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灯》第15期

《学灯》2010年第3期(总第15期)

主  编:李锐 朱清华
周  期:季刊
出版时间:2010年7月


历史真实,或者政治正确——文献记载与文本解读的两种取向

俞志慧(绍兴文理学院)

  内容摘要:本文从文献记载中有关姜太公的年龄、妲己的传说、密须之鼓、阙巩之甲、泰伯与仲雍让国、西施的传说等个案出发,指出许多文献包括历史文献记载之人、事未必就是历史真实,而往往是基于政治正确的产物;同时,对于既有文本的解读,除了章句训诂之法而外,还有着基于政治正确原则而产生的溢价式阅读。在肯定忠实于历史真实的记载与解读方法及其成果的同时,不必否定与历史真实有距离但符合政治正确原则的方法与成果,因为它们作为相关历史人物与事件的衍生物,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文化存在,这个新的文化存在的意义和影响有时甚至超出了它的母体,并且获得了其母体所不能承载的文化意义。它不仅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也是我们值得认真总结与继承的遗产。我们要做的不是在信古与疑古中作出简单的选择,而应该是将历史真实与政治正确做出梳理,让历史回归历史,把政治还给政治。

  关键词:历史真实;政治正确;文本;叙述;解释

  作者简介:俞志慧,浙江新昌人,1963年生,文学博士,文献学博士后,现任绍兴文理学院中文系教授,主攻周秦汉文学与文献,著有《君子儒与诗教——先秦儒家文学思想考论》、《〈国语〉韦昭注辨正》等,发表论文八十篇。

引言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有以下一段文字:

  郢人有遗燕相国书者,夜书,火不明,因谓持烛者曰:“举烛。”云而误书“举烛”。举烛非书意也,燕相国受书而说之,曰:“举烛者,尚明也。尚明也者,举贤而任之。”燕相白王,王大悦,国以治。治则治矣,非书意也[1]。

  韩非用这一则故事来说明“先王之言,有其所为小而世意之大者,有其所为大而世意之小者”[2],郢人之所为极小,而燕国之所为极大,这位燕相可谓是进行了一次创造性阅读。然而,在今人的理解中,“郢书燕说”一词更侧重在韩非子的“非书意也”一语,即比喻穿凿附会,曲解原意。贬之为穿凿附会也罢,誉之为积极阅读也好,在文献的解读上,这种有意无意的“溢价”现象广泛存在,这给后人理解典籍文献和相关的历史事实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不仅如此,文献记载本身也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存在着对历史事实或放大、或遮蔽、或顾左右而言他的现象,读者尤其是学者们需要炼就一双火眼金睛,本着“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方法与态度,知其所以然与所以不然,才不至于让既有文献成为我们的“所知障”。本文试以平时阅读中积累的文献记载与释读为例,讨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以及读者所当采取的态度。

一、姜太公的年龄

  既然被尊为太公,此公自然该有老大一把年纪了。因而在一般人心目中,不管在什么场合,这位周武王的军师都是以一个白胡子老人的形象出现的。其中的信息源,不仅有《封神演义》之类说部文献,也有如《韩诗外传》卷八、《宋书·符瑞志》等经史材料。但问题是:谁该称他为太公?是他辅佐过的武王吗?克商以后他干什么去了,又活了多少年?好在我们今天还能检索到离这位老人不远的若干文献材料,请看:

  《古本竹书纪年·周纪》:“康王六年,齐太公望卒。”[3]

  《今本竹书纪年》卷下:“(康王)六年,齐太公薨。”[4]

  这位齐太公就是齐国始封君姜太公,周康王系武王之孙、成王之子。现在的问题是:太公望享年几何?史无明文,但毕竟人们的寿数不会有太大的差距,准此,我们不妨看看各家对武王、成王在位年限的统计数字:

  《今本竹书纪年·卷上:

  (商纣王)四十一年春三月,西伯昌薨[5]。

  四十二年,西伯发受丹书于吕尚[6]。

  五十二年庚寅,周始伐殷[7]。

  由此可知,武王从继位到伐殷前后为时十二年。

  《今本竹书纪年》卷下:

  (周武王)十二年辛卯,王率西夷、诸侯伐殷,败之于坶野[8]。

  十七年,冬十有二月,王陟,年九十四[9]。

  (成王)三十七年,夏四月乙丑,王陟[10]。

  由此可知,武王克殷以后君临天下凡五年,其子成王在位凡三十七年。

  陈梦家(1911—1966)《西周年代考》:

