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中的服饰史料
《宋史》是关于宋代的纪传体史书,元脱脱等奉敕修撰。全书共四百九十六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世家二百五十五卷,是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三月,下令修辽、金、宋三史,到五年十月,历时仅两年半,即修成《宋史》。《宋史》由总裁与史官三十人集体编撰,是在原宋《国史》的基础上删削而成的。两宋时期,史官组织完备,雕版印刷术广泛应用,书籍流传和保存都较为便利,积累了大量史料。这就为元修《宋史》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宋史》修撰者匆匆急就,在史料的裁剪、史实的考订、文字的修饰、全书体例等方面存在不少缺点,如一人两传,无传而说有传,一事数见,有目无文,纪与传,传与传,表与传,传文与传论之间互相牴牾等,这使它在二十五史中有繁芜杂乱之称。尽管《宋史》存在不少缺点,但是它卷帙浩繁,仅《列传》就有二千多人,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叙事详尽,就史料的学术价值而言详胜于略。同时《宋史》的主要材料是宋代的国史、实录、日历等书,这些史籍现在几乎全部佚失了,而《宋史》是保存宋代官方和私家史料最有系统的一部书。
《宋史》中保存了丰富的服饰史料,除在《舆服志》中集中反映外,亦散见于其他诸志及人物纪传,是研究宋代服制的重要文献。
志第十八·五行三(节录)
建隆初,蜀孟昶末年,妇女竞治发为高髻,号“朝天髻”。未几,昶入朝京师。江南李煜末年,有卫士秦友登寿昌堂榻,覆其鞋而坐,讯之,风狂不寤。识者云:“鞋,履也,李氏将覆于此地而为秦所有乎?‘履’与‘李’、‘友’与‘有’同音,赵与秦,同祖也。”又煜宫中盛雨水染浅碧为衣,号“天水碧”。未几,为王师所克,士女至京师犹有服之者。天水,国之姓望也。
淳化三年,京师里巷妇人竞剪黑光纸团靥,又装镂鱼腮中骨,号“鱼媚子”以饰面。黑,北方色;鱼,水族,皆阴类也。面为六阳之首,阴侵于阳,将有水灾。明年,京师秋冬积雨,衢路水深数尺。
景德四年春,京城小儿裂裳为小儿旗,系竿首,相对挥飐,兵斗之象也。是岁,宜州卒陈进为乱,出师讨平之。
绍兴二十一年,行都豪贵竞为小青盖,饰赤油火珠于盖之顶,出都门外,传呼于道。珠者,乘舆服御饰升龙用焉,臣庶以加于小盖,近服妖,亦僣咎也。二十三年,士庶家竞以胎鹿皮制妇人冠,山民采捕胎鹿无遗。时去宣和未远,妇人服饰犹集翠羽为之,近服妖也。二十七年,交阯贡翠羽数百,命焚之通衢,立法以禁。
绍熙元年,里巷妇女以琉璃为首饰。《唐志》琉璃钗钏有流离之兆,亦服妖也,后连年有流徙之厄。
理宗朝,宫妃系前后掩裙而长窣地,名“赶上裙”;梳高髻于顶,曰“不走落”;束足纤直,名“快上马”;粉点眼角,名“泪妆”;剃削童发,必留大钱许于顶左,名“偏顶”,或留之顶前,束以彩缯,宛若博焦之状,或曰“鹁角”。
咸淳五年,都人以碾玉为首饰。有诗云:“京师禁珠翠,天下尽琉璃。”
——摘自《》史部·正史之《宋史》卷六十五·志第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