铭并序》,其云神湊“具戒于南岳希操大师”,疑当以希操为正。又览柳河东集,睹《衡山中院大律师塔铭》,惊喜莫状,始知柳宗元早已为之作碑,唯后人不知耳。

  据《塔铭》,希操俗姓昝,春秋五十七,僧腊三十一,临坛度众二十六会,为南岳著名律师。只是柳宗元未曾明述其生卒之年,但言“既没二十七年,弟子诫盈奉公之遗事,愿铭塔石”。因此只要能够确定《塔铭》作于何年,就可弄清希操的生卒时间。

  苏东坡云:子厚南迁,始究佛法,作曹溪、南岳诸碑,妙绝古今。(2)其言柳宗元南迁之后,始作释氏碑铭,真不刊之论!只是道柳宗元南迁之后,始究佛法,与其自述不合,子厚《送巽上人赴中丞叔父召序》称“吾自幼好佛,求其道积三十年,… …于零陵,吾独有得焉”,故不如说“子厚南迁,始明佛法”。

  柳宗元因参与王叔文、王伾等永贞元年(805)进行的改革,于其年九月以党人出为邵州刺史,十一月于途中又被贬为永州(今湖南零陵县)司马,在永州十年,元和九年(814)十二月召赴京师,旋又出为柳州刺史,元和十四年(819)十月卒于柳州,终年四十七岁。

  因此柳宗元作此《塔铭》应在元和元年(806)至永州之后,元和十四年(819)去世之前。又柳宗元所作南岳诸碑,悉撰于在永州时,这也是由于南岳与永州同处湖南,为永州与京师往来必经之地,其可考者,最早作于元和三年(809),最迟作于元和九年(814)。

  据此《塔铭》当作于元和三年到元和九年之间,这也是合乎情理的。当其初到永州之时,乐极生悲,折羽青云,遭此巨变,惊魂未定,自然郁郁于怀,无心旁务,此时也不会有人不知趣地请他来写碑铭。待至二三年后,寓情山水,究心释教,愁眉渐解,忧怀稍开,故始为释氏大师作碑。南岳地近永州,名德辈出而斯文罕觅,一闻谪仙降此,故诸人竞相邀请,欲令先师之名垂于千古,故其南岳诸碑皆作于此时也。

  再从柳集的编次及碑文的内容来看,此《塔铭》应当作于元和九年(814),为其永州释氏诸碑最后之作。柳集版本很多,最早为刘禹锡所编三十卷本,今已不存,现存本最古者为宋穆修发现并校刊的四十五卷本,题为八九大编,此虽非刘编原本,但卷次之别只是详略巨细不同,去之未远,其将此文列于释氏诸碑之末,《南岳大明寺律和尚碑》之后,或有其故。今本将柳集释氏碑铭分为两卷,其中卷六大抵是按传主的名声和影响排列,故首列大鉴惠能,卷七则大概是依碑文创作的时间排列,故最后是希操《塔铭》。

  假定此文作于元和九年(814),则希操应生于开元二十年(732),卒于贞元四年(788),乾元元年(758)受具。其住锡之地应是衡岳寺,《塔铭》称“南尼戒法,坏而复正,由公而大兴;衡岳佛寺,毁而再成,由公而丕变”,表明他有重建衡岳寺之功,这也与《祖堂集》等所述一致。所谓南方毗尼之法,坏而复正,大概是指因安史之乱,天下扰攘,南岳传戒活动亦为之废顿,希操对于恢复戒律的传授有所贡献。这也表明他很早就开法度人了。

  《塔铭》举出两人来证明希操的佛学成就和地位,一是作为在世之士的邺候李泌,一是作为出世之士的高僧懒瓒。李泌对希操尊礼有加,望之而稽首,尊之而不名。懒瓒言不轻出,对希操却赞叹不已,以护法视之。二人皆居于衡岳寺侧近,亦可证明希操确实为衡岳寺主。

  李泌封候拜相,自不待言,懒瓒也是一位在南岳很有影响的高僧。据《南岳总胜集》卷下,懒瓒本号懒残,唐天宝初衡岳寺的执役僧,性懒而爱食人残食,故以此为号。他苦节为务,昼专一寺之工,夜与群牛同止,如此积二十年,未尝倦怠。时邺候李泌亦在寺中读书,闻其中宵梵唱,知非凡物,通名谒见,却遭到唾骂。李泌愈加礼敬,懒瓒见其心诚,便取己食芋之半授之,李泌不以为忤,尽食之。懒瓒言道:慎勿多言,领取十年宰相。后李泌果拜相。