  文王,前1077—前1026年在位,前后凡五十年。

  武王,前1027—前1025年在位,凡三年。

  成王,前1024—前1005年在位,凡二十年[11]。

  《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

  周武王,前1046—前1043年在位,前后凡4年。

  成王,前1042—前1021年在位,前后凡22年[12]。

  综合以上几种材料,可知从武王元年到康王六年,最大值是48年,最小值是29年,也就是说,这位姜太公在辅佐武王克商后至少还活了29年[13]。如果我们相信克商时他那端坐在华盖车上的白胡子形象,那么只有一种解释:这位吕望老先生特别高寿。但是且慢,还有两条去古更近的材料:

  《诗·大雅·大明》:“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騵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14]

  《逸周书·世俘》:“大公望命御方来。丁卯,望至,告以馘、俘。”晋孔晁注:“太公受命追御纣党方来。”[15]

  诗中所描写的就是那场决定商亡周兴的牧野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吕望并没有在华盖车上让手下人伺候,也不是摇着羽毛扇的斯文作派,而是作鹰扬之势,《逸周书》所载吕望亲自追击纣之余党方来,并擒获俘虏之事又可与之互证。试想,一个能在千军万马中冲锋陷阵、斩将搴旗如雄鹰之飞扬的武士,怎么可能是一个白胡子老头呢?这里只有一种解释:这位文王、武王的谋士(师),在成王面前是尚父,到康王时期,凭一把年纪和国老的资格,大家都得管他叫太公了。再将关于吕望有关记载的几个时间点串联起来:

  吕望早先在殷王朝的体制内为官:《孙子兵法·用间》:“周之兴也,吕牙在殷。”这是目前所能见到的关于太公望最早的子部文献记载;

  后因缘际会得遇文王(严格说来叫西伯),转事大邑周:《楚辞·离骚》:“吕望之鼓刀兮,遭周文而得举。”

  在克商前十年献丹书于武王(也叫西伯);

  辅佐武王克商时是一个骁勇善战的武士;

  克商以后又活了至少二十九年。

  那么,所谓姜太公钓鱼——如果确有其事,而且不能唤作太公——遇文王(西伯)时肯定不是一个叡智的老人,而是一个已经学而有成、并有一定政治历练且心雄天下的年轻人。

  那么,这位吕望先生何时又出于什么原因成为一以贯之的太公呢?据现有文献看来,其时间不会在世卿世禄制度瓦解之前,其原因则与战国及其后个人奋斗者们的励志宣传相关。以下几则材料虽然成编时期有先有后,但都不约而同地指向了上述这个时间点及意义背景:

  散宜生、南宫括、闳夭三子相与学讼于太公,遂与三子见文王于羑里,献宝以免文王[16]。(《尚书大传·西伯戡耆》)

  按:散宜生三位皆文王重臣。在文王时已能接受散宜生等名流咨询的高人,到武王克商时是不可能作“鹰扬”之势的,但正好让他安上白胡子。

  太公望,少为人壻,老而见去,屠牛朝歌,赁于棘津,钓于磻溪。文王举而用之,封于齐[17]。(《韩诗外传》卷八)

  其中叙述与上引《尚书大传》所载互相牴牾,如前者为社会名流,后者为草根,但适足以塑造一个大器晚成的典型,这在世卿世禄制度废止以后,于个人奋斗者有着特别的榜样意义。

  昔者,太公望年七十屠牛于朝歌市,八十为天子师,九十而封于齐,由是观之,老可老邪?[18](《列女传》卷六)

  按:七十——八十——九十,这种整齐划一的叙述中显然遗留着叙述者对历史事实的改造烙印,但总体而言,倒与战国以来关于姜太公的传说相契合。

  邹子说梁王曰:“伊尹,故有莘氏之媵臣也,汤立以为三公,天下之治太平;管仲,故成阴之狗盗也,天下之庸夫也,齐桓公得之,为仲父;百里奚,道之于路传,卖五羊之皮,秦穆公委之以政;宁戚,故将车人也,叩辕行歌于康之衢,桓公任以国;司马喜,髌脚于宋,而卒相中山;范睢,折胁拉齿于魏,而后为应侯;太公望,故老妇之出夫也,朝歌之屠佐也,棘津迎客之舍人也,年七十而相周,九十而封齐[19]。(《说苑》卷八)

  太公望,东夷之士也,欲定一世而无其主,闻文王贤,故钓于渭以观之[20]。(《吕氏春秋·孝行览·首时》)

