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文化

  纪念五四运动,理应以探讨新文化建设作为主题,然而我为什么却要做一篇“论传统文化”的文章呢?因为我认为,自五四新文化运动迄今七十年来,在文化问题上,从理论到实践,传统文化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的头脑。无论是持否定意见者还是持肯定意见者,无不在传统文化问题上大做文章,以论证其否定或肯定的理由。同时,“五四”以后尽管对吸收西方文化问题还存在着种种分歧的意见,但已很难找到根本否定或完全拒绝吸收西方文化的观点了,相反,彻底否定我国传统文化的论调倒是不绝于文。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五四”以来关于东西(或中西)文化之争,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之争其关键似乎更在于如何对待传统文化。传统文化问题已成了新文化建设过程中的一个症结。这样,从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角度探讨一下“五四”以来新文化运动的历史,也就很有必要了。

  四十九年前,毛泽东同志在其名著《新民主主义论》中,对五四新文化运动做过如下的论述:“五四运动所进行的文化革命则是彻底地反对封建文化的运动,自有中国历史以来,还没有过这样伟大而彻底的文化革命。当时以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为文化革命的两大旗帜,立下了伟大的功劳”。如今也有学者说,五四精神就是彻底的“反传统”。然而,在七十年后的当今中国社会现实中,人们在许多方面却仍然感受到封建主义和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面对这一社会现实,有人就认为“五四”以来在文化领域里的反封建,或者说对传统的清算(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封建文化与传统之间往往是划等号的)还远不够彻底。于是他们说,中国许多事情,似乎都必须从“五四”重新开始。一些人甚至断言,中国的传统文化从其发生的根源上,就决定了它不可能生长出或(经过调整而)适应于现代工业社会。因此,近年来伴同文化论上的“全盘西化”而来的彻底否定传统文化的调子也越唱越高了。我认为,这些看法是值得商榷的。

  我们讨论文化问题不能离开所处的历史环境。“五四”时期面对的历史环境是:辛亥革命后封建势力在政治上的复辟,封建生产方式还是社会经济的主体,封建的旧道德旧文学是社会文化的主流。而七十年后的今天,尽管在现实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还残留着不少封建的东西,但从整个历史环境来讲,已与“五四”时期有了根本的不同,封建的东西不再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主体和主流了。而且我们还应当看到,某些封建的东西之所以得以残留至今,是由于它已与“五四”以来输入的西方文化中的那些腐朽东西结合在一起的缘故。因此,无视“五四”以后七十年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变化,而笼统地提出“必须从‘五四’重新开始”是不甚恰当的。

  同时,传统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它是在历史的延续中积淀起来的,又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迁的。没有延续和积淀就谈不上传统,同样没有发展和变迁也就没有传统,因此,不同历史时期的传统,其内涵是有发展变化的。如果我们对传统作一历史考察的话,那末将会看到,随着历史的发展一些传统会成为历史的陈迹而被送进博物馆,另一些传统则在经过调整(批判旧义,开发新意)以后,与新生的文化因素和社会环境相结合而被承继下来,并发展为新的传统。因此,从今天的社会现实来检讨传统的话,那么我们的眼光主要应当放在“五四”以后,甚至新中国成立以来四十年中所形成的某些传统上。正如同四十年代初,中国共产党人在整风运动中把注意力主要集中于检讨“五四”以后新出现的“洋八股”、“洋教条”那样,而不是把眼光继续停留在“五四”时期所已经检讨过的老传统上面。那时,毛泽东同志在《反对党八股》的讲演中说:“‘五四’时期的生动活泼的、前进的、革命的、反对封建主义的老八股、老教条的运动,后来被一些人发展到了它的反对方面,产生了新八股、新教条。”“这种新八股、新教条,在我们许多同志的头脑中弄得根深蒂固,使我们今天要进行改造工作还要费很大的气力。”又说:“如果我们今天不反对新八股和新教条主义,则中国人民的思想又将受另一形式主义的束缚。”这些论述,在我们今天检讨传统问题时,也还是有其一定的参考价值的。同样,如果说有某种传统的东西在阻碍着我国当前的现代化,那末它也主要是在近七十年,以至近四十年来所形成的某种新八股、新教条传统,而主要不是“五四”以前的老八股、老教条传统,当然更不需远责之于鸿蒙初创时期的先民文化传统了。