  这位懒瓒禅师显然是一个遁世的高士,《南岳总胜集》谓其本号懒残,后世讹为懒瓒,未必果是。据《景德传灯录》,普寂有弟子明瓒禅师,不知是否其人,按其天宝初居于衡岳,倒有可能。又据《宋高僧传·唐南岳山明瓒传》,可知明瓒确系懒瓒。但据现存的《景德传灯录》卷三十所收之《懒瓒和尚歌》,其人却似应出自南宗一系。如云“向外觅功夫,总是痴顽汉”、“本自圆成,不劳机杼”,更说“饥来吃饭,困来即眠,愚人笑我,智乃知焉”,似是六祖后辈嘴边常语。若此非后人添加,则懒瓒当与六祖一派亦不无关系,这也许是由于懒瓒长住南岳,其思想禅法也受到住锡此山的怀让等人的影响。

  希操既然能得到李泌、懒瓒两大高士的礼赞,足以证明其道果。《塔铭》更示其宗系,道是“凡所受教,若华严照公,兰若真公,荆州至公、律公,皆大士;凡所授教,若惟瑷、灵干、惟正、惠常、诫盈,皆闻人”。

  其中所述希操从学过的大士,只有兰若真公后世有传,亦即《南岳弥陀和尚碑》中提到的玉泉真公。据李华《荆州南泉大云寺故兰若和尚碑》,真公名惠真,俗姓张,年十三出家,隶西京开业寺,为高僧满意弟子,后当阳弘景律师授以大法,并表请以他为首的京辅大德十四人同住南泉,天宝十年(751)卒,春秋七十九,僧夏六十。惠真接天台、律宗两家传承,其师当阳恒景亦然,恒景初就文纲律师习律,又入玉泉寺习天台止观法门,文纲则为道宣上足。惠真则一方面为相部宗满意弟子,一方面又是天台宗恒景高足。

  至于华严照公,则不知何指。与希操前后同时名为照的高僧甚多,如舒州法照、南岳日照、西山慧照、梁汉法照、西明圆照、南岳神照等,不知《塔铭》所述是按受教先后之次第、还是诸师年腊德望之高低,若是前者,则舒州法照(五祖弟子)、南岳日照(普寂弟子)、西山慧照(怀让弟子)、西明圆照(贞元十年794后卒)、梁汉法照(大历十二年777后卒)、南岳神照(神秀法孙)都有可能,若依后者,则只有舒州法照年德高于兰若惠真。舒州法照事迹不详,《景德传灯录》谓其为五祖弘忍弟子,五祖卒于咸亨五年(674),假设其年法照二十,则其应生于永徽六年(655),至天宝十年(751)已九十七岁,即便希操十五岁(746)从之受学,他也已经九十二岁了。但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禅者多寿,九十多岁也不算稀奇。若依受教次第,其为南岳日照或南岳神照的可能性最大。梁汉法照在南岳住止未久,且无论如何,不应列于其祖师真公之前。希操所受教之人,皆在荆州,可见其求学范围。日照为普寂弟子,明瓒同学,从年德、辈份上说可为希操之师。神照为南岳元观之徒,亦是神秀法孙,其年德也有可能先于希操。然据《宋高僧传》卷九,其云南岳东台元观太和四年(830)迁塔,春秋七十九,则其应生于天宝十一年(752),非但无缘从学于神秀,就连为普寂弟子也不可能。不知是僧传记载有误,还是禅史移后为前,其师事迹不明,神照的生平真伪也难下结论。

  荆州至公无考,遍查诸书,不见其名。而荆州律公,也未见诸僧传,惟《南岳总胜集》卷中云衡岳寺“有唐皇甫湜撰瑷律禅师碑,连州刺史王诩书”,此瑷律禅师或许就是荆州律公。皇甫湜与柳宗元同时,也是著名文人,有《祭柳子厚文》,刘禹锡《唐故柳州刺史柳君集》称皇甫 “于文章少所推让”,独和韩退之之说,以其文可比司马子长。