  同一个刘向,在《列女传》中让姜太公“七十屠牛于朝歌市”,在《说苑》中“七十而相周”,虽然不合逻辑,但却有战国以还新兴阶层的现实需要:对于那些出身卑微又不甘沉沦的士人,最好是此前所有的成功人士都曾经非常不堪,《说苑》中甚至不惜唐突前贤,让管仲去做狗盗,一来可为自己提气壮胆,二来告诉当路者我就是那个吕望或者管仲,只要你敢于不拘一格重用我,不仅我自己可一朝之间龙飞九天,你治下的国家也能因我臻于至治。至于在世卿世禄制度下的管仲、百里奚[21]等辈是否果真如传说的那么不堪,反而并不重要。从年龄上而言,那些“四十、五十而无闻”者大可不必泄气,一个现成的例子是,那个后来被人们唤做太公的人不妨让他一开始就成为太公——你瞧,人家熬到七十岁才咸魚翻身呢!当然,少年得志者也没有理由自命不凡,不是有个叫甘罗的吗?在后来辑成的《战国策·秦策五》中,就有他十二岁即成为一个出色的秦国外交官的案例,至于纵横家们的话有几分可信度,反而因为这个故事有太大的诱惑力而鲜有质疑,连太史公的《史记·甘罗列传》也全录自《战国策》的原始材料[22],其他等而下之的材料就更可想见了。这就是这些材料与传说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借用一个现成的词语,我叫它做政治正确,当然,这个“政治”所取概念的外延相当宽泛。

二、妲己这个符号

  这是一个红颜祸水的代名词,它既是一种警示,要告诫天底下所有的大老爷们万不可纵欲;同时又是一种托词,男人们如果身败名裂,那多半是由于他身边的女人多么的无良。可是,这么一个浓重的文化符号偏偏不是基于历史真实,而是基于政治正确。谓予不信,请看《今本竹书纪年》卷上的记载:

  (帝辛)九年,王师伐有苏,获妲己以归[23]。

  (帝辛)五十二年庚寅,周始伐殷[24]。

  帝辛在位究竟有多少年,还可以讨论,譬如《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认为帝辛在位仅三十年。但是,对于妲己归殷一事,《国语·晋语一》也有记载,其事当系事实;而于其归殷的时间,似未见有异说,则下距商纣王亡国少则二十一年,多则四十三年,若依《今本竹书纪年》之说,妲己离世时已是六十岁左右的老人了,还谈什么红颜?即使按照三代断代工程的报告,至武王克商时,这位前苏国的公主也已经是奔四十的人了,半老徐娘,于商纣王的荒淫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关系,因为如传说中这般荒淫的主儿,其时早该另有新宠了。然而,我们再来看看《列女传·孽嬖传》“殷纣妲己”条的记载:

  妲己者,殷纣之妃也,嬖幸于纣。纣材力过人,手格猛兽,智足以距谏,辨足以餙(饰)非。矜人臣以能,髙天下以声,以为人皆出已之下。好酒淫乐,不离妲己,妲己之所誉贵之,妲己之所憎诛之。作新淫之声、北鄙之舞、靡靡之乐,收珍物,积之于后宫。谀目群女,咸获所欲。积糟为丘,流酒为池,悬肉为林,使人祼形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妲己好之,百姓怨望。诸侯有畔者,纣乃为炮烙之法,膏铜柱,加之炭,令有罪者行其上,辄堕炭中,妲己乃笑。比干谏曰:“不修先王之典法而用妇言,祸至无日。”纣怒以为妖言,妲己曰:“吾闻圣人之心有七窍。”于是剖心而观之。囚箕子,微子去之。武王遂受命兴师伐纣,战于牧野,纣师倒戈,纣乃登廪台,衣宝玉衣而自杀。于是武王遂致天之罚,斩妲己头,悬于小白旗,以为亡纣者是女也[25]。

  如果做一做上述围绕妲己年龄的算术题,我们不得不慨叹于子贡之所慨叹:“纣之不善也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论语·子张》),又佩服于孟子的洞幽烛微,曰:“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孟子·尽心下》)同时不免觉得武王之所为已甚——要知道,那悬挂在小白旗上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舅妈!但是,对于姬周新政权而言,武王伐纣的正当性只能也必须建立在商纣王的无道上,商纣王越无道,姬周集团的造反就越有理。因此,商纣王必须坏,坏得头顶长疮,脚下流浓,而荒淫,则是所有“坏”中最容易坏得生动、坏得具体,又能够激起反对者群情激愤的品种,于是,妲己就别无选择地成了商纣王荒淫的注脚。所以,这里不是一个关乎历史真实的命题,而是一个关乎政治正确的命题。至于在这个庄严的命题之下存在着个别难以弥缝的纰漏,那不过是技术问题、枝节问题,更何况胆敢质疑的人早就被剥夺了话语权。

