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通葛郎玛
《马氏文通》出版于一八九八年,到今年整整一百岁了。这是第一部汉语语法书,几乎是一直受到批评,说是套用欧洲“葛郎玛”(语法)解说汉语古文而且有错。但是接着出现的汉语语法书恐怕没有一部能跳出这个“葛郎玛”怪圈。
《文通》的作者马建忠通晓许多欧洲语文和外国事务,为李鸿章任用,当招商局总办,是“洋务派”,后来蒙受恶名被革职,闲居十几年,专心著作此书。书出版后两年,一九○○年,他就去世了。
一九九一年出来了两本书才从新角度论到《文通》。一部是启功的《汉语现象论丛》,依据文言诗文现象的种种特点说明《文通》的“葛郎玛”不适合汉语情况,实际上是提出了新观点的汉语文言语法,只是未用系统形式。另一部是许国璋的《许国璋论语言》,其中有专文论述《文通》的语言哲学是“普世语法(理性语法)”。他认为,马氏自己有切实研究,并非套用外国“教学语法”的“葛郎玛”,还赞扬马氏思想含有现代性,因为在近几十年语言学革新中,十七世纪笛卡儿的理性论又抬头了。这两种意见都是对的。一是从现象论功能,一是从思想论哲学,各执一端。如果今年纪念《文通》,我希望并且相信,还会有一些不同于过去的好文章。
我现在也来说说这部书,不是论述语法,只是闲谈。手头无书,不能引证。
我看到这书时还是少年。家中有的大概是初版本。那时我已读过几本古书,所以文字不是大障碍,难的是内容。可是我看到他说“葛郎玛”,忽然好像明白过来,换了一副眼光,居然越读越有味。什么缘故?不妨谈谈。
我读了几本古书以后就学英文,由哥哥照他学习时的老方法教。先背《英字切音》,一个辅音加一个元音拼起来,顺序发音好像念日文字母表,不知是不是从日本学来的。再读本世纪初年的《新世纪英文读本》。“一个男孩,一个桃,一个男孩和一个桃。”都是单音节词,容易背,不过还得记住字母拼法。还要学英国人教印度人的《纳氏文法》,也就是“葛郎玛”。第一册很薄,第四册很厚,要求学完前两册。这可难了。开头讲的全是词类,名、形、代、动、状、连、介、叹。名称就难记,还得背定义。名词定义背了几天才会,还是拗口。“人和物的名称”说成“名称的人和物”,“的”字前后是颠倒的,真别扭。再学单数、多数,更可恶了。一个人,两个人,人字也不一样,要变音,变形。真麻烦。句子出来,更讨厌。“你是谁”要说成“谁是你”。是字也得跟着你变。先说是,你字还没出来,怎么知道跟谁变?怪不得叫做洋鬼子,讲话颠三倒四。学这些词类有什么用?说话读书难道分心去想一个个字是什么词?真奇怪。英国人的脑袋这么不通,怎么能把中国人打得上吐下泻?什么地方出了毛病?
正在中文英文拿我做战场开战时,我偶然发现了《马氏文通》。原来中国古文也有“葛郎玛”。看下去才有点明白,这种“葛郎玛”是讲为什么的,是讲道理的。我们说话作文读书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往往出错。“葛郎玛”是语法。语法是语言的法律,制定规矩,不许乱说话。这就是理,或说是礼,话说错了,就是无理,无礼,犯法,有罪。语法不是教讲话的,是教文中之法的,教怎么不讲错话的。背熟语法也不一定会说话。那么,怎么学外国话?不知道。
马氏虽是学外国文出身,文言文也写得不错。可是越读越难懂,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反倒是引的例子好懂些,有些是我读过的。于是我倒过来读,先看例句,懂了再看他的解释。这样就容易多了。灵机一动,明白过来。是先有《史记》,后有《文通》,不是司马迁照《文通》作文章,是马氏照《史记》作解说。懂了古文看文法,很有意思。不懂古文看文法,照旧不懂。人遵守生理学法则,生理学造不出人来。人在先,研究人的学在后。这样一开窍,就用在学英文上。不用文法学英文,反用英文学文法。不管讲的是什么,不问怎么变化的规则,只当作英国人讲的一句话,照样会讲了再记规则。说话认识字在先,讲道理在后。懂了道理更容易记。学文法先背例句,后背规则,把规则也当作一句话先背再讲。把外文当作古文念,果然顺利多了。接着索性颠倒下去。不从英文记中文,反从中文记英文。自问自答:中文“你是谁?”英文“谁是你?”再后来连记生字也倒过来。从中文背英文。“文法?”“葛郎玛。”背多了,嘴念顺了,就不记中文了。若是忘了,先想中文,英文跟着出来,不硬去想英文。哥哥不知我在倒行逆施,觉得奇怪,怎么学快了,张嘴就出来,可是叫我用文法解释,反而有时要想半天。其实我用的是学古文的老办法,把外国文当作本国文,把本国文当作外国文。成为习惯了,以后我学什么文也用这种颠倒法。不论变化怎么复杂,我只给它列一张表作为参考,然后就背句子。先学会,后解释。文章在先,文法在后,把文法书也当作文章读。这样混了半辈子,东学一点,西学一点,倒也自得其乐,不过不敢对人说,更不敢教人。这样学语法当然是邪门歪道。不过也不一定。我也有说法。