  “五四”以来七十年间,从某些方面讲确实也存在着对于传统文化的检讨不够彻底的情况,但是我认为,更不够的倒可能是对于传统文化缺乏全面科学的研究,理智的分析,以及在现实生活中对它做实际的转换工作等。总观“五四”时期直至八十年代有关文化问题论争的文章,其中议及传统文化处(无论其持否定观点还是持肯定观点)可以说绝大部分的论述是感情用事胜过于理智分析,并以各取所需代替了全面的科学研究。在一部分人中,“五四”时期那种好就一切皆好,坏就一切皆坏的形式主义遗风仍甚盛行。今天,我们如果尚不能摆脱这种思维模式的话,那末再过七十年,问题也依然如故。传统文化的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际问题。日本一位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永田广志在其《日本哲学思想史》一书的序中说:“过去的文化既不可一概否定,也不应一味地赞美。不论我们如何想唾弃它,而它也是现代有着血肉的联系;另一方面,不论我们如何想赞美它,而它已经不能按照原来的样子复活。”我是很赞同他的意见的。

  有一些人总是把传统文化与现代化截然对立起来,认为不斩断与传统的联系,就无法实现现代化。我认为,这种说法在理论上是没有说服力的,在实际上则不仅行不通,而且是有害的。目前,从理论上论证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不可协调的论文,当以《河殇》解说词最有代表性。它追根溯源,纵论古今,横比中外,粗粗一看似乎对中华文化弊端之揭示颇不乏醒世之笔。然而,我觉得该文对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不可协调,因而必须彻底抛弃传统文化的论证,仍然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如果说传统文化与现代化是对立的、不可协调的话,那末该文在论证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工业文明不可协调的同时,却又在竭力论证西方传统文化与现代工业文明的必然联系,证明现代工业文明是在西方传统文化中发生发展起来的,这不是同样在肯定现代与传统文化有着血肉的联系吗?如果说只有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工业文明不可协调,那末我认为,在今天做这样肯定的结论也似乎还为时过早。一则,近代中国存在着接受现代工业文明的事实,尽管这种接受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动的,是有限的,是不彻底的,或者如有人所说那样是严重走了样的,然而它毕竟是接受的。而且,正因为有这种因素的进入,才发生了文化上、观念上中外古今的矛盾冲突,这完全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不管此种矛盾冲突尖锐到什么程度,也只能说明我们暂时没有调整好,而无法直接推断出中国传统文化不可能与现代工业文明协调的结论。再则,结合台湾地区以及亚洲其他一批与中国有相同传统文化的现代工业国家的现实状况,更得不出中国传统文化一定不可能与现代工业文明协调的结论。看来,“换血”说也好,“换色”说也好,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上,其根据都是不够充足的,实难令人信服。

  既然传统与现代的血肉联系是不依人们主观意愿而客观存在着的,那对于传统文化就不能是只有否定的一面,而还应当有肯定的一面。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否定和肯定,既不是指简单的抛弃,也不是指原封不动的保存,而是从现代社会的实际出发,按照需要和可能,对传统文化择其善者而调整之,使其适应新的社会机制,为现代社会服务。关于有没有必要对传统文化进行适应现代社会机制的调整,以及传统文化有没有可能实现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人们是有不同看法的。如持上述传统文化与现代化根本对立观点的人,当然认为传统文化根本不可能实现向现代的转变,因而也就根本不需要对传统文化进行什么调整。此外,也有一些人由于过分强调文化的所谓整体性,认为对传统文化要抛弃就只能全部抛弃,(同样,他们认为对西方文化要接受也只能全盘接受),从而否定了传统文化有继承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其实,传统文化既有其整体性的一面,也有其可分解的一面;既有其固定性的一面,也有其可再塑造的一面。正因为传统文化有这样一些共存的两面特性,才表现为历史过程中传统的阶段性和连续性。如果只能整体接受整体抛弃,那末历史就只有跳跃而没有连续,还有什么传统可言?

  我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有可能实现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而且对传统文化进行适应现代社会机制的调整也是十分必要的。这里,现代人对于传统文化的自觉和主动的择善调整是问题的关键。然而,在这个问题上,由于长期以来理论上的混乱,致使人们在实践上无所适从。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如果不能主动地用优秀传统文化去迎接和吸收外来的优秀文化,并从中调整和发展传统文化、建设新文化,那末,传统文化中腐朽落后的东西却有可能在吸收外来文化招牌的掩盖下沉渣泛起,或者与外来文化中的糟粕结合起来,影响社会。因此,只是一味地否定传统、批判传统,而不去发展传统、利用传统,不仅在理论上是偏激的,而且对社会也是不负责任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有一个“最高指示”在社会上十分流行,即所谓:“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于是一些人认为,只要破了旧的,新的就会自动地立起来,然而其结果却往往是只有破而没有立。其实,所谓“不破不立”的说法,只是说破是立的前题和条件,如果在破的同时或是破了以后,人们不去做踏踏实实的立的工作,那是不会有什么东西自动地立起来的。而在立的工作中除了创造和吸收新文化外,调整和发展传统文化也是重要的方面之一。从这一点来讲,做立的工作也许比做破的工作要艰巨得多,而不会象说的那样轻松。