  后世那些摘到人家桃子的成功人士,总是会重复姬周集团曾经搬演过的把戏,而且屡试不爽。

三、密须之鼓与阙巩之甲

  与上条周文王、周武王的崛起相关,文献中有密须之鼓和阙巩之甲的记载。《左传·昭公十五年》载:“密须之鼔与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西晋杜预(222—284)集注云:“密须,姞姓国也,在安定阴密县。文王伐之,得其鼔、路以蒐。”[26]密须国为什么会被文王灭国,《诗·大雅·皇矣》言之稍详,云:“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王赫斯怒,爰整其旅。”毛传云:“国有密须氏,侵阮,遂往侵共。”东汉郑玄(127—200)笺云:“阮也、徂也、共也,三国犯周,而文王伐之。密须之人,乃敢距其义兵,违正道,是不直也。”[27]或云二国,或云三国,毛、郑有异辞,往事迢遥,考古者为之茫昧,但密之亡盖缘于对大邑周之“不恭”,敢助阮、共等小国拒周当无问题。但就是这样一个大鱼吃小鱼的事实,到了周朝的道德家口中,却呈现出迥然不同的面貌了。《国语·周语中》一篇中,周大夫富辰劝谏周襄王有如下说辞:“夫婚姻,祸福之阶也。利内则福由之,利外则取祸。今王外利矣,其无乃阶祸乎!昔挚、畴之国也由太任,杞、缯由大姒,齐、许、申、吕由大姜,陈由大姬,是皆能内利亲亲者也。昔鄢之亡也由仲任,密须由伯姞,郐由叔妘,聃由郑姬,息由陈妫,邓由楚曼,罗由季姬,庐由妫,是皆外利离亲者也。”[28]在富辰看来,成也婚姻,败也婚姻,密国之亡自然也不能例外。但结合前述文献所载,那位伯姞显然是被涂了大花脸的,被染黑的还有郑姬、陈妫和楚曼,所以三国时吴国的韦昭(204—273)为之作了辨正,云:“伯姞,密须之女也。《传》曰:‘密须之鼔、阙巩之甲。’此则文王所灭而获鼔、甲也。《大雅》云:‘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不由嫁女而亡。”[29]密须不由嫁女而由不恭而亡,这是历史真实。但这个历史真实既有碍于朝野上下团结在姬周集团的周围,又无助于对下一代的道德教育——二者正是文献记载与解读的政治正确原则的重要内容,富辰的版本无疑适应了这样的原则,尽管聃之郑姬、息之陈妫、邓之楚曼皆未见恶德败行,但是,“婚姻,祸福之阶也”、内外有别、内利亲亲、外利离亲等观念之正确却不待言而自明,此外的一些疏漏不过是枝节问题,惯于并善于把握主旋律者往往弃之若敝屣。

四、泰伯、仲雍之让国

  《史记·吴太伯世家》载:

  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30]。

  读了这一段文字,几千年之后,仍令我们对太伯、仲雍的高风亮节油然而生敬意。但是且慢感动,因为这份材料出炉的初衷,肯定不是出于对周家老大与老二的表彰,而应该是为了证明从季历到姬昌(文王)、姬发(武王)、姬诵(成王)、姬钊(康王)这一支政统的合法性,否则,若一味执着于这兄弟俩的伟大光荣,岂不会令人们产生这样的错觉:太王是否不够英明正确?让这两位道德标兵接过太王的班该有多好?请看:季历贤、姬昌圣,也就是说,至少老大与老二的贤不及季历,更不用说有“圣”之美誉的姬昌了。这季历父子俩十分了得,以至于让太王敢于打破嫡长子继承的祖宗之法,废长立幼。另一面,太伯、仲雍刚好都是明白人,主动地放弃,自愿地离开,于是族权、政权得以平稳顺利地过渡:“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圆满了,这真是古今中外政权非正常交接的成功典范,后来鲁隐公、宋穆公、燕王哙的禅让不是导致国破身亡,也折腾个鸡飞狗跳,比起先周这一家子,实在有云泥之别了。可是,细读文本,总觉得不是那个味儿。先说那太伯,一方雄主,对政治应该十分在行,宗族和国家创业垂统毕竟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他会把宝押在一个尚未斩露头角的年轻人身上吗?太伯、仲雍能够长途跋涉,肯定还不至于老迈,季历是老四(论排行,老姬家应该还有一个叫做叔某的老三,只是未见文献记载),老四的儿子姬昌又能有多大?再说那太伯与仲雍,真是体贴老爷子的苦衷,肯定十分的孝顺。可跑那么远,是否想过往后还要省亲?最底限度还得扫墓!一直到鲁成公十五年(前576)十一月,这二支姬姓的后代才与中原主流文化重新互通声气[31],中间隔了四百多年呵。后来有学者研究指出,太伯集团最先到达的地方不是现在的江苏无锡,而是山西平陆,其说有理,但是,那离宝鸡也有八百里地呀,真能跑!