自古以来的语法书,除了近代现代教人学外国文的以外,不外两种:一是讲解本国古文的,因为离开当时语言太远,不好懂了,需要说明。二是给通行语言定规范的,因为应用范围扩大,开始混乱,需要有个标准。欧洲最古的公元前二世纪的希腊语法可能兼有二用。公元前一世纪的拉丁语法可能主要为第二用途,因为罗马的疆域扩大,学会说拉丁语的人多了,必须以罗马人自己的话为标准定下语法。十七世纪巴黎修道院神甫编的法文文法大概是由于法文日益成为欧洲上层人物的通用语,所以必须是有规范的文雅语言,雅语,因而有了这部“普世语法”即理性语法。东方的印度在公元前大约四、五世纪出现了现存最古的语法书,《波你尼经》和更古些的仿佛吠陀语难字汇的《尼健豆》以及解释这书的《尼录多》。前者是为当时已经成为通行雅语的梵语立规范,后者是为列举并解说已不易懂的《吠陀》经文中的难字。实际上,现在看来,这就是经过许多人努力才完成的艰难而完备的梵语语法。《尼录多》中有语法学家关于语源学的辩论,《波你尼经》就是依据辩论的结果,“名出于动”的原则,编订字根的复杂变化规则。梵语传人欧洲以后,由于和希腊语、拉丁语、现代欧洲语有不少共同之处,于是有了以理性语法为框架的梵语语法。这样一来,好像语法只有这一种格式,不知印度的古语法本是讲词不讲句的。所以事实上存在的有句本位的语法和词本位的语法两种。照这样说,中国在公元前三、四世纪即战国末年已开始有词本位的语法即《尔雅》。其形式完全是《尼健豆》一类,只可惜缺少《尼录多》。《尔雅》开头三章,一列多字一义,二列二字和一字一义,三列重复字一义及其他,以下是分类词汇。为什么讲词不讲句,只从第三章起列了一些句子?因为大学口头说的就是句,标准雅语句就是人人传诵的《诗》,也就是《尔雅》所列举的词的一个来源。这种情况和印度古语法几乎完全同样。汉语缺主、谓,多颠倒,也和梵语相似。“如是我闻”原文就没有主语。“我”字是变格。“我闻”是“被我听到的”。至于《尔雅》以后有没有语法研究的发展,我就不知道了。以上也不过是“姑妄言之”而已。
不过语法确实是专门学问而且是为已会同类语言的本国人学习的。证明之一是中国人学古文。不会汉语的人读《文通》也通不了古汉文。证明之二是梵文。印度人学自己的古文同中国人一样,靠背书。泰戈尔说他七岁开始学梵文,背诵长诗《鸠摩罗出世》。儿童学文法只背字母和名词动词变化表。语法是一门独立的很难的专门学问,印度一般人都怕学。欧洲人单背语法不读书也学不会梵文,能攻进去还靠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梵文同系而且已把对方语法纳入“普世语法”之中,不是印度古时原有的体系。说别的语言的人若照印度人或者欧洲人那样学,不知道要困难多少倍,与外国人学中国古文想自己读书差不多吧。语法研究和利用语法教语文是目的不同、方法不同的两回事。马氏作的是前者而目的是后者,好像是南辕而北辙,无怪乎两头不讨好了。
说到这里忽然想起,说语法有句本位和词本位还不大对。这还是受范围有限的已有的理性语法的束缚。词和句在口头语言中难分开,写下来也不分的如汉文、阿拉伯文、日文、梵文等的语言单位和结构的研究可能还很不够。例如阿拉伯文以三个辅音为根加元音起种种语法语义变化,日文坚持竖行,不全用西式标点,梵文连声改罗马宇时有的词还是分不开。我在印度看到阿育王立的石柱上的铭刻不分词句和中国碑铭一样。启功列出的汉语中省略等现象在梵语中也有。许国璋介绍的语言学家索绪尔的确有开创之功,可惜他虽然年年教梵文和许多语言却没有教过并注意这些不分词句的汉文之类语言。
理性语法尚未能普及世界语言,教学语法恐怕也仅有眉目,新世纪在望,我们的汉语研究该从《文通》、“葛郎玛”向前大踏一步了吧。
附记:闻赵元任有汉语字本位说。愚疑古代中国汉语学是音字符号系统,即:《尔雅》——《方言》——《释名》——《说文》——《切韵》。隋唐以来,一惜知梵文而不知波你尼体系,二惜知葛郎玛而不识亚理士多德体系。继往开来者今之学人也。
一九九八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