  马克思主义传入我国后,它作为一种外来文化,同样遇到如何对待中国传统文化的问题。在民主革命时期,由于历史环境的影响,我国一些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党领导人,对于传统文化也是持全盘否定态度的。陈独秀主张彻底否定传统文化的观点是人们所熟知的。如他在“五四”时期曾十分明确地说:“无论政治、学术、道德、文章,西洋的法子和中国的法子,绝对是两样,断断不可调和牵就的”。“若是决计革新,一切都应该采用西洋的新法子,不必拿什么国粹,什么国情的鬼话来捣乱”①。其后,王明等人的教条主义,一切照搬外国经验,言必称希腊,其否定传统文化尤为激烈。抗日战争时期,在清算王明等教条主义时,毛泽东等提出了必须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观点,注意到正确对待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1940年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总结说:“所谓‘全盘西化’的主张,乃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形式主义地吸收外国的东西,在中国过去是吃过大亏的”。“中国文化应有自己的形式,这就是民族形式”。“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中国现时的新政治新经济是从古代的旧政治旧经济发展而来的,中国现时的新文化也是从古代的旧文化发展而来,因此,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1945年他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又一次强调说:“对于外国文化,排外主义的方针是错误的,应当尽量吸收进步的外国文化,以为发展中国新文化的借镜;盲目搬用的方针也是错误的,应当以中国人民的实际需要为基础,批判地吸收外国文化。……对于中国古代文化,同样,既不是一概排斥,也不是盲目搬用,而是批判地接收它,以利于推进中国的新文化。”这些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理论,在当时发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它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起了不要忽视与低估的作用。这个历史经验是值得我们记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在对待传统文化问题上也走了很大的弯路。五十年代全盘照搬苏联模式,无视我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使我们又一次吃了很大的亏,其教训人们至今记忆犹新。同时,从五十年代初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开始到六十年代初,接连不断地开展了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对梁漱溟的批判,对胡风的批判,对胡适的批判,对所谓“.抽象继承法”的批判,对“历史主义方法”的批判等运动。在这一系列思想文化批判运动中,一些人把所谓的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绝对化,并用它去判定传统思想文化的性质,决定其取舍。由于以往的历史,除原始社会外都是阶级社会,都是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因此,在历史传统思想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当然也是剥削阶级的思想文化。这种剥削阶级的传统思想文化,经所谓的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一分析,那末,除了把它彻底抛弃外,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呢?这样,尽管我们也还是不断地坚持说,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不应当抱虚无主义的态度,而应当批判地继承等等,但往往经过阶级分析方法一过滤,所谓批判地继承也就完全成了一句空话。又如,在这一时期也曾提出过“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然而另一方面却又大张旗鼓地批判“封、资、修”和“大、洋、古”。而且在实际中,把许多历史论文和文艺作品,按某些人的好恶或某种政治需要,任意地判之为所谓的“厚古薄今”、“借古讽今”、“颂古非今”等,然后加以严厉地批判,甚至扣上沉重的政治帽子。在这种情况下,弄得人们无所适从,当然也就谈不上正常地去研究传统文化,正确地做到“古为今用”了。到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四人帮”一伙一方面竭力鼓吹大破“四旧”,彻底否定一切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则随心所欲地裁剪历史、歪曲传统文化,炮制所谓的“儒法斗争史”,大肆吹捧主要为中国封建社会专制独裁主义论证的法家理论。这种集历史虚无主义与实用主义于一体的怪现象,正是长期以来人们未能正确对待传统文化所导致的结果。这也证明,人们如果不能及时地去调整传统文化的机制,主动地吸收优秀传统文化,那末历史的沉渣就会泛起,传统的糟粕就会流播。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所以能够取得胜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中国共产党人经过多次生死挫折后,从思想上认识到了只有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这样一个道理,那末,马克思主义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取得胜利,同样也离不开和中国社会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基本的认识。今天,我们提出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同样也是在经历了相当的坎坷之后,才取得这一认识的。然而,怎样才算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呢?对此,谁也一下子说不清,而有待于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探讨。但既叫做中国特色,则当然不能是与中国的传统毫无联系的。因此,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其中正确对待和积极吸收传统文化,显然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有人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同化力十分强大,什么文化传入中国都会被同化,或者被染污而变味、走样。由是认为,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也变了样,染上了严重的封建主义色彩等等。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全面的。首先,两种不同文化相遇后,必然会互相影响,因此,任何一种文化传入其它文化地区后,发生走样的现象是完全正常的,原封不动反倒是不正常的。其次,不能把一部分共产党员头脑中残存的封建主义意识,简单上升为马克思主义的被封建化,也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受传统文化的影响,笼统归结为封建主义的影响。再次,所谓同化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正当你说某种文化被你同化了的同时,你也正在被你同化的某种文化所同化,而且从另一个角度看,所谓的被同化又何尝不可以说是一种适应环境的变更和发展呢?例如,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后发展为中国佛教,从一个角度讲,也可以说佛教被中国传统文化所同化了,但从另一个角度讲,更应当说是佛教为适应中国的环境而进行的变更和发展。人们所以称之为中国佛教,是因为其理论中具有了中国的特色,而其理论的主体则依然保持着佛教的基调。因此,佛教还是佛教,并没有因其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就改称它为儒家或道教。同时,也正是由于中国佛教的融入中国传统文化之中,促进了儒家和道教的发展,产生了宋明时期的新儒家。