  因此,这则文献背后的真实历史应该是另外一番光景了,太伯、仲雍不是让,而是“避”,是“奔”,所谓“避季历”、“奔荆蛮”。对此,吾师董楚平先生有过一段煞风景的话,很遗憾,在我看来,偏偏那段话更接近真相:“‘太伯奔吴’不可尽信,彬彬有礼的言词背后,应该是血淋淋的武装征服。”[32]

  但是,揭出真相不利于姬周政权的巩固,社会的稳定,也有违敦亲睦族的伦理精神,即使让这个真相袒露在那里不加粉饰,也不便教育下一代和“不明真相”的群众,所有这些,其意义都要比历史真实更为要紧。于是,我们聪明的先辈们发明了上引的一段文字。在司马迁手上,肯定只是过而存之,因为早在孔子那里还有更为丰富而生动的细节,以致引得他发出过如下的浩叹:“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论语·泰伯》)在他老人家看到的材料中,泰伯让的是天下,不是族权,也不是方国;让了三次,甚至可能是更多次。幸亏文献不足征,如果孔子夫子看到类似于玄武门之变或者靖难之役一类的材料,那保不定也得煞一次风景。

五、越女西施的传说

  好俊一个美女,是我们乡邦的骄傲,地方的名片,文化建设和旅游开发的资源,这些都可视为历史人物与事件之成立的政治正确原则。她的归属是如此的重要,以致引起诸暨、萧山两地大打口水仗。两地的父母官还曾专门为此垂询于我,我的回答却让两家都兴味索然,因为追究起来,这位传说中的美女西施与历史上越国献给夫差的那位女孩并不能同一。

  按时间先后,先说说那位越女,目前所见最早的有关她的记载见于《国语》:

  《吴语》:越王……命诸稽郢行成于吴,曰:“……句践请盟,一介嫡女,执箕箒以晐(备)姓于王宫;一介嫡男,奉盘匜以随诸御,春秋贡献,不解于王府,大王岂(其)辱裁之。”……(夫差)乃许之成[33]。

  《越语上》:(文种)曰:“寡君句践乏无所使,使其下臣种,不敢徹声闻于天王,私于下执事曰:‘寡君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愿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请句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越国之宝器毕从。寡君帅越国之众,以从君之师徒,唯君左右之。’”……夫差与之成而去之[34]。

  关于越国进献给夫差的那位女孩,上引《吴语》、《越语》的介绍已十分清楚,那就是句践的女儿,曰“一介嫡女”,曰“句践女女于王”。她姓甚名谁?《史记·越王句践世家》称越为“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那就有可能姓姒,但不是西,也不是施,且未见有进一步的名字、里籍的记载。她美吗?文献没有记载,不便妄加揣测,如果她继承了乃父“长颈鸟喙”(语出《越王句践世家》)的骨相,美人颈长,也许能因此得到夫差的青睐,但鸟喙之相似又不能令人与美女联系起来。

  到东汉的《越绝书》中,进献给吴王的女孩已经有了姓名,曰西施,曰郑旦,云“女出于苎萝山,欲献于吴,自谓东垂(陲)鄙陋,恐女朴鄙,故近大道居”[35],又云:“越乃饰美女西施、郑旦,使大夫种献之于吴王,曰:‘昔者,越王句践窃有天之遗西施、郑旦,越邦洿下贫穷,不敢当,使下臣种再拜献之大王。’吴王大悦。”[36]这一次是美女了,但又显然不是句践之女。而在《吴越春秋》中,二位美女还有了一个固定职业,云:“得苎萝山鬻薪之女,曰西施、郑旦,饰以罗榖,教以容步,习于土城,临于都巷,三年学服,而献于吴,乃使相国范蠡进。”[37]虽然两部书的编纂时间距吴越争霸已有六百年之遥,且其中的材料又不知其所从来,但因为两书都出于越地,所以其影响反而在《国语》之上,今人有关越女西施的传说大多来源于这两部书。但问题是这二部书的编纂者似乎并不了解上古国野制度的一些背景,正像商纣王可以娶苏妲己,晋献公可以娶骊姬,吴王夫差可以娶一个失败的敌方首领的女儿,所谓“句践女女于王”,而不可能娶一个苎萝山的鬻薪之女,也就是说,这个传说是基于对某些历史事实和制度的失察。后来人们本着怜香惜玉的心态,让这二位美女从采薪、卖薪这种粗活、重活中解放出来,让她们去浣纱(如明梁辰鱼《浣纱记》),其情可嘉,但对国野制度的失察却依然故我。

  再看那个叫做西施的美女。据目前所见的文献,关于西施的记载最早出现在战国中期或略早,这从时间上倒与上述那个句践的女儿后先相接。但问题是,所有这些记载都只是将她视为公认的美女,譬如与另一个同样有名的美女毛嫱并提,而没有将她与越王句践和吴王夫差联系起来,甚至到汉人的注解中还是如此,请看:

  孟贲之杀,其勇也;西施之沉,其美也;吴起之裂,其事也[38]。(《墨子·亲士》)

