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中国学报》第1期

《人文中国学报》第1期

主  编:陈永明
主  办:香港浸会大学
书  号:7-5325-4165-7
出 版 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出版时间:1995年4月


編輯委員會:(姓氏筆畫為序)

余達心     中國神學研究院
宗靜航     香港浸會大學中文系
林啟彥     香港浸會大學歷史系
梁元生     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
陳永明(主編) 香港浸會大學中文系
單周堯     香港大學中文系
馮耀明     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
黃子平     香港浸會大學中文系
黃國彬     香港嶺南學院翻譯系
潘銘燊     香港城市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部
鮑紹霖     香港浸會大學歷史系
羅秉祥     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

顧問委員會:

安樂哲 吳宏一 沈宣仁 余英時 李歐梵 周策縱 韋政通 徐中約
孫國棟 張玉法 傅佩榮 趙令揚 劉述先 劉殿爵 謝志偉 顏清湟

本期目录

◆《易經》裏的針灸醫術紀錄考釋(頁1)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東亞語言文學系 周策縱

  《易經》的卦爻辭有好些是古代歷史和社會、經濟生活的紀錄。王國維在〈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一文裏已開了一條好的先路。顧頡剛、余永梁、李鏡池等在《古史辨》一九三一年的第三冊裏又陸續考定卦爻辭中記有殷商和周初的史事。我於一九六三年春天在美國威斯康辛大學講演,又指出從甲骨文和金文可證《易經》爻辭紀錄古代有忌逆產而棄嬰和徒涉採貝幣的習俗。{1}三年以後在西德和香港各大學講演,又指出過「蠱」、「咸」、「恆」、「巽」諸卦爻辭可能與古代的巫醫有關。{2}現在進一步討論分析「咸」、「艮」兩卦的卦名和卦爻辭所保存的針砭醫術史料。本文已立意多年,一九七九年四月底曾在台北淡江大學講演過大要。現在且先從釐清「咸」和「艮」這兩個字的古代意義說起。

◆杜甫府試下策試說(頁161)

  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 鄺健行

  自宋至今,各種提到杜甫生平的文字,大抵都認為杜甫在二十三歲到二十六歲,即唐玄宗開元二十二年(734)至二十五年(737)之間曾經獲得解送而參加吏部由考功員外郎主持的進士試,結果落第{1};唐代進士試分三個階段進行:縣試、州、府試和初由吏部繼由禮部負責的中央級試;杜甫是在第三階段的考試中失敗的。譬如各種前人年譜之中,有的說“赴京兆薦貢,考功下之;”{2}有的說“赴京兆貢舉,不第;”{3}固然明指第三階段。就是有的把“赴鄉舉”和“下第”兩事隔年列出{4},指的還是第三階段:那是說鄉舉成功以後,再赴京兆考試而失敗。各種年譜、傳記、序文作者的結論應該是根據杜甫的《壯遊》詩{5}自述而來,不過如果抱FBF3上述的結論回轉頭讀《壯遊》詩,其中又不免頗有難解之處。換句話說,重新考慮之下,能不能據《壯遊》詩得出上述的結論,仍可商榷。然而杜甫中央級考試落敗是古今大多數人承認的事實,不宜輕率否定。下文提出的疑慮,只能看成個人讀書之後的反應,作為問題提出來供時賢參考,未敢有即時推翻取代成說之意。

  疑慮的焦點,不在杜甫赴試的地點和年份,如諸家討論紛爭的那樣。疑慮的焦點在杜甫究竟有沒有參加過第三階段的中央試。個人初步的看法:他可能在東都(即洛陽)府試這一關落敗的。

◆中國講唱源流小說的藝術特色(頁173)

  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 曾錦漳

  育常把中國古典小說分為文言小說和白話小說兩類。這兩個稱謂的確方便應用,卻總嫌不夠學術性。譬如《三國演義》其語言是以淺近的文言為主,間雜白話而已,怎麼可以稱為白話小說呢?稱為文言小說吧,在一大堆志怪、傳奇面前,難免有非我6族類之譏。又如〈杜十娘怒沈百寶箱〉,文言白話混雜,也不知該稱為文言小說好還是白話小說好!何況這兩個名稱使人過份集中注意語言上的區別了,其實這兩類小說各有不同的起源,不同的發展,體裁上也顯然有別,實是兩個不同源流的作品。

  中國小說不是由古至今、一脈相承地發展下來的,可以清楚看到共有二個源流:其一是源於史傳,由短篇記述發展為志怪、傳奇,可以稱為史傳源流小說,其二是源出俗講,由變文發展為話本、擬話本和章回小說,可以稱為講唱源流小說,其三是由翻譯、模擬西方小說而興起的現代小說。

  以下我們不再注目在發展歷程上,且來探討講唱源流小說各類型作品所顯示出來的整體性的藝術特色。

◆王夫之的婚姻倫理觀(頁209)

  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 葉敬德

  王夫之(1619-1692)字而農,號薑齋,晚年隱居於湖南衡陽縣的石船山。故學者均稱其為船山先生。夫之雖未從名師求學,卻自幼從兄父輩苦讀,十四歲考中秀才,二十三歲考中舉人。曾積極抗清,南明亡後,則更名隱居,潛心講學著書。遺著一百多種,四百餘卷。

  王夫之的治學方法已漸開科學研究的精神,認為「天下之物理無窮,已精而又有其精者,隨時以變而不失其正。」人應該以開放的態度學習,不可固步自封,而一已的偏執亦可能來自「習氣」或「守一先生之言」。{1}其於哲學方面的貢獻,不僅在於極力提倡實行,亦在於研求最高原理,認為「要解決人生問題,須先講明人之所以生{2}。」故此,「王船山的倫理思想是對傳統倫理學說的批判、總結、繼承和發展,是明清之際……倫理思潮中(以傳統儒學)『正宗』(面目出現的)發展線索的主要代表。{3}」而本文的編寫目的,是從實踐倫理的角度,觀察王夫之在婚姻問題方面,提出了甚麼具體的指導,看他如何批判、總結、繼承和發展傳統的倫理學說。

  本文共分八段。首段提出天道、人倫與社會秩序的問題。次段討論婚姻的目的。第三段及第四段則探討婚姻的基礎和結締的程序。第五段至第七段討論因婚姻而帶來的離婚、再婚、寡居、守貞和納妾等問題。第八段則總結全文,並對王夫之的看法作出概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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