  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如果不能积极融合、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要想真正在中国扎下根也是不可能的。我们需要的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而不是在中国的外国马克思主义(或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然而,如上所述,长期以来由于理论上的不明确和多变,以及理论与现实之间的矛盾,我们并没有能够正确处理好马克思主义与我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而今天,在文化大革命中由“四人帮”煽动起来的那股新的反传统的思潮,在社会上似乎也还有相当的影响。一些人从否定“封建主义”传统发展到了否定“马克思主义”传统,从而使一部分人完全丧失了对中国民族传统文化的信念,精神失去了依托,思想出现了空白;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既然“封建主义”传统与“马克思主义”传统都不灵了,那就理所当然地只有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的传统和文化才能救今日之中国。上述情况充分表明,由于人们盲目地反传统,致使一些人丧失了民族的自我主体意识,失去了对民族文化自新自强能力的根本信心。这一社会思潮的蔓延,是应当引起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深刻反省的。我们必须加紧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建设,以充实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民族自我主体意识。人们很难期望一个彻底鄙弃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人,能为民族的兴旺和发展作出什么贡献。因此,在新文化的建设中,人们要以博大的胸怀,深远的眼光,认真吸收全人类创造的一切有价值的文化遗产,包括外国的和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以充实和发展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此事早就该做,于今再也不能延误了。

  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实现传统的文化的向现代化转化,其方法和途径应当是多样的。除了为马克思主义所吸收和发扬者外,也应当允许传统文化在某种旧形式下的自我更新。这也就是说,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共同目标下,应当允许不同形式、不同理论的学派的存在,为建设和丰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各自的贡献。因而,我认为,包括象儒家有没有可能自我更新,实现向现代化转化,为现代社会服务这样的问题也是可以探讨的。比如,对于海外一些华裔学者所探讨的“儒家第三期发展”问题,尽管有许多提法是我们不能同意的(如“儒学复兴”等),但也应当看到其中包含着某些合理的方面,而不应当简单地加以否定。有人认为,现在在中国来谈论儒家文化问题是不合社会潮流的,是对五四新文化运动方向的否定。其实不然。“五四”时期的批儒批孔,是把儒家作为封建专制主义、吃人礼教的代表者来加以否定的,这是完全正确的。然而,儒家文化是不是仅仅只有这否定的一面呢?七十年的社会实践证明,显然不是这样的。这么说,我们今天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由于高度工业化后带来的社会问题,转而向东方文化寻求某种思想理论(其中包括儒家的思想理论)这一大环境下,来探讨一下儒家文化有没有可能实现向现代化转化,为现代社会服务的问题,正是时机。它不仅不是对五四新文化运动方向的否定,反而是对五四新文运动的补充和发展。如果某些儒家的思想理论经过调整和转化后,在某些领域或某些人的行为规范中,为现代社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那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拒绝它呢?对于我国丰富传统文化中的一切优秀的东西,只要经过认真地发掘整理,付予了新的意义,能在今天社会中起积极作用的,我们都应该欢迎。

    有人说传统是包袱,有人说传统是财富,有人说传统是实现现代化的阻力,有人说传统是实现现代化的动力。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对都是片面的。如果现代人能正确认识到历史是不能割断的,传统与现代是有着血肉联系的,从而主动地去改造和吸收传统,使其实现自我更新,以适应时代,为时代服务,则传统绝不会成为包袱,而只能是宝贵的财富,绝不会是阻力,而只能是积极的动力。相反,如果不能正视时代的发展而固步自封,抱残守缺,或者无视传统与现代的血肉联系而一心只想割断历史,抛掉传统,那末,传统也确实会成为一种沉重的包袱,成为前进的阻力。总之,对于传统文化既不能盲目的崇拜和搬用,也不能简单的否定和排斥。我们应当从“五四”以来七十年的历史经验中认识到,正确地对待传统文化遗产,做传统文化的转化工作,是新文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关键部分。

注释:

①陈独秀:《今日中国之政治问题》。

原载于《北京大学纪念五四运动七十周年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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