  孟子曰:“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孟子·离娄下》)东汉末赵岐注:“西子,古之好女西施也。”[39]

  毛嫱、西施,天下之美人也。盛怨气于面,不能以为可好[40]。(《管子·小称》)

  子慎子曰:“毛嫱、西施,天下之至姣也。”[41](《慎子·外篇》)

  譬之是犹以人之情为欲富贵而不欲货也,好美而恶西施也[42]。(《荀子·正论》)

  世无毛嫱、西施,王宫已充矣[43]。(《战国策·齐策》)

  臣闻之:贲、诸怀锥刃,而天下为勇;西施衣褐,而天下称美[44]。(《战国策·楚策》)

  故善毛啬、西施之美,无益吾面,用脂泽粉黛则倍其初[45]。(《韩非子·显学》)

  虽有西施之美容兮,谗妒入以自代。(《楚辞·九章·思美人》)东汉王逸注:“世有好女之异貌也。”[46]

  嫫母饰姿而夸矜,西子彷徨而无家[47]。(《盐铁论·大论》)

  视至尊穷宠犹行客也,视毛墙、西施犹䫏丑也。(《淮南子·精神训》)东汉末高诱注:“毛墙、西施,皆古之美人。䫏,头也。方相氏,黄金四目,衣頳,稀世之䫏貌,非生人也,但其像耳目。<其頁>丑,言极丑也。”[48]

  笔者所以要不厌其烦地迻录这么多材料,是想说明从战国迄西汉,尚未见有文献将西施与吴越争霸联系起来,也就是说西施自西施,越女自越女,本是二人。即使是东汉后期的北方学者,如王逸、赵岐、高诱,在给汉前古籍作注时,也只是认她为古之好女、美女,看来这“越女西施”的首创之功还得记在赵晔或者《越绝书》的作者头上了。这二位越籍作家如此这般的创作背后,是炽热的乡邦情结,而这一点,在地方性的文史材料中几乎多到俯拾即是。谁能说乡邦情结不正确?

结语

  当然,现在再回过去探讨诸如上述那些古老的话题,并不是要在揭示历史真相的同时,否定已经深入人心的相关传说。事实上,那些不断踵事增华的传说是否定不了的,因为它们作为相关历史人物与事件的衍生物,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文化存在,这个新的文化存在的意义和影响有时甚至超出了它的母体,并且获得了其母体所不能承载的文化意义。它不仅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也是我们值得认真总结与继承的遗产。对于它们,我们要做的不是在信古与疑古间作出简单的选择,而应该是将历史真实与政治正确做出梳理,让历史回归历史,把政治还给政治。

  所以,本人写作此文的目的并不是想做翻案文章,而是想通过有关的案例揭出这样的一种现象:在文献流传过程中,文献叙述与解释的历史真实是一回事,政治正确是另一回事,二者各有其存在的价值。读者既要有包容的胸襟去接纳,又要有分析的态度去区别,不能混为一谈,也不能出此入彼。不能把在政治正确标准下的粉饰、虚构看成是历史真实或者文本意义,也不能视最初的文本或者历史真实为唯一有价值的记载,因为它们有各自不同的标准。即使是严格的史部文献中,有一些材料本来就是基于政治正确原则入选的,读者如果仍然执着于历史真实的原则,就会使自己陷入无书可读的境地,譬如《史记·高祖本纪》中,刘邦大腿上的七十二颗黑子、他头上的五彩祥云,以及类似的一些荒诞不经的记载,推而广之,历史上其它一些重要人物早年生活的记载,多少都会有一些从其荣耀的结果回溯而得的原因,而这些原因每每是被放大了的。因此,要论证刘邦之成为汉高祖的合法性,即使没有大腿上七十二颗黑子和头上的五彩祥云,也总是会找到其它祥瑞的。在这里,需要的不是简单的肯定或者否定,而是冷静的分析,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与背景。

  以上是就文献叙述而言,再说关于文本的解读。传统章句训诂之学高悬着这样两根标杆:疏不破注;经所不书,传不妄发。但是,在具体的解读实践中,是否够得着这高标是一回事,解读者内心是否真有这么一根标杆是又一回事。本文开头提到的燕相国对“举烛”的解读或者不过是他的灵机一动,没有上升为一种方法,但在经典文本的解读史上,我们经常会看到“六经注我”的现象,这甚至已经形成为另一种解释的传统,譬如《韩非子》的《解老》与《喻老》,王弼之解《周易》、六朝人用玄说儒、用玄说佛。更早的《易传》对《易经》的解释,也每每是建立在自己特定的解释立场上的积极阅读,而不是严格地遵循《易经》的文本与意义体系,譬如《周易·大过》九二爻辞云:“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相应的《象》辞则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如果执着于章句训诂的原则,《象》辞的解释显然是不得要领的,但是,《易经》与《易传》各有自己的价值系统,前者重在生生,所谓“生生之为易”,老夫少妻尚能生育,故曰“无不利”;而《易传》则重在人道,老夫娶少妻,或有淆乱辈份之嫌,在《易传》作者看来不足为训,故曰“过以相与”。同卦九五,经云:“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少夫老妻不会生育,故“无誉”;但两厢情愿,这是私人事情,犯不着旁人说三道四,故又“无咎”。但从伦理上看,总有些不合常情,故《传》曰:“亦可丑也。”