  文中提到的希操诸大弟子,虽为当时之“闻人”,今却一无可考。倒是未曾提及的兴果神湊、药山惟俨等弘扬禅律,名在后世。

  据白居易《唐江州兴果寺律大德湊公塔碣铭并序》,兴果神湊(744-817),俗姓成,号神湊,京兆蓝田人。“具戒于南岳希操大师,参禅于钟陵大寂大师。志在《首楞严经》,行在《四分毗尼藏》。”大历二年(767)受具,大历八年(773)应经、律、论三科策试,中等得度,诏配江州兴果寺。后移居东林寺远公旧道场。元和十二年(817)九月入灭,春秋七十四,僧腊五十一。临坛度人垂三十年,领羯磨会十三,化众万人。弟子有道建、利辨、元审、元总等。

  神湊大历二年从希操受具,这表明其年希操已经开法度人了,如此他临坛度众的时间至少有二十二年(767-788)。神湊的律学主要来自希操,既然神湊专行四分律,希操所行也不外如是,这也符合自道宣至文纲、弘景、惠真的南山宗传承。神湊临坛近三十年,于会十三次,度人万数,希操掌律度众二十六会,自然“受学之众,他莫能偕也”。

  兴果神湊为当时著名的律师,《抚州景云寺故律大德上弘和尚石塔铭》称上弘(739-815)与“匡山法真、天台灵裕、京门法裔、兴果神湊、建昌慧琎五长老交游”,可见当时神湊在律宗中的地位。白居易也对神湊崇礼有加,与之一见如故。因此神湊尽管“心行禅,身持律”,兼秉希操和马祖两派传承,但他还是以律为主,堪为希操律学的传人。

  如果说神湊兼秉禅律而以律为主的话,那么药山惟俨则与之相反。惟俨大历四年(769)从希操受具,以为“大丈夫当离法自静,焉能屑屑事细行于衣巾耶”,于是转事马祖,欲求心法。但是药山尽管以禅为主,还是保持着持戒精严的习惯,大布为衣,山蔬佐食,坐禅转经,终始如是。这也许与希操的教导有关。

  除神湊与药山外,丹霞天然(739-824)也可能出自希操门下。《宋高僧传》云天然先谒石头,三年落发,“后于岳寺希律师受其戒法,造江西大寂会”。此岳寺当为衡岳寺,或谓“后于嵩岳寺希律师受戒”(3),恐误。天然既于南岳石头处落发,自然会在本地受具,不必远至嵩岳,其造大寂会也是从南岳直趋江西,非是由自北方。此希律师当为希操之误脱,当时衡岳寺只有希操律师,并无其他名为“希”的律师。天然受戒的时间不详,《祖堂集》云其本为秀才,与庞居士一起赴京应试,欲得选官,后为一客启发,以为选官不如选佛,便到江西参马祖,马祖令其至石头处出家,在石头三年,后石头为之披剃,其后至衡岳寺受具。若其二十岁时应举,加上往来参学,道途耽搁,则其最早应在二十四岁时受具,亦即宝应元年(762),希操于乾元二年(758)受具,其时也有可能已经开法。

  天然、神湊、药山三人都是先从希操受具,然后再去参礼马祖,这也许表明怀让一派在道一离开之后仍然在南岳有着很大的影响,希操或多或少受其浸润。希操或许未及从怀让受学,但他肯定会受到懒瓒的影响,对于禅宗宗风有所了解。《塔铭》对其思想述之不多,唯道其“与物大同,终始无争”,至人无我,故和光同尘,与物无违;自性自足,无欠无余,无待于物,故任心自在,与物无争。

  南岳为中唐毗尼中心,名德辈出,与希操先后同时传戒度人者有弥陀和尚承远(712-802)、云峰和尚法证(724-801)、大明律师惠开(733-797)、般舟和尚日悟(739-804)等。其中弥陀承远算是他的师兄,二人同学于兰若惠真。尽管希操在诸师中寿命最短,法腊不长,但他占据南岳中部的位置,能够在不太长的时间内领法会二十六度,因此度人数量最多,这也是十分难得的。

  希操享寿不永,卒少显嗣,故不见后世史传。非但《宋高僧传》不见其传,《南岳总胜集》亦未称其名。但是饮水思源,他对南岳禅律的传播还是有一定贡献的,不可轻易埋没。

注释:

(1)刘禹锡《唐故衡岳大师湘潭唐兴寺俨公碑》,引自《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二卷第四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

(2)《苏轼文集》第五册2084页《书柳子厚大鉴禅师碑后》,孔凡礼点校,中华书局1986年版。

(3)杜继文、魏道儒《中国禅宗通史》276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原刊《船山学刊》200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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