  关于如此这般的方法论,早在战国初的子思那里已经为之正名,请看:

  穆公谓子思曰:“子之书所记夫子之言,或者以为子之辞也。”子思曰:“臣所记臣祖之言,或亲闻之者,有闻之于人者,虽非其正辞,然犹不失其意焉。且君之所疑者何?”公曰:“于事无非。”子思曰:“无非所以得臣祖之意也。就如君言,以为臣之辞,臣之辞无非,则亦所宜贵矣,事既不然,又何疑焉?”[49](《孔丛子·公仪》)

  只要“事无非”、意不失,后来者所转述的即使不是前贤或文本的“正辞”,也可以视为“无非”,因而可以接受,这就是这种方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进一步,只要大旨无异,也被认为是正确的,在《毛诗正义·周颂·昊天有成命》中,孔颖达(574–648)就曾为这样的方法提供了合理性的依据,他说:

  古人说诗者,因其节文,比义起象,理颇溢于经意,不必全与本同,但检其大旨,不为乖异[50]。

  如果单纯从文本叙述和章句训诂的角度看,从子思的“不失其意”,到孔颖达这里的“理颇溢于经意”和“大旨不为乖异”,不免显得越来越没了规矩;但从读书明理这个更为根本的立场上,我们又不得不肯定后者系从大处着眼,高处用力,试想,如果每一代人的阅读都不能或不敢“溢于经意”,那么思想和文化的开新又从何谈起?

  更进一步,上述“经意”也可以从不同层面上讨论,小而言之,是一句一章的文本义;大而言之,是先贤往哲的思想体系,是特定社会政治的需要,是天地大道——这些都在本文所说的“政治正确”范围之内。于是章句训诂有必要围绕这个更大的“经意”,一旦二者不能密合,就会出现牺牲文本义去适应“大旨”的情况。前述对密须国灭亡原因的解读以及富辰对伯姞的评价,虽说于史实未必真,但于这样的大旨却不为乖异。密须、阙巩亡国真正的原因,譬如“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或者类似“负且乘,致寇至”之类,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被遮蔽了。

  因此,需要区别两种不同的读书方法。典籍解释与历史研究是两回事,历史研究重在求事实之真,所以需要不断挖掘“层累地造成的”古史,努力恢复其原始地层,直到找到那个唯一的真相。典籍解释则有所不同,除了求事实的真以外,还需要求一个道理的真,道理的真却不是唯一的,许多意义可以在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同时成立,所谓“道并行而不相悖”是也。

  用这种分析的态度与方法看文献记载与解读,我们就有可能看到更多的风景:横看成岭侧成峰,譬如众所周知的汤盘铭:“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经郭沫若考证,原文应该是“兄日辛,父日辛,祖日辛”[51],又譬如黄帝四面[52]、夔一足[53]。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考证,探究相关历史与传说的本来面目;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妨通过后人的创造性解读,获得更丰富的信息,而不是在疑古与信古的两极作非此即彼的选择,因为文献的流传与文化的传播远比信古和疑古更复杂、更丰富,因而也更有意义。

2009年7月21日初稿
2009年9月2日修订

注释:

[1] 清王先慎集解,《韩非子集解》,上海书店据世界书局本《诸子集成》影印,1986,第五册,页208。

[2] 同上书,页196。

[3] 方诗铭、王修龄撰,《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页44。

[4] 同上书,页248。

[5] 同上书,页239。

[6] 同上注。

[7] 同上注。

[8] 同上书,页242。

[9] 同上书,页243。

[10] 同上书,页247。

[11] 参见陈梦家著,《西周年代考、六国纪年》第四部附表:表三《西周分期表》、表四《西周诸侯世表》,中华书局,2005。

[12]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编,《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页88。

[13] 2009年8月16日上午,李学勤先生在“《春秋》三传与经学学术研讨会(北京语言大学)”开幕式上作口头报告,提到清华简中有一份类似编年的材料,载有周初以还的编年史,如此,则该材料对解决相关年代问题会有很大帮助。

[14] 东汉郑玄笺,唐孔颖达正义,《毛诗正义》,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页508下。

[15] 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页441。

[16] 清皮锡瑞撰,《尚书大传疏证》,《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总第五五册,经部书类,页734。

[17] 西汉韩婴著,《韩诗外传》,《丛书集成新编》本,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第一八册,页597。

[18] 西汉刘向编,清郝懿行补注,《列女传》,《郝氏遗书》,东路厅署刊本,光绪八年(1882),页229。

[19] 西汉刘向撰,《说苑》,《丛书集成新编》本,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第十一册,页628。

[20] 东汉高诱注,《吕氏春秋》,《诸子集成》本,第六册,页143—144。

[21] 百里奚之被称为五羊皮大夫,这多少有点调侃与鄙视的成分。可是,在那个时代,五张羊皮究竟是廉价商品还是贵重物品,似乎并没有人深究。《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载,秦人欲突袭郑国,郑国爱国商人弦高“以乘韦先,牛十二犒(秦)师”,以四张熟牛皮作为送给敌方将领的礼品,没有人怀疑这位商人的大方,也没有人怀疑他在为国家消弭战祸时所运用经济手段的方式与分寸,那么,对于一个蕞尔小国的媵臣而言,五张羊皮的赎金反而可能是一个不菲的价格。

[22] 《史记·甘茂列传》和《战国策》高诱注皆谓甘罗系甘茂之孙,但自甘茂在秦武王手下为右丞相(前309)到吕不韦成为庄襄王的文信侯(前249),中间隔着六十年,至太子丹质于秦(前238—前235),赵悼襄王尚在世时(前236年,赵悼襄王卒),传说中的甘罗拜相事即发生在前238—前236年间,《史记》云:“茂既死后,甘罗年十二事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若准此说,则有以下两种可能,一是甘罗为甘茂第三代孙的可能性极微——当然“孙”也可以是泛指的后嗣之意,可惜文献皆未明言;二是甘罗在文信侯手下当差时不止十二岁,观其对当时国际政治的高瞻远瞩以及外交舞台上纵横捭阖的作派,很难相信这是一个十二岁的儿童所能为。

[23] 方诗铭、王修龄撰,《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页237。

[24] 同上书,页239。

[25] 西汉刘向编,清郝懿行补注,《列女传補注》,《郝氏遗书》,页287—288。

[26] 西晋杜预集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本,页2078。

[27] 东汉郑玄笺,唐孔颖达正义,《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本,页521上。

[28] 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页8。

[29] 同上注,页9。

[30] 西汉司马迁撰,《史记》,中华书局,页1445。

[31] 《左传·成公九年》载:“(晋人)会于蒲……将始会吴,吴人不至”,《成公十一年》又载:“十一月,会吴于钟离,始通吴也。”杜预注:“始与中国接。”

[32] 董楚平撰,《吴越文化新探》,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页139。

[33] 三国吴韦昭注,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页594。

[34] 同上书,页632。

[35] 东汉袁康、吴平辑录,《越绝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页59。

[36] 同上书,页84。

[37] 周生春撰,《吴越春秋辑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页147。谨按:这“相国”的称谓不免有点关公战秦琼的味道了,好在《吴越春秋》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史书,可置不论。

[38] 孙诒让间诂,《墨子间诂》,《诸子集成》本,第四册,页3。

[39] 东汉赵岐注,北宋孙奭疏,《孟子注疏》,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页2730上。

[40] 西汉刘向校,清戴望校正,《管子》,《诸子集成》本,第五册,页180。

[41] 战国慎到撰,《慎子》,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本,1985,卷二,页12。

[42] 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1988,页344—345。

[43] 西汉刘向集录,《战国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页145。

[44] 同上书,页548。

[45] 清王先慎集解,《韩非子集解》,《诸子集成》本,第五册,页355。

[46] 北宋洪兴祖撰,白化文、许德楠、李如鸾、方进点校,《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页152。

[47] 西汉桓宽撰,《盐铁论》,《诸子集成》本,第八册,页61。

[48] 西汉刘安著,东汉高诱注,《淮南子注》,《诸子集成》本,第七册,页104。

[49] 托名汉孔鲋撰,《孔丛子》,《丛书集成新编》本,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第一八册,页479—480。

[50] 东汉郑玄笺,唐孔颖达正义,《毛诗正义》,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页587—588。

[51] 参郭沫若《〈汤盘〉、〈孔鼎〉之扬搉》,收入氏著《金文丛考》,人民出版社,1954年,页82—88。

[52] 出于《尸子》,见《太平御览》卷七十九迻录。

[53] 见《国语·鲁语下》及韦昭注、《孔丛子》卷一、《韩非子》卷十二、《吕氏春秋》卷二二,文献记载和长沙子弹库帛画所反映的上古传说是一回事,而“不语怪力乱神”的孔子在教导后学时的良苦用心和严谨态度同样应该得到理解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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